垃圾分类方案、讲话、表态发言、经验信息、工作报告、倡议书、承诺书、宣传标语等-30篇(第5/26页)
牵头单位:城管局
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城关街道办办事处,教科局、 住建局、卫健局、市管局等有关职能部门
(三)可回收物收运处置体系建设工作
逐步探索建立规范可回收物收运体系和服务,引导市场化 环卫服务公司向镇(办)、社区延伸,逐步替代非正规可回收 物收运队伍。努力规范可回收物分类收集容器设置,引导居民 单独投放可回收物。按照"便利、可控"的原则,科学合理配 置可回收物专用收运设施,尽可能实现可回收物分类收集、计 量等功能。探索优化再生资源回收体系,清理并规范再生资源 回收网点,规范县城收旧行为,鼓励实施企业化运作,促进垃 圾分类与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两网融合"。努力加大对再生资 源回收的政策扶持力度,健全废纸、废塑料、废玻璃、废衣物 等再生资源回收促进机制,推动再生资源回收市场健康发展。 探索搭建再生资源区域物流调控平台,畅通各类再生资源回收 和加工再利用渠道,推动再生资源规范化、专业化、清洁化处 理和高值化利用。
牵头单位:工信局
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城关街道办事处,城管局、市 生态环境局、自然资源局、住建局等有关职能部门
(四)有害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建设工作
规范有害垃圾分类收集容器设置,引导居民单独投放有害 垃圾。按照"便利、可控"的原则,科学合理配置有害垃圾专 用收运设施,实现有害垃圾分类收集、计量等功能。规范有害 垃圾中转运输,坚决杜绝"混装混运",强化有害垃圾中转运
输过程污染控制,防止污染事故,确保环境安全。按规定建立 台账制度,记录有害垃圾的种类、数量、去向等。
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城关街道办事处,城管局、工 信局、住建局、卫健局、市管局等有关职能部门
(五)达标单位创建工作
在公共机构(包括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团体)、车站、体育场馆、演出场馆等公共场所单位)、相关企业(包括宾馆、 饭店、购物中心、超市、专业市场、农贸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商铺、商用写字楼等)开展生活垃圾分类达标单位创建工作,定期对实施生活垃圾分类的单位进行检查和指导,并把"达标单位"作为示范点打造的基本要求。2020 年,动员部署达标单位创建工作,在公共机构和相关企业开展达标单位创建活动。明确创建单位名单,完成 60的达标单位创建目标。
牵头单位:城管局
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城关街道办事处,卫健局等各 有关职能部门
(六)示范片区创建工作
以居民社区为重点,按照《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技术导则(试行)》组织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创建工作,制定《2020 年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试点)工作方案》,建立示范片区 基础台账;同时,进一步细化完善示范片区创建标准,规范示
范片区创建工作;加强对物业服务企业的行业管理,督促物业 服务企业配合相关职能部门监督管理示范片区垃圾分类情况, 指导业主做好垃圾分类工作。
牵头单位:农业农村局
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城关街道办事处,城管局、住 建局等有关职能部门
(七)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工作
加强舆论宣传工作,安排部署电视台、报纸、广播、网络 等媒体,充分运用其宣传平台,传播生活垃圾分类知识,营造 垃圾分类人人有责、人人动手、人人共享的社会气氛;充分发 挥文明城市测评的杠杆作用,把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工作实施情 况列入文明村镇、文明单位等创建评选活动中,强化党政机关 等公共机构宣传知晓率;以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开展分类知识 宣传活动,利用户外显示屏、高杆广告、广告牌、公交车站等 固定载体,公交车、出租车等移动载体持续进行生活垃圾分类 宣传,努力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牵头单位:县委宣传部
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城关街道办事处,融媒体中心 等各有关职能部门
(八)学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切实从娃娃抓起,将垃圾分类知识和要求纳入学前及义务 教育教学内容,以幼儿园到初中的学生为重点,加强垃圾分类
教育,推动垃圾分类知识进校园、进课堂,积极开展校园内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宣传和推广工作。积极开展"小手拉大手"活动,搭建学校、家庭、社区互动平台,推动形成"教育一个孩子、影响一个家庭、带动一个社区"的良性互动局面。2020 年, 每月开展 1-2 次生活垃圾分类课堂教育,至少开展 1 次宣传活动,利用宣传栏、手抄报、国旗下讲话等多形式进行生活垃圾分类教育。
牵头单位:教科局
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九)生活垃圾分类志愿服务工作
充分发挥各类社会组织、志愿者、妇女群体的作用,构建广泛的社会动员体系,组织各类志愿者队伍开展垃圾分类志愿服务活动,把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做到进社区、进小区、进家庭, 进村入户。2020 年,各镇(办)要组建 1 支生活垃圾分类志愿服务队,发挥党建引领,党员示范带头作用,每月组织党员志愿者至少开展 1 次生活垃圾分类志愿服务宣传活动,向居民宣传普及分类知识。组织大学生村官、驻村队伍开展多形式的垃圾分类志愿服务活动,每月至少 1 次,在学校和社区开展面向学生和居民的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活动,广泛普及垃圾分类知识。发挥巾帼志愿者作用,发动组织全县妇女及家庭开展多样的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每季度至少 1 次宣传活动,依托各类特色活动载体,面向广大群众和家庭进行生活垃圾分类知识讲解宣传,
充分发挥妇女群众的家庭骨干作用,带动广大妇女积极参与生 活垃圾分类。
牵头单位:文明办
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城关街道办事处,妇联、团委 等有关职能部门
四、保障措施
(一)健全体制机制。
城管局、农业农村局牵头,加强工作统筹、完善标准规范, 加强对县城城区、各镇(办)、社区的指导,要坚持管理重心下移,夯实社区、镇(办)工作基础,形成党建引领,居民、居委会等多方力量参与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充分发挥协调各方的作用,及时研究解决生活垃圾分类和治理工作推进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加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组织、指导和协调,县级各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加强业务指导和督促检查。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的单位要切实承担主体责任,明确部门职责分工,指定专人负责,建立协作联动机制,落实相关工作人员,因地制宜探索生活垃圾分类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