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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中级人民法院 “服务企业月”活动开展情况总结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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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市中级人民法院"服务企业月"活动开展情况总结报告

按照市委、市政府和省高院相关部署,市中院党组高度重视"服务企业月"活动,结合全市两级法院工作实际,制定了《XX省XX市中级人民法院"服务企业月"活动实施方案》,积极组织、调度全市两级法院认真开展落实,努力将疫情对企业影响降至最低,全力帮助企业纡困解难。市中院及时出台了《XX市中级人民法院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作用为企业纡困解难十条措施》,市中院党组书记、院长XXX带队前往XXXX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开展实地走访调研,问需企业,服务企业,让企业切实感受司法温度。XXX院长以上率下,带动全市两级法院深入开展"服务企业月"活动,现将活动开展情况总结汇报如下。

一、活动开展情况

(一)关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切实增强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

结合疫情防控和经济发展主题,市中院梳理出相关理论学习材料,线上组织全市两级法院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学习了中共中央政治局2月25日、4月29日会议内容,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继续做好"六稳""六保"工作,认清当前我国经济发展环境的复杂性、严峻性、不确定性上升,坚定信心、攻坚克难,确保党中央大政方针落实到位。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这是党中央的明确要求,要坚定不移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坚持动态清零,最大程度保护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最大限度减少疫情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要稳住市场主体,对受疫情严重冲击的行业、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实施一揽子纾困帮扶政策。学习了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5月5日、5月14日会议内容,习近平总书记在重要讲话中指出,要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厌战情绪、侥幸心理、松劲心态,持续抓紧抓实抓细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工作。疫情防控是一场长期的阻击战,我们必须牢记总书记的嘱托,做好打持久战的准备,发扬不怕疲劳、连续作战的作风,继续抓紧抓实抓细疫情防控常态化各项工作,为加速恢复经济社会运行秩序创造安全有利的发展环境。此外,学习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妥善办理涉新冠肺炎疫情执行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以及省委省政府《关于统筹好疫情防控有序恢复经济发展秩序的若干措施》《关于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着力为中小企业纾困的若干措施》等文件,要求全市两级法院认真贯彻落实审慎善意文明司法理念,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推进企业复工复产的决策部署,深刻领悟"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充分发挥司法能动性服务大局,助力企业发展。

(二)关于"加强企业涉疫纠纷诉源治理,妥善化解涉企纠纷"

1.加强企业涉疫纠纷诉源治理。诉源治理是一项系统性、全局性工作,对法院增强矛盾化解能力、提升群众工作水平、推动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是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基础性工作。全市两级法院立案庭充分发挥了司法调节社会关系的作用,将专项治理关口前移。通过对辖区内重点企业进行矛盾纠纷排查,更好地帮助辖区内的企业渡过疫情难关,尽快恢复正常生产。XX法院向辖区企业发布《致区内企业家、小微企业负责人的一封信》,倡导员工与企业相互理解、支持,同舟共济,尽可能减少疫情给劳资双方带来的不利影响和损失;鼓励企业坚持依法合规经营发展,协商解决因疫情引发的矛盾纠纷;引导企业运用法律手段,有效降低企业恢复生产的经营融资成本问题;对涉诉企业提供诉讼便民举措和开展法律服务。XX法院深化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加强诉源治理和矛盾纠纷排查,积极引导企业参与诉前调解,力争使矛盾化解在诉前,活动月期间,委派诉前调解涉企纠纷33件,调解成功22件,调解成功率66.67%。XX法院积极发挥"诉前调解+司法确认"无缝对接纠纷解决机制,充分凸显了便捷、高效的助企服务模式,活动月期间,共司法确认涉企纠纷4件。

2.严格把好立案关口。两级法院均设立"涉企绿色通道",确保窗口工作人员实时在岗,进一步畅通线上、线下立案通道,加快登记审核速度,对确定进入诉讼的涉企案件快收、快立、快分,加速案件流转,有效防止案件聚集,提升司法服务效率。充分利用XX移动微法院等平台,提供跨域远程诉讼服务。XX法院对于异地企业申请网上立案的,主动电话沟通,能够通过调解解决的案件,迅速转入诉前调解平台,目前已受理XX、XX、XX等异地企业立案案件11件。

