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殡葬改革调研报告
农村殡葬改革调研报告
殡葬改革作为一项破除丧葬陋习、树立文明新风的社会变革,事关千家万户,不仅是利国利民的大事,更是推进社会进步的必要之举。近年来,各级各部门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殡葬改革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但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受群众观念、基础配套、监督执法、技术服务等影响,与推进乡村振兴、乡风文明建设等不相适,严重制约殡葬改革工作进程,亟待引起重视并解决。
一、存在问题
一是群众思想观念传统守旧。受"入土为安""有碑可祭"等传统观念影响,部分群众难以摒弃传统丧葬习俗,农村绝大多数群众仍倾向于选择"土葬",对现代化绿色殡葬方式普遍存在排斥心理,主观上难以接受。有的群众受封建迷信等陈规陋习影响,错误认为"落叶归根"才符合传统习俗。一些群众未树立正确行孝之道,以"厚葬"弥补"薄养"之过,以显示对逝者的"孝顺",给家族"挣面子";有些存在攀比心理,"丧事不问价",丧事葬礼大操大办、修建豪华坟墓;很多群众家庭条件不好,借钱也要大肆操办,否则会被认为不孝,农村平均办一场丧事费用在2万至5万元,严重败坏社会风气。
二是基础设施配套明显滞后。有的地方把公益性公墓建设单纯作为一项民政业务来抓,没有纳入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保障支持力度不够大。受土地性质、规划选址、政策资金等因素制约,公益性公墓建设要求严格,部分地区丧葬改革推进不快,有的缺少公益性公墓及具备遗体火化、骨灰安放等功能配套的殡仪馆,办理丧葬活动临时搭设灵棚、燃放鞭炮、播放哀乐,造成扰民。由于公墓数量严重不足,导致一些丧家选择火化后骨灰又"二次装棺"土葬,不仅没节约耕地,还加重了丧家经济负担。当前大量年轻人进城务工,农村丧葬服务业发展较为滞后,缺少正规的殡仪服务机构引导服务,甚至个别村社老人去世时,面临无人抬棺出殡、下葬埋人的困境。随着老龄化问题逐步严重,公众对墓地需求持续增加,一些经营性公墓价格持续攀升,群众只能"望墓兴叹",致使个别群众发生私葬乱葬现象,给殡葬工作带来不利影响。
三是殡葬管理监督力量薄弱。由于殡改执法队伍薄弱,对殡葬市场监管不够有力,一些商家非法经营销售不符合国家技术标准的殡葬设备和封建迷信殡葬用品,助长了违规殡葬、陈规陋习乱象。有的乡村修建墓地时,基层组织监管审批不严格,红白理事会作用发挥不充分,墓地未经统一科学规划,在后续土地资源开发利用中易引起征地补偿等矛盾纠纷,久而久之形成了民不告、官不究的状况,致使一些违反殡葬法规的人和事难以得到及时查处。农村大量坟墓建造在耕地、林地,本应用于乡村产业发展等用途的土地被大面积的墓地占用,给村庄建设、公路建设、项目开发等增加不少成本和矛盾,坟墓乱建使农村生态环境受损,在春节、清明等祭祖节日频发森林火警火情。
四是技术服务支撑不够有力。据国家民政部、统计局数据显示,至2021年底全国共有殡葬服务机构4373个,殡葬服务机构职工8.7万人,而死亡人数、火化遗体数、火化率却逐年上升,2022年全国死亡人口1041万人,面对每年死亡人口近千万、治丧亲属上亿人的现实,殡葬从业人员十分紧缺,现有从业人员文化水平普遍较低,限制了殡葬业服务质量的提高。在传统观念中,人们对死亡有着天然的忌讳心理,同时对殡葬行业也抱有极大的偏见,特别是年轻人选择从事殡葬行业大多不会被家人支持理解,目前全国只有8所中高职院校开设殡葬专业,甘肃尚无一所高校开设此专业,全国每年培养殡葬专业人才规模不足千人。随着老龄人口的持续增长,殡葬行业的人才缺口将越来越大,专业型技能人才需求上升与供给不足矛盾存在极大落差,严重制约了殡葬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二、对策建议
一要强化宣传引导,推进移风易俗。充分发挥新媒体传播优势和殡葬行业协会、红白理事会、老年人协会等基层组织力量及党员干部模范带头作用,利用清明节等节点,开展殡葬习俗改革宣传进社区、进机关、进殡仪服务机构等活动,广泛宣传殡葬法规政策,普及科学知识,传递文明理念,结合实际修订完善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引导群众转变殡葬观念。坚持党员引领、先行示范,带头实行遗体火化、节地生态安葬、节俭治丧、文明低碳祭扫,大力宣传党员干部带头参与殡葬改革的典型事例及各地推动殡葬改革发展的成功经验,加强对亲属、朋友和周围群众的教育引导,及时劝阻不良治丧行为,积极倡导网络祭扫、献花植树、家庭追思、踏青遥祭等绿色低碳祭祀方式,以正确导向和行为示范带动广大群众革除丧葬陋俗、弘扬新风正气。
二要坚持分类施策,推进殡葬改革。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依法依规、增加供给、疏堵结合、综合治理,全面推进公墓和集中安葬区规划建设,着力补齐殡葬殡仪服务设施供给不足短板。在农村地区,按照节约土地、方便群众、保护生态的原则,探索设置土葬改革区,结合群众需求在一村或数村规划建设一处集中安葬区,实行集中规范安葬,倡导深埋不留坟头、减少地面硬化面积等绿色安葬方式。在县城区域设置火葬区,坚持相对集中、规模适度、设施完善、功能齐全、服务便捷的原则,规划建设火化殡仪馆和城市公益性公墓,解决县城及中心乡镇居民骨灰安葬问题,提倡格位存放骨灰等集中节地绿色生态安葬方式,禁止骨灰装棺再葬。尊重少数民族丧葬习俗,鼓励和支持少数民族群众选择既具有民族地域特色、又符合节地生态要求的葬式葬法。
三要加大执法监管,整治殡葬乱象。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作、社会参与、法治保障的领导体制,制定殡葬改革工作办法和细则,明确部门职责,强化沟通协作,完善政策措施,通过定期召开会议、通报工作情况、联合督查执法等方式,加强跟踪分析和通报,齐抓共管推动解决殡葬领域重点难点问题。制定殡葬服务应急保障和风险防控措施,完善祭祀风险隐患防控管理流程,严防火灾发生。健全殡葬监管执法体制,建立定期巡查检查制度,加强殡葬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监管,严格医院太平间、遗体转运车辆、殡葬用品市场、殡葬礼仪服务机构等监管,严肃查处非法制售丧葬用品、违规土葬、散埋乱葬等突出问题,坚决整治大操大办丧事和封建迷信活动,推动殡葬移风易俗工作落实。
四要注重教育培养,强化人才供给。坚持以民政、高校、协会为主,政府、社会等各方力量共同参与,加强教育培训,强化宣传引导,不断提升现有殡葬从业人员专业技术水平和服务质量,使公众摒弃对殡葬从业人员的偏见,让殡葬业成为全社会易于接受的大众职业。抢抓教育部把殡葬专业纳入《2022年职业教育专业目录增补清单》的政策机遇,结合社会发展需求,有计划有步骤地在高等院校增设殡葬管理与服务相关专业,强化师资力量配备,开展专业化教学,提高专业管理水平,培养更多更优秀的殡葬专业技术人才,着力破解殡葬专业人才供给侧与需求侧结构性矛盾,加快推进殡葬改革工作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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