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民检察院民行处党支部:“融入式”支部工作法
市人民检察院民行处党支部:"融入式"支部工作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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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行处主要负责民事行政检察监督工作,具体职责是对民事诉讼、行政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办理提出抗诉、提出再审检察建议、提出检察建议、支持起诉等类型案件。支部现有党员6名、设支部书记1名。支部按照"稳中求进、进中求新、新中求好"工作总基调,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紧密结合本职工作和日常工作抓党建,探索总结了"融入式"工作法。
-、基本内涵
"融入式"工作法立足于民行处工作实际,以推动全市民行检察工作实现新发展为目标,将人员能力建设、主要业务工作开展、制度机制保障和队伍建设融入到支部工作中去,建立全方位党建工作体系,提高人员思想认识,努力克服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脱节的问题,实现二者深度融合、相互促进。
二、主要做法
(一)将能力建设融入支部工作,坚持工作学习化,学习工作化。
依托"民行小讲堂"学习平台,推进共享式学习。开展民行小讲堂系列活动,不定期举办各类知识讲座,形式多样。既有支部书记、业务骨干带头主讲的修改后《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等新法新规和有针对性进行的党的理论知识学习,也包括党员参加重要会议、学习培训、岀差调研归来进行的总结汇报,借助这一学习平台分享收获和体会,实现全员学习的目的。
加强创新课题牵引,推进研究式学习。探索建立案件办理分流机制,实行专业化小组办案和要素式审查模式,以"简案快办、繁案精审"理念为指导,合理安排工作量,提高办案效率。在此基础上,支部不设专人负责党建工作,着力营造党支部委员会主要负责、支部成员全体参与的和谐氛围。党员以个人负责或自愿组成小组的形式,对涉及民行检察工作的重点问题,结合社会热点和群众关切,组织学习研究,加强分析硏判,积极申报每年度的创新课题,将学习和硏究成果直接运用到业务发展和支部建设中,实现学习和工作的有机结合。
(二)将制度建设融入支部工作,坚持"兵马未动,规范先行"。
为着力强化法律监督和自身监督,实现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忠实履行各项职责,制定《民行处工作办法》,在案件办理、日常党建等方面作岀规定,明确不同岗位、不同人员的职责。做到业务发展和支部建设两手抓,使责任落实到个人,确保各项工作健康发展。建立以"书记述职、党员质询、监督落实"为基本内容的对支部书记质询制度,发挥全体党员对支部书记的监督作用。支部书记每季度在支部党员大会上作党建工作述职报告,由全体党员进行质询,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三)将队伍建设融入支部工作,坚持以党建带队建的工作思路。
注重释法说理,提高司法为民意识。探索实行"谁办案,谁普法",要求全体党员在司法办案中牢固树立群众路线意识,深刻领会司法为民、秉公办案的深刻内涵,在释法说理的过程中提高思想觉悟,坚定政治立场。在民行处网页下开设"以案释法"栏目,由全体人员结合办理的案件,围绕案件事实证据、程序和法律适用等问题,进行释法说理,向身边人宣传民行检察方面的法律、法规等。对待案件当事人来信来访时,承办人要细致、耐心、专业的进行解答,力争让每一起案件的当事人都能息诉罢访,继续坚持所办案件到省院"零复查"。
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确保人员不岀问题。始终把民行工作要上去、人员队伍不岀事放在首位,要求全体党员不折不扣执行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规范检察人员与律师交往行为的暂行规定》《民事行政检察人员廉洁规范执法行为准则》《检察人员八小时外行为禁令》和《临沂市检察机关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实施细则》等规定,认真开展纪律条规学习、廉政教育和纪律作风整顿。坚持支部书记与每位同志每季度进行一次谈心谈话,了解其思想状态、生活作风等,加强管理和监督。明确要求全体党员务必做到管住自己的嘴,不该吃的不吃,不该说的不说;管住自己的手,不利用办案之机吃拿卡要;管住自己的脚,不该去的地方不去。
积极响应司法责任制改革号召,提高队伍执行力。引导全体党员认真学习党中央关于司法责任制改革的一系列决策部署,严格贯彻落实"党管干部"的基本原则,通过开展"定制式"教育统一人员思想,确保支部全体党员坚决服从组织任何安排。倡导"马上就办"的工作态度,切实提高队伍的执行力,杜绝推诿扯皮、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等不良现象。重点加强党员思想政治教育,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检工作部署,确保民行党支部队伍在政治上忠诚、廉洁,在组织上服从、可靠,在行动上快速、有效。
(四)将团队建设融入支部工作,坚持打造和谐团结向上的工作氛围。
坚持分管领导参加双重组织生活会制度。根据党章和院党组的规定及要求,坚持落实分管领导参加双重组织生活会制度,及时将院党组的各项重大部署和决定传达到民行处每一位同志,确保在思想上与院党组保持高度一致;坚持落实院领导为分管部门上党课制度,提升全体人员的党性修养,将院党组在队建建设等方面的要求落到实处,使党员干有方向,确保队伍建设和支部建设无缝隙、无死角。
坚持以老带新促进团队建设整体提升。对民行处每一位新进人员,及时确定由工作时间长、经验丰富的老同志与其搭档,采取"一对一+"方式,保证新进人员尽快熟悉和了解民行处的工作性质、办案的基本方法、管理的基本模式,发挥好传帮带作用,使其尽快进入角色、尽快熟悉工作、尽快上手工作、尽快成为行家里手。
三、成效启示
作为市院机关的一个业务部门,探索实行"融入式"工作法有效地将能力建设、制度建设、队伍建设与支部工作有机融合,把群体意识与和谐能力凸显岀来,打造业务发展的平台,激发支部建设的活力,营造全员参与、人人共享的浓厚党建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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