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财政局2018年工作总结
南宁市财政局2018年工作总结
南宁市财政局
2019年2月15日
今年以来,南宁市财政局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按照高质量发展的要求,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坚定不移支持打好"三大攻坚战",统筹推进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各项工作,坚决落实中央"六稳"工作部署,为推动首府经济持续健康平稳发展提供坚实的财力保障。
(一)强化收支管理,促进保障能力稳步提升。
针对减收增支不断增加等诸多不利因素,全市各级财政部门持续优化收支管理,圆满实现了财政收支高质量增长的年度目标。一是财政收入总量突破700亿元大关。全市累计组织财政收入再上新台阶,达到753.20亿元,收入总量占全区的比重达到27%,再创历史新高。二是财政收入增速近四年最高。财政收入比2017年增收65.22亿元,增长9.48%,增速按可比口径计算为近四年来最高。三是财政收入质量保持稳定。全年非税收入完成97.57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比重在减税、退税数额较大的情况下,仍然保持稳定,比自治区平均占比低6.09个百分点。四是财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支出均衡增长。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58.96亿元,增长8.07%。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97.93亿元,增长7.98%。其中全市财政八项支出完成530.34亿元,增长11.58%,比全区平均增幅高1.4个百分点。五是积极盘活存量资金。全市共清理收回各类财政存量资金共计32.05亿元,统筹用于稳增长、惠民生和保重点支出。
(二)强化职能作用,保障攻坚战役扎实推进。
紧紧围绕完成年度攻坚任务,优化财政资源配置,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支持打好三大攻坚战。一是支持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规范政府性债务管理,政府性债务实行限额控制,南宁市本级和县区均未出现债务超限情况,并分类纳入预算管理。债务风险安全可控,我市各县区(开发区)全年一般债务付息支出均不超过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0%,且专项债务付息支出不超过当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0%。债务置换全覆盖,2015年至今,我市已完成置换债务额度850.59亿元,基本实现对当年到期债务的全覆盖。积极研究利用社会资本化解债务风险的操作方式,对地方政府性债务存量项目进行筛选,对符合PPP模式实施要求的项目进行可行性甄别,充分引入社会资本化解存量债务,以降低地方性政府债务风险。高质量完成全市政府隐性债务清查统计工作,按时报送全市清查统计结果和政府隐性债务风险化解实施方案,并按照化债计划,圆满完成2018年政府隐性债务化解任务。二是支持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加大财政扶贫资金投入力度,2018年全市共筹措财政专项扶贫资金27亿元,为全市脱贫攻坚提供财政支持。支持贫困县区开展涉农资金统筹工作,加大对深度贫困县马山县的资金支持力度,连续3年每年额外支持专项资金0.8亿元。支持隆安县易地扶贫搬迁震东集中安置区可持续发展,从2018年开始连续3年每年支持4000万元专项资金。三是支持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统筹安排生态环境保护建设工作资金22.45亿元,抓好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开展扬尘污染综合治理,进一步提高全市空气质量。统筹安排水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经费10.17亿元支持开展水环境治理。拨付51.7亿元扎实推进邕江两岸和城市内河综合整治,邕江在防洪、饮用水水源保护、通航能力提升、水质改善、水资源开发利用和市民休闲景观建设等方面的作用有效发挥,"百里秀美邕江"全面展现。落实24.32亿元支持筹办第十二届中国国际园林博览会,其中办展相关经费2.14亿元,支持办好第十二届中国(南宁)国际园林博览会。安排市本级财政资金1.79亿元深化"美丽南宁"建设,推进乡村环境治。
(三)强化精准施策,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
坚持聚力增效,按照"二产补短板、三产强优势、一产显特色"的思路,调整优化支出结构,全力支持首府经济高质量发展。一是加大科创经费投入。安排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经费1亿元,三年来补助南宁-中关村科技园1.6亿元,积极培育经济新动能。二是大力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研究制定我市降税减费实施方案,2018年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减免政策为企业减负约8.44亿元;财政支出保持较高的强度,进度达到近98%;积极争取地方政府债券,2018年争取到政府债券241.9亿元,其中:新增债券57.07亿元、置换债券153.81亿元、再融资债券31.02亿元。争取到上级转移支付资金252亿元,有效促进基础设施补短板项目的实施,促进经济运行保持在合理空间。