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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机关干部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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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机关干部管理办法

总则

为进一步加强干部管理及机关干部作风建设,严肃工作纪律,强化工作责任,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能力,增强工作实效,在全镇形成团结、奋进、廉洁、务实、高效的良好工作氛围,促进各项工作落实。结合全镇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学习制度

1.学习对象:**镇机关全体领导干部、驻村工作队、第一书记、村干部。

2.学习时间:坚持每周*晚上7:00进行集中学习,每次学习时间不少于2小时,特殊情况可作调整,由镇党建办及时通知。

3.学习形式:采取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自学、集中学习和交流发言相结合的形式,干部职工自学由本人自行安排。

4.学习组织:学习的组织和具体学习内容由镇党建办负责安排。镇党建办制定每周的学习计划、明确学习任务、提出学习要求、收集学习资料,做好学习记录;镇党委对学习情况进行督查,定期或不定期抽查个人学习笔记。

5.学习内容:重点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最新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国家法律、法规、制度;上级党委政府领导的重要讲话精神;上级安排的有关政治思想专题教育资料及各相关站所业务知识。

6.学习要求:集中学习时,全体领导干部必须按时参加,不得迟到、早退,不得随意进出,高声喧哗,不准接打电话,要认真学习,做好笔记。做到每次学习都要有记录、有考勤,载明学习日期、主持人、参加对象及学习主要内容等。因公不能参加学习的干部要向分管领导请假,领导班子成员要向镇党委书记或镇长请假,镇党建办予以备案。凡不请假无故不参加学习的领导和干部,均按缺勤论处,1次不参加的,进行点名批评,并在下次学习时进行交流发言做出表态,3次以上不参加学习的,在全镇范围内通报批评,责令在周一例会上作出检讨,全年在大会上作检讨2次以上的,当年事业干部考核等次直接确定为不合格等次,公务员考核确定为不确定等次。参会学习情况由镇党建办负责统计。

二、工作制度

1.全镇领导干部必须牢固树立"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思想,增强搞好工作、为民服务的责任感和使命感,顾全大局,服从组织分配,积极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并及时准确的完成各种数据和统计资料的上报。

2.坚守工作岗位,切实履行职责。全体领导干部在上班时间,必须坚守岗位,办理公务,不得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需要外出,事先向分管领导说明外出事由,并填写外出派差单。对上班不坚守岗位、办事拖拉、服务不热情、不深入实际、解决问题不力、群众有反映的领导干部在大会通报批评。年内被群众反映2次以上或所分管承办业务被省、市、县业务部门连续通报2次以上的,若反映问题属实,当年考核直接确定为不合格等次。

3.所有领导干部必须24小时保持通讯畅通,并及时接听电话、查看短信、微信。因工作需要,要求领导干部在晚上、节假日或双休日到岗时,全体领导干部必须在岗履职,由镇纪委负责做好考勤监督。

4.惠民大厅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执行上下班制度,工作时间必须坐班,坚决杜绝上班期间无人在岗的现象,无故不在岗的,按缺勤论处。

5.全体领导干部要对前来办事的群众实行"首问责任制",要态度诚恳,热心接待,不能以任何理由任何借口推脱,不予办理或将矛盾上交,切实增强公仆意识,树立良好的乡镇干部形象。

三、考勤制度

1.全体领导干部必须坚守工作岗位,遵守工作纪律,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有事必须请假。在重点工作推进、特殊天气情况和明确要求节假日在岗的特殊工作时期,领导干部必须在岗履职。对不按要求到岗的,按照旷工论处。

2.干部职工上下班实行指纹考勤(纸质)签到签退制,每天早上8:30前签到,下午6:00之后签退,迟到、早退的,在曝光栏通报,累计3次迟到或早退记一次旷工,在全镇范围内通报曝光。年内曝光3次以上,当年考核等次直接确定为不合格等次。领导出差、开会、培训、下乡等不能按时签到、签退的,要及时告知办公室,干部出差、开会、培训、下乡等不能按时签到、签退的,要及时告知分管领导,并及时填写《干部外出派差单》,经分管领导签字后,交镇纪委作为不能按时签到、签退的依据,领导、干部培训、出差、开会、下乡按正常上班考勤,镇纪委负责考勤统计,考勤情况在次周周一进行公布。

3.干部请假必须严格履行书面请假审批手续。每月累计请假不得超过4天,请病假超过5天的,须提供三级以上医院诊断证明和治疗建议。在重点工作推进关键时期,任何人不得请假。干部请假1天的,由分管领导审批;2天以上5天以内的,分管领导签字后,由党委书记或者镇长审批;5天以上30天以内的,镇党委会议讨论决定。30天以上的,经镇党委会议讨论后报县人社局审批。领导干部请假,5天以内的,由镇党委书记审批,超过5天的,由镇党委书记审核同意后,报县委组织部报告。所有领导干部和一般干部请假后,请假条一律交镇纪委统一备查。领导干部和一般干部请假回岗后,1日内必须向镇纪委报告并销假,镇纪委要在假条上批注销假日期备查,否则按照超假处理。请假以请假条为准,除特殊情况外,不得捎假条或打电话请假,否则按旷工论处。

4.镇纪委将不定期对干部到岗情况进行抽查,对抽查不在岗且无去向的干部,视为当天旷工,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5.对旷工或逾期不归超过15天,或者一年内旷工累计超过30天的,按干部管理权限,分别报县委组织部和县人社局处理。

