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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中国共产党政治协商工作条例》心得体会、理论文章-33篇(第2/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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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把"加快建设副中心,全力打造先行区"作为工作主线和靶心。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是政协履职必须遵循的重要原则。宝鸡市党代会作出的"加快建设副中心,全力打造先行区"战略部署和"十项重点任务",就是中心和大局,就是政协工作的主线和靶心。坚持全局观念。牢固树立"围绕中心不影响中心,服务大局不干扰大局"的全局思维和系统观念,把准"政协是什么、应该干什么、擅长做什么",在"加快建设副中心,全力打造先行区"的生动实践中,苦干实干快干、努力干一起干,唱响干字当头、担当作为的"最强音"。积极建言献策。把一切工作放在"加快建设副中心,全力打造先行区"这个中心大局中来谋划,无论是协商议政,还是调查研究、监督视察等,都要从这个"大场景"中找准履职"小切口",串起工作链、力量链,打好"组合拳",为党政决策提出可操作的"政协方案"。统筹各方资源。充分发挥政协联系面广、人才荟萃的优势,推进具有政协特色的智库建设,促进智慧、知识、技术向"十项重点任务"上集中,人力、物力、财力向"加快建设副中心,全力打造先行区"目标上聚合,唱好"大合唱",聚集更大合力。

-坚持把充分发挥专门协商机构作用放在重中之重的位置。在专门协商机构建设的思路、方式上下功夫,补短板、锻长板、树品牌,推动专门协商机构"专"出特色、"专"出质量、"专"出水平。在协商频次上再对标。认真落实中办《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市县政协工作的意见》中关于召开专题议政性常委会、专题协商会等方面的规定要求,在协商频次上再对标,做到市级政协每年至少要安排8次协商活动,县区政协每年至少要安排5次协商活动。在向基层延伸上再拓展。把政协协商与基层协商有效衔接,把协商向镇街、村(社区)延伸,把"微协商""上门协商"等开展到农村、企业、社区,让协商工作全覆盖、无盲区。在协商能力上抓提升。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政治协商工作条例》,把握政治协商的正确方向,完善协商制度体系,建立协商的选题、成果运用和反馈机制,提升政协政治协商实效。

-坚持把"两支队伍"能力提升作为政协工作的核心和关键。建强"两支队伍"是政协履职的前提和基础,要认真开展作风建设专项行动,以履职能力检验作风建设成效。在党的建设上强引领。以组织体系建设和提升组织力为重点,强化机关支部和专委会支部建设,健全完善党建工作常态化运行机制,推动党建工作与履职深度融合,确保政协工作沿着正确方向前进。在读书学习上增能力。制定委员读书学习考核机制,发挥主席、副主席、各委室主任等"关键少数"作用,发挥专委会组织作用和读书沙龙基地作用,定期召开读书分享交流会,以读书学习为履职赋能。在调查研究上提质量。牢牢把握选题严、破题准、方案全、调查实、研究透、成果精等关键环节,做到选题方向准确、调查扎实、研究透彻,切实为"说得准""说得对"奠定坚实基础。在日常工作上重效能。坚持问题导向和质量导向,完善提案质量评价体系,细化信息筛选、编报、跟踪各环节流程,推动社情民意信息工作在全省有位次、争优秀。在委员队伍上激活力。加强对委员的组织、教育和管理,给委员搭平台、交任务、压担子,建立委员提交履职报告制度,完善委员履职考核评价机制,激发委员履职内生动力。在干部队伍上提能力。对标省委"勤快严实精细廉"和市委"十个坚持、十个反对"作风建设要求,深入推进"强素质、树形象、作表率"主题实践活动,锤炼形成勤学善思、务实调研、一心为民、主动作为的作风建设品牌,以饱满精神状态和实际工作成效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政治协商工作条例》

民盟中央

政治协商作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重要形式,是凝聚智慧、增进共识、促进科学民主决策的重要途径。前不久,中共中央发布了《中国共产党政治协商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一次以党内法规形式对政治协商作出全面规范,为做好新时代政治协商工作提供了基本遵循和制度保障。《条例》的颁布实施,必将有利于充分发挥各民主党派和各界代表人士在国家政治生活中的重要作用,促进我国新型政党制度持续健康发展。

