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2018年工作总结
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2018年工作总结
2018年,全省文化和旅游系统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切实按照省委"八八战略再深化、改革开放再出发"的要求,以"三大攻坚战"、"四大建设"、富民强省十大行动计划目标任务为重点,抓改革、补短板、强弱项、促发展,深入推进文化浙江建设、诗画浙江建设,推动文化和旅游各项工作取得了新成效。
一、思想政治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同向发力,全面从严治党取得新成效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加强党的建设。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开展"读原著、强党性、促改革"读书系列活动,开展"我最喜爱的习总书记的一句话"主题宣讲活动并获省委宣传部优秀组织奖。全面落实巡视整改任务,原省文化厅党组和省旅游局党组分别研究制定180条、119条整改措施,完成88项问题整改。配合省审计厅完成原省文化厅2017年预算审计和经济责任审计,严格监督执纪、深化内部审计。以全力转化巡视整改成果和审计整改成果为契机,全面提升干部政治担当和工作作风,持续推进全省文化和旅游改革发展。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执行组织生活制度等。召开系统基层组织建设工作会议,编印《基层党组织建设基本实务规范》,全面推进系统各单位党组织年度自我评估和"六强六规范"党支部建设。严格执行各项党建联系制度,坚持问题导向,带着督查清单,9个月来累计派出100余人次,调研走访厅属单位46家次,全面督查系统各单位党建工作推动系统政治生态持续向好。积极开展"大学习大调研大抓落实"活动,逐步形成将活动落到实处、引向深入的经常性机制。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一起抓,严格遵守八项规定,强化作风建设,保障良好的精神状态。
二、事业建设和产业发展双轮驱动,促进文化建设取得新进展
一是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稳步推进。加快推进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建设,研究制定6个省级标准、9个市级标准和30个县级标准,形成基本标准体系。扎实推进公共文化服务"十百千"工程建设,全年累计增加投入28.67亿元,完成重点县的47个提升项目和63个重点乡镇、991个重点村建设任务。全省完成《浙江省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2015-2020年)》90%以上指标的县(市、区)占比达93.3%,其中:51.7%的县(市、区)全面实现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实现度达84%。新建农村文化礼堂3143家,累计建成11059家。台州市、温州市城市书房项目和丽水市乡村春晚项目以优异的成绩通过第三批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和项目验收,温州市获第四批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建资格,杭州市下城区、萧山区获第四批示范项目创建资格。持续开展文化惠民活动,全省送戏下乡2.58万场,送书下乡260万册次,送讲座展览5000场次,开展"文化走亲"活动1700场次。不断推进重大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建设,建成浙江自然博物园核心馆区、浙江小百花艺术中心;之江文化中心项目前期工作基本就绪,将于2月25日举行开工仪式;推进新时代文化艺术创研基地等一批重大文化和旅游服务设施建设。
