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党校党建工作制度-5篇(第2/3页)
(四)党委(班子)会议决定的事项,由办公室负责催办,并及时将落实情况向主要负责人汇报。
(五)对未经领导班子集体决策实施的"三重一大"事项,有关科室和干部职工可提出质询,或向上一级党委、行政、纪检监察部门报告。
七、本实施细则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民主生活会制度
一、党委民主生活会原则上每年召开一次。
二、党委民主生活会由党委书记主持,党委成员参加。党建办主任列席会议,必要时可扩大到有关科室负责同志或邀请党外人士参加。
三、按照市委组织部的部署,确定每年我校党委班子民主生活会的主题,并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校党委班子民主生活会方案,报市委组织部批准后,确定会议日期,提前一周通知各位党委成员做好准备,撰写发言提纲。
四、积极做好会前准备工作,抓好学习。班子成员之间认真开展好谈心交心活动,每位班子成员同分管科室干部职工谈心谈话,围绕确定的主题广泛征求意见,认真查找自身存在的问题并撰写好自我对照检查材料。
五、民主生活会由党委书记主持,邀请市委组织部或者指导组领导参加。会上本着团结-批评-团结的原则,党委书记带头开展自我批评,党委成员本着对组织负责、对同志负责、对事业负责的态度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批评要襟怀坦白、实事求事,达到互相帮助、共同提高,增强党委的凝聚力和战斗力目的,促进全校各项工作的开展。
六、民主生活会后,对查找的问题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并适时向全校进行通报。会议有关情况由党建办公室形成文字材料报市委组织部。
党支部工作原则
一、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遵守党章,加强思想理论武装,坚定理想信念,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始终保持先进性和纯洁性。
二、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四个服从",旗帜鲜明讲政治,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
三、坚持践行党的宗旨和群众路线,组织引领党员、群众听党话、跟党走,成为党员、群众的主心骨。
四、坚持民主集中制,发扬党内民主,尊重党员主体地位,严肃党的纪律,提高解决自身问题的能力,增强生机活力。
五、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充分发挥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贯彻落实。
党支部基本任务
一、宣传和贯彻落实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和执行党中央、上级党组织及本党支部的决议。讨论决定或者参与决定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重要事项,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团结组织群众,努力完成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所担负的任务。
二、组织党员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法律和业务知识。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和意识形态工作。
三、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突出政治教育,提高党员素质,坚定理想信念,增强党性,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监督党员切实履行义务,保障党员的权利不受侵犯。加强和改进流动党员管理。关怀帮扶生活困难党员和老党员。做好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依规稳妥处置不合格党员。
四、密切联系群众,向群众宣传党的政策,经常了解群众对党员、党的工作的批评和意见,了解群众诉求,维护群众的正当权利和利益,做好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凝聚广大群众的智慧和力量。领导本单位工会、共青团、妇女组织等群团组织,支持它们依照各自章程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
五、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和培养,做好经常性的发展党员工作,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严格程序、严肃纪律,发展政治品质纯洁的党员。发现、培养和推荐党员、群众中的优秀人才。
六、监督党员干部和其他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格遵守国家的财政经济法规和人事制度,不得侵占国家、集体和群众的利益。
七、实事求是对党的建设、党的工作提出意见建议,及时向上级党组织报告重要情况。教育党员、群众自觉抵制不良倾向,坚决同各种违纪违法行为作斗争。
八、按照规定,向党员、群众通报党的工作情况,公开党内有关事务。
党支部书记主要职责
党支部书记在党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下,按照支部党员大会、支委会的决议,负责主持党支部的日常工作。
一、党支部书记要通过多种方法途径,认真宣传、贯彻党的各项路线、方针和政策。
二、对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党支部书记要向支委会和支部党员大会传达,并对如何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提出自己的意见。
