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平正义的“最美守门员”——记全国检察机关刑事执行检察“业务能手”熊心玮
公平正义的"最美守门员"--记全国检察机关刑事执行检察"业务能手"熊心玮
刑事执行检察工作对维护刑事执行公平公正、维护刑事执行场所监管秩序稳定、维护刑事被执行人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重要意义,处于守护公正正义的最后闸口,堪称公平正义的"守门员"。
2018年9月20日,美丽的滨城大连传来喜讯:英雄城南昌一位女检察官从来自全国34个代表队的113名选手脱颖而出,斩获"全国检察机关刑事执行检察业务能手"荣誉称号。她,就是南昌市青山湖区人民检察院诉讼监督部副部长熊心玮。
从检八年,熊心玮秉持对党的忠诚,对人民群众的责任,对检察事业的热爱,恪尽职守、攻坚克难,理论知识、法律政策了然于胸,重大疑难复杂案件手到擒来,在神圣的岗位上创造出闪光的业绩:2012年被评为全区政法先进工作者;2013年9月,获全市检察机关"两法"知识竞赛团体二等奖;2014年11月,被授予"全市诉辩对抗赛最佳辩手"称号;2015年6月,被授予"首届全省未检业务竞赛标兵"称号;2016年3月,被授予"全省十佳公诉人"称号;2017年6月,荣立个人三等功;2018年5月,被共青团青山湖区委授予"2018年度青山湖区青年五四奖章"荣誉称号;2018年6月,被授予"全省刑事执行检察业务标兵"称号。一份份荣誉辉映的是熊心玮执着的职业精神和坚定的敬业态度。
刻苦钻研,新兵速成行家里手
八年前,刚结束象牙塔生活的熊心玮,怀揣着对职业法律人的憧憬,跨入检察官行列,其先后在办公室财务、公诉部门、刑事执行检察部门等多岗位锻炼,以扎实的专业功底、务实的工作态度深受全院上下好评。
严肃严谨、精益求精。2010年1月至2011年11月,在办公室财务岗位工作期间,始终坚持爱岗敬业,认真履行各项工作职责。面对着陌生的工作领域,一边工作一边学习财务知识,不断积累经验、充实自己。坚持原则,严格按照院财务管理制度,做好每一张凭证的登记和录入工作。从事财务工作二年间,以高度的责任心和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从未出现错账、漏帐、延迟上报的情况。
厚积薄发、崭露锋芒。2011年11月至2015年12月,在公诉部门工作期间,一方面勤思考、勤动手,专心研读法学理论知识,一方面注重理论与实践的有机结合,虚心向经验丰富的领导和同事请教,同时通过积极办案来锻炼自己。在执法办案中,做到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不枉不纵,不偏不倚,坚持程序公正与实体公正相统一、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结合,忠实履行指控犯罪和法律监督职责。至今,共办理各类审查起诉案件300余件350余人,办案准确率100%,无一件错判、改判。
剑胆琴心、守望正义。2015年底调任刑事执行检察部门后,面对着陌生的工作领域,熊心玮始终以执法办案为中心,着力强化监督意识,认真履行刑事执行检察职能。为巩固和深化监外执行罪犯脱管、漏管专项行动的成果,对本辖区判处管制2人、宣告缓刑206人、裁定假释27人、决定暂予监外执行罪犯8人和剥夺政治权利罪犯28人,共计271人进行了集中清理、核查登记、摸清底数、查明情况、建立台账,为做好检察监督奠定坚实基础。
攻坚克难,迎难而办大案要案
周文斌是第一名因贪腐落马的"211"大学校长,该案受到各级领导的高度关注,社会影响巨大,根据工作安排,熊心玮同志加入周文斌受贿、挪用公款一案的专案组。该案历经了漫长的一年零九个月马拉松式庭审,给公诉人带来了巨大的挑战,21个月办案过程中,熊心玮同志和其他办案组成员在省、市相关部门的指导下,严谨负责地遵守办案纪律、客观细致地审查证据、全面充分地准备庭审预案,出色地完成了组织交办的各项办案任务,为公诉工作改革发展提供了一个经典案例。
严谨细致,仔细审查全案。熊心玮同志与专案组一起加班加点,任劳任怨,统筹规划,分工合作,全面、细致审阅了73册案卷、75张同录,包括被告人供述计124份,26名行贿人的证言计80余份,100余位证人证言计200余份、数千页的书证,形成了数十万余万字的审查报告,并采取三同步的审查模式,全面梳理了事实和证据。一是审查言词证据的同时审查同步录音录像。二是审查实体内容的同时审查办案程序。三是审查单项证据的同时审查关联证据。通过上述全面细致审查工作,使得熊心玮同志和专案组对全案证据了然于胸,充分保证在庭审中及时、快速应对突发情况。
积极沟通,争议事实反复论证。为进一步吃透案件证据,熊心玮同志坚持对每一起事实的证据烂熟于心,制作了细致、全面的证据列表,细致比对证据间的矛盾点,及时提出补查意见。为确保案件质量,两次将案件退回补充侦查,补充侦查提纲达2万余字,补充了多达16卷的证据材料,排除了在案证据中的部分矛盾,逐项细化补充侦查清单,确保补查问题无遗漏,完善了全案的证据体系。在案件的补充侦查期间,熊心玮同志与专案组同志跟随侦查人员赶赴鹰潭,逐项细化补充侦查清单,确保补查问题无遗漏。对补查调取的证据第一时间进行审核、分析、比对,及时发现证据存在的问题,第一时间提出补查意见。对相关事实形成专题审查报告,供领导有针对性地决策审核。
