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群管理制度汇编(2019年)(第2/3页)
四、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程序是:
(一)党员自评。党支部每季度组织党员开展积分量化考核自评,党员自评分不计入考核分。
(二)党支部初评。每季度召开支委会,对照本单位党组织制定的考核标准,按照积分项目及评分标准,核实和初评每名党员的积分情况。
(三)党员大会评定。每季度可召开支部党员大会,向全体党员通报支委会每季度初评的党员积分情况,由参会党员进行评议,确定季度积分。
(四)考核结果公示。党支部将党员考核情况进行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接受党员、群众监督。党员对本人积分有异议的,可向党支部或上级党组织反映和申诉,党支部或上级党组织应调查核实,核实情况及时向党员反馈,并在党支部党员大会上通报。
(五)确定年度考核结果。年末,党支部将日常考核积分与民主评议得分进行加权求和,计算出党员积分管理的总分数,报上级党组织审核备案。
(六)对因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受到党纪政纪处分,被追究法律责任的党员,实行一票否决,年度积分直接为零。
五、评议结果在向上级党组织报告的同时要通报本人。要坚持定量与定性分析相结合,正确区分政策界限,不能简单地"以票取人"。对民主评议中不合格票超过50%的,一般应初步认定为不合格党员。对初步认定的不合格党员,在认真调查核实,广泛听取基层群众意见的基础上,区分一时一事表现与长期一贯表现,严格按照程序进行调查、谈话、审批、宣布和教育转化。对存在问题一时难以核实的,暂缓做出结论。提出的处置意见,提交支部大会,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进行表决。对存在问题较多的党员,指定专人做好耐心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促其转化。对不合格党员,根据具体情况和本人态度,采取限期改正劝退和除名等方式予以处置。
六、通过民主评议党员,表彰优秀党员、处置不合格党员,进一步提高党员素质,纯洁党的组织,增强党组织凝聚力和战斗力。
党风廉政建设制度
为认真贯彻《青铜峡铝业分公司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办法》,加强和促进车间党风廉政建设,明确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应负的责任,结合车间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工作原则
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坚持党支部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依靠群众的支持和参与开展工作。要把党风廉政建设纳入车间领导干部的目标管理之中,与生产经营、精神文明建设和其它业务工作紧密结合,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
二、党政领导班子的责任
1.认真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的规定,领导车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分析研究本单位党风廉政状况,结合实际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和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研究解决党风廉政建设中的重大问题。
2.对各班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干部廉洁奉公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完善、强化管理机制和监督机制,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政令的贯彻执行。
3.组织班组干部学习党风廉政建设理论及党风廉政法规,进行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和廉政教育,抓好领导干部的廉洁自律工作。
4.支持配合分公司纪检部门履行职责,查办案件,严肃党纪政纪,坚决惩办腐败分子。
三、党支部书记对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总责
1.根据上级的部署,主持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和阶段性目标及措施。
2.主持研究解决党风廉政建设中的重大问题,明确班子成员抓党风廉政建设的直接领导责任。
3.配合上级纪检部门依法查办违法违纪案件,帮助排除查办案件工作中的阻力和干扰。
4.负责对车间党员干部监督,对群众举报一般性的问题和匿名信及发现有违法违纪苗头,要及时提醒,进行必要的诫勉谈话;问题严重的,及时向上级党组织、纪检部门报告进行查处。
5.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带头执行党的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原则,以身作则,率先垂范,自觉接受上级有关部门对党风廉政建设的检查和监督。
四、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对所分管区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抓好党支部党风廉政建设的组织协调工作。
