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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第九次大督查发现的典型经验做法-60篇(第3/1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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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是贯彻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坚持无风险不入户的基本原则,依靠大数据平台分析,在税务稽查双随机工作平台内对相关重点稽查对象进行信息维护。严格依据双随机工作规程实施随机抽取工作,并积极邀请各盟市地方执法部门共同参与。在推进双随机任务过程中,严格规范重点监管程序,并在内蒙古税务局官网及时公开,畅通纳税人、缴费人维权渠道。

黑龙江省聚焦黑土地保护利用筑牢国家粮食安全"压舱石"

粮食安全是"国之大者"。十年来,黑龙江累计为国家贡献粮食1.47万亿斤。2021年,全省粮食产量再创历史新高,达到1573.5亿斤,连续12年居全国首位,始终是国家粮食安全分量最重的一块"压舱石"。

黑龙江省委全面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粮食安全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扛起国家粮食安全"压舱石"政治责任。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压紧压实各级党委、政府粮食安全主体责任和职能部门监管责任,持续巩固深化专项整治成果,为保护黑土地、筑牢大粮仓提供坚强保障。

开展黑土地保护专项监督,守住耕地保护红线

黑龙江地处世界三大黑土带之一,是我国的重要粮食生产基地。保护好黑土地这个"耕地中的大熊猫",对于保障国家粮食安全意义重大。

党中央决策部署到哪里,政治监督就跟进到哪里。5月中旬,新一届黑龙江省纪委履新伊始,就将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粮食安全战略摆在重要位置,在全省范围内集中开展了黑土地保护等3项专项监督。

专项监督期间,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紧盯各市(地)党委、政府履行主体责任情况、贯彻落实黑土地保护政策法规情况开展监督检查,着力纠治对黑土地保护工作重视不够、主体责任履行不到位、党政同责落得不实等突出问题。同时,针对中央环保督察组公开通报的黑土地保护不力典型案件整改情况,开展监督检查。

一分部署,九分落实。黑龙江省纪委监委指导各市(地)纪委监委和省直相关派驻纪检监察组,督促推动相关县(市、区)和各级职能部门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工作。

据介绍,自查自纠阶段共梳理问题174个,主要涉及违规建房、占用耕地、未建立机制、未按序时进度拨付资金和施工等方面。截至目前,已有54个问题完成整改,其余问题正在整改中,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对63名责任人员进行了追责问责。

6月,尚志、延寿、拜泉等县(市)的黑土地上,留下了省纪委监委督导组的足迹。

黑龙江省纪委监委与相关派驻省直单位纪检监察组和职能部门有关人员组成督导组,利用近2个月时间,深入全省39个东北黑土地保护重点县中的11个重点县和4个非重点县,通过实地查看、查阅资料、个别访谈等方式,聚焦各地违法违规占用和破坏黑土地案件、黑土地保护项目实施等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从督导的情况看,我们把梳理出的38个问题向相关市(地)纪委监委进行了反馈,并由其督促责任部门整改。"黑龙江省纪委监委第五监督检查室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将进一步加大对黑土地保护工作的督导力度,定期调度各地各部门通过专项监督自查自纠发现问题,督导问题整改情况,督办重大问题整改,对账销号。

与此同时,佳木斯等地纪委监委也结合地域实际,以有力有效监督护航黑土地保护,持续深入整治违建别墅、违规乱占耕地建房,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基本农田"非粮化",确保相关政策落实到位。

数据显示,十年来,黑龙江省大力推进黑土地保护利用,累计建设高标准农田9141万亩,全省耕地质量等级平均为3.46等,比东北黑土区高0.13个等级。

紧盯惠农政策落实,保障种粮农民收益

微风拂过,稻浪翻滚。在北大荒七星农场"万亩大地号"水稻种植基地,水稻长势喜人。

地处三江平原腹地的建三江是黑龙江寒地黑土的核心地带,已发展成为耕地1141万亩、年均生产粮食650万吨左右、粳稻产量占全国二十分之一的国家重要粮食生产基地。4月19日,国务院批复同意将北大荒建三江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建设成为黑龙江佳木斯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

