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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党建工作制度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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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党建工作制度汇编

党总支工作职责

一、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保证上级党组织各项决议、决定在机关的贯彻执行。

二、加强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和防腐倡廉建设,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三、抓好机关党员干部职工的政治理论学习,努力提高机关全体党员干部职工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勤政廉政能力。

四、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不断探索组织生活的新方法、新形式,负责机关党总支所属党支部党员的组织关系接转以及党费收缴。

五、负责机关党员的发展工作,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培养和考察;审批新党员并向市直机关工委报备。

六、加强党员的教育和管理,做好党员民主评议工作。

七、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加强机关内各部门之间的沟通和联系,关心机关干部和职工的工作、学习和生活,及时了解他们的思想状况和动态,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帮助解决实际问题。

八、领导机关工会、共青团、妇委会等群众组织,支持这些组织依照各自的章程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

党总支委员工作职责

党总支书记岗位职责:主持机关党总支全面工作,按规定向常委会党组、常委会机关党总支所属党员大会报告工作;组织学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主持制定并组织实施党的建设工作规划,审核、签发机关党总支的工作文件;负责评先选优、民主评议党员、机关党总支及所属党支部换届选举等工作;抓好机关党总支委领导班子自身建设。

党总支副书记岗位职责:协助书记做好机关党总支党的建设工作。做好机关党建的调查研究工作,了解党员的思想、工作情况,负责党员的来信来访,做好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参与民主政治建设,实现群众工作与党的工作的协调发展;指导抓好各党支部的思想、作风建设和普通党员的教育、管理工作;完成机关党总支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组织委员岗位职责:负责党员组织管理和党员发展工作。起草组织工作文件,提出组织工作计划、建议并组织实施;了解掌握党的组织状况,对党支部工作进行业务指导,督促党组织按时过好组织生活,定期公布党员参加组织生活的情况;指导做好党员发展和预备党员转正工作;协助机关党总支书记组织起草机关党总支工作文件;做好机关党总支会议记录和接转组织关系等具体工作;协助做好评先选优、民主评议党员、机关党总支及所属党支部换届选举等工作;完成机关党总支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宣传委员岗位职责:负责思想建设、宣传教育工作。提出宣传工作的计划、建议并组织实施;了解掌握党员和群众的思想状况,开展经常性的思想教育和宣传鼓动工作;负责党建工作信息的收集和发布、报送,加强党支部宣传工作的指导;完成机关党总支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纪检委员岗位职责:负责纪检监察工作。了解掌握党员遵守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的情况,及时向组织反映;对党员进行党性、党风、党纪教育;监督、检查党员遵守纪律,协同有关部门调查党员案件;受理党员的申诉和对党员的控告,帮助、教育并了解受处分党员改正错误;完成机关党总支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党总支会议制度

一、机关党总支会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遇有特殊情况可临时调整。

二、机关党总支会议由机关党总支书记组织召开,书记不在时由副书记主持召开。书记、副书记均不在时由书记委托一名委员主持召开。

三、参加会议人员为机关党总支委员,机关党总支会议在讨论各支部工作时,可邀请各支部书记或委员列席会议。

四、每次召开会议前应由党建办工作人员作好充分准备,力求做到每次会议均解决一些实际问题。会议做出的决议和决定,会后应由党建办工作人员进行具体落实,对有关情况应有文字记载。

五、机关党总支会讨论、研究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上级党组织有关决议和规定,在本机关党总支的贯彻意见。

(二)机关党总支的工作计划、发展规划、工作总结和向上级请示报告的问题。

(三)机关党总支工作机构的设置、调整及有关重要规章制度的建立、修订或废除。

(四)讨论决定党员的奖励和处分意见以及发展新党员、预备党员转正的审批。

(五)研究制定机关思想政治工作,研究工、青、妇等群团组织的有关协调工作。

(六)研究按照党章规定的应在机关党总支会议上讨论决定的其他问题。

党支部工作制度

一、党支部是常委会机关党总支的基层组织,是党组织联系党员的桥梁,各党支部受机关党总支领导,其基本任务是:

(一)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执行上级组织和常委会党组、机关党总支的决议,充分发挥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团结、组织不;常委会机关党内外群众,努力完成所担负的工作任务。

(二)组织支部党员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知识、现代科学文化知识和人民代表大会业务知识。

(三)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和监督,严格党的组织生活,教育和监督党员认真履行义务,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教育和监督党员严格遵纪守法,廉洁奉公,自觉抵制不良倾向,坚决同各种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切实保障党员的权利不受侵犯。