1.认真抓好站范围内违反党纪政纪案件的查处工作,积极协调有关执法执纪机关查办违法违纪案件。
2.按期召开党员干部民主生活会。
3.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的督促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研究,提出措施和办法,及时提交车间党支部讨论研究解决。
4.组织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和廉政教育。
五、党支部负责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六、领导干部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由站党支部负责考核。
七、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执行和考核,要与民主评议领导干部相结合,广泛听取党内外群众的意见。
党员责任制度
为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党内监督,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切实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进一步强化纪律约束,加强和促进车间党风廉政建设,明确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应负的责任,结合车间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责任和内容
(一)党支部书记对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总责。内容如下:
1.根据上级的部署,主持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和阶段性目标及措施。
2.主持研究解决党风廉政建设中的重大问题,明确班子成员抓党风廉政建设的直接领导责任。
3.配合上级纪检部门依法查办违法违纪案件,帮助排除查办案件工作中的阻力和干扰。
4.负责对车间党员干部监督,对群众举报一般性的问题和匿名信及发现有违法违纪苗头,要及时提醒,进行必要的诫勉谈话。问题严重的,及时向上级党组织、纪检部门报告进行查处。
5.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带头执行党的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原则,以身作则,率先垂范,自觉接受上级有关部门对党风廉政建设的检查和监督。
(二)车间领导班子的责任:
1.认真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的规定,领导车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分析研究本单位党风廉政状况,结合实际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和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研究解决党风廉政建设中的重大问题。
2.对各班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干部廉洁奉公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完善、强化管理机制和监督机制,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政令的贯彻执行。
3.组织班组干部学习党风廉政建设理论及党风廉政法规,进行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和廉政教育,抓好领导干部的廉洁自律工作。
4.支持配合分公司纪检部门履行职责,查办案件,严肃党纪政纪,坚决惩办腐败分子。
(三)车间支部委员对所分管班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抓好车间党支部党风廉政建设的组织协调工作。内容如下:
1.认真抓好车间范围内违反党纪政纪案件的查处工作,积极协调有关执法执纪机关查办违法违纪案件。
2.按期召开党员干部民主生活会。
3.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的督促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研究,提出措施和办法,及时提交车间党支部讨论研究解决。
4.组织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和廉政教育。
(四)党支部纪检委员负责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内容如下:
1.督促检查党支部关于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工作部署和有关各项制度的执行情况。
2.负责干部职工廉政勤政的监督工作,发现有违法违纪苗头性问题时,要及时提醒,并向党支部书记汇报。问题严重的要由车间党支部及时向上级党委报告。
3.负责对车间领导班子成员严于律己,廉洁勤政情况进行监督。
4.协助党支部书记组织干部职工学习党风廉政建设的规定,加强廉政教育,抓好干部职工的廉洁自律教育。
二、责任考核
