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UCAI198.COM —— 专注党建行政公文写作范文

2023年XX县禁毒委员会成员单位禁毒工作成效考评办法 (征求意见稿)

网络 分享 时间: 加入收藏 共计12912个字,预计阅读时长44分钟。

2023年XX县禁毒委员会成员单位禁毒工作成效考评办法(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XX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县委、县政府和市禁毒委工作部署,以深化禁毒攻坚年行动为主线,坚持"厉行禁毒"方针不动摇,以开展"竞标争先"行动为契机,不断巩固我县禁毒形势整体向好态势,健全完善XX特色毒品治理体系,助力我县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的平安XX、法治XX建设。根据《XX县禁毒委员会成员单位主要职责》要求,结合《XX县禁毒示范创建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等文件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各成员单位主要领导是禁毒工作第一责任人,对本系统本部门禁毒工作负总责,分管禁毒工作的领导、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是本单位履行禁毒职责的直接责任人。

第三条考评原则

(一)客观公正。树立正确考评导向,以事实为依据,严格遵守中办4号文、中办52号文、三年行动计划等文件规定,坚决做到考评有理有据、客观公正。

(二)科学评价。考评项目设置以"六大措施"(应检尽检、应收尽收、应打尽打、应帮尽帮、应管尽管、加强宣传)为主要抓手,着力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现代化毒品治理新格局。根据成员单位职能差异性,分别设定考核项目,科学评价各成员单位禁毒工作成效。

(三)严肃问责。各成员单位禁毒工作成效将按照本办法进行量化考评。考评结果将通报县禁毒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同时抄送县纪监委和县委组织部。将禁毒工作纳入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实绩考核评价、政府目标责任制考核、平安综治考核、法治政府建设考核和文明创建考核内容,对禁毒工作不作为、慢作为的单位和个人,将严格按照中办52号文件进行严肃问责。

第四条组织实施

本考核办法由县禁毒办负责实施,按照规定的项目建立考评档案,如实记录、汇总各单位日常报送情况,作为考核依据。县禁毒办对各单位实行考评通报,原则上每半年、全年进行综合通报。在此基础上,县禁毒办将通过交叉检查方式对各单位2023年禁毒工作成效进行考评,结果同步抄送各单位。

第五条考评对象和周期

(一)考评对象:县禁毒委员会各成员单位(除县关工委)。

(二)考评周期:原则上长期运行,遇有重大情况则视情况进行动态调整,定期通报赋分,今年考评自办法下发之日起至2023年12月26日止,在最新考评办法下发之前,工作成效按上一年度考评办法衡量。

第二章考评内容和方式

第六条考评内容

各成员单位禁毒工作考评内容分共性考核和个性考核。共性考核主要分:领导机制建设、毒品预防宣教、经费保障、帮扶救助和强化信息报送等部分;个性考核主要根据各成员单位职能不同分别考核赋分。

第七条考评方式

(一)采取听取汇报、查阅基础台账、实地抽查等方式进行考核。

(二)设共性考评分值和个性考评分值。共性考评分值总分为60分,个性考评分值总分为40分。

考评总分值=共性考评分值+个性考评分值+加减分值。

(三)按考评得分评定等级。根据工作考评得分合计总分,总分≥90分的,为优秀;80分≤总分《90分的,为良好;60分≤总分《80分的,为达标;总分《60分的,为不达标。

第三章考评内容及评分标准

第八条共性考核(60分)

(一)领导机制建设(10分)

1.建立禁毒工作领导机制,明确一名党组成员为本部门禁毒工作负责人,指定一名本部门禁毒工作联络员,负责落实禁毒工作职责,以正式文件为准(1分)。

2.制定本系统本部门年度工作计划及考核办法,以正式文件为准(1分);年初有开会部署(1分)、年中有检查推进(1分)、年终有提炼总结(1分),满分4分。

3.召开本系统本部门禁毒工作会议,传达学习上级部门有关禁毒工作会议及文件精神,一次计0.5分,满分1分。

4.督导检查本系统本部门禁毒工作,并将督导检查情况报县禁毒办,一次计0.5分;本部门主要领导专题督导调研禁毒工作的,一次计1分;满分2分。

5.立足本职,帮扶镇街开展禁毒示范创建工作,至少对点帮扶一个村(居)委开展无毒创建(2分)。

(二)毒品预防宣教(20分)

1.建立禁毒宣传阵地,利用宣传专栏、墙报等形式在本部门宣传禁毒法律法规及毒品危害(1分)。

2.常态化开展禁毒宣传活动,每举办一场计1分,满分5分。

3.围绕"3·1"《广东禁毒条例》实施日、"6·1"《禁毒法》实施日、"6·3"虎门销烟纪念日、"6·26"国际禁毒日等禁毒宣传重要节点,举行禁毒宣传活动(含联合举办),每次2分,满分4分。

4.开展禁毒新闻宣传教育活动(10分)。

(1)在中国禁毒、广东禁毒、湛江禁毒等微信公众号和其他市级及以上媒体、刊物采用的,每条计0.2分,满分1分。

(2)在本单位微信公众号或本单位其他媒体平台转发《湛江禁毒故事》链接的每条计0.3分,刊发禁毒工作其他活动的每条计0.1分,满分5分。

(3)常态化推广《湛江禁毒故事》阅读量、点赞数,按日常报送材料考评,每期均全员转发的计3分,成效显著的再加1分,满分4分。

各单位开展禁毒宣传活动被央媒刊发、播放的此项计满分。

(三)经费保障(5分)