二是艺术创作生产日益繁荣。实施浙江省舞台艺术创作重点题材扶持计划、浙江省当代舞台艺术精品创作扶持工程。推出民族歌剧《在希望的田野上》、多媒体交响乐《良渚》、越剧《枫叶如花》、话剧《天真之笔》、民族管弦乐《钱塘江音画》等一批精品力作。44个项目获国家艺术基金资助,位居全国第四。舞剧《花木兰》获中国舞蹈荷花奖,绍剧《于谦传之两袖清风》入选2018年度全国舞台艺术重点创作剧目名录,话剧《新新旅馆》获第三十二届田汉戏剧奖剧目奖,《烟雨伊人》获中国·宝丰第七届魔术文化节魔术节目奖。3个剧本入选全国戏曲剧本孵化计划。浙江美术馆获得优秀美术图书金奖等多个国家级奖项。精心组织浙江省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优秀剧目展演和图片展。成功举办首届联合国地理信息大会、第五届世界互联网大会专场文艺演出。启动"最多跑一次"主题文艺创作和"新时代新征程"主题歌曲创作。成功举办第四届中国越剧艺术节,24台新创优秀越剧成功展演,吸引6万余名观众,平均上座率达到90%。举办2018年"新松计划"全省青年歌手大赛、浙江省第6届曲艺杂技魔术节。积极推动戏曲传承发展,开展"浙漾京城"浙江戏曲北京周、浙江省传统戏曲演出季活动。着力推进"戏曲进校园"工作,组建各类学校戏曲社团200多个。
三是文化遗产保护利用和传承发展深入推进。牵头实施《浙江省传承发展浙江优秀传统文化行动计划》,梳理分解107个项目,完成工作清单、量化指标和考评细则制订,按项目先规划再实施。正式递交良渚遗址申遗文本,遗址保护、整治、展示等遗址工程项目全面完成,并通过国际专家现场考察评估。完成"四条诗路"沿线文化遗产资源调查并形成保护方案。认真贯彻乡村振兴战略,深入实施试点县松阳"拯救老屋行动"项目,完成首批142幢老屋修缮。建德新叶、诸暨斯宅、永嘉芙蓉等第一批传统村落通过国家文物局评估。全年实施省级以上文物维修工程51项,组织实施考古调查勘探项目109项,考古发掘项目47项。10家博物馆被新确定为国家二级博物馆、8家博物馆被新确定为国家三级博物馆,全省国家三级以上博物馆总数达62家,位居全国第一。先进典型不断涌现,获全国文物先进集体1个、个人2名,评选"最美浙江文物守望者"28名。杭州工艺美术博物馆获全国博物馆十大陈列展览精品奖,浙江省博物馆获国家一级博物馆运行评估"优秀"称号,中国丝绸博物馆成功复原国宝"五星出东方利中国"锦。"文化自然遗产日"系列活动丰富多彩。非物质文化遗产活力不断增强,组织对全省列入人类非遗代表性名录的非遗项目开展"3+N"保护行动。大力推动传统工艺振兴,22个项目入选第一批国家传统工艺振兴目录,公布首批浙江省传统工艺振兴目录。全力打造"三门祭冬""九华立春""班春劝农""半山立夏节"等非遗民俗活动精品。联合主办中国-中东欧"16+1"非遗保护专家论坛,在杭州举办第十届浙江·中国非遗博览会,在绍兴举办中国浙江(绍兴)·全国曲艺小书传承发展论坛及观摩交流展演。组织开展"乡村振兴"非遗采风央媒浙江行等一系列活动,"浙江非遗"的影响力得到进一步扩大。1人被评为2018"中国非遗年度人物",2个集体、5名个人被评为全国非遗保护先进集体和个人。成立大运河(浙江段)美术馆联盟,推进大运河文化的传播推广。
