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黑除恶 弘扬正气——进贤县检察院第一检察部扫黑除恶先进事迹
扫黑除恶弘扬正气--进贤县检察院第一检察部扫黑除恶先进事迹
自2018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进贤县检察院第一检察部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精神,紧密结合本县实际,立足检察职能,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严厉打击黑恶势力犯罪,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幸福感,维护进贤社会和谐稳定,共办理审查逮捕类涉黑恶类案件46件142人,审查起诉类涉黑恶案件38件205人,受理并流转扫黑除恶相关线索44条,对5件案件涉及的4537.44万元及不动产等款物依法提出涉案财产处置意见,依法认定涉案财物并规范处置。该部2021年获全省检察机关扫黑除恶"集体三等功"、南昌市三八红旗集体等荣誉称号。
立足检察职能,注重办案质效
始终把提高办案质量作为检察监督工作的生命线,做到快捕快诉、快审快结。把住侦查监督关,做实提前介入、诉前引导侦查工作;共开展提前介入工作13起,参与案件和线索讨论20余次,均明确补充并完善了所需证据材料,全面、客观地收集了各项定罪量刑的证据,并在确保提前介入工作质量的基础上,加快办案进度,做到优质且高效。
着力深挖彻查,铲除滋生土壤
成立了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管理小组,制定了《进贤县人民检察院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管理工作规定》《进贤县人民检察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奖励办法》。通过对在押人员和社区矫正人员集中警示教育、法治讲座,谈心谈话收集涉黑涉恶线索,规范线索流转。工作中该部对专项斗争以来办理的案件是否存在涉黑涉恶犯罪线索及"保护伞"线索进行了摸排。对于可能存在的犯罪线索均在审查意见书或审查报告中进行了说明并背书,并对该类案件的原案中是否存在涉黑涉恶犯罪线索及"保护伞"线索全面核查,深度铲除黑恶势力及"保护伞"。
坚持打防并举,营造安定环境
积极做好社会综合治理工作。针对工作过程中发现的行业、管理等漏洞、不足,共开展专项调研4份,制发检察建议45份,与行业主管部门会签长效机制3份,推动行业主管部门单独建章立制9个。同时开展扫黑除恶宣传月活动,举办宣传活动10余场次,发放宣传资料5580余份。充分利用门户网站、微博、微信等新媒体进行广泛宣传。
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治国安邦、振兴经济、增强群众幸福感的重要一环,对加强党的执政基础建设,保持社会长治久安具有重大意义。该部作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主力军,未来将继续坚持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检察机关重大政治任务,在院党组的领导下,结合检察工作实际,进一步深化对专项斗争阶段性特点的认识,严格落实扫黑除恶常态化实施方案的规定要求,巩固好扫黑除恶工作中取得的各项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