"近半年来,我们以七星农场有限公司为试点,指导完善机关部门、直属单位业务流程25个,梳理廉政风险点132个,建立防范措施137条。"北大荒集团建三江分公司纪委常务副书记季龙江告诉记者,在推进农业生产全流程廉政风险防控链建设过程中,围绕水稻生产种、管、收、销各环节,对竞价发包、芽种发放、小额农贷、惠农补贴、保险理赔、脱贫巩固等10项重点工作进行清单式监督。

充分保障种粮农民收益,才能更好调动种粮农民积极性。"我们把治理惠农补贴发放等方面突出问题作为整治农村'微腐败'的重点,加大监督力度,提升监督效能,督促各地各部门边清查边整改。"黑龙江省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有关负责人介绍。

针对涉农项目补贴政策落实、资金拨付和监管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在全省开展涉农项目补贴落实情况专项监督;对近年来重点涉农项目"回头看",聚焦项目立项、申报、审批、资金拨付等环节,全面梳理问题,建立整改台账,对账销号;对涉农项目补贴相关事项决策执行情况,在适当范围内公开,自觉接受监督......去年底,黑龙江省农业农村厅党组收到来自该省纪委监委的纪检监察建议后,进一步加强全省涉农项目补贴监督管理。

今年2月,黑龙江省农业农村厅启动了全省农业项目资金监管体系重塑"百日攻坚行动",派驻纪检监察组全程参与监督检查。其间,全省梳理监管风险点600多个,查摆问题250多个,制定了农业项目监督管理办法、农业项目监督检查暂行办法和26个单项监管细则,市县也逐级完善了操作层面制度。

当前,玉米、大豆、水稻生产者补贴陆续向农民发放。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加强监督检查,实地抽查了解耕地面积、用地现状和补贴数额,督促职能部门履职尽责,严查截留挪用、冒领私分、套取骗取、滞留延迟补贴资金发放等问题。

初秋时节,黑龙江省农业技术推广站工作人员穿梭在田间地头,到全省50个县(区)及北大荒农垦集团监测点监测作物长势:近期天气有利于农作物生长发育,玉米、水稻、大豆处于结实阶段;小麦(北部)已成熟,陆续收获。

持续巩固深化专项整治成果,探索守好"中华大粮仓"治本之策

一辆辆装满稻粒的运粮车辆,在完成"一卡通"登记、称重等手续后,依次驶离建三江粮库。

为了完成2022年新粮收购任务,黑龙江省多家粮库按照国家销售计划要求,积极组织定向饲用稻谷及竞价销售稻谷出库,为新粮收购腾出仓容的同时,各家收储企业也正进行粮食仓储智能化升级改造工程,有望在9月末前实现"数字化管粮"。

此举正是开展全省涉粮问题专项巡视后,黑龙江省探索推进体系化、制度化、专业化、标准化、数字化管粮,建立健全根治涉粮问题长效机制的具体行动,旨在进一步做好涉粮问题整改。

"在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启动之前,我们已经在全省部署开展了全省粮食系统及企业违纪违法问题专项治理。"黑龙江省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介绍,专项整治以来,黑龙江省统筹纪委监委专责监督、成员单位对口监督、巡视巡察联动监督,推动监督力量攥指成拳,全方位落实责任、全链条查找问题、全过程拓展成果。

粮食购销领域涉及补贴资金多,利益关系复杂,监督监管难度大,腐败问题具有系统性、领域性。黑龙江省纪委监委坚持把查办案件作为最有力的整治措施,对胆大妄为、贪得无厌的粮仓"硕鼠"依规依纪依法严肃查处。该省纪委监委对112件案件线索重点督办,对20件重大问题线索挂牌督办。截至8月18日,全省共立案824件1264人,党纪政务处分942人,12名基层粮库主任主动投案。

通过对典型涉粮案件的梳理分析发现,粮食企业系统封闭、成分多元、业务复杂、管理粗放、监管缺位,在行政管理、粮食收购、存储销售和企业经营管理等4个环节腐败问题易发多发。该省纪委监委形成了《全省涉粮案件规律特点分析报告》,为做好"后半篇文章"做足准备。