四是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2018年全省文化产业增加值预计占全省生产总值比重为7.5%左右,增长12%。产业政策环境持续优化,出台《推动数字文化产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努力扩大文化消费,组织举办浙江省暨杭州市文化消费季活动,宁波市入选国家文化消费试点城市奖励计划第一档城市,杭州市文化消费指数研究得到了文化和旅游部的奖励资助。推进中国(义乌)文化产品交易会转型升级,第13届交易会实现洽谈交易额53.21亿元;联合举办长三角国际文化产业博览会。努力壮大市场主体,认定18家企业为省文化产业示范基地,4家企业被认定为2018年国家动漫企业,5个动漫项目获中国文化艺术政府奖第三届动漫奖,占全国四分之一。3家单位获文化和旅游部文创产品开发计划扶持,数量居全国第一;3个项目获国际合作项目扶持。21个项目列入文化和旅游部《2018中国文化产业重点项目手册》。加强产业平台建设,推进杭州白马湖生态创意城、衢州儒学文化产业园区创建国家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网络作家村等单位入选国家级文化产业园区服务能力提升计划项目。加快发展新型文化业态,启动了全省文化文物文创产品设计大赛,认定浙江美术馆等10家单位为省级试点单位。加强项目对接与引导,成功举办2018年江浙沪特色文化产业项目"路演"及推介活动。推动浙江大学设立设计智能与数字创意省级重点实验室,浙江音乐学院设立数字音乐工程研究中心。2个文化科技项目获得国家社科基金艺术学重大项目立项,19个项目入选全国艺术科学规划项目。
五是对外和对港澳台文化交流持续深化。立足浙江特色,充分挖掘浙江文化资源,拟订了《"一带一路"文化交流合作行动计划(2018-2022年)》,推动对外和对港澳台文化交流合作不断深化,全年实施对外和对港澳台文化交流2122起。成功举办首届世界青瓷大会、中国-中东欧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专家级论坛等重大活动,完成中国与巴拿马建交一周年、浙江省与全罗南道结好20周年等文艺演出。组派16个艺术团,分赴16个国家的30座城市开展96场海外"欢乐春节"文化交流活动。承办文化和旅游部2018"汉学与当代中国"浙江考察活动,22个国家的中国问题研究专家和智库学者参加活动。成功举办由21个国家青年汉学家参加的2018青年汉学家(杭州)研修计划。指导服务龙泉市赴联合国总部举办青瓷艺术展。支持宁波市运营保加利亚中国文化中心,全年举办20余项文化活动。在约旦、法国等国举办浙江文化节。多方位推动对港澳台交流合作。举办第十二届"台湾?浙江文化节-衢州文化周""情系钱塘·诗画浙江--两岸文化联谊行"活动。开展香港学生演艺夏令营、"2018港澳视觉艺术双年展(杭州站)"活动。
六是文化人才队伍建设日益加强。实施文化名家"引凤"计划,探索靶向式、论坛式引才和会演引才等人才机制,2018年新增中宣部"四个一批"2人、省"钱江学者"1人、"万人计划"3人、"五个一批"2人、"151"人才构成一二层次分别2人;入选第五批国家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74人,位居全国第一。厅属单位共引进高层次人才56人。突出高层次人才培养,培育27支"浙江省文化创新团队"和39名优秀专家。突出文化拔尖人才培养,持续开展"浙江省公共图书馆拔尖人才"、"新鼎计划"文博专业拔尖人才、"舞台艺术拔尖人才"等各门类行业"拔尖人才"培养。实施"名家传戏""名师带徒"项目,实施紧缺文化人才提质计划和文化产业人才扶持计划。突出青年文化人才培养,定向扶持一批中青年编剧、导演、作曲等主创人才。突出基层文化人才培养,省本级培训基层文化人员5000多人,市县培训20多万人。开展"耕山播海""送教下乡",面向全省欠发达县培训4万多人次。招生招聘相结合,继续开展定向培养乡镇文化员工作,面向44个县(市、区)招收新生59名。人才保障机制日益完善,文化艺术学科专业建设不断加强,人才培养体系逐步完善,教育质量办学水平继续提高。建立厅领导联系人才专家制度,在薪酬待遇、研究创作、经费支持、评优评先等方面,开展精准服务,努力营造良好人才环境。
三、有效供给和扩大消费同步推动,促进旅游发展实现新突破
