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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丘县2019年全面深化改革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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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丘县2019年全面深化改革工作总结

中共沈丘县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

一、改革工作进展情况

2019年,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市委深改委的正确指导下,沈丘县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关于深化改革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各项改革目标任务,坚持整体推进与重点突破相统一,积极探索符合县情实际、体现沈丘特色、具有时代特征的全面深化改革之路。目前,我县各领域改革进展顺利,2019年县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安排改革工作要点5个方面、23大项、140小项,目前已完成140项,完成率达100%,通过全面深化改革,为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添彩动力,切实提升了全县广大人民群众幸福感和获得感。

(一)强化组织领导,提高改革站位。坚持"一把手"抓改革,调整县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组成成员名单,由县委书记担任县委深改委主任,先后召开5次县委常委会、5次深化改革工作委员会会议、2次专题推进会,学习传达中央、省委和市委有关改革会议精神,审议了各类改革方案10个,研究解决改革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做到亲力亲为、亲自部署,切实增强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并将深化改革工作纳入2019年度全县综合考评内容,有力地推动全县全面深化改革工作。

(二)加强工作力量,夯实改革责任。县委办公室选调5名精兵强将充实到县委改革办工作锻炼,切实加强改革办公室人员力量,增加工作经费,强化办公保障,改革各项工作顺利开展。结合沈丘实际,制定全面深化改革"两规则一细则"。出台县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2019年工作要点》《县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2019年推进的8项重大改革事项》,细化分解工作目标任务140项,明确工作要点责任单位49家、重大改革事项责任单位29家,制定出台《沈丘县全面深化改革工作考评办法》,在考评分值上做了具体细化调整。

(三)完善工作机制,推进改革落实。一是建立改革责任"111"信息制度。明确要求各单位确定1名分管领导负责全面深化改革工作,确定1名办公室人员作为全面深化改革工作联络员,明确1名文秘文员为改革工作信息联络员。目前,全县已有70家县直单位和22个乡镇(办事处)明确改革工作联络员306名。二是建立改革工作"网上联"制度。县委深改委对306名改革工作联络员建立电子档案,成立微信群,使联络员与工作人员联系更加畅通。三是建立改革联络员反馈问题登记制度。县委深改委主动征求改革联络员对各项改革工作的意见建议,同时要求每名联络员要对本单位承担的改革事项,做到进度掌握详细、情况汇报及时,还要及时反馈改革进展情况,由县委改革办对反馈的意见建议进行登记,目前,已收集到意见建议11条,有效促进了各项改革工作落实。

(四)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改革氛围。一是加大工作培训力度。为进一步提升改革信息报送和信息写作质量,召开全县改革工作文秘人员培训会2次,培训文秘人员300多人次。二是加大信息报送力度。围绕"放管服"改革、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农村改厕、教育综合改革等8个重大改革事项,收集全县改革信息60余篇,报送市委改革办优质信息55篇。三是加大媒体宣传力度。在县委政府网、智慧沈丘手机台、新沈丘报等各级媒体开设"改革进行时"专栏,及时转载中央、省、市改革理论稿件和重点文章,大力宣传报道我县全面深化改革经验和做法,已发布改革相关稿件73篇。四是加大亮点打造力度。深化"放管服"改革,巩固提升脱贫攻坚,在全省率先开通"扶贫证明网上开具平台";县乡村三级政务服务事项梳理录入工作,被周口市作为乡村两级政务服务事项梳理录入样板全市推广,市"放管服"改革办公室对我县先进做法进行专题经验介绍推广;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相关经验被《河南日报》头版头题报道。全市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建设现场会、全市农村改厕工作推进会、全市加快"四好农村路"建设现场会先后在我县召开,财政部、央企扶贫基金调研组来我县调研脱贫攻坚工作。

