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育壮大市场主体增强县域经济发展活力的思考与建议
培育壮大市场主体增强县域经济发展活力的思考与建议
县域经济是以县城为中心、乡镇为纽带、农村为腹地的一种行政区划型经济,是"以工补农、以城带乡"接口桥梁,是典型的区域经济、特色经济、个性经济、差异经济。培育壮大市场主体,激活各类市场主体活力,推动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是优化国民经济结构,维护社会稳定,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必然选择。
一、现阶段市场主体培育发展深度分析
近年来,我县通过完善政策支持体系,推进"放管服"改革,推行"项目管家"和"帮代办"服务机制,构建新型"亲""清"政商关系,以"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为工作引领,深入推进"一窗办、一网办、简化办、马上办"改革,全面推行企业开办"在线指导、无纸申报、一网上通办、证照快递"的"一站式"政务服务新模式。多措并举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简化办事手续,减少办事时间,降低办事成本。落实落细惠企政策、账款清欠、数字化赋能、扩大市场主体、强化政务服务等措施,推动全民创业,激发市场活力,培育更多市场主体。加强上下游产供销对接,县内核心龙头企业与上下游企业、产供销企业建立更加稳固的长期协作关系,稳定供应链、产业链,实现产业链供应链贯通循环,迸发市场主体活力。通过以大带小,上下联动,内外互通,推动上下游产业链协同发展,形成企业、行业、区域之间相互联系、互为支撑的良性循环系统。全力为市场主体松绑减负,为发展清除障碍,为公平竞争搭好舞台,充分激发了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增强县域经济发展活力。截止目前,各类市场主体累计发展到XX户,其中企业XX户、个体工商户XX户、农民专业合作社XX户,20XX年以来新增各类市场主体共计XX户。
二、存在的问题及短板
一是培育发展市场主体还需加力。我县市场主体"不大不多不强"的问题依然存在,培育壮大市场主体任务依然严峻。二是"放管服"助力企业发展还不够。注重"放"而忽视"服",行政许可便利化、便民化水平还不高。三是引领性创新举措不多。在试点和学习先发城市的举措上与自身结合不够具体。四是科技赋能应用不足。我县在登记注册、商标专利、投诉举报等方面的大量数据应用不足,各部门信息资源共享程度和综合分析应用能力有待提升。
三、对策建议
1.深化改革创新,着力打造宽松便捷营商环境。采取审批事项容缺受理、报建事项联审联批、精简审批环节、压缩办理时限、提高招标投标效率等措施,不断深化"放管服"改革。结合国务院大督查、市政府"放管服"提质提标年考核和全省优化营商环境评估要求,持续抓好商事登记领域改革任务,瞄准市场准入准营、全程网办、简易退出等关键环节,持续推进"跨域通办"、"一件事一次办、"证照联办",推动全程网办标准化、规范化。全面推行"不见面"办事,推动高频事项实现"省内通办、跨省通办",推进"不来即享""秒批"、掌上办理等改革措施落实见效,扩大电子营业执照应用率,提升政务服务质量和效率,不断放大改革集成效应,培育壮大市场主体,增强县域经济发展活力。
2.降低市场主体生产经营成。推行"不来即享"机制,帮助企业准确掌握并及时享受各项优惠政策。认真落实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小型微利企业普惠性所得税减免、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六税两费"减征、文化事业建设费减征、支持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降低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减免等政策。进一步降低用能成本。严格落实国家、省、市相关文件精神,进一步明确转供电收费政策、规范转供电主体收费行为,开展转供电加价专项整治行动,加强价格监管,确保民营企业及时足额享受降价红利。降低企业项目建设成本。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工程建设保证金收取标准。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未作明确规定的项目,原则豁免环评手续;对"环评审批正面清单"豁免的环境影响登记表项目,按照国家时限要求豁免环评手续。切实解决信贷过程中的不合理收费、附加不合理条件等问题。
