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党纪、明规矩、强党性专题研讨发言材料
学党纪、明规矩、强党性专题研讨发言材料
近日,参加了局党组组织的专题学习班,学习了新修订《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我深刻认识到《条例》的颁布实施,是党中央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党的纪律建设的重大举措。修订本身向全党全社会释放出了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的强烈信号,体现了大力建制度、立规矩、抓落实、重执行的鲜明导向。作为一名党员领导干部,要对照纪律条文规范自己言行,使铁的纪律真正转化为自身的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下面我谈一些自己对学习新修订《条例》的体会和想法:
一、加强学习,使铁的纪律成为自觉遵循。《条例》的政治性更强,内容更科学,逻辑更严谨,指导性和可操作性更强,其特点可以用"一二三四五六七八"来概括,即"一个思想指导、两个坚决维护、三个重点"、"四个意识""四种形态"、五处纪法衔接、六个从严、七个有之、八种典型违纪行为"。加强学习新修订的《条例》对于普通党员、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来说非常重要。结合年初观看的年度反腐专题片《持续发力纵深推进》,可以认识到,几乎所以腐败堕落的党员领导干部,都是从放松学习、放松个人政治建设开始走上犯罪道路的。作为一个党员领导干部,要时刻绷紧学习这根弦,一刻不松的保持共产党员的先进性。
二、以上率下,发挥"关键少数"带头作用。"欲影正者端其表,欲下廉者先之身",作为"关键少数",一言一行都会对党和政府的形象、工作风气、社会风气产生重要影响。我省6名领导干部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的案例,就是最好的教材,不仅损害了青海干部的形象,更是破坏了党和国家在基层的威信。作为党员领导干部,特殊的身份,决定了我们必须严格要求自己,一切言行都必须从全局高度加以考虑。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很容易会在思想上出现波动,越是在这种形势下,我们就要保持清醒的头脑,更要保持艰苦奋斗的作风,更要严格要求自己。如果稍有不慎,就可能犯错误、栽跟头。为此,我们每一名党员干部、普通党员,都要严格遵守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在大事上一定要泾渭分明,小节上时刻从严把握,哪些事能做,哪些事不能做,脑子里要有明确的界限。要视事业重如泰山,视名利轻如鸿毛。作为领导干部,尤其要带头勤政廉政,走勤廉之路,牢固树立宗旨意识,时刻把人民群众的利益放在第一位,同时强化对党员、干部的日常管理和监督,对党员、干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提醒,不做"老好人"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
三、接受监督,习惯在监督和约束下生活。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内涵丰富、指向明确,具有"高、严、实"三大鲜明特点。学习《条例》的具体内容,可以认识到,严的要求一以贯之,更推动正风肃纪向系统整治、全域治理提升转变,各项处分规定更加细化、具体化、精准化。比如,对党员干部言行实行全周期管理,不论工作时间还是非工作时间,无论在职还是不在职,不论线上还是线下,都要恪守党性原则;再如,对违纪主体实现全覆盖,不再限定于"党员领导干部",而是拓展到所有党员。作为党员,通过学习教育进一步搞清楚党的纪律规矩是什么,弄明白能干什么、不能干什么,这本身就是一种"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因此,作为一名基层党员领导干部,要在先学一步、学深一层的基础上,把学习贯彻落实《条例》作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经常性工作来抓,持续推动纪律教育常态化、全覆盖,不断增强广大党员、干部遵规守纪的意识,加强自我约束,自觉接受监督,用一言一行诠释忠诚干净当担,
四、切实做到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
通过对新修订《条例》的学习,我认为这不仅是对我们进行的又一次思廉倡廉、勤政廉政的思想教育,同时也是党的纪律建设的一次实践活动,十分必要和及时。近期,中央更是明确要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更是要求我们要认真学习贯彻《条例》精神。因此,根据学习《条例》精神,对照党章党规要求,联系思想、工作、学习、作风、纪律等实际,时时对照,常常反省,以求自己在党组织的教育帮助下,在今后的学习、工作和生活中不断总结经验,吸取教训,扬长避短,实现自我完善,在各个方面得到更大的进步和提高,做一名合格的共产党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