三、主持召开支部委员会。党支部书记要根据支部的工作情况,确定会议的议题,并将会议的中心议题提前通知参加会议的同志。
四、主持召开支部党员大会。党支部书记要根据上级党组织的批示和支部工作的需要,召开支部委员会,确定支部党员大会的议题和会议方案。
五、党支部书记要深入党员和群众,了解和掌握他们的思想、工作和生活情况,及时地、有针对性地做好党员和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充分发挥他们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六、检查支部工作计划和决议的执行情况,按时向支委会、支部党员大会和上级党组织报告工作。
七、认真制定支部发展党员的工作计划,并认真检查计划的落实情况。
三会一课制度
一、支部大会制度
1、会议时间: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由党支部书记主持。
2、与会人员:会议由全体党员参加,根据内容的需要,有时可吸收非党干部或入党积极分子列席参加。
3、会议内容:
(1)传达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制定党支部贯彻落实的计划、措施。
(2)定期听取、讨论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对支部委员会的工作进行审查和监督。
(3)讨论发展新党员和接受预备党员转正,讨论决定对党员的表彰和处分。
(4)选举支部委员会成员和出席上级党代会的代表。
(5)讨论需由支部大会决定的其它重要事项。
二、支部委员会制度
1、会议时间:
支部委员会每月召开一次,遇特殊情况及有必要时,支部书记可随时召集。
2、与会人员:
会议由全体支委会成员参加。
会议由党支部书记主持。
3、会议内容:
(1)研究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和支部党员大会的决议和意见。
(2)讨论通过年度支部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
(3)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4)开展民主评议党员活动。
(5)研究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及党员发展对象,评选优秀党员。
(6)讨论支部工作重要事项和工作措施。
4、会议要求:
支部委员会决定重要事项时,到会支部委员必须超过半数以上;如遇重大问题要作出决定,到会的委员不超过半数时,必须提交党员大会讨论。
5、会议形成的决议,应确定有关支委会成员负责检查落实,并向书记报告执行情况。
三、党课制度
1、上课时间:每个季度上一次党课。
2、党课内容:
(1)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
(2)学习党的方针政策。
(3)学习党建相关理论和知识。
(4)结合当前形势,对党员进行先进性教育和形势、任务教育。
组织生活会制度
一、组织生活会原则上每年召开1次,也可根据需要随时召开,参会范围一般为党支部全体党员。
二、会前要充分征求党内外人士意见建议,做好准备工作。
三、党委班子成员要以普通党员的身份参加组织生活会。
四、检查支部党员在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在思想、工作、学习、生活等方面坚持党性原则,密切联系群众,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和问题,以及其他重要问题。
五、组织生活会要遵循"团结-批评与自我批评-团结"的方针,充分发扬民主,开展积极的思想斗争,实事求是地总结经验教训,通过交换意见、沟通思想、互相帮助,达到纠正缺点、错误,消除思想和工作上的分歧,增进团结,加强自身建设,增强党组织凝聚力、战斗力的目的。
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一、时间安排
民主评议党员每年开展1次,一般结合党支部年度组织生活会进行。
二、评议内容:
(一)是否具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能否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把实现现阶段的共同理想同脚踏实地地做好本职工作结合起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二)是否坚决贯彻执行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
(三)是否站在改革前列,维护改革大局,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利益之间的关系。做到个人利益服从党和人民利益,校部利益服从整体利益。
(四)是否切实地执行党的决议,遵守党的章程,履行党员义务,珍惜党员权利。
(五)是否密切联系群众、关心群众疾苦,艰苦奋斗、廉洁奉公,反对腐化奢侈,反对以权谋私。
三、基本方法
按照个人自评、党员互评、民主测评、组织评定的程序,对党员进行评议。按照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确定党员评议等次。参加民主生活会的党员领导干部,可不参加民主评议。预备党员参加民主评议,但不评定等次。
四、表彰和处理
对评为优秀等次的党员,党支部通过适当方式进行表扬。上级党组织表彰优秀党员,一般应从党支部评为优秀等次的党员中产生。对评为合格等次党员,要引导其向优秀党员看齐,不断提高自己。对评为基本合格等次的党员,党支部书记要与其谈话,严肃指出不足,帮助改正缺点。对评为不合格等次的党员,及时进行批评教育,根据其表现和态度,采取限期改正、劝退、除名等方式进行组织处置。
主题党日制度
一、组织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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