自多党合作制度建立伊始,民盟便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担负起了为国家和人民团结奋斗的历史责任,经历了我国多党合作事业和社会主义协商民主不断探索和发展的伟大历程。我们真切感受到,新中国成立以后、特别是中共十八大以来,伴随多党合作制度的不断完善和发展,以政治协商为重要形式的协商民主在广度和深度上不断拓展,并逐步走向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在推进党和国家事业中发挥了重要作用。民盟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贯彻落实好《条例》,在政治协商舞台上更好地发挥作用,关键在于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履行职能、加强自身建设,切实承担起应有责任。

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政治协商必须恪守的根本政治原则

《条例》明确指出,政治协商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协商,并将加强党对政治协商工作的领导作为贯穿全文的一条鲜明主线。历史和现实一再证明,中国共产党在推动中国历史前进征程中发挥了无可替代的领导核心作用,确立了中国共产党在国家政权结构中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核心地位;只有坚持和加强中国共产党的全面领导,才能保证全党和全国一盘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稳步前进。坚持党的领导,是政治协商的题中应有之义和本质特征。政治协商的过程既是广泛听取民主党派和各界人士意见建议的过程,也是使民主党派和各界人士了解和接受中国共产党的主张和政策,坚定不移跟党走的过程。民盟将引导广大盟员认真贯彻《条例》,深刻理解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政治协商的重要论述,自觉将党的全面领导贯穿于政治协商工作全过程各方面,切实把中共中央关于政治协商工作的各项部署和工作要求落实到位,确保政治协商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政治方向发展。

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更好地履行参政党职能

"奔走国是,关注民生"是民盟的优良传统。一直以来,民盟各级组织和广大盟员积极参加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政治协商,近年来就"一带一路"建设、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教育优先发展、建设创新型国家、保障和改善民生、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加强环境综合治理等重大问题提出有价值的意见和建议,有效促进了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条例》明确了政治协商定义的要素之一就是"围绕党和国家大政方针、经济社会发展重要问题以及其他重要事项",强调要遵循"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原则,为新时代做好政治协商工作指明了方向。民盟要明确自身在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建设中的位置,充分发挥特点优势,自觉担负起参与者、实践者的神圣使命。要胸怀大局、把握大势、着眼大事,找准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切入点、结合点、着力点,集聚全盟之力开展调查研究,通过深入而坦诚的协商,全面真实地反映人民群众的愿望和诉求,负责任地提出意见和建议。在积极参与政治协商的基础上,要注重发挥广大盟员的作用,协助中共各级党委加强政治协商保障机制建设,持续推进政治协商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建设,在更深层次、更广领域扩大协商民主的成果。

不断加强自身建设,着力提升协商能力和水平

《条例》作为党内法规,在对中共各级党委抓好自身协商能力建设提出要求的同时,还就支持和帮助各民主党派、各界人士提升协商能力和水平提出明确要求,为我们做好政治协商工作,营造了更为和谐的协商氛围,搭建了更为宽广的议政平台。对民主党派而言,既是难得的机遇,又是沉甸甸的责任。因此,民盟要在新时代政治协商舞台上更好地发挥作用,必须不断加强思想、组织、制度特别是领导班子建设,努力打造具有较强政治把握能力、参政议政能力、组织领导能力、合作共事能力、解决自身问题能力的民盟组织,培养一支政治立场坚定、参政能力较强的盟员队伍。当前,民盟将学习贯彻《条例》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结合正在开展的"矢志不渝跟党走、携手奋进新时代"政治交接主题教育,引领广大盟员深刻理解核心要义、精神实质,在学习与实践的互动中不断提升协商能力,更好发挥协商效能,切实承担起中国共产党的好参谋、好帮手、好同事的政治责任。

新时代政治协商工作的根本遵循和制度保障

人民政协报

5月27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国共产党政治协商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并正式颁布实施。这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建设发展史上树起的一座崭新里程碑,对全面加强党对政协工作的领导,提高政治协商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坚持和完善我国新型政党制度,巩固和发展爱国统一战线具有重要意义,为规范、有序、高效做好新时代政治协商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和制度保障。

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当代世界政治文明中具有鲜明中国特色和独特政治优势的新型政党制度。在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新时代,面对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历史使命和时代责任,如何充分发挥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这一具有鲜明中国特色和独特政治优势的新型政党制度的作用,切实保证社会主义协商民主政治建设始终沿着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健康高质量发展,是实现国家治理制度和治理体系现代化、确保社会主义中国长治久安,必须郑重面对和科学回答的重大时代课题。《条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认真总结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新型政党政治制度建设历史经验基础上,充分吸收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协商民主政治建设的宝贵成果,以党内立法的形式,把做好新时代政治协商工作,必须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必须坚持党对政治协商工作的全面领导,必须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必须坚持人民至上、以人民为中心的协商立场,必须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基本工作原则,必须坚持聚同化异、凝聚共识、汇聚合力的目标追求和责任担当等一系列带有方向性、根本性、原则性的重大问题,加以系统化地明确界定,这就为稳妥扎实地做好新时代政治协商工作提供了压舱石和定盘星。