三是积极创新财政资金支持方式。优化融资服务,安排中小企业贷款平台配套资金0.4亿元,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建设专项资金0.384亿元,服务业发展基金0.2亿元,用于支持中小企业的发展。设立3只产业发展基金子基金,撬动金融机构和社会资本投资20.69亿元,杠杆放大倍数近6倍。四是加大对产业转型升级支持力度。安排现代工业发展资金8亿元,滚动安排工业用地储备和工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资金10亿元,加快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统筹安排服务业资金6.2亿元,重点支持现代信息服务业集聚区、商贸、沿边金融等重点行业产业的发展,助力南宁市获国务院批复设立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被财政部、商务部确定为2018年流通领域现代供应链体系建设的重点城市,并获得0.8亿元中央补助资金。五是全力支持乡村振兴战略。安排市本级农业产业发展资金3.55亿元,加快农业结构优化和绿色转型。安排0.47亿元用于3.3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支持巩固提升农业综合开发能力。安排0.15亿元大力推进田园综合体四级梯队建设,打造广西田园综合体"南宁样板"。筹措下达农村综合改革资金0.8亿元,积极开展一事一议财政奖补、美丽乡村建设、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试点项目等农村综合改革示范试点工作,夯实农村公益事业建设。
(四)强化民生保障,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全市各级财政积极调整支出结构,集中财力保障重点民生支出需要,有力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全市民生支出539.21亿元,增长7.9%,占财政支出的77.26%。落实为民办实事工程项目资金91.25亿元,大力支持自治区和我市为民办实事工程。教育方面,全市教育支出129.55亿元,增长10.59%,加快推进包括南宁教育园区、五象新区新建学校在内的教育基础设施项目建设,继续实施义务教育营养改善计划,努力提高学前教育普及程度,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大力扶持社区教育、少数民族教育和民办教育发展,加大职业教育投入力度。就业和社会保障方面,投入就业补助资金3.04亿元,支持落实各项创业就业补贴政策。积极落实社会保险财政补助责任,落实各级财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补助资金10.10亿元。市本级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及职业年金财政补助资金支出4.53亿元。医疗卫生方面,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70.36亿元,增长15.1%,围绕普及健康生活、优化健康服务、完善健康保障、建设健康环境、发展健康产业五大重点领域,全力推进健康南宁建设。文化体育事业方面,文体传媒支出9亿元,增长7.40%,主要用于推进文化产业发展,完善村级公共文化服务中心建设,宣传本地优秀艺术剧目,实施送戏下乡、公益电影放映等文化惠民工程,保障广西艺术中心等庆祝自治区成立60周年大庆重大宣传文化项目。安排0.83亿元支持"中国杯"国际足球锦标赛、环广西公路自行车赛、南宁国际马拉松赛等重大国际赛事开展。加大对公益事业的支持力度,2018年对公共交通(轨道、公交车、公共租赁自行车)的补贴达到9.55亿元,比2017年增长91%;污水处理费补贴达到6.6亿元,比2017年增长22.2%。
(五)强化项目服务,积极扩大有效投资。
坚持发挥投资对优化供给侧结构的关键性作用,统筹资金安排,强化项目管理,充分利用现有政策加大筹融资力度支持重大项目建设。一是既解放思想又依法依规开展融资工作。在中央加强监管、融资渠道多处受限的情况下,我局解放思想,创新思路,千方百计拓宽融资渠道,依法依规筹措落实城建资金731.44亿元(含还本付息),有力地保障了自治区成立60周年大庆等重点民生项目建设。二是拓宽融资渠道。制定南宁轨道交通建设资金市区共担出资计划实施方案,加大城区(开发区)对城建项目的支持力度。探索医疗卫生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融资渠道,以市场化方式筹集医疗卫生基础设施建设资金。充分利用棚户区改造政策,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加大棚户区改造力度,加大统筹整合棚改资金和土地出让收入的使用,缓解支出压力。三是推广PPP模式获国务院、自治区政府督查激励。积极引导文化教育、医疗、养老、交通、水环境治理等重大民生项目采取PPP模式建设。南宁市(含县区)已落地PPP项目29个,涉及总投资321.57亿元。先后获国务院、自治区人民政府督查激励,共获中央、自治区PPP项目奖励资金1.55亿元,最近又获中央"中西部重点基础设施补短板PPP项目补助资金"6.18亿元,同时获得污水处理项目中央补助3亿元。四是推进三大示范市考核。顺利通过节能减排财政政策综合示范城市(2015-2017年)三年总考核,本年度获得财政部节能减排补助资金5亿元;做好海绵城市示范市三年考核的相关工作,修订出台《南宁市海绵城市建设投资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安排2018年海绵城市市本级配套资金500万元,推进海绵城市建设试点攻坚;安排地下综合管廊项目市本级补贴7500万元,研究制定《南宁市城市地下综合管廊运营维护政府补贴暂行办法》,我市在地下综合管廊试点2018年绩效评价中,在第二批15个试点城市中排名第一。五是加大财政投资评审力度。加强对财政性资金项目评审,全市累计完成送审额269.45亿元,净审减率15.23%,节约资金41.03亿元。