3.建立涉企涉疫案件台账。全市两级法院建立涉企涉疫案件专项台账,"服务企业月"活动以来,全市两级法院共新收涉企案件2245件,其中,市中院159件,基层法院2086件;目前,全市两级法院涉疫企业台账3件。市中院审管办对涉企涉疫案件加紧调度,推动涉企涉疫案件快审快执。同时,按照省法院要求,结合"审判执行攻坚"专项行动,对长期未结诉讼案件,特别是涉企未结案件进行调度,逐案分析,制定措施,力争尽快结案。

4.积极为企业纾困解难。全市两级法院认真贯彻落实省高院要求,对涉复工复产案件中符合条件的困难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等,依法准予缓交、减交、免交诉讼费用。优先保障民生物资、客运货运等与居民日常生活密切的企业复工复产,对用于居民保供设施、设备、物品、资金等,不得随意查封、扣押、冻结。

(三)关于"深化府院联动,促进纠纷多元化解"

1.充分发挥破产审判职能。市中院积极服务大局,以"五化"闭环工作方式,助力推进"智慧法务区"建设,确保XX破产法庭顺利推进。市中院民三庭对XX集团重整计划执行期间出现的需要法院协助事宜,积极研究协调,及时向管理人出具复函,依法高效保障了森工人造板集团重整计划的顺利推进,为企业能够顺利重整成功奠定了基础。

2.加强府院联动机制建设。市中院民三庭发挥府院联动的优势,积极推进XX系列破产案件的审理。5月12日,市中院联合省国资委、省国有资本运营公司、功承律师事务所召开联席会议,研讨XX粮食集团进出口有限公司破产重整一案,为XX进出口公司破产重整案件明确了指导思路。市中院加深与中国证监会XX监管局的联动,联合印发了《XX省XX市中级人民法院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XX监管局关于建立完善证券期货行政非诉执行工作联动机制的备忘录》《XX市中级人民法院中国证监会XX监管局促进证券民事案件审理和监管执法战略合作协议》。XX法院坚持主动"走出去",派员进驻XX街道矛盾纠纷调处中心,设立流动法庭,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积极"请进来",与妇联、建筑业协会等单位共同制定诉调对接工作意见,推动行业性矛盾纠纷一站式化解。XX法院于5月20日XX城街道的邀请参加专题研讨,解答XX街道办事处对其辖区基层组织与企业之间的债权、债务问题,为辖区街道健康发展提供了司法保障,推动"府院联动"实质化有序运行。5月26日,XX法院联合区工商联召开了"服务保障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协作机制共建会议"。会议签署了《XX市XX区人民法院、XX市XX区工商业联合会关于服务保障全区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协作机制共建单位的协议》,并举行了XX区人民法院、XX区工商业联合会服务保障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协作机制共建与涉企纠纷治理服务中心揭牌仪式,仪式后召开了"服务保障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座谈会。5月26日,XX法院环城法庭XXX庭长、XXX副庭长到XX市环城乡姜家村与网格员对接,建立微信群,对网格员咨询的法律问题进行解答,积极参与基层治理。农安法院充分利用辖区内7个人民法庭点多面广的优势,由人民法庭与公安派出所、乡镇司法所开展"一庭两所"共建活动,建立矛盾纠纷发现化解的联调联动工作机制,积极打造"枫桥式人民法庭",努力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

3.健全执行协助联动机制。市中院积极推进与市公积金、市规自局之间的执行协作联动机制建设,根据省高院执行局《关于在疫情防控期间切实做好续行查封冻结财产工作的通知》的精神,结合本市疫情防控实际,市中院执行处全面加强与市不动产、市规自局等部门协作联动机制建设,复工后仅一周时间,派出专人对20余件涉企案件申请续封的财产完成了续封手续。市中院与市住房公积金、市规自局联合商讨便捷查控和协助法院公积金、不动产业务的办理规则和联动措施,与市规自局联合出台联动文件已在会签当中,与市公积金联动文件初步起草完毕,正在协商及征求意见当中。XX法院执行局全面落实《关于建立和完善XX市执行联动机制的实施意见》,在执行过程中加强不动产登记中心、车辆管理所、市场监管局、公安等部门执行联动,加大执行财产查询、处置力度,保障企业债权人债权早日实现。

