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局经济体制和生态文明体制改革2020年工作总结和2021年工作打算
财政局经济体制和生态文明体制改革2020年工作总结和2021年工作打算
根据XX区委深改委印发《区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2020年工作要点》和《区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工作计划》(余深改字[2020]5号)文件要求,我局对2020年经济体制和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涉及的两个方面5项改革内容进行认真总结,现将总结情况和2021年工作打算汇报如下:
一、继续推进国有资本授权经营体制改革,构建国资监管大格局
(一)总结情况
1、健全现代企业制度,完善国资监管体制,深化混合所有制改革。
(1)XX县民安食品有限责任公司厂址搬迁,已就资产进行了前期评估,目前政府仍在组织相关单位进行协商。
(2)完成了XX区殡仪馆经营体制改革,经过多方协商和讨论,XX区殡仪馆由区政府独家经营。
2、按照国家、省、市国资委通知要求,基本完成央企剥离办社会化职能和解决历史遗留问题。
(1)完成了与XX铁路局XX区域和烟草专卖局剥离办社会职能资产等移交工作。
(2)央企退休人员移交地方政府管理工作已基本完成,已全部完成11个央企的签约及央企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移交工作。
(3)完成了我区"三供一业"铁路家属区改造项目建设。目前,我区"三供一业"铁路家属区改造项目基本已完工,该项目总投资382.78万元,已拨付资金224万元,项目验收完成后,将剩余资金158.78万元拨付到位。
3、聚焦国企主责主业,健全市化经营机制,提高核心竞争力。
(1)按照区政府统一部署,组织经营性资产摸底和全区国有资产整合,进一步增加XX区城投公司和工投公司注册资本、扩大经营权。
(2)已拟定了《XX市XX区国有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暂行办法》。
(3)通过剥离央企办社会职能,更好的使国企聚焦主责主业,健全市化经营机制,减轻国企负担,提高核心竞争力。
(二)2021年工作打算
1、按照《省国资国企改革创新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0-2022年)》通知精神,市国资委方案正在制定当中,我区也将结合自身实际情况拟定《XX区国企改革创新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2、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试行通过发行股票、债券、可转换债券以及政府债券等多种方式进行融资,进一步降低企业经营成本。
3、加快国有资本整合,健全市场化经营机制,进一步做强做大做优我区国有企业。一是将全区优质经营性资产整合全部注入两大平台公司,扩大注册资本,提高企业竞争力;二是实行人才引进战略,进一步加快人才引进步伐;三是实行职业化经理制,进一步加快职业化经理聘用制改革步伐。
二、深化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落实江西省科技领域、教育领域、交通领域省与市县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
(一)工作总结
2020年我区一般公共预算科学技术支出为33126万元,其中科学技术管理事务支出为87万元;应用研究和技术研究开发支出为32693万元(科技成果的转换与扩散为32470万元,其他技术研究和开发为223万元);科技条件与服务支出56万元;科学技术普及支出为88万元;其他科学技术支出为202万元。
(二)2021年工作打算
1、加强组织领导。科技领域省与市县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是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推进财政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内容。我局领导高度重视,将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并积极与各相关部门密切联络,细化政策措施,精心组织实施,确保改革顺利推进。
2、增强财力保障。始终坚持把科技作为支出重点领域,按照《江西省科技领域省与市县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确定的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做好预算安排,持续加大财政科技投入力度,确保财政科技投入只增不减。加大基础研究等公共科技活动支持力度,完善稳定支持和竞争性支持相协调的投入机制,推动科学研究、科学普及、人才培养与基地建设全面发展。
3、深化相关改革。按照区委、区政府部署要求,根据科技创新规律和高效配置资源原则,进一步深化科技计划管理改革,促进科技与经济社会发展紧密结合。按照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的要求,不断深化科研经费管理改革,建立完善以信任为前提的科研管理机制。探索赋予科研人员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调动科研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4、完善管理制度。严格按照《实施方案》要求,完善相关管理制度。体现科技领域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的基本规范,促进法治化、规范化建设。
三、落实国家关于实施更大规模减税降费后调整中央与地方收入划分改革推进方案的实施意见
(一)总结情况