(四)密切联系群众,经常了解群众对党员、党的工作的批评和意见,做好干部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

(五)充分发挥党员和群众的积极性、创造性,发现和培养积极分子、优秀人才,鼓励和支持他们改进和创新工作。

(六)吸收新党员,做好组织发展工作,加强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的教育和培养,做好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工作,及时收缴党费。

(七)审查和考核党员,及时表扬党员中的先进事迹,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讨论决定对党员的奖励和处分。

二、支部委员会由支部党员大会选举产生,支部委员会任期两年,如有缺额,应当召开支部党员大会及时补选。

三、各党支部可根据实际情况设置书记、组织委员、宣传委员、纪律委员等人员,支部委员可以兼任。

四、支部委员会对支部党员大会负责,贯彻执行支部党员大会的决议,定期向支部党员大会报告工作,接受审查和监督。

五、各党支部应根据本支部所辖部门党员分布情况,将党员划分为若干个党小组,每个党小组选举小组长一人。每个党员都必须在一个党小组参加组织生活。

党小组应定期组织党员开展党的活动,主要是组织党员进行政治学习和其他有意义的活动;召开党员民主生活会;督促党员执行机关党总支、支部决议;讨论发展党员及预备党员考察、转正工作;向群众开展思想政治工作等。

六、党支部书记和委员的主要职责:

(一)支部书记在党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下,主持党支部的日常工作。负责召集支部大会和支部委员会,传达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常委会党组、机关党总支的决议。研究部署党支部工作计划,总结检查执行情况,了解掌握本支部党员的思想、工作和学习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定期向机关党总支、支部党员大会报告工作。

(二)组织委员分管党支部组织建设工作,了解和掌握党支部的组织状况,制定党员发展计划,负责对入党的积极分子培养教育工作,做好支部会议记录和接转组织关系等相关工作;做好发展新党员和考察预备党员及转正工作,收缴党费。

(三)宣传委员分管党支部宣传工作,结合本部门的工作实际和党员、群众思想状况,采取多种形式,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市委、常委会党组、机关党总支及本支部的决议。紧密配合各个时期的中心任务和人大工作的实际,广泛深入地开展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党员和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开展党课教育、党建调研、党建信息工作,组织文体活动,充分调动党员和群众的工作积极性。

(四)纪检委员分管党支部纪律检查工作,结合党风廉政建设对党员进行党风、党纪教育,落实各项廉政措施,负责检查党员执行纪律情况,对有违纪行为的党员进行帮助教育,并提出处理意见。保障党员的民主权利,受理党员的申诉和控告。

(五)党支部委员会必须坚持民主集中制,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凡属支部的重大问题,都要提交支部委员会或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决定。支部委员要根据各自的分工,积极履行自己的职责,坚决执行支部党员大会和支委会的决议。

(六)、党支部必须坚持"三会一课"制度。支部党员大会一般每季度召开一次;支委会每季度召开一次,遇有重要事项需要讨论决定时可随时召开;党小组会每月召开一次;党课教育每季度进行一次。党支部每季度末召开一次党员思想汇报会,支部民主生活会每年召开一次。党支部的各项活动和会议均应有记录。

(七)、党支部必须坚持民主生活会制度。党员之间、支委之间应经常谈心交心,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增强团结,不断提高党支部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党员学习教育制度

一、总体要求。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坚持科学发展观,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以创建"学习型党支部"和争当"学习型党员"活动为载体,以更新学习教育理念、营造学习教育氛围,创新学习教育机制为着力点,全面提升党员干部的综合素质,为推进人大工作的全面发展提供保障。

二、组织领导。常委会机关党员学习教育工作由机关党总支负责组织安排,由各党支部具体组织实施。

三、学习教育内容。

1.进行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理论、党章以及坚定理想、信念,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的学习和教育。

2.进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市委和常委会党组重大决定、决议、工作部署的学习和教育。

3.进行爱国主义、社会主义、集体主义和党的光荣传统的学习和教育。

4.进行人大业务知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知识、现代科技知识、历史知识、反映当代世界发展的各种新知识的学习和教育。

5.进行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知识的学习和教育。

6.进行爱岗敬业、拼搏奉献和增强事业心、责任心的学习和教育。

7.进行学习英模先进事迹正面典型的学习教育和反面典型的警示教育。

8.进行反腐倡廉、廉洁从政的学习和教育。

9.进行遵纪守法、遵章守纪的纪律学习和教育等。

四、学习教育方式。一是集中学习教育与党员个人自学相结合;二是机关党总支组织学习教育与各党支部自行组织学习教育相结合;三是思想政治学习教育与科技知识、人大业务知识等的学习教育相结合;四是传统的灌输性学习教育与灵活多样的趣味性学习教育相结合;五是专题辅导与专题讨论、知识竞赛、演讲比赛、经验交流等各种形式的学习教育相结合;六是常委会机关人员授课与"请进来讲,走出去学"相结合。