一是全面推进全域旅游发展和旅游品质提升。省政府正式批复《浙江省全域旅游发展规划》,拟订《加快建设"诗画浙江"中国最佳旅游目的地和世界一流旅游目的地实施意见》。加快推进国家全域旅游示范省和19家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全省预计接待游客总人数6.8亿人次。"全域旅游推进工程"列入"大花园"建设五大工程之一,"四条诗路"旅游带和5A级景区创建列为"大花园"十大标志性工程。完成"四条诗路"黄金旅游带规划编制工作。宁波天一阁·月湖景区入选国家5A级景区。印发《浙江省旅游厕所建设管理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和实施方案,完成新建、改扩建景区厕所2278座,完成率达115%。推动省特色小镇创建、培育工作,全省127个特色小镇中旅游产业类有24个,位列八大产业第二。成功举办第十届中国国际旅游商品(义乌)博览会。参加2018中国旅游商品大赛,成为唯一一个获得两个金奖的省份。在第五届四川国际旅游交易博览会暨中国特色旅游商品大赛上,浙江省获奖总数、金奖数、银奖数均为第一。建立全域旅游产业名录库,11个设区市、淳安等26个县和25个省级全域旅游示范县(市、区)完成旅游产业统计办法和机制构建。
二是全力推进乡村旅游和民宿经济发展。持续推进"万村景区化"建设,完成2640个A级景区村庄的认定,其中3A景区村庄465个。拟订《浙江省旅游A级小城镇和县城标准》。深入推进风情小镇建设,编纂《浙江省旅游风情小镇导览》,省政府命名第二批28家省级旅游风情小镇,共有159家培育创建单位。启动编制《浙江省乡村旅游发展规划(2018-2025)》,全面推进旅游民宿发展,成立全国首个省级民宿产业联合会,发布国内首部民宿蓝皮书;推进全国旅游民宿评定试点省建设,在国内率先认定全省首批122家精品民宿,在首次评定的12家中国最佳民宿获奖名单中我省独占6家;指导磐安县尖山、德清县莫干山等创建乡村旅游产业集聚区。截至目前全省拥有民宿超1.6万家,总床位超15万张。11月底,文化和旅游部在湖州安吉召开全国乡村民宿发展现场会,我省和温州市洞头区作了典型发言。举办"诗画浙江·美丽乡村"创新创业大赛。联合举办"美丽乡村·环浙骑游活动"。联合发布了3100条乡村旅游精品线路,精心评选了100个"最美田园"。
三是全力推进重大项目和特色平台建设。世界旅游联盟总部规划建设有序推进。召开中国(宁波)-中东欧旅游合作交流会等系列投融资大会,指导服务长兴龙之梦、山水六旗、杭州新天地太阳马戏等重点文化旅游项目建设。截至目前,全省在建旅游项目2382个,总投资13875亿元,实际完成投资1802亿元,其中入库省级重大旅游项目超过200个,其中总投资超50亿元的项目62个,超100亿元的项目17个。建成露营地36处,营位数1993个。全面启动"诗画浙江·百县千碗"工作,旅游美食系列推广活动有序开展,着力培育新的消费热点。
四是全面推动产业融合和市场营销工作。积极培育多元化旅游产品与多样化旅游业态,涌现一大批民宿经济、红色旅游、研学旅行等旅游新业态,评定90余个"旅游+"各类产业融合示范基地。评选首批研学旅行示范基地54个、营地9个。联合举办"心系红船,重走一大路"百万游客嘉兴南湖行活动和全国首届红色旅游经典景区年会,编制《浙江省红色旅游发展三年行动计划》,联合发布《中国红色旅游经典景区倡议书》,命名首批红色旅游教育基地。完成丝绸旅游体验专线规划编制,启动茶叶、瓷器旅游体验专线规划编制工作,评定宋城景区等24家省级文化旅游示范单位。扎实推进海洋旅游发展,编制《浙江省邮轮游艇发展规划》,指导推进舟山创建中国邮轮旅游试验区。大力开展精准宣传营销,签订《长三角地区高品质世界著名旅游目的地战略合作协议》。牵头完成浙皖闽赣国家生态旅游协作区总体方案修改并上报国务院。重点开拓欧美入境旅游市场,与德国石荷州签订旅游合作备忘录,与全球第一大综合旅游集团-德国途易集团、浙江长龙航空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成功举办2018世界旅游联盟年会和中美旅游高层对话活动。赴德国、瑞士、加拿大、毛里求斯等国家和广州、深圳等地开展旅游宣传促销,全年开展境外和境内旅游推介共计52场。成功举办世界乡村旅游大会、中国旅游日浙江省主会场活动等系列活动。
