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组织建设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加强组织建设的通知
为做好2023年全市xx队伍组织建设,根据省总队相关要求,现将本年度进一步加强组织建设相关规定和要求通知如下,请各单位抓好落实:
一、上报党、团组织实力
根据《党章》和《政工条例》等有关规定,请各单位在人员调动、内部调整时,及时对本单位党团组织机构进行改选,同时通过司令部和政治处核实党、团员情况,将调整、核实情况在30个工作日内及时上报政治处,填写《组织机构明细表》和《党、团员花名册》,要求纸制材料加盖本单位党、团组织印章,同时上报电子版。
2023年度集中上报截止时间为4月1日。
二、上报年度党、团员发展和预备党员转正计划
本年度,拟发展党员2批,时间为上半年在"七一"、下半年在"十一"期间,发展团员集中在"五四"期间,党、团员不搞突击发展工作。请各单位根据以下发展比例完成本年度党、团员发展计划,并于4月1日前完成上报工作(同时上报纸制盖章和电子版材料,写明准确相关人员基本情况):
党员发展比例:从群众中发展党员每年控制在非党员总数的30%以内。
团员发展比例:团员发展不作比例要求,但坚持"成熟一个、发展一个"的原则。
三、相关材料规范齐全
党、团员材料均为装入个人档案保存材料,凡非表格材料一律采用B5纸或相应大小纸张。
发展党员需要以下材料:
1、入党申请书(手写);
2、自传;
3、思想汇报(每季度一次);
4、党支部政审;
5、党支部考察意见(党支部决议);
6、民主评议;
7、团支部输送意见;
8、函调;
9、个人简历;
10、《中国共产党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
11、《党员发展对象考察写实表》;
12、《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
13、《中国共产党预备党员考察写实表》。
发展团员需要以下材料:
1、入团申请书(手写);
2、团支部考察意见(团支部决议);
3、民主评议;
4、《入团志愿书》。
预备党员转正需要以下材料:
1、转正申请书(手写);
2、思想汇报(每季度一次);
3、党支部考察意见(党支部决议);
4、民主评议;
5、《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
6、《中国共产党预备党员考察写实表》。
四、党、团员积极分子考核
由组织全市消防部队党员积极分子集中培训和考核。将严把党员发展"入口"关,利用3至5天的时间,集中组织积极分子培训,重点学习《党章》和党的基本知识,端正入党动机,增加党员发展工作的透明度,并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和"入党志愿、个别吸收、成熟一个、发展一个"的原则发展党员。
由各单位组织本单位团员积极分子集中培训和考核。各单位要严把团员发展"入口"关,利用3至5天的时间,集中组织积极分子培训,重点学习《团章》,党、团的基本知识,端正入团动机,增加团员发展工作的透明度,成熟一个、发展一个。
五、相关材料发放
各单位要精心制作本单位的发展计划,要严格掌握党、团员发展比例,不得超比例发展。《入党志愿书》、《中共预备党员考察写实表》、党员卡片由总队统一编号,加盖公章,填写姓名后按各单位可发展党员数发放部队;《入团志愿书》由统一编号,加盖公章,填写姓名后按各单位上报计划发放。
发展党、团员相关表格由统一到总队领取,预备党员转正材料由政治处组教科统一到警务科和干部科借取,各单位按审批后的计划到政治处领取,履行完毕后,统一移交政治处组教科审核,合格后由组教科统一移交警务科或干部科入档封存。
六、党、团员发展和预备党员转正材料履行时限
在公布发展和转正人员名单后,各单位要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履行手续和上报工作任务。
七、及时上缴党、团费
各单位要根据相关规定逐月收缴党、团费,确保人员调动时党、团费收缴工作的连续性。
八、在党、团组织建设中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将给予通报批评
1、不能及时上报党、团组织机构改选情况和党、团员花名册的;
2、不按时上报本单位党、团员发展和党员转正计划的;
3、上报的党员发展计划超比例的;
4、党、团员发展和预备党员转正材料不规范齐全的;
5、超时完成上报党、团员发展和预备党员转正相关材料的;
6、党、团员发展和预备党员转正履行手续程序存在错误的;
7、党、团费收缴和上交不及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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