五、学习教育时间。原则上每月的单周星期五为党员政治理论学习时间。

六、学习教育纪律。实行学习教育考勤制度。党总支学习教育,由机关党总支负责考勤;支部学习教育由各支部负责考勤。因故不能参加学习教育的党员,应在会前向主持人请假,会后由党员所在支部负责对其补课。

七、学习教育考核。为了确保学习教育效果,对党员学习教育情况进行考核,各支部都要建立党员学习教育情况记载,机关党总支要建立全体党员学习教育档案。机关党总支每季度对党员学习教育情况进行一次抽查,半年进行一次检查,年终进行考核。党员全年3次无故不参加学习教育活动的,不能参加评选优秀党员。

党课教育制度

一、党课由机关党总支和党支部共同承担,分别由党总支书记、支部书记主持,主要由书记、组织委员、宣传委员专题备课讲解,也可以请上级领导、理论专家、英模人物、优秀党员等讲课,全体党员、入党积极分子参加,也可以参加上级党组织的党课学习。

二、党课教育原则上每半年进行一次,党课教育情况要作好记录和考勤登记,接受上级党组织检查。

三、党课教育主要内容:一是党的基本理论教育;二是党的理想信念教育;三是党的宗旨教育;四是党的优良传统作风教育;五是党纪党规教育;六是党员标准教育;七是党员道德规范和法律意识教育;八是形势任务教育等。

四、党课教育的形式:党课教育要形式多样,丰富多彩,做到党课教育与当前的形势任务相结合、与大家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相结合,使广大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认清形势,胸怀全局,自觉地把个人工作与党的事业结合起来。

党员谈心制度

坚持党员谈心制度,是加强党的思想建设的重要形式。通过谈心活动,党组织可以了解本单位党员的思想动态,解决党员思想上、认识上存在的问题,确保党员在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和上级的要求一致。同时,党内同志之间、领导与被领导之间也可以及时沟通思想,消除隔阂,增进了解,加强团结,促进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

一、组织形式。党总支书记与总支委员、总支书记与各支部书记,党支部书记和委员对本支部党员谈心,党员相互之间谈心。

二、谈心时间。党支部委员对本支部党员谈心全年不得少于1次,如发现党员思想和工作出现异常时,应及时与党员谈心。

三、谈心内容。了解党员学习、工作、思想和生活情况,征求党员对支部工作及本单位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解答党员提出的疑难问题,指出或批评党员思想中存在的问题,并帮助克服解决。

四、谈心原则。谈心活动应坚持平等原则、诚恳原则、契而不舍原则和谈话艺术性原则。

发展党员制度

一、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和考察制度。

(一)入党积极分子要经过一年以上的培养教育和考察,条件成熟才能确定为发展对象。入党积极分子每季度必须向党支部作一次书面思想汇报,党支部要指定一至两名正式党员做其培养联系人,培养联系人每季度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一次考察并将考察情况填入考察表。

(二)对发展对象要进行政治审查,审查合格后方可发展入党。

(三)发展对象须经参加市直机关工委组织的短期集中培训合格,未经培训的,不能发展入党。

(四)发展28周岁以下的青年入党,一般应从团员中发展,发展团员入党,一般应经团组织推荐。

(五)发展党员以"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坚持个别吸收原则,成熟一个,发展一个。

二、发展党员申报制度。党支部党员大会通过申请人入党的决议后,应及时报经上级党组织审查和批准。

三、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转正制度。预备党员预备期为一年,在预备期中预备党员必须每季度向党支部上交一份书面思想汇报,党支部对预备党员要进行进一步教育考察,要有明确的考察重点和要求,指出优点和不足。

对考察合格的预备党员,党支部应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按时办理转正手续,对考察不合格的,应给予办理延长预备期或取消预备党员资格的手续。

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一、指导思想:坚持从严治党、实事求是的原则,遵循"坚持标准、立足精神、区别对待、综合治理"的方针。通过评议和处置,提高党员素质,增强党组织的战斗力,发挥支部和党员的作用。