黑龙江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召开警示教育大会,现场宣读原省粮食局局长胡东胜忏悔书、廉政家书和省粮食系统政治生态建设反思报告,对全局党员干部再紧"风纪扣"。全省涉粮系统共组织开展警示教育371次,参加人员1.3万人。

对于专项整治暴露出的管理短板和制度漏洞,全省建立健全监督管理、粮食存储安全、财务规范管理等方面制度1707个。

一些突出问题也得到有效解决。针对"国皮民骨"企业(即经政府部门同意和私营企业运作,违规形成的形式上是国有控股企业、实则按私营企业经营管理方式运行的涉粮企业),稳步推进问题整改,19户企业已经完成整改,保证国家政策性粮食存储安全。通过推动开展粮食流通"亮剑"专项执法行动、收粮"打白条"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核查线索224个,有力纠治侵害卖粮农民利益问题。

"我们要坚决扛起维护国家粮食安全政治责任,聚焦'国之大者'强化政治监督,推动党中央决策部署落地落实,守护好'中华大粮仓'。"黑龙江省纪委监委负责人表示。

黑龙江省积极培育高新技术企业加快壮大振兴发展新动能

近日,黑龙江省政府办公厅印发《黑龙江省科技振兴行动计划(2022-2026年)》(以下简称《行动计划》)。

为深入贯彻落实黑龙江省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加快推进龙江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建设创新龙江,黑龙江省委省政府决定实施"科技振兴行动计划",坚持以创新推动高质量发展,实现从科技强到企业强、产业强、经济强,奋力跑出创新引领振兴发展的加速度。

根据《行动计划》,黑龙江省将实施"七大行动"实现优势转换,使科技创新"关键变量"成为振兴发展的"最大增量"。到2026年,科技整体实力和创新能力实现新跃升,成为全国创新发展策源地、创新人才集聚高地和东北亚创新交流合作基地,建成全国有影响力的科技和产业创新中心。

--全社会研发投入取得新突破。全社会研发(R&D)经费投入稳步增长,年均增长率力争不低于全国平均水平。

--关键核心技术攻坚取得新突破。在产业振兴、农业振兴、生命健康等重点领域突破200项关键核心技术。

--科技成果高质量就地转化取得新突破。到2026年,高质量转化1500项科技成果,黑龙江省技术合同成交额达到550亿元。

--科技型企业培育取得新突破。到2026年,全省高新技术企业数量力争突破6000家,"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达到3000家。

--科技创新平台取得新突破。到2026年,国家级科技创新平台达到60家。

--区域创新发展取得新突破。高水平建设哈大齐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佳木斯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推动高新区成为创新驱动发展示范区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

《行动计划》的重点任务是抢抓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大潮机遇,充分激发创新潜能,突出科技的引领性、先导性和实效性,组织开展基础研究、前沿技术、关键核心技术攻坚战,以科学技术新突破引领支撑经济社会发展。

一是提升科技创新引领未来发展能力,数字技术、生物技术、冰雪产业技术和创意设计产业技术等新经济业态领域攻关取得新突破。

二是打造龙江振兴发展新引擎,航空航天技术、电子信息技术、新材料技术、高端装备制造技术和农机装备制造技术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攻关取得新突破。

三是科技助力新旧动能转换,能源技术、化工技术、食品加工技术、医药产业技术、汽车产业技术和轻工产业技术等传统优势产业领域攻关取得新突破。

四是为农业现代化插上科技翅膀,黑土保护与利用技术、现代育种技术、智慧农业与绿色高效种植技术、粮食贮藏技术和动物疫病防治技术等农业现代化关键技术取得新突破。

五是支撑保障人民生命健康,重大疾病防治技术、公共安全技术和污染防治技术等民生领域科技攻关取得新突破。

《行动计划》提出,通过实施全社会研发投入提升、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科技成果产业化、科技型企业培育、创新平台建设、区域创新载体和创新生态建设"七大行动",培育壮大振兴发展新动能。

黑龙江省新一轮科技型企业三年行动计划

(2021-2023年)

为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部署,激发创新驱动内生动力,向高新技术成果产业化要发展,进一步提高全省科技型企业的数量和质量,为龙江高质量发展提供科技支撑,特制定本计划。

