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大志:武汉市人民政府关于脱贫攻坚工作情况的报告—2019年6月21日在武汉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上
武汉市人民政府关于脱贫攻坚工作情况的报告
-2019年6月21日在武汉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上
吴大志
2020年06月12日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根据会议安排,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我报告今年以来全市脱贫攻坚情况,请予审议。
2015年,市委、市政府作出了关于全力打赢精准扶贫攻坚战的决定,发出了脱贫攻坚战动员令。三年多来,全市上下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和中央脱贫攻坚方针政策,紧盯目标,凝心聚力,克难攻坚,围绕"两不愁、三保障",坚持"六个精准",以坚定的决心、系统的谋划、有力的措施,强力推进精准脱贫工作,在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弱有所扶上不断取得新进展,构建了全方位的扶贫工作领导体系、精准化的政策保障体系、可持续的产业支撑体系、多层次的资金投入体系、宽领域的社会帮扶体系、立体化的监督检查体系,脱贫攻坚工作取得了决定性进展。2018年底,全市圆满完成了2014年确定的所有88500名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和271个贫困村脱贫出列的目标任务,结束了我市农村存在绝对贫困人口的历史,为高质量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奠定了坚实基础。
市人大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始终高度重视精准扶贫工作。2016年,市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将《关于加大精准扶贫力度促进城乡统筹发展》列为2号议案,持续两年督促工作落实。积极推进《武汉市促进革命老区发展办法》立法工作,出台了全国副省级以上城市首部促进革命老区发展的地方性法规,对加快革命老区脱贫攻坚发挥了重大作用,并于2018年开展了执法检查。2017年以来持续开展"聚力脱贫攻坚,人大代表在行动"活动,汇集4000多名各级人大代表的磅礴力量,为我市精准扶贫工作注入了强大动能。借此机会,对市人大各位领导和广大人大代表给予脱贫攻坚工作的高度重视、大力支持、广泛参与、全程监督表示崇高的敬意!
一、全市脱贫攻坚工作情况
2019年以来,在市委的坚强领导和市人大的监督支持下,全市上下坚持把脱贫攻坚作为重大政治任务、重大发展契机、重大民生工程,不断强化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落实政策措施、凝聚工作合力,在贫困村和贫困人口已全部出列的情况下,严格落实"摘帽不摘责任,摘帽不摘政策,摘帽不摘帮扶,摘帽不摘监管"的工作要求,狠抓脱贫攻坚责任落实、政策落实、工作落实,全面巩固脱贫攻坚质效。在今年年初全省脱贫攻坚考核中取得了综合成绩第四名(比上一年度提升2位)、插花贫困地区第一名的好成绩。
(一)自觉扛起政治责任,强化组织领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扶贫工作论述。今年以来习近平总书记"两会"期间在甘肃代表团针对脱贫攻坚工作作了重要讲话,在考察重庆期间主持召开解决"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座谈会。市委、市政府将这两次讲话精神和《习近平扶贫论述摘编》作为各级党组织理论学习的重要内容,通过市委常委会、政府常务会、扶贫攻坚领导小组会等多种形式进行传达学习,狠抓贯彻落实。全面压实扶贫责任。认真执行"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的管理体制,坚持五级书记抓扶贫、部门联动促攻坚。全面落实党政"一把手"负总责的限期脱贫责任制,压实脱贫攻坚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职能部门监管责任。根据机构改革调整了市扶贫攻坚领导小组,组建八个工作专班分头抓落实,召开3次领导小组会研究部署脱贫攻坚工作。在此次机构改革中,扶贫办由过去在市农业部门挂牌调整为独立的政府工作部门。统筹协调合力攻坚。市人大开展"聚力脱贫攻坚,人大代表在行动"活动,市政协组织民主党派开展扶贫监督性调研,督促政策落地。市纪委监委狠抓脱贫攻坚作风整治,市委组织部实施"红色引擎工程",深化抓党建促脱贫。市委宣传部实施"以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助推乡村振兴战略"行动,着力提升乡村精神文明建设。市直机关工委发动广大机关党员干部参与精准扶贫,有力促进了脱贫攻坚工作落实。市、区相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脱贫攻坚决策部署,层层签订责任状,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组织保障和责任落实体系。
