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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建工作制度、方案合集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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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建工作制度(10篇)

目录

1."三重一大"民主决策实施办法 2

2.xx市xx局党组会议事规则 7

3.xx市xx局基层党支部党建工作考核办法 11

4.xx市xx局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制度 14

5.xx市xx局谈心谈话制度实施细则 18

6.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的实施方案 22

7.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 26

8.局机关学习制度 31

9.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廉政风险点排查专项活动方案 33

10.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清单 36

"三重一大"民主决策实施办法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的规定和要求,进一步加强民主集中制建设,现就我局实施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以下简称"三重一大")民主决策,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三重一大"事项的主要内容

(一)重大事项决策

凡涉及我局改革、发展、稳定方面的重要工作,关系我局干部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均属于重大事项决策的范围,主要内容包括:

1、研究制定贯彻落实上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重大部署、重要工作安排的工作意见和措施;

2、讨论审定局重要规章制度、中长期发展规划、工作方针、工作计划、工作要点的制订;

3、研究局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干部队伍建设等重要意见的制定及重要活动的布置;

4、研究综合目标考核、工作制度、管理办法等管理制度和考核、奖惩办法;

5、研究责任事故、突发事件等事关社会安全稳定和重大问题的处置原则及应对方案;

6、研究涉及干部职工和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

7、应当集体研究决定的其他重要事项。

(二)干部人事任免

1、领导班子的分工及调整;

2、干部推荐选拔、任免调整、晋职晋级、招录招聘以及评议考核、奖励惩处等;

3、应当集体研究决定的其他重要人事事项。

(三)重大项目

1、基础设施建设和基本建设项目投资;

2、大宗物资采购;

3、涉及到重大资金的项目;

4、应当集体研究决定的其他重要项目。

(四)大额度资金的使用

1、年度部门预算方案及决算情况;

2、1万元以上大额资金使用;

3、应当集体研究决定的其他大额资金使用事项。

二、"三重一大"民主决策程序

(一)研究决定"三重一大"事项,必须坚持集体决策,充分发扬民主;坚持科学决策,确保决策贴近实际、符合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律;坚持透明决策,防止个人或少数人独断专行;坚持依法决策,保证决策合法合规。

(二)"三重一大"事项,除遇重大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外,必须召开局党组会或局长办公会集体研究决定,并按以下程序进行:

1、确定议题。根据分工及职权范围,由分管负责人或职能科室(单位)提出议题,报局主要负责人审核同意,列入局党组会或局长办公会会议议题。

2、议题准备。分管负责人组织相关职能科室(单位)提前准备会议所需材料。会前要充分调研论证,广泛征求意见,形成成熟的意见和建议。

3、会议通知。会议召开的时间、议题一般应提前通知参会对象和列席人员。参会人员为局全体班子成员;列席人员为与议题相关的人员,或根据实际确定列席人员。

4、讨论决定。议题提出人或分管负责人对议题作汇报介绍,与会人员就议题建议逐个表态,明确表示同意、不同意或缓议的意见,并说明理由。最后由会议主持人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会议表决,以到会人数半数以上同意形成会议决定。班子成员到会达三分之二以上方能召开。缺席会议的应提前请假,缺会人员的意见可用书面表达;列席人员可就议题发表意见,但无表决权。讨论"三重一大"事项,局主要负责人不先发表倾向性意见,待其他班子成员充分发表意见后末位表态发言。讨论中意见分歧较大或有重大问题尚不清楚的,应暂缓决定。讨论多项事项应逐项表决,表决可采取口头、举手、投票方式进行。

5、形成会议纪要。会议指定专人记录会议时间、地点、主持人、参会人员、列席人员、请假人员、每项议题讨论情况及最后决定。重大问题应形成会议纪要。

6、决策结果公开。"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结果和部分过程,必须在一定范围内公开,主动接受群众监督。

(三)讨论决定"三重一大"事项,必须严格遵守以下规定:

1、不得以传阅会签或个别征求意见等方式代替集体决策;

2、不得在领导班子会上临时动议议题;

3、不得在机构变动和主要负责人调动之际突击决策人事调整、财务报销、资产处置等重大事项。

三、"三重一大"决策执行

(一)对集体作出的决定,主要负责人要明确执行决策的责任人及实施措施。

(二)个人无权改变集体作出的决定,因特殊情况确需改变的,须经班子会议集体研究决定。个人或少数人有不同意见允许保留,但在集体没有作出新的决定之前,必须无条件执行。

(三)及时将"三重一大"事项决策执行情况通过不同形式在本局或向社会通报、公开。

四、"三重一大"民主决策监管

(一)局党组主要负责人对"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和执行负总责。班子其他成员按照职责分工组织实施,对所分管范围贯彻执行"三重一大"决策事项履行监管职责。