政治协商作为具有鲜明中国特色的民主政治形式,是当代中国共产党人对世界人类政治文明的独特历史贡献,其本身是一个系统工程,内涵十分丰富。其中不仅包含了协商主体、协商对象、协商内容、协商形式、协商平台、协商组织、协商架构、协商成果等诸多具象性要素,同时也包含了协商流程的运转、协商行为的协调、协商成果的转化运用等诸多抽象性要件。上述两个方面的要素和要件,在政治协商的具体运作和实际操作中,大都是通过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和工作机制来实现的。《条例》的制定,正是集新时代政治协商工作的制度和机制建设之大成,通过对业已形成并被实践证明有效管用的政治协商制度和机制,在系统化、完整化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使之成为新时代政治协商工作的法式和圭臬。从这个意义上讲,《条例》的出台不仅为我们做好新时代政治协商工作提供了必需遵循的钢规铁律,也标示了必须坚守的底线和红线。

人民政协作为统一战线的组织、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机构、人民民主的重要实现形式,是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重要渠道和专门协商机构,是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具有中国特色的制度安排。当下,明确和把握人民政协是专门协商机构的特征性定位,认清和发挥人民政协在新时代政治协商中毋庸置疑和无可替代的专门协商平台作用,对于做好新时代的政治协商工作十分重要、尤为关键。《条例》对新时代人民政协的性质定位和应当发挥的职能作用都作出了进一步的明确规定,对政协委员在推进新时代政治协商中如何履职尽责也提出了刚性化要求。这不仅为我们打造新时代的有为政协提供了法的依规和足够底气,也为我们做合格称职委员提供了法的保证和持久动力。

孟子有云:"不以规矩,不能成方圆。""不以六律,不能正五音。"《条例》是做好新时代政治协商工作的规和矩,是规范新时代政治协商工作的律和法。有法必依,有规必循,有矩必蹈,是我们应有的法律自觉。《条例》的制定和实施标志着新时代的政治协商已经进入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法律化的新境界,实现了历史性的新跨越。我们坚信,只要认真学好《条例》,坚定不移地贯彻落实好《条例》,新时代政治协商工作就一定能够实现新的历史性突破。

《中国共产党政治协商工作条例》学习心得

民建柳州市鱼峰总支工商一支部会员陆毅为

为了加强党对政治协商工作的领导,提高政治协商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巩固和发展爱国统一战线,中共中央政治局于2022年5月27日会议审议批准,同年6月13日正式发布了《中国共产党政治协商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

经学习,明白条例阐述了政治协商工作的主要方向有几点:一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统一战线工作的重要思想;二是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的重要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三是贯彻落实发展民主要求,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坚持大团结大联合,坚持一致性和多样性相统一;四是通过党领导下的政治协商工作的制度体系和工作机制,提升政治协商效能,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凝聚起共同奋斗的力量。

当下,世界正面临着百年未有之大变局,这个时代充满着有形以及无形的硝烟。这是危机,也是机遇。而在这个风口,中共中央政治局正式发布《条例》,充分说明了国家的高见,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虽然我加入民建才第一年,但我明白,我们更应该在国家需要的时候、在政治协商活动中,勤参与、讲真话、建诤言!

学习贯彻《条例》精神、积极履行参政党职能

镇江市政协常委、江苏科技大学副校长、民革市委主委王加友

学习领会贯彻落实《条例》,是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镇江民革的一项重要工作。下面谈三点学习体会。

一、领会《条例》意义,始终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条例》提出,政治协商工作应当"坚持党的全面领导",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政治协商的核心领导。民革作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中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是学习好贯彻好落实好《条例》的基本前提和政治自觉。我们学习贯彻《条例》精神,以迎接中共二十大召开为契机,开展好"矢志不渝跟党走、携手奋进新时代"主题教育,讲好多党合作故事,继承和发扬民革始终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同中国共产党风雨同舟、休戚与共的优良作风和政治传统,最广泛地凝聚共识、凝聚人心、凝聚力量。