五是着力推进区域合作协同发展。主动融入长三角,实施对口精准援建。开通杭州-阿克苏、杭州-阿尔山、杭州-吉林、杭州-恩施等空中包机或定期航线,千万人游吉林,百万游客走进阿克苏、海西州,对西藏那曲实施重点帮扶。加大对援建地区的专业人才培养(训)。举办浙江(上海)旅游交易会。推动长三角旅游诚信和标准化建设,开通诗画浙江高铁专列(阿克苏及上海与浙江各市县专列)。
四、深化改革和强化监管同频共振,为文化建设和旅游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一是以"最多跑一次"改革和数字政府建设为抓手,提高治理能力。提前22天完成机构改革任务。拟订《浙江省文化厅关于全面深化文化体制改革的意见(2018-2022)》。以"三减三加"(减事项、减材料、减时限、加服务、加规范、加指导)为重点,推进"最多跑一次"规范化标准化,省级办事事项全部实现最多跑一次。首批省政府数字化转型重大项目--"诗画浙江全域旅游信息服务系统"上线运行,涵盖公共服务、数据中心等4大功能,在衢州等地实现省市县旅游数据互联互通。推动智慧旅游发展,全省近50个市县建立旅游数据中心。积极推进"公共文化云"国家试点工作,搭建"浙江智慧文化云",有效推进省域范围内公共文化资源的共建共享。
二是以完善人才激励制度和深化文艺院团改革为抓手,激发企事业单位发展活力。完成4个系列20多个门类职称评价改革,打破学历资历限制和体制内外人才评价壁垒,在全国率先开展文化人才职称分类评审,探索建立科学的人才评价体系。启动省演艺集团组建工作,推进杭州剧院等4家单位转企改制。转变省属文艺院团演出补贴拨款方式,实行政府采购服务,倒逼省属文艺院团艺术生产进一步面向市场、面向观众。探索"协同创演"模式,推动省属文艺院团、院校与地方合作开展9个重点剧目创作生产,实现双赢目标。打破区域界限,成立"浙江高腔联盟""浙江省民间职业剧团联盟",拓展戏曲传播渠道。
三是以强化标准化引领和优化法人治理结构为抓手,提升行业发展水平。拟订文化和旅游标准化改革三年行动计划,启动公共文化服务、旅游风情小镇、民宿、A级景区等行业标准的制订,率先制订《浙江省品质饭店等级评定》地方标准及其实施细则。全年新评定四星级旅游饭店4家、特色文化主题酒店17家、绿色旅游饭店34家,3家五星级饭店通过省级初评。浙江省文化馆和嘉兴市图书馆被文化和旅游部确定为法人治理结构改革试点单位,浙江省博物馆成立首届理事会,全省已有187家县级以上国有公共文化机构成立理事会,占比53.9%。
四是以强化市场监管为抓手,规范市场秩序。进一步完善文旅市场准入和退出机制,处置"僵尸文化企业";实施景区、度假区退出机制,今年以来景区摘牌14家、警告20家、通报批评9家。制定加强网络表演管理和网络游戏管理的指导意见。在全国率先推行实施"文明出游革命"。开展194家省级放心景区审核评定工作,打响"旅游放心消费在浙江"品牌。评定33家浙江省优质旅游经典景区。开展全省文化市场监管"对标亮剑"行动,组织4次远程集中排查。从2018年起,在全国首创将每年3月18日定为全省"文化市场安全日"活动。实施全省旅游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利剑行动",开展旅游"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妥善处置泰国普吉翻船事故等旅游突发事件,落实旅游防汛和假日旅游安全工作。开展长三角地区联合执法检查。认真抓好旅游投诉受理、转办和督办,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全面推进"诉转案"工作,诉转案率100%,结案率98.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