(二)聚焦"两不愁三保障",强化政策落地。坚持问题导向,稳步推进义务教育、基本医疗、住房安全和饮水安全(简称"3+1")扶贫政策落实大调研活动,做到"街不漏村、村不漏户、户不漏人",查找政策落实短板和薄弱环节。教育扶贫方面:严格落实贫困户子女教育资助政策,涵盖学前教育至高等教育全学段,2019年春季帮扶贫困家庭学生12629人次,落实专项资金1116.81万元。改善薄弱学校办学条件,截至目前已有96所学校完工投入使用,占90.6%,全部建设任务将于今年6月底前完成。健康扶贫方面:持续推进"四位一体"(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补充医疗保险或兜底保障)健康扶贫体系,全面实行"一站式、一票制"结算服务,实行贫困人口区内公立医院住院"先诊疗后付费"。做实做细贫困人口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积极引导在家贫困人口与家庭医生签定服务协议,在外贫困人口落实政策告知服务,实现贫困人口应签尽签。危房改造方面:以"查遗补漏"、"立查立改"为工作目标,印发《关于对标脱贫攻坚目标加快消除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通知》,督导相关区"不落一户"完成任务。截至5月底,2019年申报计划161户,已开工144户,其中完工91户。兜底保障方面:自今年4月1日起,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每人每月580元提高至635元;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标准由每人每月1100元提高至1200元;集中养育孤儿供养标准由每人每月2300元提高至2500元,贫困人口实现应保尽保。基础设施改善方面:推进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和新城区5座泵站新建工程,进展顺利。上半年安排电力配网投资881万元,工程项目10个,目前已完工5个,为贫困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可靠的电力保障。持续提升贫困地区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水平,进一步改善生产生活设施条件,实现提档升级。
(三)着眼长远持续发展,强化产业就业扶贫。把产业、就业作为脱贫攻坚的主攻方向,完善扶持政策,促进产业发展,推进充分就业,实现贫困群众持续增收。强化财政投入,市级财政落实1.7亿余元财政专项扶贫资金、5000万元奖励性转移支付资金。推进"三乡工程"提档升级。架起城乡要素资源互通互联互融桥梁,变农民空闲农房为财富要素,变农村闲置资源为创富资本,变农民为合作股民,开辟以城带乡、以工促农、城乡融合发展路径,吸引社会资金投入全市农业农村发展,将贫困户镶嵌到产业链条中。投入新型经营主体培育资金5140万元,用于合作社、家庭农场、龙头企业引导培育,将补贴资金重点向贫困村、贫困户倾斜。在全市乡村发展全域旅游的基础上,组织20个有一定基础的贫困村免费编制旅游发展总体规划。光伏扶贫项目持续产生效益,1-5月贫困村发电收入524.94万元。大力发展农村电商。抢抓电子商务进农村省级示范创建机遇,实现电子商务综合服务站建设在全市271个贫困村全覆盖。依托大型展会,搭建农超对接平台,加强农产品产销对接。建设"邮乐购"站点2837个,推介特色农特产品进城,配送农特产品5675吨,交易额7426万元。开展就业扶贫。精准实施就业技能培训,组织有就业培训意愿的贫困家庭劳动力参加劳动预备制培训、岗前培训、订单培训和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建设贫困人口职业技能实习实训基地,提升贫困人口劳动技能。拓宽就业渠道,挖掘本地企业用工需求,农村公益岗位优先考虑贫困户,帮助贫困户就近就业。动员贫困群众参加基础设施建设、环境整治等工作,增加劳务收入。深入推进扶贫劳务协作,鼓励劳务公司组织贫困人口开展劳务输出,提高劳务对接的组织化程度和就业质量。组织开展"春风行动""就业援助月"等就业服务专项活动,将贫困劳动力作为重点帮扶对象,举办就业扶贫专场招聘会35场。
(四)坚持大扶贫格局,强化攻坚合力。发挥各界优势参与扶贫。开展"百企帮百村",动员206家民营企业结对帮扶188个贫困村,已累计投入资金4.2亿元。抓好"新青年下乡"活动,发动大学生深入贫困村,发挥专业特长,开展送理论、送科技、送文化、送服务等帮扶活动。开展科技扶贫行动,每个贫困村安排科技特派员,开展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服务。深入推动"互联网+"扶贫工作。根据贫困户实际困难及时在"中国社会扶贫网"平台发布需求信息,拓宽社会帮扶资源、渠道,通过线上线下对接,为社会人士参与帮扶搭建平台。截至目前,全市注册爱心人士达167万,贫困户需求发布率为94.1%,对接成功率为96%,居全省前列。组织开展精准扶贫"爱心超市"试点。多渠道筹集爱心捐助资金、物资,开展以劳动换取积分,通过积分兑换物品,推动"扶贫"与"扶志"相结合,目前已有5家精准扶贫"爱心超市"投入运营。扎实推进社会关爱扶贫。通过建设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站、老年人互助照料服务点,开展"巾帼巧娘脱贫计划"、留守妇女职业技能培训等,加强"三留守"人员关爱。