(二)局党组定期向全局干部或干部代表大会通报"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和执行情况,接受干部职工监督。年度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情况,按"一报告两评议"专题报告。

(三)局党组班子成员自觉遵守"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和推进决策执行,并作为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述职述廉的重要内容之一。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应追究责任:

1、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程序的;

2、不执行或擅自改变集体决定的;

3、涉及"三重一大"事项,未经集体研究讨论决定或个人擅自决策的(遇重大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除外);

4、讨论"三重一大"事项,提供虚假情况而造成错误决定的;

5、对"三重一大"的决策事项执行不力,履职不到位的;

6、其他违反本实施办法的情形。

属于个人责任的,按以下形式追究:情节轻微的,对相应人员给予批评教育、诫勉谈话;情节较重、造成一定损失的,责令相应人员写出书面检查或通报批评;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和重大损失的,报上级有关部门给予相应人员党纪政纪处分。

属于集体责任的,按以下形式追究:情节轻微的,要召开专题会议,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并限期纠正;情节较重、造成一定损失的,领导集体要向上级做出书面检讨;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和重大损失的,由领导集体请求上级按照有关规定作出处理。

xx市xx局党组会议事规则

为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充分发挥党组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推进决策民主化、科学化和制度化,提高决策水平和工作效率。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和《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规则。

一、议事原则

(一)坚持党的领导和全面从严治党原则。依据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开展工作,按法定和民主程序进行议事决策,确保正确发挥领导核心作用。

(二)坚持集体领导原则。凡属党组议事决策内容的事项,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原则,由党组成员集体讨论决定。

(三)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党组书记带头执行民主集中制,营造民主讨论的良好氛围,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四)坚持实事求是原则。党组讨论的议题上会之前要进行充分调研论证,要坚持讲实话、讲真话,畅所欲言,在充分听取意见的基础上,集思广益,形成科学、切合实际的决策。

二、议事内容

(一)学习讨论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有关上级党组织的重要文件和会议精神,研究决定贯彻落实意见;

(二)研究决定本单位基层组织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群团组织建设的重大事项,做好新党员的培养、发展和党员的表彰、处分等工作;

(三)研究决定本单位重大改革发展稳定的思路和举措;酝酿讨论本单位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重大工作部署和拟出台的有关政策措施;

(四)研究本单位领导班子成员的分工与调整,研究决定干部人事管理权限范围内有关人员的任免、推荐、培训、考核、奖惩等重大事项,研究后备干部队伍建设;

(五)制订修改本单位重大事项议事规则、财务开支审批管理等工作制度;

(六)审议规模较大的基建工程、维修等项目以及金额较大的财、物等问题;

(七)审议工会、共青团等群众工作的年度计划和职工代表大会提请研究的重要事项;

(八)研究制定党组的重要文件,审议以党组名义上报的重要请示、报告等;

(九)其它需要由党组研究决定的重要事项。

三、议事规程

(一)召开时间。党组会议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遇有重要情况可以随时召开。

(二)会议召集。党组会议由党组书记召集并主持。党组书记因故不能出席会议时,可由党组书记指定党组成员召集并主持。

(三)议题确定。党组会议议题由党组书记确定,或由其他党组成员提出建议,经党组书记同意后确定。党组会议议题提交表决前,应进行充分讨论。

(四)参会人员。党组会议须有半数(含)以上党组成员到会方可召开;讨论决定干部问题时,必须有三分之二(含)以上成员到会。根据工作需要,召开党组会议可以请不是党组成员的本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列席。会议召集人可以根据议题指定有关人员列席会议。涉及"三重一大"等重要事项的,应邀请市纪委、市监委派驻机构成员参会。

(五)会议表决。表决可以采用口头、举手、无记名投票或者记名投票等方式进行,赞成票超过应到会党组成员半数为通过。未到会党组成员的书面意见不得计入票数。表决实行主持人末位表态制。会议研究决定多个事项的,应当逐项进行表决。

(六)形成会议纪要。会议指定专人记录会议时间、地点、主持人、参会人员、列席人员、请假人员、每项议题讨论情况及最后决定。重大问题应形成会议纪要。

(七)组织落实。党组会议做出的决定、决议要责成有关部门传达贯彻,由党组书记或会议主持人按分工负责的原则指定有关领导负责贯彻落实。对会议决定事项的完成情况和在执行中遇到新情况、新问题时,应及时向党组书记汇报。党组书记要经常检查了解党组决议的执行情况,及时协调解决执行中遇到的问题。各位成员之间在分工负责基础上,要团结协作,相互配合,抓好落实。