落实本部门禁毒经费保障,保障日常禁毒工作开支,包括但不限于禁毒宣传教育、帮扶救助等经费开支(5分)。

(四)帮扶救助工作(20分)

1.落实"应帮尽帮"工作,抓好党员"点对点"帮扶,对重点对象落实"一人一档一策",每帮扶一名吸毒人员计4分,满分16分,(帮扶档案包括:人员信息和吸毒记录、帮扶计划、帮扶措施及成效)。

2.主要领导每季度到挂点镇督导检查,开展帮扶或调研活动,帮助镇解决禁毒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满分4分。(挂点镇按乡村振兴帮扶单位调整)

(五)信息报送(5分)

及时向县禁毒办报送相关材料、按时完成交办任务,逾期未报送的,每次扣0.5分,扣完为止。

(六)其他(加减分项)

此项主要是对积极推进全县禁毒工作、成效显著的予以加分,对基本的工作责任落实不到位的单位予以减分。加减分是在总分基础上加减,采取不封顶计算方式,考评成绩由县禁毒办年底集中审核统计。

1.主动报送禁毒工作情况、总结经验材料及亮点,被市级及以上禁毒部门采用的,市级加0.5分,省级加1分,国家加2分,按被采用的最高层级计算,不累计算分。

2.向县级及以上领导部门报送与禁毒工作相关材料(含报告、请示、调研材料等),请先与县禁毒办沟通,若因沟通不畅造成工作被动的,将酌情给予扣分。

3.结合本部门工作实际,打造具有本单位特色的禁毒宣传品牌项目,并报县禁毒办验收通过,加2分。

第九条个性考核(40分)

(一)县委宣传部

1.将禁毒宣传教育工作纳入文明城市创建内容(5分)

2.制定本系统禁毒宣传工作方案(3分),督导检查本系统

禁毒工作的开展情况,帮助解决禁毒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2分)。

3.组织、指导、协调新闻单位宣传国家禁毒法律、法规、方针、政策、禁毒知识和禁毒斗争成果、先进典型及重大活动,每季度至少宣传一次(10分)。

4.利用"6.3","6.26"等契点在本县群发手机禁毒短信(10分)。

5.协助推动全县爱国主义教育基地设立毒品预防教育宣传展区(10分)。

(二)县委政法委

1.将禁毒工作纳入平安建设、扫黑除恶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重要内容,同部署、同检查、同考评(5分)。

2.将禁毒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和目标责任查究制度,列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督导和追究(5分)。

3.将吸毒人员全部纳入综治网格化社会服务管理体系,推进禁毒工作在基层末端落实(15分)。

4.将禁毒宣传教育工作纳入创建平安XX宣传内容,深入推进禁毒宣传(每条计1分,满分10分)。

5.每季度督导检查本系统禁毒工作的开展情况,帮助解决禁毒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5分)。

(三)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1.认真贯彻落实公安部、中央编办、国家禁毒办《关于加强禁毒队伍建设的意见》文件精神,强化县禁毒办的机构建设,增强禁毒工作力量(20分)。

2.立足本地毒情严峻实际,在强化县级禁毒机构队伍配置上出台相应切实可行的措施,每出台一条加20分,加满为止。

(四)县人民法院

1.依法实施审判职能,严惩毒品犯罪,提高毒品犯罪案件的审结率(5分)(审结率同比上升的计5分,持平计3分,下降不计分)。

2.完善毒品案件办理协作机制,与公安、检察等职能部门建立会商制度(2分);规范毒品案件的证据收集、固定或证据转换等相关规定(3分)。

3.积极延伸审判职能,强化禁毒宣传教育工作,通过公开宣判、庭审直播、以案说法等形式,每场活动计2分,满分10分。

4.对制毒、贩毒、运输毒品等特大案件一律执行财产刑(5分)。

5.协助做好涉毒人员处置更新率,及时将涉毒案件判决书送县公安局禁毒部门。(5分)

6.督促、检查、指导基层法庭参与开展禁毒工作,帮助解决禁毒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10分)。

(五)县人民检察院

1.依法做好毒品犯罪案件的审查批捕、审查起诉等工作,满分10分(本级检察机关对毒品犯罪嫌疑人不批准逮捕,经向上一级检察院复核后批准逮捕的,每人次扣2分;对毒品犯罪嫌疑人不起诉,经上一级检察院复核后起诉的,每人次扣2分)。

2.依法做好毒品犯罪案件的批捕、审查起诉和抗诉等工作,防止和纠正对毒品案件有案不立、有罪不究、以罚代刑以及有罪不判、量刑畸轻畸重等问题(6分)。

3.与法院、公安等部门建立会商机制,就疑难毒品犯罪案件和发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开展调研(4分)。

4.依法提前介入公安机关办理的重特大、疑难毒品案件,引导公安机关准确、及时、全面地收集证据,每起计2.5分,满分10分。

5.监督、指导公安机关对毒品犯罪案件涉案财物进行追缴,每案追缴涉案财物达1万元以上,记2分;监督、指导公安机关从严打击涉毒"洗钱"犯罪,以"洗钱"相关罪名起诉一人,记2分;满分10分。

(六)县发展和改革局

1.将禁毒工作纳入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做好禁毒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的衔接平衡和协调发展(10分)。

精选图文

221381
领取福利

微信扫码领取福利

微信扫码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