(一)车间领导干部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由车间党支部负责考核。
(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执行和考核,要与民主评议领导干部相结合,广泛听取党内外群众的意见。
(三)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的考核,要作为对领导干部的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四)其它违反本办法的行为情节较轻的给予批评教育或者责令做出检查,情节较重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五)实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要实事求是,分清集体责任和个人责任,主要领导和重要领导责任。
党费收缴制度
为了使党费收缴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根据党章和上级组织部门有关交纳党费的规定,做好车间党费的收缴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一、党员交纳党费的标准
党员按照公司政治工作部门规定的党费标准交纳党费。按月领取工资的党员,每月以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税后)为计算基数,按规定比例交纳党费。
1.每年年初核定党员月缴纳党费数额,年内一般不变动。
2.党费计算基数不包括以下项目:个人所得税,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住房公积金(含个人和单位缴纳部分),职业年金、企业年金,住房补贴、交通补贴、公务用车补贴、通讯补贴、加班补贴、误餐补贴、取暖费、防暑降温费、物业费等改革性补贴,以及针对少数地区、部分单位、特殊岗位、部分人员发放的津贴补贴。
3.党员不定期、非普遍发放的奖金和绩效工资不列入党费计算基数。
4.实行年薪制人员党员,每月以当月实际领取的薪酬收入为党费的计算基数。
5.科研人员党员在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过程中取得的奖励和报酬,不列入党费计算基数。
6.离退休职工党员缴纳党费以基本离退休费或者基本养老金为计算基数,不包括津贴补贴。
二、交纳党费比例按照《党章》和《青铜峡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宁东铝业分公司党费管理办法》进行收缴
党员交纳党费的比例为:每月工资收入(税后)在3000元以下(含3000元)者,按计算基数的0.5%交纳;3000元以上至5000元(含5000元)者,按计算基数的1%交纳;5000元以上至10000元(含10000元)者,交纳1.5%;10000元以上者,交纳2%。
三、党员自愿多交党费不限,自愿多交百元或千元以上者,由车间党支部直接上交分公司党委组织部
四、党员每月按照规定比例和党组织所要求的时间交纳党费
共产党员按照党章规定向党组织交纳党费,是增强党的组织观念、履行党员义务的重要内容。每个党员都要及时、自觉地交纳党费。
五、对党员不交纳党费的处理
对不按规定交纳党费的党员,党支部应及时对其进行批评、教育。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交纳党费的,到支部书记说清楚。
党员活动室管理制度
党员活动室是党支部进行政治生活、"三会一课"及其他形式党员教育活动与相互交流的主要场所,是反映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的重要阵地。为搞好党员活动室的建设与管理,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党员活动室的管理由支部宣传委员负责,有专人进行日常管理。
二、党员活动室的一切设施要登记造册,由专人进行管理。
三、活动室使用情况要及时做好记录。
四、活动室所配备的所有物品,应妥善使用,用后按原样摆放好,不得随意外借,如损坏、丢失照价赔偿。
五、室内书籍报刊杂志借阅,需按规定办理手续。
六、活动室使用后要及时清理打扫,保持整洁。
党员积分管理办法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会议精神及全面从严治党各项要求,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等党内法规、《国家电投集团宁夏能源铝业党员积分管理办法(试行)》,结合结合车间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积分考核内容分为党内考核与岗位考核。
(一)党内考核:围绕党员品德修养、学习教育、组织生活、党员履行党员义务、完成党组织工作分配、参加党内活动等情况进行考评。
(二)岗位考核:主要围绕党员履行岗位职责,对党员在工作中积极奉献、主动作为以及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情况进行考评。
二、考核形式
党员积分量化考核,按月度具体组织实施,一个年度为一个考评周期。考核实行百分制,由日常考核得分和民主评议得分两部分构成,按7:3的比例确定考核分数。
(一)日常管理考核:党支部要认真组织党员学习和开展活动,并建立党员积分档案,将党员的学习教育、履行义务及服务群众情况详细记录,作为党员日常行为积分的重要依据。
(二)民主评议管理党支部根据公司民主评议党员实施办法,认真开展年度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民主评议党员应分为党员互评和群众评议两部分,设置相应分值和权重,确定评议得分。
三、量化考核标准,制定具体的积分考核内容和评分标准。