3.支持新个体经济发展。大力发展新业态经济,扎实推动"双创"带动就业示范。围绕家政服务、养老托育、乡村旅游、家电回收等就业潜力大、社会急需的服务领域,加大培训和宣传力度,创造条件支持微商电商、网络直播,鼓励大学生通过推广互联网平台就业。大力推广和发展各类平台,引导企业在进行互联网经营中降低服务费。大力发展微经济。注重激发各类专业技术人才创新力和创造力,支持符合条件的兼职就业、副业创业。规范社交、短视频平台,鼓励微创新、微应用、微产品、微电影等创新模式。发展"宅经济""夜经济""微电影""微旅游",促进线上直播等新业态、新模式规范健康发展。加强返乡创业政策保障。支持和引导科技人员、高校毕业生、失业人员、返乡能人、农民工等群体回乡创业,借鉴XX、XX创建省级返乡农民工创业示范县成功经验,吸引更多农民工、高校毕业生、有志之士返乡创业。
4.健全平等公平的市场秩序。强化创新和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明确监管责任,坚持放管结合、并重,一体有效推进,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原则,加强审批与监管的衔接,健全监管规则和标准,坚决纠正"以批代管""不批不管"等问题,防止出现监管真空。健全监管规则。贯彻落实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的监管规则,分类制定完善事中事后监管的制度措施,明确监管标准、监管程序和监管方式。对直接取消审批的,要依法实施监管;对审批改为备案的,要在具体制度中明确备案的时间、材料等要求,督促有关企业按规定履行备案手续;对实行告知承诺的,要明确告知承诺的内容、程序及违反承诺的法律责任,重点对企业履行承诺情况进行检查;对优化审批服务的,要完善办事指南,明确监管方式,下放审批权限的,同步调整优化监管层级,实现审批监管权责统一。创新监管方式,对一般行业、领域,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进一步完善跨部门综合监管机制,持续推进常态化跨部门联合抽查,加强协同监管、信用监管、智能监管,实施更加精准更加有效的监管。根据市场主体生产经营活动风险程度和企业信用等级,对除特殊重点领域外的市场主体分级分类,根据信用等级高低实施差异化监管,建立企业信用与自然人信用挂钩机制,依法依规实施失信惩戒。建立健全严重违法责任企业及相关人员行业禁入制度,增强监管威慑力。
5.鼓励引导民营企业改革创新。鼓励和支持民营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重视发挥公司律师和法律顾问作用。支持民营企业资本参与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推动企业家参与涉企政策制定,充分听取企业家意见。加大企业经营管理人才的培养,指导民营企业划分区分度明显的岗位类别,建立具有公平性、竞争性和激励性的用工制度和薪酬方案,推动质量、品牌、财务、营销等精细化管理。大力支持民营企业创新发展,建立完善现代产业技术体系,突出调结构、谋创新、增动能,不断提高企业技术创新能力,鼓励企业加大先进技术引进、消化吸收和再创新,提高研发和自主创新能力,培育和发展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具有较强科技创新能力和市场竞争力的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
6.营造亲商重商社会环境。继续加大传统媒体宣传优势的基础上,充分挖掘门户网站、微博、短视频等新媒体平台的宣传特点,APP上开设民营经济发展的专栏,及时解读中央、省、市、县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最新政策;大力宣传在民营经济发展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和先进事迹,主动讲好民营企业和企业家故事,传递瓜州企业好声音,着力营造亲商重商安商的良好社会氛围;进一步加大对支持民营企业法规政策的公益宣传,依法加强对各类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企业款项行为的舆论监督。加大全县民营经济工作信息的有效供给,主动联系宣传部门,为新闻媒体提供新闻素材,加强涉企舆论环境建设。相关网站要在显著位置开辟涉企支持政策宣传互动专栏(频道、浮窗),及时发布消息,主动解读最新政策,积极回应企业关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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