四、值班制度

1.镇机关实行领导干部全员轮流值班制度。值班组实行轮流值班,每组一天。

2.值班人员职责:负责镇机关安全保卫工作,确保公共财产安全;负责会议室卫生清洁工作(大型会议另行安排);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事宜。

3.值班时间:当日早晨8:30分至次日早晨8:30分(重大节假日镇政府另行安排的除外)。

4.值班期间,各值班组要及时处理各种事务,认真填写值班日志,如实反映值班情况。同时,严格履行交接班手续,做到不脱岗、不间断。交接班时带班领导必须在值班日志上签字,做到交接清楚,责任明确。

5.值班期间,值班人员原则上不准请假。确因特殊情况需请假的,除按程序履行请假手续外,事假必须找人替班,无人替班事假一律不予批准。未履行请假手续未到岗值班超过5次,当年考核确定为不合格等次。

6.值班期间,值班组成员必须24小时在岗,值班电话和个人通讯必须保持24小时畅通。严禁饮酒和擅离职守,如有违反,按相关规定处理。

7.值班领导因公事无法到岗值班,由主要领导确定1名班子成员临时负责本组值班相关事宜;值班领导值班期间,严禁饮酒和外出,必须24小时在岗值守。其他干部因公事无法到岗值班,必须向值班领导汇报,并由值班领导与分管领导协调安排处理,如果汇报不及时且未到岗值班,视为当天未值班。

9.值班期间要恪尽职守,对各项工作能够处理的立即处理,不能处理的,应向带班领导及时报告,不得误时误事。

10.值班期间,要认真做好安全保卫等工作,发现重大问题或突发事件要及时报告,并迅速通知相关责任人及时处理。如发生安全保卫事件,严肃追究值班人员责任。

11.办公室工作人员轮流值班,由党政办主任安排,具体负责办公室电话接听及日常事务的处理。遇节假日,每天办公室需安排一名工作人员值班。

五、保密制度

1.全体工作人员必须树立高度的保密意识。

2.自觉遵守《国家工作人员十条保密守则》,即:不该说的秘密,绝对不说;不该问的秘密,绝对不问;不该看的秘密,绝对不看;不该记录的秘密,绝对不记录;不在非保密本上记录秘密;不在私人通讯涉及秘密;不在公共场所和家属、子女面前谈论秘密;不在不利于保密的地方存放秘密文件、资料;不用普遍电话、明码电报、普通邮电传达秘密事项;不携带秘密材料游览、参观、探亲、访友和出入公共场所。

3.凡接到上级机关文件、来信,一律应办理登记,按年度清缴,机密文件要及时清退。遗失文件要及时报告、追查,谁丢失谁负责。

4.凡属不宜公开或不宜提前公开的有关事宜,如研究人事、群众举报信、督办件、内部掌握的工作动态、突击性统一行动等,任何人不得泄漏。

5.因工作失误或人为因素造成泄密、被窃密等情况,将视情节轻重追究责任。

六、卫生保洁制度

1.自觉维护环境卫生,严禁乱倒垃圾,禁止在办公场所随地吐痰、乱丢烟头杂物。

2.各办公室内要求卫生清洁,办公(生活)用品摆放有序,无烟头、纸屑、茶梗等杂物。

3.做好镇政府大院日常卫生清洁,按照卫生区域划分每日8:30之前负责清洁各自卫生区域,做到地面清洁、无烟头、纸屑、垃圾、积水/雪等;大院保持整洁,车辆停放整齐,无乱停乱放。

4.分管领导组织相关人员对院内及室内卫生情况进行定期不定期的检查,并根据检查情况进行评比,在公示栏里张贴一次红/黑榜。对连续三次上黑榜的,在次周周一例会做表态发言。

七、会议管理制度

1.严格会议请假制度。凡明确规定参会对象的,参会人员原则上不得请假和擅自安排非会议指定人员参会。因特殊情况不能到会的,必须提前向镇党政主要领导或会议主持领导请假,经批准同意后并安排他人替会,同时向党政办备案。对会议迟到的同志,在会议室中设立专门的迟到席,迟到1次的进行点名批评;无故迟到3次以上者大会检讨;5次以上考核结果确定为不合格等次。

2.严格会议签到制度。参会人员要按照会议通知要求,提前10分钟到会,自觉签到,不得无故迟到或早退,原则上不准代签,发现参会人员未到场而签名的,代签人员作出书面检查。

3.严格遵守会场纪律。参会人员进入会场后,自觉遵守会场纪律,不得迟到、早退,主动关闭通讯工具或调至静音状态;不得在会场内随意走动、交头接耳、抽烟、接打电话、玩手机、随意出入会场以及做与会议无关的事。如有特殊情况要离开的,须经会议主持人同意。

4.严格会议传达落实。党政办负责做好干部职工会议记录,参会人员要认真听会、记录。会后,要及时汇报、传达、贯彻落实会议精神,确保全镇政令畅通。对因缺会、替会等问题造成会议部署的工作不落实,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5.严格督查和责任追究。党政办建立会风会纪监督通报制度,对参会情况要做好登记,并实行一会一通报,及时公开发至微信群;镇纪委负责对参会情况建立台账,统计汇总,年内若不参会超过5次且不履行请假手续的,当年考核直接确定为不合格等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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