(五)着力抓党建促脱贫,强化基层基础。围绕脱贫抓党建、抓好党建促脱贫、检验党建看脱贫,实现脱贫攻坚同基层组织建设有机结合。实施"红色引擎工程"。开展软弱涣散村党组织整治转化工作,提升乡村治理能力,从机关、事业单位选派"第一书记"到贫困村、软弱涣散村担任"第一书记",协助村"两委"开展工作。开展"双培双带"工程,选优配强贫困村"两委"班子特别是村党组织书记,实施"一村多名大学生计划",继续选派大学生村官到贫困村任职。发挥党员干部帮带作用。推进"党员+扶贫",按照"帮扶对象不变、帮扶力度不减"的要求,继续落实市区近2万名党员干部结对帮扶贫困户,巩固提升贫困户稳定脱贫成果。激发内生动力。加强对贫困户自主脱贫教育,培育贫困群众主体意识,激发脱贫的信心决心,变"要我脱贫"为"我要脱贫"。开展脱贫典型宣传,营造"脱贫光荣"氛围。
(六)注重锤炼干部作风,强化驻村帮扶。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扶贫工作重要论述武装扶贫干部头脑,把扶贫岗位作为锻炼干部的平台,实行严管和厚爱相结合,激励干部干事创业。加强对扶贫干部的学习、教育、培训、管理、考核工作。市级机构改革后,部门设置变化较大,按照"硬抽人、抽硬人、全脱产"原则,对部分贫困村脱贫攻坚对口帮扶单位进行调整。目前市区驻村工作队1059个,驻村帮扶干部达到3011人,帮扶全市271个贫困村,涉及驻村帮扶单位846家,其中市级151家、区级695家。2018年以来,先后在扶贫干部中推荐全市百佳公务员1名,"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1名,省级优秀公务员1名,军运会火炬手2名,一批干部在脱贫攻坚中得到提拔重用。市公安局驻黄陂扶贫队员杜凡、付旭东同志,在按规定即将轮换之际,72名村民按手印申请挽留,被亲切称为"付杜组合",媒体报道后省委蒋超良书记肯定他们,这样的扶贫干部是人民群众的贴心人、党的好干部。
(七)扎实推进问题整改,强化制度建设。今年以来,我们持续开展中央巡视反馈问题、国家考核及全省考核指出问题的整改工作。去年中央巡视指出的问题,我们对照明确为23个具体问题,目前19个已完成整改,4个正按计划有序推进。国家考核、全省考核指出问题的整改工作也在全面落实过程中。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整改领导小组,通过召开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市扶贫攻坚领导小组会议、市整改领导小组会议等多种形式,对照上级反馈意见严格自查认领,举一反三,全面开展排查,形成问题清单,制定整改工作方案,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完成时限,实行销号式管理。层层压实责任、传导压力,确保整改不留死角。落实整改责任。按照整改时限要求,有计划有步骤推进,限时考核验收。做到三个"不放过":产生问题的根源不查清,绝不放过;整改措施不到位,绝不放过;问题整改不彻底,绝不放过。统筹把握好整改工作的进度和质量,对已经整改完成的问题,严格验收,定期"回头看"。构建长效机制。统筹当前与长远、个性与共性,突出举一反三、触类旁通、标本兼治,通过自查自纠,深入排查制度方面的缺陷和"漏洞"。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市整改办共同制定整改工作督查督办工作方案,成立督查督办专班,组织各牵头单位对蔡甸、江夏、黄陂、新洲区等四个新城区开展专项督查,督促各类问题得到及时有效整改。
二、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一)扶贫开发长效机制建设尚待进一步完善。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的衔接机制还需进一步研究,扶贫开发法制建设还需进一步强化,防止已脱贫人员返贫的动态监测、跟进帮扶的工作体系还需进一步完善,扶贫政策的稳定性还需进一步固化,贫困村产业可持续发展还需进一步增强、与贫困人口的利益联结机制还应探索创新,贫困人口就业培训的针对性、就业的稳定性还需提升。
(二)贫困边缘人口帮扶缺乏政策支撑。收入水平略高于建档立卡贫困户的人群,也就是农村贫困边缘人口的防贫问题是脱贫攻坚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边缘人口因只享受农村的普惠政策,其生活水平、质量有的已经低于脱贫户,尤其在遇到大病大灾后甚至形成"悬崖效应",影响农村社会和谐稳定,需要探索研究出台边缘人口的帮扶政策。此外,有贫困人口的非贫困村缺乏相应的扶持政策,与贫困村在基础设施、公共服务、产业发展等方面的差距有的在扩大,需要研究出台非贫困村的扶持政策。