4.积极报送服务企业典型材料。市中院加强与市政数局沟通联动,积极参与市政数局向全市约稿,提供服务企业典型经验材料。5月19日,市中院民三庭、民四庭、民五庭、执行指挥中心分别撰写本部门服务企业典型经验材料各1篇,经分管院领导审核后,已向市政数局报送2篇简报。

(四)关于"贯彻审慎善意文明司法理念,营造良好营商法治环境"

1.出台文件,纡困惠企。全市两级法院在认真贯彻落实最高院《关于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作用助力中小微企业发展的指导意见》和省高院近年来出台的一系列暖企惠企安企司法政策文件,切实推进各项暖企安商、纡困惠企措施落实。市中院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XX市中级人民法院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作用为企业纡困解难十条措施》,充分有效发挥司法职能作用,依法助力受疫情影响的企业及其他市场主体克服困难、复工复产,服务保障全市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同时,市中院积极与市工商联联动,派员参加市工商联定于6月9日举办的彩虹桥线上宣讲会,为民营企业解读《XX省XX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作用为企业纡困解难十条措施》,营造良好营商环境氛围。

2.坚持依法善意文明执行。市中院执行处法官秉持"善意执行"理念,通过微信、电话等方式,多次与当事人进行沟通,共促成8起案件当事人达成了执行和解,有效推进了案件进程。XX法院秉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于5月16日开始开展了为期三天的集中执行攻坚行动,执行干警法理兼容、说教兼备,对于有偿还能力的被执行人,督促当场履行;对于恶意规避执行的,按照法律规定,依法采取罚款等措施,共执行完毕22件,执行和解6件,拘传被执行人12人,执行到位金额40余万元,依法保障了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切实维护了司法公正和司法权威,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和政治效果。在疫情发生前,XX法院依法查封了被执行人XXX工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银行账户,疫情期间,被执行人积极参与建设"方舱医院",复工后遇到了资金困难,5月初向XX法院提出解除账户冻结的申请,执行局派出专人赶赴银行办理了解封手续,助力企业正常开展经营活动。

3.依法保障民营企业健康发展。全市两级法院刑事审判部门从有利企业生存发展角度出发,依法准确适用《民营企业及经营者轻微犯罪免责免罚清单》,审慎适用刑事强制措施,对12名被告人进行羁押必要性审查。XXX法院建立涉民营企业及经营者轻微犯罪案件专业审判团队,专案专办;严格执行涉民营企业刑事案件请示报告制度,指派专人按照时间节点定期、及时、准确向市中院报送案件信息。XXXX民营企业众多,XX法院受理涉民营企业案件数量多、案情复杂,对民事审判工作具有较大的考验,民事法官认真学习最新前沿的民事审判理论、法律法规,加强案件研讨,不断提升审判质效,活动月期间公正、高效地审结了涉民营企业案件802件。疫情期间,XXX法院负责保全工作的干警与本院执行局保全组积极协调沟通,对一起追索权纠纷系列案件各被告财产进行网络查询,并通过视频的方式与保全组一一核对被告的账户信息,经过努力,及时、全额冻结了两个案件中被告的银行存款,冻结款项达340余万元。成功对被告财产进行了保全,有效地保障了中小企业的司法权益。

4.延伸服务企业职能。市中院积极参与市委政法委组织的涉企业案件专项调研。刑二庭立足刑事审判工作,加强对下指导,从具体案件"高频"违法犯罪行为中挖掘企业经营风险,梳理出2021年度企业合规指导意见及合规清单刑事部分上报市委政法委;行政庭梳理了2021年全市两级法院涉及企业案件,分析企业生产经营存在的问题、面临的困境、可能存在的风险以及行政机关执法理念及执法行为中存在的问题,从行政审判的角度梳理出2021年度企业合规指导意见及合规清单行政部分,上报市委政法委。市委政法委汇总各政法机关指导意见后,于2022年5月发布了企业合规指导意见。企业合规指导意见的发布,进一步精准服务企业、建设更优法治化营商环境,从源头上促进群众依法办事、企业合规经营、基层良法善治,以高水平法律服务赋能经济高质量发展。

