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校工作制度
党校工作制度
为进一步做好学院党校日常工作,完善党校工作制度建设,经研究决定学院党校的工作制度如下:
一、组织机构
校长:学院党委书记
副校长:党委其他成员
校务委员会成员:党委成员、各支部书记
校务委员会办公室主任:组宣部部长成员:组宣部、学生处、团委成员
日常管理机构:团委
二、党校学员要求
共青团员是党领导下的先进青年组织,是党的助手和后备军,为提高其思想觉悟水平,为党组织输入新鲜的血液,发展组织成员,壮大党组织的影响力和号召力,计划于每年上半年和下半年开展二期中共哈尔滨科学技术职业学院党校培训班工作。推优上党课是对广大青年大学生的一项重要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为规范本项工作环节并做好这项工作,特对党校学员要求如下:1.基本条件:具备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毫不动摇的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努力学习科学文化知识,提高自身素质,掌握为人民服务的本领,学习成绩排名应处于班级中上水平。群众基础好,工作表现积极,在同学中有凝聚力起表率作用。已向党组织递交入党申请书,志愿加入中国共产党。担任过学生干部或接受过岗位锻炼者优先。近一年内未受过任何处分。2.基本程序:支部推选:各级团支部召开支部大会。团支部提出候选人,支部大会经过选举后上报二级学院团支部上报名单,名额分配比例为各党支部除去已经确认为积极分子在籍团员人数的7%,比例不足一人按一人算。(各二级学院在籍团员数按当年年度团员大统计结果为准)。经党支部审查,决定人选、填表后上报至院团委审查最后公示确认名单。
三、党校培训班学员行为规范与要求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在思想政治和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发扬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努力学习掌握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党的基本路线和基本知识。党校培训班的学员须严格要求自己,积极上进,团结互助,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要时时处处增强责任感,体现先进性,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2.集中精力,刻苦学习,认真听课,做好笔记,独立思考,认真参加讨论并热烈发言。课堂上认真记录,不得做与党校无关的事情。按时参加党校学习和党校组织的社会实践活动,不迟到、不早退。3.认真遵守考勤制度、请假制度和考试考核制度,积极参加党校组织的各项活动,每次必须由本人签名,一经发现代签,党校除名并通报批评。4.各学员须定期主动向党校的校务委员会书面汇报思想及学习状况。学员须严格遵守我院学生守则和日常行为规范,不得有任何违犯学校规章制度的言行发生,否则不予保留党校学籍。两次以上(含两次)不参加党校和党章学习小组组织的各种活动,按自动退出党校处理。5.党校学习期间不接受请假。病假须出示县级以上医院诊断证明书,经所在党支部书记批准,持准假条经党校负责人审核批准;事假须当次课程(活动)出示由辅导员、支部书记签字的假条有效,后补一律无效,视为旷课。病假超过三次、或事假超过两次、或旷课一次者直接除名。6.党校学员要认真学习党的基础知识和基本理论,考试卷面成绩低于80分不予结业。结业考试卷面成绩折合70%,平时出勤表现折合记为30%。相加总成绩80分以上结业;90分以上为优秀。
四、优秀学员评选条件
1.认真参加集中组织的各期讲座和课后小组讨论,并在其中起到组织带头作用。2.上课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无病、事假。3.认真听讲,做好学习笔记,课后能够积极学习党的基础知识和基本理论。4.能够学以致用,在学习、学生工作和生活中起到表率作用,时时处处成为同学楷模。5.学员必须严格遵守我院的学生守则和日常行为规范,无任何违犯学校规章制度的言行。6.在党校组织的结业考试中,考试成绩不低于90分。7.学习期间组织的义务劳动和志愿行动中表现突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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