四、议事纪律

(一)坚持回避原则。党组会议议题涉及本人或者其亲属以及存在其他需要回避情形的,有关党组成员应当回避。

(二)坚决执行会议决定。党组的决策一经作出,坚决执行。党组成员对党组决策有不同意见的,可以保留或者向上级党组织反映,但在党组决策改变前应当坚决执行。

(三)坚持保密制度。对应保密的会议内容及讨论的情况,必须严守秘密,不得向外泄露。

五、议事监管

(一)局党组主要负责人对决策事项和执行负总责。班子其他成员按照职责分工组织实施,对所分管范围贯彻执行决策事项履行监管职责。

(二)局党组班子成员自觉遵守集体决策制度和推进决策执行,作为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述职述廉的重要内容之一。

(三)严格执行党务、政务、财务公开制度,对项目选报、干部任免、奖惩及财务支出等事项,除领导班子集体决策外,要按规定进行公开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xx市xx局基层党支部党建工作考核办法

为了充分保障基层党支部党建工作落实到位,促使党建工作朝着规范化、程序化、制度化、科学化方向健康发展,起到"基础工作扎实、党员队伍过硬、思想工作有效、联系群众密切、保障监督有力"的作用,制定如下考核办法。

一、考核内容

(一)党的组织生活制度贯彻执行情况(30分)

1、是否按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支部党员大会的要求,召开支部党员大会并做好会议记录(5分);

2、是否按一般每月召开一次支部委员会议的要求,召开支部委员会会议并做好会议记录(5分);

3、是否原则上按每月召开一次党小组会议的要求,召开党小组会议并做好会议记录(5分);

4、是否按每半年至少对支部党员进行一次党课的要求进行落实(5分);

5、是否按照制度的要求召开组织生活会及民主生活会(5分);

6、是否开展每年一度的民主评议党员工作(5分)。

(二)党组织和党员学习培训教育制度贯彻执行情况(15分)

1、各支部是否认真制订年度或季度学习计划以及设定学习内容,是否采取灵活方式,予以保证学习效果,达到学习的目的(5分);

2、是否按每季度最少组织一次党员政治理论学习的要求组织党员进行集中学习(2.5分);

3、党员除参加各级党组织的集中组织学习之外,个人自学每月至少要有一篇以上读书摘记、学习心得或笔记(2.5分);

4、是否组织党员进行学习理论知识心得体会交流,相互学习,互相借鉴,以达到共同提高的目的(2.5分);

5、是否采取墙报或学习情况简报等灵活方式进行党员的学习交流(2.5分)。

(三)党费收缴管理贯彻执行情况(5分)

1、是否严格按照党费收缴管理的有关规定指定专人,按时(每月10日前)进行党费的收缴与管理(2.5分);

2、是否定期向党员大会(或定期公开)报告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情况,接受广大党员的监督(2.5分)。

(四)发展党员工作的开展情况(10分)

1、是否按照发展党员的要求、程序发展党员(2.5分);

2、是否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培养教育(2.5分);

3、预备党员的接收,是否按照党章规定的程序进行办理(2.5分);

4、是否按时对预备党员进行教育、考察和转正(2.5分)。

(五)党建日常工作贯彻执行情况(30分)

1、执行局党组的决定、命令情况(10分);

2、上报材料是否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要求(10分);

3、资料、会议记录、文件的整理和归档是否及时、规范(10分)。

(六)围绕中心任务或重点工作开展党建活动情况(10分)

1、特色活动(5分);

2、创新性活动(5分)。

二、考核方式

1、局党组采用"量化记分制"进行跟踪各党支部日常的党务工作开展情况,督促各党支部更好地完成各项党务工作,实现对各基层党支部的阶段性评价。

2、每季度的最后一周为考核周,考核结果在全局进行通报、公示。

三、考核评定

1、考核内容的分值共计100分,考核结果分五个等级,分别为:90分以上为"优秀",80分以上为"良好",70分以上为"一般",60分以上为"差",60分以下为"较差"。

2、每季度考评结果未达到"良好"支部,支部书记要向局党组作出书面检查,深入查找问题,拿出整改意见;连续两个季度未达到"良好",将取消该支部年终基层先进支部评定资格,取消支部书记年终先进个人评定资格。