(一)党内考核标准
项项目
考核内容
标准分
积极参加教育培训、提高思想政治素质
1.按要求参加主题教育,无故不参加考核2分
19
2.按要求完成教育笔记,无故不完成考核3分
3.按要求完成心得体会,无故不完成考核2分
4.认真完成学习成果交流,无故不参加考核2分
严格组织生活,增强党员意识
1.按时参加"三会一课",无故不参加考核2分
10
2.按要缴纳党费,服从组织分配,未执行考核2分
3.遵守党纪国法、违反党纪政纪的,考核5-10分
4.积极参加党组织其他活动,无故不参加考核2分
5.认真开展党组织的民主评议,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评议差的考核2分
工作勤奋联系群众
1.业务熟练,高质量履行岗位职责,业务考核差或因个人因素引发事故的考核6-10分
20
2.密切联系职工群众,维护单位和职工利益,服务差和损公肥私的考核6-10分
3.在党员责任区起带头示范作用,群众有困难要必谈必访,未能起作用的考核6-10分
4.注重修养,有集体观念,急难险重工作起带头作用,群众有不良反应的考核6-10分
党支部创建
1.积极参加争先创优活动,加5分
10
2.积极联系群众为群众办实事,加5分
3.有科技创新成果、增产节支的加5分
4.、积极参加党员工程,加5分
合计
50
(二)岗位考核标准
项项目
考核内容
标准分
党员责任区
1.按规程操作,责任区无违章,发生违章考核7分。
15
2.责任区无安全事故,发现存在安全隐患不及时上报或不及时处理考核7分。
3.要保质保量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每项任务完不成,扣1-7分。
4.把上级指示精神及时传达到每名职工,实现责任区职工团结、有凝聚力、战斗力、无违法违纪、越级上访现象,每出现一起不良现象扣1-2分,若有好人好事,每件加2分。
5.学习政治理论业务知识,不按时学习,完不成学习任务,达不到学习目标的考核5分。
党员示范岗
1.按时参加"三会一课",在工作和作业中模范作用突出。
15
2.带头完成急难险重任务,保质保量地完成各项生产任务。
3.敬业爱岗、尽职尽责,对标管理,增产节支。
4.落实生产责任,发现违章违纪敢于批评制止。
5.密切联系职工群众,维护单位和职工利益,对后进职工重点帮教,帮助后进职工转化。
"五好"党员承诺
1.领导班子好:领导班子能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团结协作,求真务实,勤政廉洁,有较强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20
2.党员队伍好,党员素质优良,有较强的党员意识,能够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3.工作机制好:车间规章制度完善,管理措施到位,工作运行顺畅有序。
4.工作业绩好:车间各项工作成绩显著,围绕中心、服务大局。
5.群众反映好:基层党组织在群众中有较高威信,党员在群众中有良好形象,党群干群关系密切。
四、考核程序
考核工作流程分为党支部初评、党员大会评定、考核结果公示及确定考核结果四个程序。
(一)党支部初评。每月或每季召开支委会,对照本单位党组织制定的考核标准,按照积分项目及评分标准,初评每名党员的积分情况。
(二)党员大会评定。每月或每季召开支部党员大会,向全体党员通报支委会每月或每季初评的党员积分情况,由参会党员进行评议,确定月度或季度积分。
(三)考核结果公示。党支部定期对党员考核情况进行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接受党员、群众监督。党员对本人积分有异议的,可向党支部或上级党组织反映和申诉,党支部或上级党组织应调查核实,核实情况及时向党员反馈,并在党支部党员大会上通报。
(四)确定年度考核结果。年末,党支部将日常考核积分与民主评议得分加权求和,计算出党员积分管理总分数,报上级党组织审核备案。对因违反纪律及法律法规,受到党纪政纪处分,被追究法律责任的党员,实行一票否决,年度积分为零。
五、结果运用
(一)依据年度积分分数高低,90分及以上为"优秀",70-89分为"合格",60-69分为"基本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优秀"党员人数不超过所在党支部党员总数的10%。
(二)党员积分量化考核结果作为推优推先、选人用人工作的重要依据。
1.考核结果为"优秀"的党员,可推荐党内各类各级个人先进评选表彰、个人先进荣誉,加强表彰宣传。
2.考核结果中无"不合格"党员的党组织可参与先进党支部、班组、部门评选。
3.考核结果为"基本合格"的党员,由党支部对其专题谈话,并组织学习教育。考核结果为"基本合格"的预备党员,经党支部党员大会讨论通过和上级党组织批准,延长其预备期,介绍人找其谈心谈话,分析原因并改正。
4.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党员,所在党支部要对其进行谈话教育,指定专人指导帮带,制定整改措施,并要求限期一年改进提升;连续2年考核为"不合格"的党员,经党支部党员大会讨论通过,并经上级党组织批准,由党支部劝其退党或除名处理。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预备党员,经党支部党员大会讨论通过和上级党组织批准,取消其预备党员资格,3年内不得发展。
党支部发展党员工作制度
发展党员工作是党的基层组织的基本任务之一,是一项重要的经常性的工作。各党小组要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工作方针。必须严格坚持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严格发展党员工作程序,确保发展党员的质量。
一、建党对象的培养、教育和考察