一、总体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创新型省份建设。以培育壮大新动能为重点,聚焦科技型企业数量增加和质量提升,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大力培育科技型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创新型领军企业,构建多层次、分阶段、递进式的科技型企业成长体系。

二、工作目标

服务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形成多点支撑、多业并举、多元发展的现代产业体系,新生成一批科技型中小企业,实现"从无到有";新培育一批科技型企业成长为高新技术企业,实现"从小到大";加快推动一批创新型领军企业上市,实现"从大到强"。到2023年底,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数量达到3900家、新增达到上市(挂牌)标准的创新型领军企业10家。

三、主要任务

(一)大力培育科技型中小企业。鼓励科研人员和高校师生通过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和参股入股方式创办科技型企业。支持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大学科技园、大学创业园区孵化科技型中小微企业。鼓励各市(地)和园区在拼环境、拼服务、拼专业上下功夫,吸引国内外科技企业到我省投资创业,做好专业化招商、专业化服务,生成一批科技型企业。〔省教育厅、科技厅、工信厅、商务厅、营商环境局,各市(地)政府(行署)〕

(二)加快培育高新技术企业。明确市(地)培育高新技术企业主体责任,各部门联动,市县区联动。坚持稳存量、提增量、保落实、优服务,做好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储备工作。支持培育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提升研发人员比例和获得核心知识产权,加快形成以高新技术企业为主体的增长新动能。〔省科技厅、工信厅、财政厅,各市(地)政府(行署)〕

(三)支持科技型企业上市。引导鼓励科技型企业与科技投资机构对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和股份制改造,以培育科技型企业上市为导向建立动态调整的创新型领军企业培育库。实施"紫丁香计划",在创新型领军企业上市进程中分阶段给予资金补助。遴选一批科技实力突出、创新能力强劲、发展潜力大的创新型领军企业,纳入全省上市后备企业资源库重点培育。〔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省新产业投资集团、省财政厅、科技厅、黑龙江证监局、省工信厅,各市(地)政府(行署)〕

(四)支持企业成为技术创新主体。促进创新要素向企业集聚,激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成为科技创新的主体。支持企业牵头承担各类科技项目,建设技术创新平台,促进产业链上中下游、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和联合攻关。完善国有企业技术创新业绩评价机制,加强国有企业研发投入考核,将当年研发投入视同利润计入经济效益,提高国有企业研发投入考核权重。鼓励民营企业参与创新平台建设,支持民营企业提升技术创新能力,鼓励民营企业柔性引进高层次人才,在科研立项、成果转化、参评重大奖项等方面享受全职引进人才同等待遇。〔省科技厅、工信厅、财政厅、人社厅、国资委,各市(地)政府(行署)〕

四、推进措施

(一)支持科技人员创新创业。鼓励支持高校、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科研人员在职或离岗创办科技型企业,在职创办企业取得的成绩可作为职称评审、岗位竞聘、考核等重要依据;离岗创业期五年内保留人事关系,档案工资正常晋升,享有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相关政策待遇。对符合创业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和高校毕业生创业企业分别提供最高额度不超过20万元和30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个人和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按规定给予贴息。通过各类省级科技计划支持各类人才创业。〔省财政厅、人社厅、教育厅、科技厅、人民银行哈尔滨中心支行,各市(地)政府(行署)〕

(二)为科技型中小微企业提供创新补助。实施科技创新券政策,对符合兑付条件的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购买研究开发、检验检测认证、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科技资源等服务给予创新券补贴,支持创新券跨区域"通用通兑"。〔省科技厅、财政厅〕

(三)加大高新技术企业奖补力度。落实省级高新技术企业培育资金保障,对首次通过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规模以上企业奖励50万元,规模以下企业奖励30万元,对再次通过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奖励标准减半。推动各市(地)、县(市、区)设立高新技术企业培育资金,支持高新技术企业培育。〔省科技厅、财政厅,各市(地)政府(行署)〕

(四)加大高新技术企业引进力度。持续开展科技成果招商及转化对接活动,以各类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为载体,以实现科技成果转化落地为目标,引进和转化一批符合我省重点产业需求的高技术成果,吸引更多高新技术企业落户我省。〔省科技厅、税务局、财政厅、商务厅,各市(地)政府(行署)〕

