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XX县禁毒委员会成员单位禁毒工作成效考评办法 (征求意见稿)(第2/4页)
2.对县内有关禁毒工作的重大投资项目进行调研,提出建设意见(10分)。
3.协助有关部门开展我县病残吸毒人员收治场所的调研、立项建设工作,及时完成项目审批工作(10分)。
4.协助开展我县禁毒基础设施建设立项审批工作(10分)。
(七)县教育局
1.将毒品预防教育纳入全县德育教育年度工作,作为中小学校和职业技术院校德育教育的一项重要内容,配备毒品预防教育专兼职教师、法制副校长或校外禁毒辅导员(2分)。
2.将毒品预防教育纳入平安校园建设、安全文明校园建设,组织开展毒品预防教育示范学校和达标学校创建活动,推动实现学校毒品预防教育全覆盖(2分)。
3.组建和培训县级毒品预防教育骨干教师队伍,加强毒品预防教育专兼职教师、法制副校长、校外禁毒辅导员等培训工作,将禁毒知识纳入新教师岗前培训和在职教师继续教育内容(4分)。
4.建立校车司机、学校保安员吸毒录用筛查和吸毒定期筛查工作制度。开展涉毒背景核查,录用前吸毒检测,每年定期开展尿液和毛发毒品检测(7分)。
5.将毒品预防知识纳入中小学考试范围,融入义务教育课程(2分)。
6.全县学校和在校学生(小学5年级至高中2年级、中等职业学校)100%完成全国青少年毒品预防教育数字化平台注册工作,每年参加国家禁毒办组织的全国青少年毒品预防教育线上知识竞赛达到100%(3分)。
7.年内至少组织一次全县性的在学校学生毒品预防教育知识竞赛(至少含线上、线下两种模式,可结合开展),范围涵盖全县学校和在校学生(小学5年级至高中2年级、中等职业技术学校),不断提升在校学生识毒防毒能力(3分)。
8.全县各中小学校开展毒品预防教育"八个一"活动(5分);组织全县所有学校开展1次以上毒品预防教育活动(5分)。
9.制定涉毒事件处置预案,对失学辍学未成年人及其监护人开展禁毒精准宣传,避免因辍学失学误入歧途、沾染毒品(2分)。
10.继续推动省、市级示范学校创建工作,每季度督导检查学校禁毒工作的开展情况,帮助解决禁毒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5分)。
11.在校学生有涉毒行为被公安机关查获,每一人扣3分,扣分不封顶。
(八)县公安局
1.根据我县毒情形势及毒品违法犯罪动态,研究制定打击、预防、管控等对策(2分)。
2.保持严打高压态势,深入推进集群式、规模化打击工作,集中打掉一批毒品分销团伙,摧毁一批零包贩毒网络,破获团伙、省级以上目标案件数量同比增长,计5分,持平计3分。
3.对毒品犯罪案件涉案财物进行追缴,每案追缴涉案财物达1万元以上,计2分;从严打击涉毒"洗钱"犯罪,以"洗钱"相关罪名起诉一人,计2分;满分10分。
4.强化易制毒化学品管理等工作,依法对易制毒化学品购买、使用、运输等过程进行监督检查,每检查1间企事业单位得0.2分,每查处1间违法企事业单位得3分,满分6分。
5.开展吸毒人员动态管控工作,负责全县吸毒人员信息采集、动态管控和维护工作,及时更新变动相关业务信息,保证信息鲜活、准确(3分)。
6.强化对娱乐场所、网吧、宾馆酒店等场所监督检查,严厉打击涉毒违法犯罪,依法取缔涉毒娱乐场所,每查处一间涉毒娱乐场所计1分,满分2分。
7.指导全县开展毒品预防教育(2分),做好社区戒毒社区康复等工作(2分)。
8.承担县禁毒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做好全县禁毒工作的统筹协调工作(3分)。
9.督导检查各派出所禁毒工作的开展情况,帮助解决禁毒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5分)。
(九)县民政局
1.将禁毒工作纳入和谐村(居、社区)建设内容,以出台文件为准(4分);指导基层组织将禁毒工作纳入村规民约,进一步夯实基层社会禁毒工作阵地建设,以出台文件为准(6分)。
2.指导各镇(街)落实社会救助政策,对符合条件的戒毒康复人员及其家庭应当纳入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和特困供养人员范围,以出台文件为准(3分);对因特殊原因造成基本生活出现暂时性困难的戒毒康复人员家庭应当给予临时救助,以吸毒人员信息和救助的简报计分(7分)。
3.牵头研究制定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激励保障制度(3分),大力支持我县社会禁毒工作者队伍建设,推动禁毒相关协会、志愿者和社会工作者等禁毒社会组织队伍的发展壮大(7分)。
4.每季度督导检查本系统禁毒工作的开展情况,帮助解决禁毒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10分)。
(十)县司法局
1.将禁毒宣传工作纳入"八五"普法规划,以正式文件为准(4分),统筹部署基层司法所和相关部门落实普法责任制,广泛开展面向全社会的禁毒法治宣传,以实际开展工作简报为准,每开展一场2分,满分10分。
2.每季度到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站进行宣传教育工作,让戒毒康复人员认清毒品危害和了解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站建设的意义,做好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人员的矫治援助等工作(4分)。
3.联合公安等职能部门做好戒毒人员出所衔接工作,依托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站做好涉毒社区矫正、安置帮扶人员重点管控措施,帮助、引导、扶助以上人员就业或解决生活出路问题,预防、减少复吸和重新犯罪,成功矫正援助、帮扶一名戒毒康复人员,计1分,满分12分。