二、对照《条例》要求,全力服务发展大局

民革市委要更加主动担当作为,积极履行参政议政职能。我们将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建立参政议政人才库,在工作实践中发现人才,在培训调研中锻炼人才,在平台搭建中使用人才,让更多民革党员参与到参政议政工作中来,切实增强履职实效。我们要紧紧围绕江苏省、镇江市"十四五"规划和党代会提出的目标任务,认真落实"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的重大要求,深入实地,撰写高质量的调研成果。积极参加政治协商,与中共镇江市委、市政协同心同向、同心同行,一起讲好镇江故事,为更好地扛起"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的镇江使命,贡献民革的智慧和力量。

三、贯彻《条例》精神,不断加强自身建设

随着新型政党制度的发展和完善,民主党派发挥的作用越来越明显,这既促进了民主党派能力的提升,也推进了民主党派思想政治建设、组织建设、履职能力建设、制度建设和作风建设。《条例》的出台,更是为民主党派自身建设提供了良好的契机。

民革市委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新发展格局,按照"四新""三好"要求,以开展民革"履职能力建设年"活动为契机,围绕政治坚定、组织坚实、履职有力、作风优良、制度健全的目标,不断提升自身建设的能力和水平。我们要结合履职工作实际,将《条例》的规定和要求落实到民革参加政治协商的具体工作中,以更加积极主动、认真负责的态度和科学严谨、务实求真的精神,在参加政党协商和人民政协政治协商活动中,建务实之言,献务实之策,建言资政和凝聚共识双向发力,以实际行动迎接中共二十大的胜利召开。

贯彻落实《条例》凝聚政治共识促进九三发展

九三学社市委主委李长春

《中国共产党政治协商工作条例》是中共中央专门规范政治协商工作的第一部党内法规,总结了长期以来政治协商工作的丰富实践和成功经验,进一步提升了政治协商效能。《条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和加强党对政治协商工作的领导,提高政治协商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是做好新时代政治协商工作的基本遵循。作为民主党派主委、政协委员,在此,就学习《条例》精神,谈谈几点体会。

一、学思悟透《条例》意义,同心同向,夯实共同政治基础

"大海航行靠舵手",《条例》开宗明义,政治协商是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党开展的协商,必须"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条例》作为专门规范政治协商工作的党内法规,对长期以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政治协商工作的丰富实践和成功经验进行了认真梳理和系统总结,通过党内法规的形式,将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政治协商制度体系和工作机制固定下来,其丰富的内容和深刻的内涵,必将对于加强中国共产党对政治协商工作的领导、提高政治协商工作效能、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巩固和发展爱国统一战线,起到重要保障和指导作用。同时对加强民主党派自身建设、提高参政党政治协商的能力水平和政治效能,也具有十分重要意义。九三学社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要充分认识《条例》出台的重要意义,准确把握政治协商的定位,确保政治协商沿着正确的政治方向进行,将党中央关于政治协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二、主动对照《条例》要求,同心同德,服务共同发展大局

《条例》8章31条内容,内容丰富,职责明确,为民主党派参加政治协商提供了工作遵循和履职依据。九三学社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无论是从自身职能定位上看,还是从《条例》的具体规定和相关要求上看,都决定了九三学社要始终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充分立足九三学社界别特色,在根本问题、重大问题上统一认识,同党委、政府保持高度一致,围绕党和国家大政方针、经济社会发展重要问题以及其他重要事项积极参与政治协商,为建设幸福七台河、美丽七台河、活力七台河贡献九三学社的智慧和力量。

三、贯彻落实《条例》精神,全心全意,发挥民主党派作用

贯彻落实《条例》精神九三学社责无旁贷、义不容辞。利用微信公众号等交流学习平台进行宣传,掀起学习贯彻《条例》的热潮。通过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市委委员会议、培训会、座谈会等不同形式,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条例》要求上来。把学习《条例》与"矢志不渝跟党走、携手奋进新时代"政治交接主题教育等重点工作有机结合起来,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宣传贯彻和履职实践活动。九三学社市委要以《条例》出台的良好契机,加强自身建设,提升政治协商能力,聚焦九三界别领域热点、难点问题,多建务实之言,多献务实之策,以实际行动和履职成效为凝聚智慧、增进共识贡献力量。