(五)引导企业提高研发投入。落实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等优惠政策,各类财政扶持资金优先支持有研发投入的企业。对研发投入100万元以上且履行统计填报义务的企业,按照企业上年度研发投入存量和增量部分给予不同比例补助,补助资金省、市(县)各占50%。〔省科技厅、税务局、财政厅,各市(地)政府(行署)〕

(六)提升企业技术创新能力。优先支持有省级以上研发机构的高新技术企业单独或者与高校、科研院所联合承担省重点研发计划、科技重大专项、重大科技成果转化等项目,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支持企业自建或与高校、科研院所共建研发机构,加快提升企业研发实力。省级企业科技创新基地按照绩效给予后补助支持。推进产学研深度融合,支持高校、科研院所科技人员围绕企业技术需求开展攻关,对技术开发等横向课题和高校围绕经济社会发展自立课题到位经费100万元以上的,经认定可纳入省重点研发项目管理。根据高等院校、科研院所横向课题经费和研发投入增长率等指标,在省重点研发计划中给予一定比例的经费项目。〔省教育厅、科技厅、财政厅、工信厅〕

(七)完善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支持企业牵头组建高价值专利培育中心,开展高价值专利布局。支持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培育,发展专业化技术交易知识产权运营机构,加快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专业人才队伍建设,每年开展技术经纪人、经理人培训,为技术转移服务机构持续输送专业化人才。〔省科技厅、知识产权局,各市(地)政府(行署)〕

(八)营造科技型企业良好投融资环境。发挥政府科技创业投资引导基金作用,为科技型企业发展提供直接融资。引导省内银行机构进一步加大产品服务创新力度,切实提升科技型小微企业金融服务质效,不断创新丰富金融服务"工具箱"。鼓励金融机构和征信机构、信用评级机构加强合作,利用大数据等技术手段开发针对科技型企业的免抵押免担保信用贷款产品。积极开展企业股权融资培训、项目路演等融资服务。〔黑龙江银保监局、人民银行哈尔滨中心支行、省地方金融监管局、营商环境局、工信厅、财政厅、省新产业投资集团,各市(地)政府(行署)〕

(九)为科技型企业上市(挂牌)提供奖补。按照《中共黑龙江省委、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支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意见》(黑发〔2019〕19号)进行奖补。〔省地方金融监管局、财政厅、工信厅、黑龙江银保监局、黑龙江证监局,各市(地)政府(行署)〕

五、保障机制

(一)强化组织落实,建立工作推进机制。省政府建立行动计划联席会议制度,加强整体谋划,研究行动计划实施的相关事项,明确责任分工,开展督导检查,推进任务落实。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省科技厅。各市(地)政府(行署)要加强组织领导,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推进方案和措施,确保各项任务如期完成。〔省科技厅,各市(地)政府(行署)〕

(二)压实主体责任,健全考核评估机制。省政府对各市(地)政府(行署)下达各年度具体工作任务目标,建立定期通报制度,目标完成情况作为年度重点改革任务之一,纳入市(地)主要责任指标考评。建立健全科技型企业监测分析和评价机制。各市(地)政府(行署)是行动计划实施主体,要依法加大科技投入,提高对科技型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创新型领军企业的政策支持力度和资金投入强度,增强创新能力,发展壮大实体经济。〔省委深改办、省科技厅,各市(地)政府(行署)〕

(三)强化宣传引导,营造科技创业氛围。省、市(地)新闻宣传部门要组织做好新一轮科技型企业三年行动计划宣传工作,及时报道创新创业的鲜活事例,大力宣传科技创新成果、创新创业人才、科技型企业、先进地区创新创业的经验和做法,积极营造尊重知识、崇尚创新的社会氛围,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依靠创新把实体经济做实、做强、做优。

黑龙江省绥化市精准施策有力推动玉米生物经济发展

绥化市依托"图谱+家谱+清单"的招商工作模式,统筹布局区域产业链、供应链和创新链,大力发展玉米系列精深加工和生物发酵产业,取得了较好的招商成果。近几年,绥化玉米生物经济平均每年引进投资50亿元左右,完成投资30亿元左右,每年新增产值100亿元。目前已拥有9个主链、50余种产品,7户企业年产值达到10亿元以上,全产业链年产值近300亿元。玉米加工能力接近千万吨,跃居全国地级市第一,成长为绥化生物经济重要增长极。上半年,新签约6个玉米生物经济项目,合同资金36.2亿元,玉米生物经济成为绥化招商引资、项目建设的主力军。