二、改革任务完成情况及工作成效

(一)纵深推进经济体制改革。

1.深入推进"一网通办"前提下的"最多跑一次"改革。一是着力推进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加快推进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建设,推动政务服务事项"应上尽上、全程在线"。全县完成政务服务县级事项录入1210项,乡村两级政务服务事项已达11486项,均居全省第一名;网上注册用户量突破14万居全市第一;今年以来网上平台办件量已达423758件,居全省第一。二是建立"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目前,沈丘县已制定并公布"双随机一公开"事项清单的单位128个,37家行政执法单位建立"一单两库",具有监管职能行政及事业单位全部建立"双随机"抽查机制,已上报备案29家单位随机抽查事项227项。三是大力推进"最多跑一次"。全面清理申请材料中模糊性表述和兜底条款,大幅提高即办件比例,推动合法合规事项"马上办",我县企业和群众办事提供材料同比减少60%,1184个政务服务事项中,已有212个事项实现"即来即办、立等可取",861个事项实现"最多跑一次"。四是推进"先照后证"改革。落实"首办责任制""限时办结制""一次性告知制",提供受理、审查、核准、发照一站式服务,实行8小时以外延时服务、延伸服务,持续推进市场主体"三十五证合一"改革。目前,全县办理"五证合一"营业执照4839家,共发出"三十五证合一、一照一码"营业执照9300多份,"一照一码"持照率达81%,工商登记前置审批精简达87%。五是积极推动互联网+监管工作。全县监管事项主项录入覆盖率达95%,监管事项子项录入覆盖率达84.31%,位居全市第一名。六是建立"联动监管+联合惩戒"机制。通过建立内部联动监管机制、联合惩戒工作机制,建立以信用监管为核心的新型监管体系,限制工商部门"黑名单"企业法定代表人办理相关注册登记11人次,拦截失信被执行人16人次,对62户拟参加河南省著名商标、A级纳税人评价、知名守信企业等荣誉的候选市场主体提出信用建议。

2.以发展临港经济、高铁新区、建设钢铁产业园区为重点全面提升对外开放水平。一是大力发展临港经济。把发展临港经济作为改革开放、产业转型的突破口,投资34亿元,加快沈丘港口物流园区、造船及船舶码头等项目建设,重点发展临港产业,整体谋划临港经济带,围绕港口关联产业进行规划布局,延伸发展港口服务业,结合"安钢"辐射带动效应,构建水陆互联经济发展新环境。二是打造高铁新区经济中心。以郑阜高铁为依托,整体谋划高铁经济带,以承接东部产业转移为主线,统筹安排招商引资、第三产业、城市提质项目,在新型服务业上求突破,打造周口新的经济增长点。三是建设钢铁产业园区。以安钢落户沈丘为契机,重点打造钢铁产业链,对钢铁产业上下游关联产业以及钢铁配套产业进行规划设计,着力打造钢铁产业经济圈,总投资64.9亿元的一期一步工程顺利开工,填补了我县没有大型重工业项目的空白。四是推动升级改造沙颍河航道。投资18亿元的沙颍河航道升级改造工程进展顺利,完成沈丘航运枢纽深井降水井149口,占总量383口的38.6%,船闸主体结构排水系统安装完成。五是发展跨境电商产业园。打造全县集电商扶贫公共服务中心、跨境电商产品体验中心、全县优质农特产品体验中心、农产品上行服务中心、电商培训中心及县乡村三级物流配送中心等为一体的综合性电子商务服务园区。已入驻电商企业65家,物流快递企业12家,全县农特产品线上交易总额1.45亿元,每月外发"沈丘农特产品"包裹9万多单次,农产品销售增长30%,上缴税收1100万元。六是完善稳外贸政策措施。组织专业招商团队,积极"走出去,请进来",参加国家、省市举办的各类外经贸活动10余场次。组成调研工作组,深入46家"三外"企业开展为期半个月的大走访大调研活动。进一步梳理问题清单,根据企业实情、行业特点,分清类别,建立服务台账,做好跟踪服务,及时解决企业在发展中所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3.深化科技体制改革,提高科技成果转化。一是优化科技创新发展环境。出台《关于支持工业企业发展的十六条意见》《关于加大科技创新投入的若干意见》等相关政策,县财政安排2000万元科技创新专项基金,用于支持创新创业、科技项目建设。二是加快创新平台和载体建设。以双创基地建设和创新龙头企业培育为着力点,推动省级双创基地建设。今年以来,全县8家企业申报高新技术企业。雪荣面粉厂通过智能车间认定;凯旺电子、永欣饲料、华丰网业3家企业为两化融合示范企业;华丰网业为节能减排科技创新示范企业。三是落实国家科技成果转化激励改革举措。设立科技奖补专项资金,制定详细的奖补政策,对新认定的国家级、升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国家级、省级、市级科技园区和基地,获得省级科技进步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等各类高新技术产业进行奖励扶持。四是深化科技金融结合,建立健全容错机制。构建中小企业创新资金供应链。充分发挥融资担保,风险投资的作用,着力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进一步完善科技信贷投入。建立政府引导,多方参与的科技型中小企业信贷体系,支持金融机构加大对科技的信贷投入。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企业自主创新和成果转化的信贷支持力度,加大开展对科技型中小企业集合贷款业务。