2013年成功办理了许某某利用影响力受贿案件,该案系全市首例利用影响力受贿案;2014年成功办理了永新县永恒服装服饰有限公司、深圳市万昌捷服装有限公司等走私普通货物、物品案,该案涉及两家被告单位、九名被告人,涉案金额高达1700余万元,系近年来南昌海关查办的最大金额走私普通货物、物品案;2017年抽调至"8.20王林案专案组",提前介入并成功办理了原萍乡市公安局芦溪县分局副局长刘某某徇私枉法一案......,从大案到铁案的背后,是熊心玮对于公诉工作始终心存一份近乎苛求自我的公诉人情节。"以无情的目光对事,以慈悲的目光对人",熊心玮对这句话感慨良多。办案并不总是这般"明火执仗",更多的是一点一滴细碎的证据审查,看似微小的当事人利益,普通的人性人心和那一点"小心思"。多年的公诉人生涯,承办的几百件案件,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充分、案件定性准确、庭审稳健利落来源于日复一日实实在在的付出,无一错案、有罪判决率百分之百的背后是一贯坚守的沉甸甸的责任。
推陈创新,践行要求展新作为
2015年底,熊心玮调任刑事执行检察部门,对于刑事执行检察业务特别是新增业务,她了解并不多,为尽快熟悉业务,大小工作都亲历亲为。在对全区11个司法所的社区矫正工作开展集中排查中,她全程参与,遇到不懂的事就问,遇到不会的就学,凭着这股子认真劲把自己培养成了业务通。
突出重点,敢于监督。几年来对脱管漏管、暂予监外执行条件消失的8名罪犯,督促司法行政机关予以纠正,维护司法判决严肃性和权威性;对涉嫌玩忽职守罪的4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立案初查,起到了良好的法律监督和警示效果。
推进试点,积累经验。认真做好"财产刑执行专项检察活动"改革试点,作为全省唯一试点单位,共对2013年1月至2016年6月期限内判决的1047件1212人涉财产刑案件进行专项检察监督,较好地完成改革试点任务,形成"问题情况反映"被省院采用,熊心玮更获邀在全省刑事执行检察业务培训中向全省学员传授经验。
积极创新,形成特色。为履行好最高人民检察院在全国部署的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熊心玮积极起草制定相关制度,经院检委会审议,通过了《青山湖区人民检察院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程序规定(暂行)》,在全省率先实施,有力促进了羁押必要性审查制度落地生效,办案经验被南昌市院向全市推广。及时梳理羁押必要性公开审查程序方面的研究成果,结合个人实践经验,撰写精品课件,《羁押必要性公开审查程序的具体构建》入选2017高检院微课程,并上传于中国检察教育培训网络学院供全国同行交流学习。探索创新社区矫正对象矫正服务调查问题模式,通过发放调查问卷表,及时了解掌握辖区社区矫正工作状况,梳理排查案件线索,拓宽检察监督渠道,相关做法在全省社区矫正巡视工作中得到运用推广。
三个效果,不忘初心牢记使命
检察机关是窗口部门,内容庞杂,与群众利益休戚相关。熊心玮常说"只要用心,就能把事情做好"。她的"用心"其实就是"耐心、细心和将心比心"的"三心"工作法。她说,"面对群众,首先要将心比心,对其进行情绪疏通,然后耐心倾听诉求表达,进而对信访案件准确分流,并细心做好释法工作。"
2017年10月,熊心玮在对本院批准逮捕的案件进行梳理时,一名叫焦某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引起了她的注意,该案由未检科承办,以盗窃罪对焦某进行批捕。熊心玮注意到报捕书认定了焦某三起盗窃事实,但每次偷盗的金额较少,且作案手法并不高明,职业敏感性让她感觉到这个未成年人可能与旁人有所不同,于是果断地对焦某的羁押必要性作了全面审查,经审查认为,对焦某没有必要继续羁押,并向未检部门发出了对犯罪嫌疑人焦某取保候审的改变强制措施建议函。未检部门采纳了意见,对犯罪嫌疑人焦某进行了取保候审,后经院检委会决定对焦某作相对不起诉处理。
熊心玮拥有一个正义之魂,同时拥有一颗善良之心。2013年9月,她承办了一起交通肇事案,死者是一名在校学生也是一个独生子。因为中年丧子,被害人父母的心情可想而知,在第一次接触对方后,熊心玮主动告诉这对失独父母,"如果想来倾诉的时候,随时都可以与我联系,我会积极帮你想办法。"并把自己的联系电话留给了他们。熊心玮用真诚的举动取得了对方的信任,使其在心情悲痛之余感觉到了一丝温暖。
成为一名老百姓满意的检察官,是熊心玮多年以来不悔的执着和追求,从跨进检察机关大门的那一天起,她便决心把自己的命运和胸前的这枚检徽紧紧联系在一起,把群众的褒奖视作最高的荣誉。当被问到有没有什么人生格言时,熊心玮又呈现了一种学生式的笑容,一直在法律道路上高歌猛进精心钻研的她,从来没有想过什么人生格言之类的,想了想,她说,倒是有一句,是感悟,也是信念,那就是,"法治说到底是良心机制,而良心就是社会中绝大部分人认可的社会公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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