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重标准甄选“人民满意的公务员”
三重标准甄选"人民满意的公务员"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做好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和"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指出,党中央、国务院决定,今年首次以党中央、国务院名义开展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和"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表彰。"首次"凸显了党中央表彰先进,激励干事创业的决心,因此,我们要真正严格选出政治表现好、工作业绩强、群众公认好的公务员,这样才能真正对得起"人民满意的公务员"称号。
把握政治标准严格选。天下至德,莫大于忠。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必然是能够坚持对党绝对忠诚,必须对党高度信赖,做到热爱党、拥护党、永远跟党走,必定是将个人理想追求融入党和国家事业需要中,在贯彻党和国家政策方针的时候带好头,严格做到无条件执行而不妄议,高标准落实而不打折。各地方要在遴选的时候仔细甄别、精准考察,真正把那些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以实际行动坚决地做到"两个维护"的公务员筛选出来,对政治不合格的要严格实行"一票否决",在政治考察过程中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做好每一个环节。同时,还应突出推选出干事清正廉洁、公道正派,坚持依法用权、秉公用权、谨慎用权的公务员,坚决防止"带病"推荐,让一心权为民所用、权为国谋福者进。
突出功绩导向一线选。刀在石上磨,人在事上练。"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就当以奋斗为荣、实干为本。被推选者不一定身居高位和要职,但是一定是要能够立足于本职岗位,尽职尽责、甘于奉献,严谨、认真、负责做好每一项工作,能够在实干苦干中彰显着新时代公务员的风采,心无旁骛地在平凡的岗位上创造着不平凡的业绩。"宰相必起于州郡,猛将必发于卒伍。"坚持在基层一线推选,因为基层一线是离人民群众最近的地方,也是人民群众矛盾问题最集中的地方,更是培养和孕育优秀人才的好土壤。在基层一线推选能够真正树立起正确的用人导向,能够有效提升基层干部创业积极性,让基层干部焕发光彩,同时,也能够激励更多干部从现在的岗位到基层一线去磨练、锻炼。
注重群众公认民主选。中国共产党植根于人民,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是贯穿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一条红线。"人民满意的公务员"一定是能为群众解决急难愁盼问题,同群众想在一起、干在一起的。我们当以群众的"满意度"作为根本标准,把人民立场作为根本立场,人民需要什么样的公务员,喜爱什么样的干部,我们就把谁推选出来。要采取自下而上、上下结合的方式,真正在基层一线调研,在广泛听取人民群众的意愿基础上推选出初步人选。要在程序上严格把关,"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和"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均实行差额推荐,并充分酝酿讨论,征求有关机关和部门意见、进行全国公示基础上研究确定表彰对象。选出政治优良、能力突出、组织满意、群众满意"双满意"公务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