4.深化商事制度改革,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一是完善行政审批事项。印发《关于取消调整增加和保留行政审批事项的决定》,对保留审批项目实行"身份证"管理,全县共取消行政审批事项4项,保留行政审批事项123项。积极编制政府权责清单,全县40个部门权责清单共涉及2609项行政职权。二是推进"三减"服务。对保留行政审批事项,推进"削减审批环节、精减申报要件、缩减承诺时限"的"三减"工作,取消不必要材料,减少内部审批环节,压缩审批时限。全县审批环节已减至720个,承诺办结期限压缩至2255天。三是实施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全县工商注册登记登记9838户,变更登记2763户,实行全程电子化的设立市场主体5936家,变更登记336家。四是开展涉企收费项目清理。清理后保留11项行政事业性收费、4项政府性基金和6项县政府定价管理的经营服务性收费。五是加快落实"三集中、三到位"。出台《沈丘县推进审批"三集中三到位"工作方案》,大力推进事项、人员和窗口的进驻。目前,我县34家政务服务部门全部进驻服务大厅,进驻政务服务事项1180项,事项进驻率96%;

5.深化财税体制改革。一是实行普惠性税收减免。正确处理好执行政策与组织收入关系,切实减轻对小微企业和科技型初创企业负担,全县共为1223户小型微利企业减免所得税4151万元。二是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在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和政府定价管理的经营服务性收费领域采取目录清单显示,保留11项行政事业性收费、4项政府性基金和6项政府定价管理的经营服务性收费;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对居民天然气、社会保障卡、普通护照及港澳通行证、一般工商业电价等进行降费调整,全年降费407.74万元。三是深化增值税改革。对内加强业务培训,对外组织开办深化增值税改革政策宣讲,增值税税率调整减税共8405户次,累计净减税额15704.1万元。

6.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一是推动业务回归本源。积极引进股份制银行在我县设置分支机构,目前全县共有股份制商业银行3家,2019年,中原银行沈丘支行和中银富登村镇银行分别在我县付井镇和赵德营镇设立分支机构。落实"百千万"三年行动、打通民营和小微小企业金融服务政策传导"最后一公里",将"金融活水"不断引向民营和小微企业。开展整村授信工作,缩短办贷时间,促使更多资金流入农村用于农业生产,助力乡村振兴。二是开展信用评价体系建设。积极参与大数据与社会信用体系融合发展试点县建设,制定《沈丘县农村信用评价体系建设实施方案》《沈丘县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目前,我县完成257865户农户信息采集,贫困户信息输入和信用评级完成100%。完成1202家中小企业的数据采集和录入。三是推广建设银行"云税贷"等新型金融产品。构建"征信互认、银税互动"合作框架,搭建144个银税合作平台。持续推动服务创新,实现"银税"系统直连,把信息共享从"线下"搬到"线上",综合运用大数据开辟营销新路径,最大程度节省小微企业的借款成本,解决融资难题。