1、12月8日,区财政局局长邓银根同志参加了全省县(市、区)财政局长会议,并于当天向区主要领导汇报了会议精神,并详细解读了实施更大规模减税降费后调整省与市县收入划分改革方案。
2、12月9日,向区长和常务副区长分别就改革的基本原则、改革内容和配套举措进行了详细汇报。
(二)2021年工作打算
1、稳定地方发展,确保财政平稳运行。以2019年为基期年,通过结算补助返还并逐步退坡。其中,2020年返还100%,2021年返还50%,2022年起不再返还。
2、严格执行上级下达的相关政策改革内容。从2021年起,国家和省出台的基本民生领域提标等增支政策中,属共同事权需由省与市县按比例分担的事项,增量部分原则上统一调整为省与市县按3:7分担。
3、完善财政管理体制。配合设区市对我区的财政监督、绩效管理、倾斜支持等工作,进一步健全完善我区财政管理体制。
四、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
(一)总结情况
1、加大了采购领域简政放权力度。提高了采购金额标准。《江西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0年版)的通知》集中采购限额全省统一标准,目录内的按规定标准执行,目录外的货物、服务项目分散限额标准县级为30万元,提高了20万元;工程项目统一为60万元;公开招标的金额全省统一为200万元,提高了100万元。
2、突破制度建设瓶颈。在制度设计上致力于从源头到核心再到监督管理全过程覆盖,研究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管理工作的通知》,进一步遏制规避政府采购、隐瞒采购信息、超预算超标准采购、履约验收缺位、内控管理混乱、采购行为不规范等突出问题,建立政府采购长效机制。
3、打造政府采购网上交易新体系。协助省市加快实施"互联网+政府采购"行动,打造"互通、共享、规范"的电子商城网上交易新体系。
4、加强了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管。建立对代理机构开展监督检查的常态化机制,不断强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行业自律,提高专业代理能力;对23家2018-2019年在我区范围内代理过政府采购业务的代理机构开展检查,内容涵盖政府采购活动的全过程,包括委托代理、文件编制、进口核准、方式变更、信息公告、评审过程、中标成交、保证金、合同管理、质疑答复等10个环节。
(二)2021年工作打算
1、千方百计压实压紧采购人主体责任。理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评审专家的权责关系,按照"谁采购谁负责"的原则,建立采购人对采购结果能负责、想负责的机制。
2、加快采购代理机构和专家业务转型突破。大力推进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和专家从程序合规服务向专业化服务转型,不断提升政府采购的专业化水平。
3、充分发挥政府采购的调控作用。积极发挥政府采购的制度优势,与国家有关产业政策进行有效对接,通过制定优惠政策和倾斜办法,对节能环保、环境标志产品和自主创新产品实施强制和优先的政府采购政策,将落实政策功能的重点从交易环节前移到需求编制环节。
4、推动采购营商环境的进一步优化。对政府采购领域妨碍公平竞争的规定和做法坚决予以纠正,切实降低供应商投标成本,逐步建立政府釆购信用评价指标和标准体系。
5、多措并举创新政府采购监管方式。完善政府采购政策绩效评估机制。健全政府采购活动事前、事中和事后的有效监督。
6、推进政府采购电子化。实施"互联网+政府采购",通过信息化重塑政府采购运行模式,实现信用共享、异地评标、采购活动全过程可追溯,不断提升政府采购的监管能力、运行效率和服务水平。
五、落实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问责办法,加快地方融资平台转型
(一)总结情况
1、我区无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问责情况。
2、已按照年初制定的融资平台转型时间及路线图完成整合转型。我区现有两家融资平台公司,通过区政府划拨矿产资源、优质土地、优质国有资产等方式,将以前单一为融资而创建的融资平台,转型成为有造血功能的市场化运行的国有企业,成为有盈利能力、有现金流、有偿债能力的投融资主体,能够依靠自身能力进行市场化融资,实现投资、收益、再投资的良性循环。转型后,两家集团公司已建立市场化的管理体制,集团领导班子已全部到位,企业领导人员和中层干部的行政、工资、党组织等关系,已全面转入企业,不再保留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干部身份,不再保留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的各种待遇,享受企业薪酬、奖金、津贴等待遇。
(二)2021年工作打算
1、进一步完善现代企业管理制度,加强政府考核。按照产权明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现代企业特征,企业出台和完善企业管理制度。政府出台考核管理办法,区国资部门出台企业负责人年度薪酬管理暂行办法,全面加强对企业的经营性考核。
2、加强企业人才培养、引进工作。一是畅通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干部任职国有企业管理人员的渠道,吸引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优秀人才来企业任职。二是参考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聘程序,公开引进、招聘合同制专业人才,加强企业人员的专业水平,提高企业盈利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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