3、每季度考核排名第一且考核结果达到"优秀"的支部,将给予该支部及党务工作者一定的物质奖励。

4、考核结果存档,将作为支部书记提拔使用的重要参考依据。

xx市xx局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制度

为进一步健全党内民主生活,有效进行党内监督,加强领导班子思想、作风建设,依照《中国共产党党章》、《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上级党委有关规定,结合本局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xjp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强化领导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和统领全局能力,切实保证民主生活会的质量和效果。通过民主生活会,达到统一思想,改进作风,互信互帮,增进了解,着力解决领导班子自身问题和矛盾,不断增强领导班子的凝聚力和战斗力的目的,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指示精神的贯彻落实。

二、召开时间及参加人员

1、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具体时间根据市委组织部和市纪委的通知执行,也可根据工作需要随时召开。遇有特殊情况需要延期召开的,需征得上级有关部门同意。

2、参加人员为局党组成员、上级督查组成员。需要时可吸收相关科室(单位)人员旁听。

三、会议内容

会议内容主要就以下问题进行检查、总结,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统一思想认识。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有关指示、决定、决议的情况。

2、加强领导班子自身建设,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的情况和领导班子中存在的比较突出的问题。

3、遵纪守法,敬业守职,清正廉洁的情况。

4、坚持群众路线,改进领导作风,深入调查研究,密切联系群众的情况。

5、上级部署的重大任务、重要工作的落实情况。

6、其他重要问题。

四、会前准备

为确保民主生活会质量,在会议召开之前,认真做好以下准备工作。

1、学习有关文件精神,掌握思想武器。针对民主生活会要解决的主要问题,规定少而精的必读书目。通过自学或集中学习的形式,掌握政策规定,端正思想态度,为开好生活会奠定思想基础。

2、广泛征求意见,如实进行反馈。会前通过召开座谈会、个别谈话或下发征求意见函等形式,广泛征求党内外同志对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在党性党风党纪及工作等方面的意见或建议,通过整理、汇总,原汁原味地向党组书记汇报。属于班子集体的意见,由党组书记负责反馈给班子全体成员;属于对班子成员个人的意见,由党组书记分别反馈给有关班子成员。领导班子和个人要把方方面面的重要意见纳入发言提纲内,并作为批评与自我批评的主要依据。

3、围绕中心议题,认真准备发言提纲。领导班子成员要依据民主生活会的议题要求,联系个人思想、工作、作风及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对照反馈的意见,认真思考,写出发言提纲。发言提纲要实事求是,对自身存在的问题深刻剖析,挖掘根源,查找教训,明确措施,防止文过饰非。同时对班子成员他人存在的问题,要坚持有理有据有利有节的原则,开诚布公的进行批评提醒式准备。

4、会前谈心交心,做好会中开展批评准备。党组书记要针对会前反馈的意见,主动与每位班子成员谈心,班子成员之间也要互相谈心,坦诚交换意见。谈心的主要内容是:征求对自己的意见,沟通思想和工作情况,将听到的意见和反映反馈给对方。有些不宜直接拿到民主生活会解决的问题,要通过谈心达到消除思想隔阂、化解矛盾、统一认识、增强团结的目的。

五、会中安排

1、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由局党组书记召集和主持。

2、严格考勤制度。领导班子成员要按时、按要求参加民主生活会,无特殊情况不得请假。因故不能参加会议的应向党组书记请假,并报上级督查组同意。

3、由党组书记通报上次民主生活会提出问题的整改情况和班子成员参加党支部、党小组活动及民主评议领导干部情况。

4、班子成员按照会前准备逐个发言。因故缺席人员可以提交书面发言,书面发言可由班子其他成员代为宣读,并列入会议记录。会后,由党组书记将会议情况和批评意见转告缺席人。

5、党组书记对会议情况进行简要总结。

6、如实做好会议记录。

六、会后落实

1、会上反映出的问题,应由领导班子自身解决的,要制定整改措施。解决不了的,应及时向上级党组织报告。

2、对群众普遍关心问题的整改情况,以适当方式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布,接受群众监督。

3、会后十日内,要形成会议情况综合报告。会议情况综合报告要突出民主生活会上反映出来的问题、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情况及整改措施。

七、具体要求

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要认真贯彻"团结-批评-团结"的方针,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和"有则改之、无则加勉"的原则。

1、要有积极的思想斗争准备。会上要针对自身存在的主要问题,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特别是主要领导要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通过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达到分清是非、增进团结、共同提高的目的。