5.加大服务企业司法宣传力度。全市两级法院聚焦企业生命全周期和各审判案件类型,常态化筛选、发布依法保护企业合法权益、保障复工复产典型案例,适时组织召开新闻发布会,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强化以案释法效果。XX中院、XXX法院、XX法院、XX法院、XX法院等官方微信公众号设立"服务企业月""企业与法"专栏,运用微信、微博、公众号等自媒体发布法院走访企业、入企普法宣传、帮助企业纾困解难等典型案事例,普及涉法相关法律,助力优化法治营商环境。5月8日以来,全市两级法院在微信公众账号以及中新网、凤凰网、XX省高级人民法院公众号、XX晚报等媒体刊发"服务企业月"相关新闻报道200余篇,为助企、安企营造了良好工作氛围。

(五)关于"发挥司法服务能动性,护航企业健康发展"

1.深入推进智慧法院建设,全面优化诉讼服务各项功能。全市两级法院对诉讼服务中心进行升级改造,用足用好智慧法院建设成果,增设电子卷宗查阅窗口及电子卷宗自助查询设备,方便当事人快捷便利调取案件信息及证据材料。在诉讼服务中心设置诉讼服务台及调解工作室,为企业、群众提供法律咨询、诉讼程序引导、法律文书指导、诉讼风险评估等法律服务;强化12368诉讼服务热线功能,提升接听事项办理效率和企业、群众满意度;全面落实诉讼服务"好差评"制度,接受企业、群众监督评议,提升诉讼服务水平。认真落实《人民法院在线诉讼规则》《人民法院在线调解规则》《人民法院在线运行规则》,综合运用XX电子法院、云上法庭、电子送达、12368诉讼服务热线平台,及时办理相关诉讼事务,推动全流程网上办案体系建设,积极为企业提供高效便捷的司法服务,让当事人切实感受到智慧法院"指尖诉讼"的便利。

2.深入推进涉企民商事案件繁简分流。XX法院着力提升案件分流质效,健全随机分案为主、指定分案为辅的分案机制,推进涉企案件繁简分流、轻重分离、快慢分道,立案庭按照分案标准对案件进行分流,以保证案件进入相应的审判渠道。XXX法院通过打造分层递进、繁简结合、衔接配套的一站式纠纷解决机制,为起诉到法院的企业提供多种类的纠纷解决方案,制定了《XX市XXX区人民法院关于实施案件繁简分流的工作意见》,建全完善简案速裁快审配套机制。为提高审判质效,解决对中小微企业涉合同纠纷案件增多、资金链断裂、企业运行困难的情况,XXX市人民法院推进简案快审,深化案件繁简分流机制改革,提高审结效率,解决服务企业"最后一公里"问题。

3.加强涉企案件调解,构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全市两级法院在依法平等保护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前提下,加强涉企案件诉前调解、委托调解、诉讼调解工作,引导当事人平等协商、共担风险、共渡难关。全市两级法院加强诉讼与仲裁、公证、调解、行政复议、行政裁决等非诉讼纠纷解决方式有效衔接,引导当事人选择适当的方式解决纠纷,形成有机衔接、相互协调的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机制。XX法院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诉某建筑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案件标的近1亿元,涉及XX区内某烂尾工程。该工程已经停工一年,业主多次集体到开发商处要求交房,该工程还存在欠付农民工群体工资近600万元的事实,主审法官XX三次开庭调解,最终双方协议明确了继续开工日期,明确了尚欠付工程款的给付时间等一系列双方的争议事项。该案的调解使得该烂尾项目可以继续施工,缓解了业主的集体访压力,保障了开发商尽快交房。XXX法院对涉企民事案件凡是原告同意诉前调解的,先立"民调"字号,进入诉前调解程序,调动各方调解力量进行调解,对诉前调解成功当事人要求出具调解书的案件,当天立案,当天结案;当事人不需要调解书的,当事人各方签署调解协议,各执一份,本院留存一份归档备查;对诉前调解不成功案件或者原告不同意调解案件正常立案。XX法院审理的涉及XX某公司诉上海某公司的购销合同案件,因两地疫情影响,被告资金周转困难,如继续等待,矛盾可能会持续放大,对双方企业发展都极为不利,为尽快实现原告的合法权益,法官努力做通双方工作,组织线上调解,帮助双方对企业现状、后续合作等进行分析,助力双方重建信任,案件圆满调解。"服务企业月"活动期间,全市两级法院通过人民法院调解平台调解案件6282件,调解成功5406件,成功率达86%,进行线上司法确认91件。