二、时间:按照上级市直机关工委的统一布置执行,一般一年进行一次。

三、对象:全体党员。

四、内容:以《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为主要依据,主要内容是:是否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坚持走社会主义道路,立足本职,脚踏实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否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及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决定;是否站在改革前列,维护改革大局,树立正确的利益观;是否严守党纪、政纪、国法,坚决做到令行禁止;是否艰苦奋斗,廉洁奉公,牢固树立群众观念,自觉维护群众利益。

五、评议方式:党支部对整个评议活动要进行具体安排和布置,提出明确要求,认真组织好评议工作;评议活动中每个党员必须以严肃认真的态度,自觉积极地参加,不准无故缺席;评议时,首先进行党员标准教育。然后由党员对照党员标准,分别进行一年来的自我小结和民主评议,听取党外群众意见,评定出格次。最后由组织考察审定;评议完后,党支部写出评议工作小结,对表现好的党员进行表扬,或报上级党组织表彰。对后进党员要进行谈话提醒、帮助教育,对不合格党员进行妥善处置或处理。

六、民主评议党员工作要突出重点,注重实效,简便易行,其步骤为:学习教育;自我评价;民主评议;组织考察;表彰和处理。

在民主评议的基础上.党支部按上级要求评选出优秀党员,妥善处理不合格党员,并报上级党组织审批。

党员交纳党费制度

一、党员必须本人交纳党费。在一般情况下,本人交纳党费确有困难,如生病、外出,方可允许他人转交,党费不得由财会人员在工资中代扣。

二、必须按时交纳党费。一般情况下,党员应按月在规定的时间内交纳党费,不能预交,不能当月不交,以后补交,也不能一个月交几个月的党费。如因为出差或因事出国、出境等,本人交纳党费有困难的,支部可以允许他提前交纳或回单位后补交。预交和补交的时间均不得超过6个月。对于没有正当理由不按期交纳党费或集中交纳党费的,支部应及时进行教育和批评。党员没有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交纳党费,支部应作为自行脱党处理,经支部大会讨论报请上级党组织批准,予以除名。

三、必须按规定标准交纳党费。中央关于党员交纳党费的标准,是根据党员的实际经济状况决定的,不可以少交,但自愿多交不限。

四、党员的党费按月上缴支部委员,支部每季度末10日前上缴机关党总支,机关党总支按要求将党费上缴机关工委。党费的收缴情况每年向支部大会公布一次,时间为当年十二月或次年一月。

"三会一课"制度

一、总支(支部)大会,每个季度召开一次,也可根据需要随时召开。

二、支委会,二个月召开一次。

三、党小组会,每月召开一次。党小组会是党小组活动的主要形式之一,是党员组织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应定期召开,如支部有特殊情况或任务,也可增加次数。

四、党课,每年不少于一次。党课是党组织对党员进行教育的最经常、最基本的一种形式,上党课要形成制度。

五、党课由机关党总支组织,也可由各党支部自行组织。

六、每个党员都必须自觉地接受党课教育,不断增强党性修养和锻炼,非特殊情况不得拒绝参加。党课教育可要求党外群众和入党积极分子参加。

七、在召开"三会"中,党员要向党组织汇报周围群众的思想情绪和工作、学习及生活情况,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这是党员应以的义务,对知情不报,酿成不良后果的,要追究党员的相关责任。

专题组织生活会制度

一、党支部每半年召开一次专题组织生活会,也可根据需要随时召开。

二、专题组织生活会要注意思想性、政治性和原则性,以党的基本路线为指导,围绕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情况,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着重解决思想作风上出现的问题,提高依靠自身力量解决矛盾的能力。

三、党员领导干部要严格按照《党章》和有关规定,坚持过好双重组织生活会,既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支部的组织生活会,又要参加定期召开的民主生活会,自觉接受党组织和群众的监督。

四、各支部党员专题组织生活会情况和原始记录,会后7日内报机关党委。

党员联系群众制度

一、党支部要根据每个党员的具体情况,采取个人自愿和组织决定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党员联系本单位非党群众、入党积极分子以及扶贫挂钩点联系群众活动,结成一对一的扶贫联系对子。

二、党员联系群众的主要内容是:学习、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规,掌握群众的思想动态,了解群众的疾苦和要求,做好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带领群众完成好各项工作任务,以增强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创先争优"表彰制度

一、在认真开展创建"五好党支部"创先争优活动的基础上,每年进行一次先进党支部、优秀党务工作者、优秀共产党员的评选活动,予以表彰奖励。

二、对在学习、工作、办案中表现突出、做出优异成绩的共产党员,要及时予以表扬、表彰,对他们的先进事迹要大力宣传。

三、对上级党组织要求评选和上报表彰的项目,认真组织评比,按时、按质、按要求上报。

党建目标管理制度

一、党支部党建目标管理的主要内容和量化考核标准

(一)健全的基层组织(8分)

