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阅览室使用管理制度
电子阅览室使用管理制度
1.电子阅览室开放时间:每天早8:00-晚8:30,全周开放;
2.凡进入电子阅览室的读者都必须出示本人借阅卡办理登记手续;
3.不准在机台上吃饭、吃零食或进行其他有害、污损电脑的行为,必须保证电子阅览室内的卫生,不乱丢垃圾;
4.不准携带任何无关物品进入电子阅览室;
5.严禁在电子阅览室内吸烟,违者将根据相关制度处以适当处罚;
6.为防止计算机病毒,不经本馆工作人员同意不得擅自使用移动存储设备拷贝文件;
7.学生在使用电子阅览室过程中,有意损坏仪器设备的,将处以200元以上罚款;
8.进入电子阅览室的教职员工和学生必须服从电子阅览室管理人员的管理;
9.使用电子阅览设备的人员要爱护设备,正确使用设备,不得自行安装和卸载计算机软件系统;根据使用情况,需要在计算机上安装软件系统须向管理人员提出申请,经批准后由馆内派专人进行安装;
10.使用中发现故障要及时向电子阅览室管理人员申请维修,不得自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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