(三)"造血式"脱贫还需精准施策。产业扶贫是脱贫的根本之策。目前兜底式保障扶贫力度大,"造血式"开发扶贫尚在推进中。产业扶贫项目策划难度较大,现有农村扶贫产业项目数量不多,特色、品牌、规模、效益还不明显,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不充分,有影响力的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经营主体培育和引进不够,特别是帮扶项目与贫困户利益联结还不紧密,影响帮扶效果。
(四)少数干部工作作风不够严实。在对脱贫攻坚的政治性、政策性、艰巨性的认识上,少数领导干部还存在模糊甚至错误的认识。如:有的认为全市脱贫任务完成后不需要再搞扶贫了;有的认为武汉市财力雄厚,贫困人口又不多,政府出台政策兜底就行了,不必费力搞扶贫;有的认为驻村工作队是搞形式。在推动力度上,少数地方、少数单位不同程度地存在松口气、歇歇脚的想法,决战决胜的精神状态有所松懈,组织推动工作力度有所减弱。在工作作风上,一些基层干部作风不够严实。部分街(乡镇)党政主要领导没有按要求遍访贫困户,少数驻村队员"名在人不在"、"人在心不在";少数帮扶党员干部对帮扶对象情况还不了解,帮扶措施不力。
三、下步工作打算
脱贫攻坚战已进入决战决胜的关键阶段,越是关键时刻越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重要论述,咬定目标不放松,将脱贫攻坚作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的重要载体,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确保脱贫攻坚取得全面胜利。
(一)进一步落实目标标准。咬定目标不放松。今明两年,全市脱贫攻坚的主要目标是,巩固提升脱贫攻坚质效,建立健全防贫返贫的体制机制。要紧紧围绕"两不愁三保障"标准,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基本医疗、住房安全和饮水安全扶贫政策落实大调研活动,及时发现问题,补齐工作短板。坚持精准施策不松劲,蔡甸、江夏、黄陂、新洲区被纳入全省60个非贫困县(市、区)之中,要落实《统筹推进非贫困县脱贫攻坚工作的指导意见》要求,坚持非贫困县(市、区)与贫困县"脱贫政策一致、工作标准一致、工作力度一致、考核评估一致",保持在全省争先进位的良好势头。
(二)进一步提升脱贫质量。严格进出标准程序,把好"一进一出"两关。严格执行"两公示一比对一公告"程序,对返贫和漏评人口,要及时纳入,确保贫困人口不漏一户一人;对达到"两不愁三保障"标准的贫困人口,严格履行"民主评议、核实认可、公示公告"程序,把好退出关,确保脱真贫、真脱贫。脱贫攻坚期内,贫困村、贫困人口退出后,原有的扶持政策保持不变,支持力度不减,特别要防止拔高标准,吊高胃口。从严考核评估,以严标准、严要求做好市州、县(市、区)交叉考核、第三方评估、财政资金绩效考评等各项考核评估准备工作,把功夫下在平时,推动脱贫攻坚工作提质增效。坚持底线思维,加强扶贫领域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化解,防范扶贫领域风险,切实提高应对重大涉贫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积极研究出台边缘贫困人口防贫政策,提高全社会对脱贫攻坚政策的满意度。
(三)进一步汇聚工作合力。拓展帮扶渠道,扎实推进"百企帮百村"精准扶贫行动。大力推广使用中国社会扶贫网,让广大社会爱心组织、爱心人士精准对接贫困群众多元需求。抓党建促脱贫,加强街、村两级基层党组织建设,更好发挥其战斗堡垒作用,提高基层组织的治理能力和服务群众能力。持续整顿软弱涣散农村基层党组织,选优配强村党组织书记。继续开展农村教堂、祠堂"两堂"问题专项清理和农村"三资"清理。加大脱贫攻坚宣传力度,开展"十大帮扶典型"、"十大脱贫典型"评选,讲好武汉精准脱贫故事,传递脱贫攻坚正能量。关心关爱扶贫干部,积极营造建功新时代、创造新业绩的浓厚氛围和良好环境,激励广大扶贫干部在新时代担当新使命、展现新作为、创造新业绩,打赢这场输不起的脱贫攻坚战。坚持严管与厚爱相结合,加强扶贫干部作风建设,以作风攻坚促脱贫攻坚。
(四)进一步构建长效机制。统筹研究和组织实施全市扶贫开发、脱贫攻坚和老区建设发展战略,坚决贯彻执行《武汉市促进革命老区发展办法》,积极研究相对贫困地区和边缘贫困人口帮扶政策措施,为边缘贫困人口、相对贫困村帮扶提供制度保障。加强扶贫领域立法调研,组织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将稳定的扶贫政策上升为法规,推进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战略有效衔接。积极探索破解贫困村企业和经济组织发展面临的困难和问题,在财政专项资金和项目安排上向相对贫困地区倾斜,营造企业兴乡的良好环境,使企业在贫困村留得住、发展得好,为贫困地区稳定脱贫产生持久效益。
各位委员、同志们,我市脱贫攻坚已进入决战决胜的紧要关头。打赢脱贫攻坚战,责任重大、使命光荣。我们将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凝心聚力,攻坚克难,开拓创新,狠抓脱贫攻坚各项工作落实,不辜负市人大常委会和广大代表对我们的厚望,以优异成绩迎接新中国建国七十周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