(一)经过一年以上的时间的重点培养、教育和全面考察,发展对象入党动机端正,目的明确、政治历史审查清楚,材料齐全的可以发展。
(二)党支部根据党小组提名,支委会审查对已确定为发展对象的要填写《重点培养对象考察登记表》。
(三)对发展对象的培养、教育和考察工作随着做到:
1.党支部确定两名正式党员负责培养、教育、考察了解。
2.培养人每季度向党支部汇报一次考察、培养情况,并实事求是地填写《重点培养对象考察登记表》。
3.党支部要经常吸收发展对象参加党组织召开的有关会议和活动,听党课,接受党的基本知识的教育。
4.发展对象定期向党组织汇报思想、工作学习等情况。
5.培养人要对发展对象的入党动机、道德品质、思想政治觉悟、现实表现、政治历史、家庭社会关系的情况进行全面了解考察。
二、严格入党手续
(一)党支部负责发展对象的政审材料的函调工作。
(二)党支部呈报发展对象名单时,必须报送下列材料:入党申请书、《重点培养对象考察表》、党支部政审报告。政审报告内容是:
1.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
2.本人的政治历史和在重大政治斗争中的表现;
3.直系亲属和与本人关系密切的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情况;
4.政治审核要形成综合的政审材料。
(三)上报发展对象时必须有党小组的意见、党支部的报告,经党委组织部审查同意后,可领取《入党志愿书》。并要求本人认真、严肃、真实地填写《入党志愿书》。
(四)入党介绍人必须有两名正式党员担任,一般由培养人担任或党支部指定,也可由发展对象自己约请。
(五)党支部要认真审查填写好的《入党志愿书》,符合要求后,才可以提交支部党员大会进行讨论。
三、接收预备党员的支部党员大会议程
(一)支部书记担任会议主持人。宣布开会,报告出席会议的党员人数,提出会议的议程及开好会议的具体要求,指定会议记录人员。
(二)入党申请人宣读《入党志愿书》,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本人履历、家庭主要成员和主要社会关系情况以及需要向党组织说明的问题。
(三)介绍人介绍发展对象的主要情况,并对其能否入党表明意见。
(四)党小组对发展对象讨论的意见。
(五)党支部委员会对发展对象的意见及政审情况的说明。
(六)到会的全体党员对发展对象进行讨论,发表意见,是否具备预备党员条件,并提出缺点和要求。
(七)参加会议的正式党员举手表决(记录是否有反对的)。
(八)党支部大会对入党人的决议(记录对决议有不同意见的)。
(九)入党的同志表决心。
(十)列席的入党积极分子发言谈感想。
(十一)党支部书记总结讲话。
(十二)党支部将《入党志愿书》上报党委组织部。
四、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和转正
(一)党支部应及时通知本人在党员大会上宣布。编入党小组,参加党的组织生活。
(二)党支部对批准的预备党员要及时举行党员宣誓仪式。
(三)党支部要填写《预备党员考察表》将平时的谈话、教育和考察的情况,每个季度填写一次。
(四)预备党员预备期满后,党支部应按时讨论其能否转为正式党员。具备党员条件的,按期转正。不完全具备条件,需进一步教育和考察的,可延长一次预备期,延长时间不能少于半年,最长不超过一年。不具备党员条件的,应取消其预备党员资格。
(五)预备党员的预备期为一年,从支部大会通过之日算起。
(六)预备党员转正的手续是:从本人提出书面转正申请;党小组提出意见;党支部征求党内外群众的意见,支部委员会审查,党支部大会讨论表决通过,提交分公司党委审批。
党员责任区管理制度
为发挥好车间党支部全体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落实"党员责任区"作用,将党建工作活动融入车间生产经营及日常管理,助力降本增效、创新创效,为分公司生产、安全管理创造价值,特制定本制度。
一、建立党员责任区
党员责任区制度即党员通过思想政治工作责任区的形式,联系群众、组织群众、宣传群众、教育群众的制度。具体内容是:根据青铜峡动力维修车间的行政组织体制,采取以块为主、适当考虑线的方式,确定若干块的区域,实行党员的责任区分工。
(一)党员在责任区内的职责
了解人、关心人、凝聚人。通过思想上关心、业务上联系、作用上带头、生活上帮助,切实起到班组核心作用,确保责任区"学习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等各项任务的完成
(二)党员责任区工作的具体要求
1.摸清责任区内职工的思想、工作、生活等各方面的情况,做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
2.自觉协助党小组、党支部落实好政治学习,确保责任区内各项工作的开展和任务的完成。
3.及时了解本责任区的好人好事,针对职工中出现的思想问题及时开展谈心、家访活动。
4.协助党支部做好职工中问题较为突出的对象转化工作。
5.负责责任区内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考察工作。
(三)党员责任区履行职责情况的进行检查督促
1.建立党员责任区记录。具体内容包括:责任区内各项工作开展和完成情况。职工中好人好事、先进思想和点滴事迹。职工中具体对象的思想问题、谈心次数、家访情况及效果。重点对象培养、教育、考察的具体内容。对职工中偶发事件的工作情况及效果。职工对部工作的建议和要求。
2.党支部不定期对党员责任区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督促。将党员责任区工作反馈出来的情况进行综合分析研究,并在支部大会上讲评党员发挥作用的情况,鼓励先进,找出差距。党员贯彻执行党员责任区工作的表现列为评选优秀党员的重要依据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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