4.每季度督导检查本系统禁毒工作的开展情况,帮助解决禁毒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10分)。
(十一)县财政局
1.做好县本级禁毒工作经费的保障工作(10分)。
2.根据禁毒工作进展情况,配合禁毒办做好年度预算禁毒经费安排(5分)。
3.根据上级禁毒委及县委县政府部署的对禁毒工作要求,不断完善禁毒工作经费保障机制(5分)。
4.根据XX毒情实际,适时调整资金支持本县禁毒重点整治镇、县禁毒教育基地建设、县病残吸毒人员收治场所建设、县生活污水监测、禁毒社工队伍建设等重点工作,确保全县禁毒工作成效稳中有进(10分)。
5.加强对各镇财政所禁毒工作的督导指导力度,做好县禁毒委部署的相关工作(10分)。
(十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1.落实国家、省、市、县促进就业的优惠政策和戒毒康复人员的就业扶持政策,完善对戒毒康复人员就业安置等政策措施,每安置1名计1分,满分10分。安置材料包括吸毒人员信息和企业接收函。
2.组织、指导公共就业服务等机构为失业戒毒人员进行失业登记,并提供免费的就业政策咨询、职业指导和职业介绍等就业援助(5分)。
3.强化就业和社会保障政策托底扶持,强化戒毒康复人员参加失业、养老等措施,对符合低保、特困和残疾的戒毒康复人员纳入就业政策保障,以正式文件和纳入人数按比例计分,每名1分,共10分。
4.为社会面戒毒康复人员、强制隔离戒毒所在戒学员提供技能培训,每组织一次计5分,满分10分。
5.每年组织开展一次全县禁毒社会工作者专业培训,培训考核合格,颁发禁毒社会工作职业技能培训合格证书(5分)。
(十三)县自然资源局
1.制定本系统踏查方案,落实相关业务部门职责(5分)。
2.加强下辖自然保护区、林场等禁种踏查工作,严防发生种植毒品原植物的情况,年内不发生种植毒品案件(25分)。以开展踏查情况计分,发生辖区种植毒品原植物被公安机关查获的情况,不计分。
3.协助公安机关依法打击防范辖区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违法犯罪活动(10分)。
(十四)市生态环境局XX分局
1.全面掌握全县生产易制毒化学品、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排放污染物企业情况,做到底数清,动态明并建立相关台账(台账包括企业营业执照、法人信息、污水处理人员信息、企业正门和污水处理场所图片等,满分10分)。
2.按照"双随机"规定,每季度对全市生产易制毒化学品、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排放污染物企业进行抽测,每次发现非法制造制毒物品、毒品可疑异常情况,及时通报当地公安机关,每次5分,满分20分,如出现应发现未发现的涉毒情况,发现一次,倒扣10分。
3.开展含易制毒化学品废料处置的监督管理工作;协同公安、市场监督、应急管理、科工贸等单位共同推进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建设(5分)。
4.协助完善全县污水毒情监测系统建设(5分)。
(十五)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1.配合禁毒部门开展全县污水毒情检测,及时提供新建污水管网设计图等相关材料工作(10分)。
2.组织、协调房地产开发企业利用楼盘建设、开售等人流量密集时以张贴禁毒标识、悬挂禁毒标语等形式开展禁毒宣传活动,举办一场计5分,满分30分。
(十六)县交通运输局
1.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做好毒品查缉、堵源截流等工作,协助设置毒品查缉执勤点等工作(5分)。
2.指导全县客运站场、码头等交通公共场所和营运车辆等交通工具及乘客的禁毒宣传工作,每开展一场计2分,满分10分。
3.指导各汽车站在显要位置张贴永久性禁毒警示标语或设立禁毒宣传栏(10分)。
4.指导交通运输行业做好禁毒宣传工作,对公交车、城乡客运车、长途客车、黄牌大货车、易燃易爆车等重点司乘人员开展吸毒行为毛发检测筛查,严防发生"毒驾"风险(10分)。
5.组织、指导全县客运站场、码头等交通公共场所做好毒品堵源截流工作,配合公安部门打击毒品违法犯罪(5分)。
(十七)县水务局
1.配合有关部门推进污水毒情监测系统建设,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水体取样工作(20分)。
2.指导、协调所辖相关企事业单位做好禁毒宣传工作,提高职工拒毒防毒意识(20分)。
(十八)县农业农村局
1.制定本系统踏查方案,落实相关部门的主体责任,单位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5分)。
2.加强对农田的管理工作,严厉防范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的情况,组织指导相关单位在毒品原植物出苗、生长、开花、收获等关键节点开展重点踏查(10分)。
3.结合乡村振兴战略,组织戒毒康复人员开展农业生产扶持和农业技能培训,每帮扶一名计1分,培训一场计2分,满分20分。(培训以通知、人员签到、开展工作简报材料计分;帮扶以吸毒人员信息、涉毒情况、帮扶措施计分。)
4.做好种植毒品原植物防范工作,协助、配合公安机关依法铲除种植毒品原植物,有工作方案、记录和总结(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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