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部长谈学习贯彻二十大精神-13篇(第13/13页)
充实乡村振兴"人才库"。乡村振兴,关键在人。要推动乡村振兴人才规模不断壮大、素质稳步提升、结构持续优化,为乡村振兴提供人才支撑、储备动力源泉。抓人才内培。建立涉农院校与基层联合培养人才制度,定向培养师范生、医学生、农技特岗人员、基层水利特岗人员。大力实施"农村实用人才万人培训计划"和"乡村工匠"培育工程,着力打造一支"永不走"的乡村振兴人才队伍。抓人才外引。编制农村基层急需紧缺人才目录,采用县聘乡管村用等方式,招录大学毕业生到村工作。建立健全县乡村三级干部结对联系在外优秀人才制度,依托重点企业、重点项目、专业合作社吸引高层次人才,千方百计引老乡、回故乡、建家乡。抓人才下沉。推进"湘才乡连"万名专家服务乡村振兴行动,推行团队式、成建制科技人才对口帮扶模式,出台基层专技人员"定向评价、定向使用"政策,促进优秀人才到乡村和涉农企业创新创业、建功立业。
完善乡村振兴"治理网"。乡村善治是乡村振兴的重要保障。要加快构建党组织领导的乡村治理体系,把党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转化为乡村治理效能。健全机制优治理。完善村党组织对村级各类组织和各项工作的领导机制,构建"村党支部-网格-党员联系户"的村党组织体系,推动村党组织书记兼任集体经济组织、合作经济组织负责人。健全村民自治、群团带动、社会参与等机制,组织动员群众积极参与乡村建设行动,共建美好家园、共享振兴成果。服务群众优治理。大力推行网格化管理、组团式服务,做实村民代表工作,畅通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米"。持续提高基层公共服务"一门式"全覆盖质量,实现就业、低保、医保等高频服务事项在村"一网受理、一站办理"。加强监督优治理。充分发挥村务监督委员会作用,强化与基层纪检监察组织的沟通协调,实现对村"两委"成员监督监察全覆盖。全面落实党务、村务、财务"三公开"、村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村账乡代管等五项制度,推动村级事务在阳光下运行。
压紧乡村振兴"责任链"。抓党建促乡村振兴,重在行动,贵在落实。要拧紧上下联动、左右协同的责任链条,以责任落实推动任务落地。科学定责。聚焦抓党建促乡村振兴,完善县乡村三级书记主抓、组织部长主推的责任联抓机制,建立市州、县市区、乡镇重点任务清单,厘清条块之间、层级之间的职责任务。每项任务都要明确职责、清晰目标、细化措施,做到可比较、可检验、可考核。实督履责。建立清单化、闭环式工作机制,及时跟踪督导问效,推动干部更好履职尽责、勇担使命。组织部门要充分发挥作用,通过任职谈话、日常管理、监督考察等方式,及时了解掌握下级党委抓党建促乡村振兴工作情况和实际成效,推动各级党组织书记履职尽责。健全落实联席会议制度,推动相关职能部门结合各自职责,细化政策措施、加强调研指导、完成目标任务。严格考责。把抓党建促乡村振兴纳入各级党政班子绩效考核、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的重要内容,与评先评优、干部任用、职级晋升挂钩,形成重基层、重实干、重实绩的鲜明导向,引导党员干部把更多心思和精力投入到乡村振兴上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