7.深化农村改革,壮大村集体经济。一是培育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探索多种发展农业社会化服务模式,按参与主体分,有"合作社(大户、家庭农场)+农户""合作社+服务站+农户""集体经济组织+合作社+农户""龙头企业+合作社+农户"等模式;按服务内容分,有产前、产中、产后服务等;按服务方式分,有托管服务式、订单服务式、平台服务式、站点服务式、股份合作式、代耕代种式等。全县共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2432个,注册资金总额达46亿元,其中国家级示范社4个,其中省级、市级示范社45个;发展家庭农场115家,其中省级、市级示范家庭农场14家,市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34家。二是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率先开展全域国土综合整治工作,对村镇实施全要素综合整治,冯营乡李寨村被列为全省第一批全域国土综合整治试点。健全县、乡、村三级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网络,建成22个土地流转服务大厅,578个土地流转服务联络站,全县共流转土地面积38万亩,涉及农户7.5万户;开展农村宅基地"三权分置"改革,探索盘活闲置农房和宅基地,全县共有村庄总面积28.6万亩,宅基地总面积17.6万亩,宅基地28.7万宗,农房总数31.1万栋。三是全面开展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出台《沈丘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实施方案》等文件,目前,全县共完善土地承包合同、颁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完成确权登记颁证档案归档共22.38万份,完成确权面积102.2万亩,确认家庭承包耕地地块数73.4万块。四是加快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清查核实农村集体经济组织5111个、农户22.6万户,盘活村级经营性资产18.6亿元,利用农村存量集体建设用地148.99万亩,建成107个扶贫车间、341个光伏发电、38个种养基地,作为产业村集体经济发展主方向,全县577个村(社区)集体经济收10万以上的179个,5至10万元的172个,2万至5万的133个,全县村(社区)集体经济有收入的占93.4%,五是完善农业保险制度。种植业承保88万亩,补贴1026万元,养殖业承保49万头,补贴资金825万元。

8.创新新型城镇化体制机制。一是加快城市建设步伐。持续推进城市片区开发和老城区改造,完成征迁2812户、89.6万平方米,商临路安置区主体封顶,三里井安置区建设顺利。兆丰大道新沙河大桥、新东环路、文化馆和沙颍河城区段景观带改造项目建成投用。四个老旧小区完成改造。二是提升精细化管理水平。城区主次干道机械化保洁率达到100%,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6%,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到10平方米,群众的宜居感进一步增强;新购置44辆新能源公交车。拆除各类违建680处、近6万平方米。持续开展占道经营、露天烧烤、渣土运输、广告市场等专项整治,城市形象得到进一步提升。成功创建省级文明城,顺利通过省级卫生城复检。三是持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投资1.6亿元实施农村生活垃圾收转运设施建设项目,投资6000多万元建设乡镇和行政村公厕568个,投资5500多万元对农村环卫保洁实行市场化运营,投资2000万元实施农村坑塘清淤工程和试点村污水治理工程,农村户厕改造完成6.89万套,"四美乡村"建设取得明显成效。

9.深化生态环境制度改革。一是建立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监测预警长效机制。全面加强环境监测工作,做好全县8个河道断面、19个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县城空气环境质量、城市噪声及企业污染物的常规监测。二是加快健全市场化、多元化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制定《沈丘县推进农业综合水价改革实施方案》,选取新安集镇5个行政村合计1万亩的农田利水项目进行试点。三是落实能效水效领跑者制度。推行"河长制",建立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体系,全县年用水总量控制在1.9000亿立方米以内;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下降19%;万元GDP用水量下降37.3%;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达到0.65;重要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达到100%。用水效率和效益显著提高,水环境质量和水生态状况明显改善。四是健全环保信用评价体系。在全县农村信用体系和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建设过程中,对中小企业信用信息包括企业环保信息以及农户经营实体环保信息,对不符合环保要求的,在信用评级时适当扣分,对符合环保要求的适当加分,通过环保信用评价,提高农户和中小企业环保意识。五是全面完成生态环境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体制改革。积极配合上级环保部门研究制定环保机构垂直管理改革试点方案。配合市级环保部门制订环境保护责任清单,建立健全职责明晰、分工合理的环保责任体系。