4.维护金融市场秩序稳定,降低恢复生产经营融资成本。深化与金融司法和金融监管协作,依法引导规范市场主体金融交易行为。依法审理民间借贷案件,对合法、临时的资金拆借行为予以保护,严厉打击"职业放贷人"趁机实施高利贷放贷和套路贷。落实好《XX市帮助中小微企业纡困解难28条政策》,围绕各项政策落地,审慎妥善办理好相关案件。坚持鼓励交易、诚实守信原则,依法妥善审理与疫情有关的合同纠纷案件。对因疫情致使企业不能按期还本付息引发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般不支持提前或变相提前收回借款,积极促成当事人以展期、续贷或分期付款等方式和解,减轻中小微企业融资负担。严格审查以服务费、咨询费等各类费用为名变相收取高额利息的行为,对超出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允许范围的利息部分,依法不予保护。

5.持续优化资源配置。持续优化和充实立案、刑事、民商事、行政、执行等各环节办案力量。按照省法院要求,市中院已开展2022年XX市中级人民法院员额法官补充选任工作,公布了《2022年XX市中级人民法院员额法官补充选任实施方案》,完成了补额、下派入额的报名工作,为司法资源合理配置奠定了基础。

6.深入开展"普法七走进"活动。"服务企业月"活动期间,市中院制定《2022年XX市两级法院深入开展"七走进"普法活动方案》,全市两级法院共开展"普法进企业"活动60次,受众人数3001人次,制作条幅17个,发放普法宣传单550余份,法官干警共112人参与其中。

7.强化业务交流,主动发挥司法效能。市中院各部门积极发挥司法能动性,5月11日,市中院民二庭组织辖区内基层法院相关庭室进行2022年XX市"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深入普及民法典实施以来在民生等领域的重点作用;5月13日,市中院民三庭法官走进市工业公司,以民法典宣讲小课堂方式开展线下普法活动;5月14日,市中院民一庭通过腾讯会议线上视频授课的方式,对XX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XX分公司员工开展《民法典》知识专题讲座;5月18日,市中院民五庭副庭长XXX,结合《民法典》中对企业保护的新规定,通过线上直播方式为XXXX富强社区40家企业宣讲《民法典》;5月24日,民四庭走进XX集团,为企业进行普法宣传、答疑解惑;5月26日,立案庭走进中国农行银行XX分行开展题目为《针对疫情后金融纠纷案件立案和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常见法律问题培训》的现场培训;5月31日,市中院民五庭和XX法院联合成立调研组,通过腾讯会议方式与XX集团法务总监等人员进行线上座谈;6月2日,执行指挥中心举行全市两级法院"帮助企业纡困解难,助力企业复工复产"执行典型案例新闻发布会。基层法院中,5月20日XX法院在XX景区设立了首个便民工作站,打造"景区门口微法庭",为企业项目落地、项目建设、土地征收、房屋拆迁、补偿安置等方面遇到的法律困难、矛盾纠纷提供法律服务,建立与景区委员会、文旅局、旅游行业协会、公安派出所等的维权联动机制;5月23日XX法院立案庭对诉讼服务台工作人员、从事调解工作人员以及12368诉讼服务热线接线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提升诉讼服务水平;5月23日XX法院通过钉钉APP与辖区一家国有投资公司进行线上对接服务会,为公司在经营过程中的风险防控提供精准法律服务,取得公司好评;XX法院向建筑企业宣传XX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建设工程计价的指导意见》,明确新冠肺炎疫情属于合同约定的不可抗力情形,建设工程因疫情防控导致的损失和费用增加,发承包双方应按照不可抗力有关规定和合同约定合理分担;5月24日XX法院走访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共同召开了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座谈会,将司法服务举措落到实处、细处,以实际行动为企业排忧解难,助力企业复产复工;5月26日XXX法院XX法庭制作了电子版宣传单《劳动法律法规小常识十问十答》,对XXXX人力资源顾问有限公司XX分公司开展了线上普法活动,对员工提出问题逐一进行线上解答,为企业提供精准的司法服务,助力企业高质量发展;5月26日XXX法院到区工商联参加座谈会,会上讲述了XXX法院关于"服务企业月"的措施和做法,同时也提供了专业的法律指导和建议,以实际行动为XXX经济高质量发展贡献法院力量;5月27日XX法院法官为辖区企业开展"法治护航--企业复工、复产合规经营法律防范"线上主题讲座,辖区内200余家企业积极参加,还在5月27日集中放款日为8家企业线上集中发放执行款655万元;XXX法院走进XX食品有限公司,与企业负责人面对面交流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遇到的常见法律问题,鼓励企业学会用法律武器维护合法权益,提高企业法治意识。"服务企业月"活动期间,全市两级法院撰写典型案例52篇,典型经验做法26篇,线上、线下普法69次,对企培训、指导29次,线上、线下走访调研企业124次,召开新闻发布会2次,与企业交流座谈35次,制定或参与制定政策、文件、方案28份,建立涉企案件台账2245件,开展联动14次。