01找准切入点编家谱绘图谱列清单靠谱招商

一是编家谱,挖掘本地优势。编制了《绥化玉米生物经济供应链家谱》,找准绥化玉米生物经济产业链招商的比较优势和核心竞争力。二是绘图谱,明确目标项目。绘制了黑龙江省第一张玉米产业链招商图谱,真正在思想观念上,把招商工作从过去的引一个企业、上一个项目、搞一个产品,向推动整个产业的培育壮大、韧性增强转变升级。三是列清单,锁定目标企业。编制发放了《绥化科技转化成果招商项目数据库》和《绥化生物经济目标项目目标企业库》、《中国农业100强企业家信息库》等13套纸质业务招商资料和配套线上电子书,逐一列出目标企业清单,千方百计与目标企业接触洽谈,时刻跟踪目标企业上市融资、上马项目等投资意向。

02找准发力点围绕延链+补链+强链链上引项

采取"链主企业+飞地经济园区"推进机制,精准落地。实行"链主企业培植"计划,重点培育新和成、象屿等一批100亿级、50亿级链主企业,与链主企业建立协同招商机制,围绕产业链联合招商、以商招商。建立市本级、青冈、海伦3处玉米生物经济飞地园区。在延链上,依托昊天玉米淀粉项目,引进了投资70亿元的新和成玉米生物发酵项目,形成玉米淀粉--维生素、玉米淀粉--辅酶Q10的国内最高端生物发酵法维生素和高端保健品生产基地。在补链上,引进了投资52亿元的象屿生化产业园项目,填补了玉米淀粉--苏氨酸和色氨酸的产业链空白。同时,象屿生化产业园依托糖渣等下脚料引进了青岛柏尊饲料和河北惠典油脂项目,形成了一个纵向和横向拓展招商上项目的产业园发展模式。2019年星湖科技追加投资6亿元新上了核苷产品生产线,成为全球第二大核苷、核苷酸生产基地。2021年依托京粮淀粉原料优势,新上了投资15亿元的L乳酸项目,填补了玉米淀粉--有机酸的产业空白。青冈龙凤投资7.5亿元新上了赤藓糖醇项目,填补玉米淀粉--多元醇产业空白。在强链上,新和成投资15亿元新上三期项目,扩大玉米淀粉--维生素系列产业链。支撑绥化成为我省品种最多、产业链最全、产品最高端的玉米生物发酵龙头地市。

03找准落脚点提升链长制服务效能强化保障

一是链长制跟踪到位。制定了链长制工作方案,明确"一个产业、一名链长、一套方案"管理服务模式,从项目引进、手续代办、到建成投产提供全程服务,全力构建产业链发展集群。二是首席服务员帮扶到位。对投产企业,由市直部门的"一把手"担任企业的首席服务员,定期开展驻企服务,协调解决企业遇到的问题和困难,帮助企业实现稳步发展。三是助企服务保障到位。根据企业的实际需求,最大限度地给予支持和扶持。帮助企业设立了省级功能发酵技术创新中心、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给来绥的重要企业家免费提供私人医生,为来绥的人才提供子女教育、住房等优质服务。绥化学院开设生物发酵相关专业,建立了现代玉米产业学院。帮助研究产业工人队伍建设问题,谋划创建职业技术学院。召开玉米加工企业酸碱要素供需对接会,帮助企业降低成本。

绥化紧紧围绕厚植"五个优势"、赋能"三篇文章"、加快"三个提升"的发展思路,优化龙头企业数据库、招商目标企业数据库、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库,不断丰富"图谱+家谱+清单"工作内涵,集中力量构建具有绥化鲜明特色的标志性产业链,继续谋划推进一批比较成熟的大项目、好项目,将生物经济的产业优势不断辐射全市重点产业发展,为龙江经济高质量发展贡献绥化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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