(二)深化民主法治和社会治理领域改革。

1.健全人大工作制度。一是探索工作运行机制。出台《沈丘县人大法制委员会工作规则》《沈丘县人大财政经济预算委员会工作规则》,保障两委依法履行工作职责,规范议事程序,提高工作效率,听取审议县"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16项,开展专题调研、视察22次;提高代表建议办理质量,采纳解决代表建议78件,督办民生实事21件。二是加强人大制度建设。评选表彰6名优秀人大常委会委员;坚持党管干部,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99人次,补选11名市县人大代表;推进人大代表联络站建设,全县22个乡镇(办事处)实现"全覆盖"。三是创新审查监督机制。强化预先审查,完善审查监督程序,推动政府完善预算体系。建立人大监督预算机构,加强年初预算审查。结合机构改革撤、并、增及部分职能增强或弱化多种情况,压缩预算,科学调整,管好钱袋子,确保预算编制的合法性、前瞻性、科学性和可操作性。

2.完善民主协商制度。一是加强政协党的建设。研究出台《中共沈丘县委办公室关于加强新时代人民政协党的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设置2个总支、33个分支。依托商会,在"长三角"、"珠三角"、中原地区,设立3个外地片区联络组党支部,实现党的组织对所有党员的全覆盖。二是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积极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职能,全年召开常委会、主席办公会、月协商会议27次,提交提案216件,立案210件;聚焦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开展视察考察调研26次,形成调研报告12篇。三是积极探索新型协商形式。利用"智慧政协"网站、手机APP、微信公众号等,建立党员网络学习平台,实现党建工作线上线下相互促进、相得益彰。通过网络走群众路线,开发"微提案"系统,开设"政协微社区""委员在线"等栏目,全天候察民情听民意。积极构建"122N"协商议政格局,进一步畅通建言议政渠道。积极搭建学习教育、履职载体、管理服务"三个平台",有效提升履职水平。

3.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一是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法院制定实施《关于建立裁判文书签署机制的暂行规定》,印发《关于建立专业法官会议制度的意见(试行)》,实现登记立案常态化,法院当场立案率达90%以上;检察院出台《沈丘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办案责任制暂行办法》,实行独任检察官办案单元、检察官办案组办案,建立检察官权力清单,检察长或检察委会行使的职权比改革前减少70%。二是健全员额法官检察官绩效考核评价体系和惩戒机制。检察院出台《司法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入额检察官选任工作实施方案》等文件,制定《县人民检察院入额检察官业绩考核标准》,现有员额检察官现有19名;建立"有进有出"员额常态化管理机制,县法院共晋升法官等级29人次,2名员额法官退出员额序列。县法院开展2次入额遴选,现有员额法官39名,占编制总数33.9%,三是持续推进内设机构改革。设置检察院内设机构为8个部门,核定政法专项编制65名;设置法院10个内设机构,5个派出法庭,审判业务机构减为7个,非审判业务机构减为3个,核定政法专项编制115名。四是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新建县级法治示范点4个、乡镇法治示范点10个,法治示范村100个;全县已有3家律师事务所,5个法律服务所,101名执业律师、9名法律服务工作者、22个司法所长和3名司法行政工作人员,分别挂点到577个村(居)担任法律顾问,实现村级法律顾问工作全覆盖;在13个重点领域建立行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设立1个县级人民调解工作室,设立2个律师调解工作室,形成"诉前调解+司法确认"化解纠纷新机制;学习"枫桥经验",打造金牌调解员,共调解各类纠纷4280件,调解成功4172件,调解率100%,调解成功率97%以上。五是推进律师制度、公证体制改革。县公证处实行企业化管理,公证员4名,办理各类公证480件,解答法律咨询1200多人次;沈丘县3家事务所共办理各类诉讼案件957件,提供法律援助案件644件,担任法律顾问123家。