2、要敢于自我批评。开展自我批评要实事求是,既要坚持高标准、严要求、不护短、不遮掩,又要防止片面性和简单化;对于个人方面存在的问题,要正确认识,需要说明的,要做出实事求是的解答;对领导班子集体问题,要讲清个人应承担的责任和所要吸取的教训。

3、要敢于相互批评。开展批评要坦城相见,开诚布公,畅所欲言,推心置腹,真心实意地帮助克服缺点,改正错误,总结经验,吸取教训。

4、要围绕议题抓重点。坚持在解决实际问题上下功夫,防止做表面文章,杜绝把民主生活会开成业务工作会。

八、其他

如上级主管部门对当年召开党组民主生活会有统一安排、统一要求,则按照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具体组织实施。

xx市xx局谈心谈话制度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密切党组织与党员、党员与党员、党员与群众之间的联系,积极营造健康向上、团结奋斗的政治环境,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央、省、市委有关规定,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建立并完善定期谈心谈话制度,是发扬党内民主、增进党内团结、推进党的事业健康发展的有效途径和形式,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的一项重要任务,对于加强党的自身建设、保持党的先进性纯洁性具有重要意义。

第三条本部门各级党组织要把定期谈心谈话作为了解党员、关心党员、爱护党员、联系群众的重要手段,积极开展经常性、多层次的谈心谈话活动,力争达到沟通思想、扬长避短、促进工作的目的。

第二章谈心谈话的范围对象

第四条坚持党内谈心谈话全覆盖,各级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之间、领导班子成员与分管负责人之间、领导干部与党员群众之间、党员与党员之间,要定期开展谈心谈话活动。

第五条各级党组织班子成员中出现工作变动、不良反应、履职不力、违规违纪、遇挫遇难、生活困难、精神不振等情况,党组织书记必须及时约谈。

第六条机关各科室、下属各单位党员干部和群众出现以下情况,分管班子成员必须及时约谈;普通党员出现以下情况,所在党支部书记必须及时约谈:①先锋作用缺失;②组织观念淡薄;③党员意识不强;④违反规章制度;⑤群众反映问题突出;⑥思想情绪波动较大。

第三章谈心谈话的主要内容

第七条谈心谈话要按照"见人见事见思想"的原则,敞开心扉、摆开事例,达到消除隔阂、诫勉提醒、帮助提高的目的。谈心谈话内容主要包括思想交流、工作沟通、听取意见、警示诫勉。通过谈心谈话了解党员干部及群众的思想动态、工作表现、学习状况、廉洁自律以及家庭生活等方面的情况。

第四章谈心谈话的方式方法

第八条个别谈话。在领导班子成员分工调整、中层干部岗位调整,以及针对领导班子成员、中层干部、普通党员、群众的个性问题,一般采取"一对一、面对面"的方式进行个别谈话。

第九条集体谈话。针对党员干部存在的共性问题或新提拔、新调入的党员干部,可采取"一对多"的方式进行集体谈话。

第十条组织约请谈话。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约请干部谈心谈话。因公出差或流动党员要约定时间、地点进行面谈,对年老体弱、行动不便的党员实行上门约谈。

第十一条个人要求谈话。党员、群众个人有情况需要与领导交流沟通的,可主动提出谈话要求。

第五章谈心谈话的基本原则

第十二条以诚相待原则。要以平常的心态和人性化的方式开展交流,营造良好的谈心谈话氛围,消除彼此思想顾虑,心无芥蒂、推心置腹,讲出真话,讲出心里话。

第十三条实事求是原则。对谈心谈话对象要一分为二,客观公正,既要肯定成绩,又要明确指出其缺点和不足,对存在的问题要明辨是非,态度鲜明。

第十四条有的放矢原则。谈话内容要有针对性,力戒空泛。要从实际出发,针对谈心谈话对象的不同情况和特点,采取不同的方式方法,做到有的放矢,注重实效。

第十五条教育疏导原则。要本着防微杜渐、治病救人的态度,适时提醒、告诫、引导谈心谈话对象,耐心说服教育,帮助其提高思想认识。

第十六条经常及时原则。要把经常性定期谈话与有针对性的不定期谈话结合起来,发现问题的苗头,应及时告诫、提醒。要善于发现问题,尽量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

第六章谈心谈话的组织实施

第十七条各级党组织要认真制定谈心谈话方案,区别谈心谈话对象职务、岗位、阅历、年龄和受教育程度的不同,因人而异、因事而异,精心组织实施。

第十八条各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要带头与班子成员和中层干部之间谈心谈话,每年至少1次,一般安排在民主生活会前进行,领导班子成员择机相互谈心。班子成员与其分管科室负责人每年至少谈话2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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