二、存在的问题

(一)部分法院及市中院个别部门对本次活动反应慢、成果较少。按照本次活动方案进程,在"服务企业月"活动过半时,市法院曾调度两级法院活动开展情况,发现全市两级法院明显存在"上热中温下冷"现象,对本次活动反应慢,各项服务企业活动谋划不及时,推进不到位,落实不具体,个别部门领导和基层法院领导重视度不足,还处在"等一等"的观望态度,甚至有的联络员对活动方案内容不够了解,对方案内容传达不到位。至活动结束时,仍有基层法院、中院业务部门在服务企业方面乏善可陈、鲜有成果。

(二)"服务企业月"活动时间较短,影响活动成效。活动期间,疫情影响依旧持续,全市两级法院均不能及时开庭,送达也受限制,仅支持线上办理部分业务,直至5月24日市中院发布《XX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恢复开放诉讼服务和信访接待场所的公告》,诉讼服务和开庭等线下活动才恢复正常,受此影响,涉企纠纷解决效果不理想。同时,全市两级法院很多活动无法深入企业开展,无法与企业"面对面"沟通交流,对企业需求了解有限,法院发挥助企效能一定程度上受到制约。

(三)宣传工作力度仍有待提升。全市两级法院未全部开设"服务企业月"专栏,对本院各项服务企业活动宣传力度不足、宣传广度有限,宣传稿件质量不高,未充分运用纸媒、微信、微博、抖音等自媒体账号进行广泛宣传,宣传形式缺乏创新,新闻发布会等宣传形式开展较少,宣传影响力有限,辖区企业对本次"服务企业月"活动回应不够热烈。

三、下一步工作

(一)强化总结提升。按照活动方案要求,本次"服务企业月"活动结束,各基层法院分别梳理本院活动内容,撰写总结报告,全市两级法院将形成16份总结报告及相关佐证材料。各基层法院结合本院在开展"服务企业月"活动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改进提升,将各项服务企业举措落细、落实,推陈出新,主动发掘服务企业典型案事例和典型经验做法,不断优化服务企业水平,助力服务本地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加大宣传力度。全市两级法院要进一步提升宣传意识,拓宽宣传渠道,加大宣传力度,依托"云宣讲""云推送",适时组织召开新闻发布会,充分运用"三微一端"自媒体平台,通过线上、线下多种形式,对企业重点关注问题"订单式"送法,让企业感受到司法温度。同时,结合"普法七走进"及"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创建活动,常态化筛选、发布全市两级法院依法保护企业合法权益方法措施,积极为企业复工复产、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和舆论氛围。

(三)坚持服务企业常态化。服务企业、服务大局、服务发展非一朝一夕之举,全市法院要以本次活动为契机,结合市"服务企业月"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的《关于常态化开展服务企业工作的通知》,将"服务企业月"与服务企业专项行动有效结合,建立服务企业常态化机制,定期与企业沟通,在不影响企业生产经营前提下,不定期走访企业,调研了解企业需求、解答企业困惑,深化院领导包保企业,持续帮扶企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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