4.以赋权、激励为重点激发基层工作积极性。一是开展权责清单动态调整工作。制定《中共沈丘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政府部门权责清单(2019)动态调整工作的通知》,明确时间节点、工作任务和步骤。乡镇(街道)权责清单已全部上报并审核完毕。二是完善基层综合便民服务平台功能。将审批服务延伸到乡镇,畅通联系服务"最后一公里",针对申报材料不太齐全,又具有季节性和特殊性的重点建设项目的行政许可、审批,在项目单位作出承诺的基础上,进行预审批,提前办。积极拓展服务领域。以群众和企业"办一件事"为标准,为企业和群众办事提供错时、延时服务和节假日受理、办理通道,帮助企业和群众解决办事中的痛点、难点、堵点问题,让企业和群众办事更舒心、更满意。三是推进网格化服务管理标准化。探索建立综治工作网格化管理机制,依托综治中心工作信息平台,全县辖区划分为一级网格22个,二级网格572个,三级网格1658个,提高综治管理服务水平,夯实综治和平安建设基层基础。四是积极推进"减县补乡"。推动编制资源向乡镇(街道)倾斜,从县直差供和自收自支事业单位为22个乡镇(办事处)共调剂220名编制,增加乡镇和街道力量。五是探索推进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建立沈丘县精神卫生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完善重性精神疾病管理、社会心理服务疏导等工作机制,在11个乡镇综治中心及有条件的22个村(社区)综治中心建立心理咨询室,配备33名心理辅导人员或者心理服务志愿者,对社区居民开展心理健康宣传教育和心理疏导。

5.深化机构改革。一是高质量完成党政机构改革。印发《沈丘县机构改革方案》,就机构调整与设置、班子配备及人员转隶、"三定"规定制定等进行具体明确,在不突破机构限额前提下,合理设置我县党政机构37个,印发37家单位"三定"规定,单位挂牌、领导班子配备、人员转隶均已完成。在不突破编制总量前提下,整合内部资源,为新成立5家县直单位调剂60名行政编制,保障工作开展。二是积极推进乡镇(办事处)机构改革。着力构建简约高效基层管理体制,科学配置乡镇(办事处)职能。20个乡镇统一设置7个行政内设机构;2个街道统一设置6个行政内设机构。乡镇、街道事业单位统一设置4个事业部门。目前,各乡镇和街道内设机构和事业单位已挂牌完毕。三是完成多个领域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任务。制定《关于设立付井镇等五家环保中心所的批复》,落实乡镇环保机构编制,目前18个乡镇共6个环保中心所均已正式挂牌成立,配备人员31名。四是统筹推进事业单位改革。将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改革纳入本次党政机构改革,全面清理事业单位承担的行政职能,改革后,除行政执法机构外,不再保留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

(三)深化文化体制改革

1.深化国有文化企事业单位改革。一是加快文化事业单位转企改制。将文化广播新闻出版局的文化和广播职能和旅游局合二为一,成立沈丘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完成县影剧院、县剧团改制、转企工作,撤销沈丘县豫剧团,成立沈丘县曲剧艺术传承保护中心;撤销县文化市场稽查队成立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二是加强文物保护利用改革。建立"县、乡、村"三级文物安全保护网络,向国家文物局申报李鸣钟故居、清真古寺2个"国宝单位"。全年组织4000余人次在李鸣钟故居开展爱国主义教育活动,并申请资金267万元,用于李鸣钟故居的保护维修。