1.选好配强支部领导班子,尤其是要选配好党支部书记、副书记,支委委员分工明确具体。有党组织班子成员分

工文件,明确书记、副书记、委员工作职责(2分)。

2.重新选举支部委员会情况。查看各支部委员会选举的相关材料,按时间要求完成,材料齐全(2分)。

3.支部工作职责明确。查看支部的工作职责(2分)。

4.定期召开会议和组织活动。查看支部手册及会议记录(2分)。

(二)规范的活动阵地(4分)

1.有条件的党支部要有活动阵地(党员电教室、党员阅览室和其它党员活动阵地)。管理规范,制度完善并经常性开展活动。实地查看(4分)。没有条件设置活动阵地的党支部不扣分。

(三)完善的工作制度(12分)

1.各党支部应建立的基本制度。查看各党支部是否建有:党建工作目标管理制度、议事和表决制度、民主生活会制度、"三会一课"制度、民主评议党员制度、党员联系群众制度、"创新争优"活动制度等制度(2分);严格党的组织生活,认真执行"三会一课"、民主评议党员、领导干部过双重组织生活等制度。全年支部党员大会不少于4次,支委会不少于4次,党小组会(活动)不少于6次,集中上党课不少于2次(3分)。

2.深入开展公开承诺和授旗评星等活动情况。查看各党支部承诺、党员承诺书(2分);查看各党支部开展授旗评星的工作情况(2分);查看党员示范区、党员先锋岗等设置情况(1分)

3.建立党员管理制度和工作台账情况。安装使用党员管理系统,适时维护上报党员和党组织信息(1分),能及时、准确、全面完成党内统计半年、年报上报工作(1分)。

(四)明晰的工作规划(10分)

1.各党支部要制定本届的总体目标,做到规划明确,目标清晰。查看总体目标或规划(3分)。

2.每个党支部要有年度工作计划或工作要点,做到责任明确、任务具体,年终有总结。查看年度工作计划或工作要点,有年初计划(1.5分);有年终总结(1.5分)。

3.党建工作要做到各项活动正常开展、记录齐全规范、立卷归档认真及时。能按要求开展上级安排的各项组织活动(2分);认真规范使用《基层党组织工作手册》(2分)

(五)模范的党员队伍(8分)

1.党员和群众对党员队伍的满意率测评。开展专项测评,发放测评表,查看群众对党员队伍的满意率测评原始材料,汇总结果是否达到90%以上(2分)

2.党务干部和党员培训情况。党支部书记每年参加学习培训两次以上(1分);党员每年参加学习培训一次以上(1分)。

3.发展党员和缴纳党费情况。严格执行发展党员总量调控计划,按照程序要求发展党员,痕迹材料规范齐全(2分);及时足额上缴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情况公开透明(2分)。超过12月20日上缴党费,扣1分。

(六)有力的教育措施(14分)

1.开展学习型党组织建设活动情况。查看党支部的学习制度(1分);贯彻落实情况记录(1分)。

2.抓好学习培训。采取举办培训班、举行报告会和组织专题研讨等形式,有计划组织好党员的学习。查看在职党员每年写一篇1500字以上的理论文章或心得体会(2分);查看组织党员学习培训等活动的痕迹记录(1分)。

3.组织"七一"活动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活动情况。认真开展丰富多彩的"七一"建党节活动(3分;)认真开展年底民主评议党员痕迹材料(2分)。

4.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情况。深入开展"两一做"学习教育(2分);教育党员干部自觉参与"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2分)。

(七)有效的监督体系(12分)

1.组织党员学习党风廉政建设相关材料。各党支部要深入开展党纪党规和国家法律法规教育,查看组织党员学习党风廉政建设相关材料学习记录(2分)。

2.结合部门和行业特点实际,开展形式多样的廉政文化活动。查看廉政文化活动的相关痕迹资料:有警示教育记录(1.5分);开展向先进模范人物学习等廉政文化活动(1.5分)。

3.各党支部要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到实处。查看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一岗双责"等规定的相关材料(7分);本年度内只要有党员受到纪委或纪工委处分的扣5分。

(八)务实的群众工作(12分)

1.巩固和拓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查看进一步深化"四风"整治,持之以恒抓好后续整改工作的相关材料(2分)。

2.开展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推进情况。查看领导小组文件和工作方案(2分)。围绕服务改革、服务发展、服务民生、服务群众、服务党员并完成各项任务(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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