(六)强化改革创新,增强转型发展活力。
注重系统谋划,整体协调推进,财税体制改革实现新突破,进一步激活了经济转型发展活力。一是改进预算管理制度。完善政府预算体系,将政府各项收入和支出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完成排污费收入、矿产资源专项收入等部分非税收入"费改税"。进一步改进年度预算控制方式,将一般公共预算审核的重点由财政收支平衡状态、赤字规模向支出预算和支出政策拓展。二是推进财政体制改革。完善转移支付制度,总结分析县区财政运行情况,不断做好对县区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的统筹安排,实现市对下一般性转移支付的不断增长。三是不断拓展公共资产负债管理智能云平台功能。迭代升级财政地图、国资地图和国资一体化系统、推进扶贫资金监管系统推广应用和预警推送自动化,不断完善融资服务平台和产权信息平台功能;融资服务平台累计完成竞价项目78宗,总金额483.64亿元,为企业降低融资成本1.34亿元;产权信息平台累计推送产权交易项目109宗,挂牌总金额约12.32亿元,实现溢价率15%,增值金额约1.84亿元。四是扎实推进政府购买服务改革。2018年南宁市纳入政府购买服务预算管理的项目共计929项,预算金额15.03亿元。2018年起探索实施事业单位政府购买服务改革试点工作,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改革支持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和转型发展,增强事业单位提供公共服务能力。五是深入推动国企国资改革。拨付国有企业注册资本金1.46亿元,积极推动国有企业国有资产监督职能转变。
(七)强化监督管理,提高依法理财水平。
牢固树立法治理念,强化财政管理监督,依法行政依法理财取得新进展。深入推进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管理改革、非税收入收缴电子化管理、财政票据电子化管理、政府部门财务报告和政府综合财务报告编制试点改革等工作。修订出台市本级会议费、培训费管理办法。加强预算执行动态监控管理,严控预算单位的"三公"经费及会议费、培训费等支出,确保财政资金安全规范。不断强化政府采购监管,印发市本级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管理办法,加强政府采购领域信用管理。2018年,南宁市本级实际采购411.26亿元,节约资金15.71亿元,节约率3.68%。全面贯彻向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圆满完成2018年国有资产报告工作。稳步推进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管理资产报告,进一步摸清了各类国有资产的家底。围绕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目标任务,不断推进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建设,制定《南宁市本级预算绩效目标管理暂行办法》,继续扩大预算绩效管理范围、增加预算绩效评价项目,2018年度共编制项目支出绩效目标269个。不断完善绩效评价结果运用体系,根据2016年度再评价结果对延续性项目2018年度的预算控制数进行核减,有效节约财政资金共计3313.42万元。财政监督扎实有力,针对扶贫资金、会计信息质量、"小金库"等,组织开展一系列检查,查出违规资金1.58亿元,向市纪委移交线索9条,有力规范了财经秩序。加强新政府会计制度宣传辅导,抓好"十百千"拔尖会计人才培养,认真做好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组织工作。
(八)强化从严治党,凝聚干事创业合力。
一是扎实抓好机关党建工作。深入开展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活动,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和党员集中活动日为重点,推动政治理论学习向纵深发展,引导党员干部自觉将学习教育成果运用到各项财政工作之中。二是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组织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和开展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持续营造作风建设"高压态势"。扎实推进巡察反馈意见整改。三是扎实推进干部队伍建设。积极选派7名年轻干部到扶贫攻坚一线接受锻炼、选派7名干部参与巡视巡察工作,加强干部的锻炼培养。四是扎实推进法治财政建设。加强依法理财能力建设和组织领导,深化"放管服"工作,健全依法决策机制和行政执法责任制,严格规范财政行政执法行为,强化对财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开展财政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做好财政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五是扎实加强机关管理。完成局属事业单位机构改革各项工作。以自治区财政厅"信息化建设年""质量管理年"活动为抓手,加强财政信息化建设,提高办文质量和服务水平,进一步强化了干部职工责任意识,转变了机关作风,提升了工作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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