2.构建覆盖城乡、便捷高效的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一是全面完成文化场馆建设任务。三馆一站免费开放开展扎实,新成立的释广元艺术馆,开设8个免费培训项目,新增近2000册的热门图书杂志,已接待读者1万余人次;流动图书车车载书刊3000余册,开展活动100余次,接待读者6000余人次;基层文化站开展主题文化活动100余场次,发挥了团结凝聚群众、促进社会和谐作用,充分调动农村文化事业发展的动力与活力。二是推进新时代文明实践中信建设。按照"八个一"建设标准,积极实施村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实现县、乡、村"三馆一站一中心"三级文化阵地,设立乡镇新时代文明实践所113所,为脱贫攻坚"扶贫先扶智,治贫先治愚"的工作要求,发挥积极宣传引导作用。三是持续实施文化惠民工程。全年共计组织开展大型文化主题活动16场次,曲剧艺术团体开展送戏下乡活动近200场次,完善570多个农家书屋,创作了一批群众喜闻乐见的作品,丰富了群众文化生活,促进沈丘县文化事业的繁荣发展。

(四)深化民生领域改革

1.深化教育体制改革。一是深化教育管理体制改革。开展教师资源流动工程,实施"县城互调、乡镇互补、以岗定编"原则,实现全县教师资源合理调配,目前已分流调配240人,轮岗20人,交流22人;开展民办学校办学行为专项检查,96名派往民办学校公办教师回到原单位工作;开展"吃空饷"专项整治,全县已查处脱岗替岗人数132人,开除辞退22人,迫于压力242名教师主动辞职,每年节约工资开支近1500万元。二是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实施教师支持计划,为6873名乡村教师发放补助资金3675.84万元;持续充实教师队伍,新招聘高中教师30人,农村教师77人,特岗教师200人;加强名班主任工作建设,争创省级名班主任工作室1个,4名教师获得市级班主任基本功大赛奖项;87名教师到"两区"支教;坚持重振师道尊严,先后表彰全国优秀教师1名、省级模范教师和优秀教师各4名、省级先进集体1个。市级优秀教师66名、市级优秀教育工作者4名;省级学术技术带头人3名。推出市级"最美教师"1名、提名奖1名。履职考核教学名师99名、终身名师8名;开通农村大龄教师职称晋升"绿色通道",申报副高职称152人、中级职称97人;全县16158名教师免费体检;已建成教师周转宿舍828套,正在施工30套。三是持续优化教育服务。建立学生数据共享、工作对接、动态管理、研判会商、结对帮扶"五项"资助机制,投入资助经费3033万元,惠及学生4.5439万人次;2019年生源地贷款办理9146人,贷款金额6956.69万元,被评为"河南省生源地助学贷款工作考核优秀单位"。四开展学前教育深化改革。开展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专项治理,排查12所幼儿园,已完成整改4所,正在整改8所;已实施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3期,共建设幼儿园73所,覆盖21个乡镇;加快城区公办幼儿园建设,5所公办幼儿园建设使用,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94.7%,入园难问题基本解决;增加普惠性幼儿园,目前全县普惠性幼儿园共229所,在园幼儿27102人,教职员工3555名,人均教幼儿12名,基本满足全县幼儿学前教育需求。五是持续打造高中教育品牌。设置高招质量奖,2019年全县高考一本上线904人,较去年净增138人,二本上线3940人,较去年净增114人,3名学生被清华大学录取;采取"建立良好校际关系、邀请学生走进学校、适当奖励优秀师生、个性订制培养方案、提供精品学习空间"等措施,减少优秀生源外流,我县中招成绩600分以上学生在本县就读的达到95%。六是大力发展现代职业教育。县职教中心整合6门优势教育资源,开设电子商务、客户信息服务、新型建筑工业化和钢铁铸造等4个热门专业,实现专业设置更新;依托现有优势专业,加强校企深度融合,与中州装备制造、大唐云呼叫中心、玉文化产业园、安钢等公司合作,培养企业所需专业技术人才;实施贫困劳动力和贫困家庭子女技能扶贫行动,创新"互联网+"等先进培训方式,对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开展通用职业素质、求职能力和计算机应用技术、现代园艺等职业技能培训,免培训费、生活费、交通费等。已开展培训16期,培训学员120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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