紧紧围绕政治属性做好人民政协政治协商工作

中共中央党校教授、全国政协参政议政人才库特聘专家刘学军

《中国共产党政治协商工作条例》第二条规定:"本条例所称政治协商,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中国共产党同各民主党派和各界代表人士围绕党和国家大政方针、经济社会发展重要问题以及其他重要事项开展的协商。政治协商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重要形式,是凝聚智慧、增进共识、促进科学民主决策的重要途径。"这是中国共产党以党内法规的形式,对政治协商内涵及其在我国政治生活中的地位和作用等,作出的权威性表述,为政治协商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提供了根本遵循,对于凝聚智慧、增进共识、促进科学民主决策,从而凝结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所需的共同奋斗的磅礴力量,意义重大。

人民政协政治协商是政治协商基本方式之一,必须紧紧围绕政治属性开展人民政协政治协商工作。

紧紧围绕政治属性开展人民政协政治协商工作,就要弄清楚政治的内涵。何谓政治?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民心是最大的政治。大哉斯言!这是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的中国化表达,也是中华传统治国理政思想合理成分的创新性发展,更是中国共产党人政治观的新时代阐释。如果说得民心有道:所欲与之聚之,所恶勿施,那么,新时代的中国人民,其所欲者何?所恶者何?概而言之,就是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这在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内,面对人民美好生活需要不仅对物质文化生活提出了更高要求,而且在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的要求也日益增长的现实,在继续推动发展的基础上,着力解决好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大力提升发展质量和效益,更好满足人民在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等方面日益增长的需要,更好推动人的全面发展、社会全面进步。对此,合之者即人民所欲,违之者即人民所恶!人民政协的政治协商工作围绕党和国家大政方针、经济社会发展重要问题以及其他重要事项而开展,这些就是人民所欲的集中体现。人民政协就是要通过自身的特殊渠道和机制,确保党和国家大政方针、经济社会发展重要问题以及其他重要事项来之于人民,施之于人民,满足人民所欲,从而得到民心。这样,才能把拥护我们的人搞得多多的,把反对我们的人搞得少少的,真正凝结起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所需的共同奋斗的磅礴力量。人民政协要真正开展好政治协商工作,切实担负起新时代人民政协的新使命,对此不可不谋。

紧紧围绕政治属性开展人民政协政治协商工作,就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的重要思想。人民政协政治协商工作要"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而凝心聚力,要"在更好推动人的全面发展、社会全面进步"方面发挥作用,说到底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这个新时代最大政治的必然要求。在这个问题上要坚定做到咬定青山不放松,任凭风浪起、稳坐钓鱼船,就必须有理论上的清醒。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理论上清醒,政治上才能坚定。是的,人民政协工作历来都坚持以马克思主义及其中国化的成果为指导,深刻把握人类社会和中国社会发展的规律,在新民主主义革命、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等各个历史阶段站在历史正确的一边,为完成中国人民幸福和中华民族复兴在那些阶段的历史任务作出了巨大贡献。在新时代新方位中,人民政协政治协商工作要做到理论上清醒,就必须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特别是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的重要思想,保证新时代人民政协政治协商工作立足新时代中国社会发展规律,恪守地位作用、明确目标任务、牢记职责使命、笃行实践要求,真正做到懂政协、会协商、善议政,在纷繁复杂的工作中科学把握一系列方向性、全局性、战略性重大问题,全面提升工作质量,担负起新时代人民政协的新使命。

紧紧围绕政治属性开展人民政协政治协商工作,就要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是我们党根据新时代进行具有许多新的历史特点伟大斗争的需要,在总结以往治国理政经验教训基础上得出的合乎新时代政治发展规律的确切结论。其核心要义,就是全党全国人民自觉与党中央保持一致,所有工作都自觉践行"事在四方、要在中央"的基本要求。党中央的路线方针政策是遵循民主集中制原则,在走群众路线、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基础上得来的。与党中央保持一致,归根到底也就是与体现人民意愿的国家意志保持一致。政治的一般过程,就是经过相关程序和机制,把各利益群体的种种诉求,从众说纷纭的"众意"状态,整合成"公意"状态,再转变为国家意志来实施。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以来,我国人民的构成更加多样化,这种多样化在新时代仍然存在。由于社会主要矛盾的变化,基于这种多样化的人民群众利益诉求,相应地也变得更加复杂多样。面对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处于民族复兴的关键期,我国面临更为复杂的国内外环境,人民群众的"众意"转变为国家意志的过程,必然会面临更多矛盾、风险和挑战。在这种情况下,人民政协政治协商工作要做到既充分体现人民群众的各种诉求,又保证将这些"众意"有效而有序地整合成"公意",并积极促成其转变为国家意志,就必须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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