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治理任务清单征求意见稿
社区治理任务清单征求意见稿
为进一步提升我区城乡社区治理水平,推进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结合我区实际,提出如下任务清单。
一、完善党建引领体制机制
1.加强党对社区治理工作的领导,完善社区党组织领导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开展工作有关制度。积极推行"四议两公开",涉及基层治理重要事项、重大问题都要由党组织研究讨论后按程序决定。健全社区党组织、网格党支部、党小组三级组织体系,选优配强社区"两委"班子、网格员、党小组长、楼栋长(村民组长)队伍,全面构建社区(党委、党总支)-网格(党支部、党小组)-村民小组或楼栋(党小组、党员中心户)"两网融合"工作格局,切实建立起党组织领导的基层治理体系。推动党的组织延伸到小区、楼栋,2022年底前实现应建尽建,2023年底前力争实现全覆盖。制定小区(网格)党支部ABC分类管理标准,实行挂牌公示和差异化管理。
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区民政局
2.完善社区治理架构,指导各镇(街道)积极搭建区域化党建平台,成立社区党建联盟,健全"社区大党委"运行机制,以社区党组织为主导,将区域内不同层级、不同领域的党组织纳入成员单位,推行社区兼职委员制。建立重点联系点制度,确定区领导班子成员直接联系社区,镇(街道)领导班子成员直接联系小区(网格)。建立健全"单位联系社区、党员下沉社区"长效工作机制,全面推行资源、需求、项目"三个清单",组织党员、干部下沉参与基层治理、有效服务群众、凝聚治理合力。每年3月底前实现每个机关企事业单位党组织至少认领一个共建社区党组织的治理项目。
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
3.以社区"两委"换届为契机,积极推行社区党组织书记通过法定程序担任社区居民委员会主任、"两委"班子成员交叉任职,力争"一肩挑"比例达到100%、交叉任职比例逐步提高。结合村(社区)"两委"换届,积极推行村(居)民委员会成员履职承诺和述职制度。
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区民政局
4.加强党建引领网格管理,在各镇(街道)整合社区各类网格的基础上,推动社区党组织制定事项分层分类清单,建立问题发现、任务分办、协同处置、结果反馈机制,健全镇(街道)"吹哨派单",相关职能部门接单、办理、反馈机制。明确楼栋长工作职责,开展政策法规宣传,加强日常巡查走访,了解掌握社情民意,及时处理矛盾问题,提升社区细化治理、精准化服务水平。
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区委政法委
5.积极推进"红色物业"建设,2022年年底前全面部署推进。建立完善社区、党组织、居委会、业委会和物业服务企业"四位一体"的议事协调机构,积极探索村(居)委会下设物业管理委员会。积极吸收符合条件的物业服务企业负责人进入社区"两委"班子,推荐社区党组织、居委会成员通过合法程序兼任业主委员会主任或委员,引导社区党员、在职党员进入业主委员会或担任业主代表,并赋予社区居委会对物业公司的管理权和评价考核权。根据社区实际,通过选聘物业服务企业,实行物业自治等不同形式,确保城乡社区物业服务全覆盖。
责任单位: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委组织部、各镇街道
二、提升社区服务质量
6.统筹规划设置社区服务中心、医疗服务便民市场,晨晚练点等公共服务设施,分类编制"多规合一"村庄规划,完成试点村庄规划编制。到2025年,每百户居民拥有社区综合服务设施面积不低于35平方米,社区服务面积不小于300平方米。以镇(街道)为单位,规范建设党群服务中心,统一外观标识,优化功能布局,提升社区为民服务设施使用效率。依托小区配套用房、物业服务中心、公共用房、闲置空间等,设立小区"红色微客厅",开展帮办代办服务,试点推进以儿童游乐室、图书阅览室、文体活动室、长者食堂为主要内容的"三室一堂"建设。
责任单位:区民政局、区委组织部、区教体局、区文化和旅游局、区住建局
7.根据七部门印发《XX区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建设实施方案(试行)》文件要求,加快推进社工站建设。依托镇(街道)"社工站"试点,培育社区社会组织专项行动,管理运行规范及作用的发挥、社会影响力较强的品牌社区社会组织。到2023年,每个城市社区平均拥有不少于10个社区社会组织,每个农村社区平均拥有不少于5个社区社会组织。
责任单位:区民政局,各镇街道
8.推动区将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纳入本地人才发展规划,结合实际制定社区工作者管理办法,到2025年,每万名城镇常住人口拥有社区工作者18人。建立健全社区工作者职业体系,完善岗位薪酬制度和动态调整机制,强化财政资金保障。探索依托相关高校设立社区工作者培训基地,分级实施培训,提升社区工作者职业技能。
责任单位:区民政局、区委组织部、区教体局、区财政局、区人社局
三、推进社区全面发展
9.进一步完善社区工作事项清单,根据村(社区)依法履职事项指导清单等四个清单,明晰村(社区)工作职责,加强社区工作责职清单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取消对社区工作"一票否决"事项。同时,不得将社区作为行政执法、拆迁拆违、环境整治、城市管理、招商引资等事项责任主体,确需社区协助的工作事项,需经各镇街审核把关,并提供必要的工作经费和条件。切实减轻社区负担。
责任单位:区民政局、区委组织部、各镇街道
10.完善支持社区服务业发展政策,采取项目示范等方式,实施政府购买社区服务,鼓励社区服务机构与市场主体、社会力量合作。开展"新时代新社区新生活"服务质量提升活动,推进社区服务标准化。
责任单位:区民政局、区委组织部、区财政局、区市场监管局
11.加快培育发展各类行业性、专业性志愿服务组织,推动镇(街道)、城乡社区依托社区综合服务设施、社会工作站建设志愿服务站点,促进志愿服务项目化运作,为群众参与和接受志愿服务提供便利条件,积极推动青年志愿者参与社区治理活动。
责任单位:区民政局、团区委
12.常态化开展志愿服务,完善基层志愿服务制度,大力开展邻里互助服务和互动交流活动。高标准建设社区新时代文明实践站,广泛开展新时代文明实践志愿服务活动。进一步完善文明实践志愿者注册登记、培训管理、褒奖激励等规章制度,壮大社区新时代文明实践队伍,确保志愿者注册比例大于15%。打造精准对接群众需求的文明实践志愿服务项目,持续推进学雷锋志愿服务制度化,常态化开展青年志愿服务,更好满足群众需求。
责任单位:区文明办、区民政局、区委宣传部、团区委
四、推进自治法治德治深度融合
13.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治理体系,组织开展以自治增活力,以法治强保障,以德治扬正气的"三治融合"试点示范创建活动。
1、提升社区自治水平。推进社区规范化建设,完善村务公开、村务监督、村务管理等自治制度,激发社区自治活力。由社区党组织领导、村(居)民委员会牵头,建立村(居)民理事会、道德评议会、红白理事会、禁毒禁赌会等自治组织,保障各自治组织在社区治理中发挥积极作用。完善居民广泛参与的社区协商机制,巩固扩大社区协商试点工作成果。与安徽财经大学乡村振兴研究院合作,打造梅街镇刘街社区国家级创新村级议事协商示范点。
责任单位:区民政局、区委组织部、区农业农村局、各镇街道
2、加强社区法治建设。实施乡村"法律明白人"、"法治带头人"双培养工程,完善村规民约、自治章程修订,推进村规民约、居民公约落地生效。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引导干群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去解决问题,化解矛盾。完善以社区调解委员会为主,通过组建具有地方特色个性化调解室,搭建包保矛盾纠纷化解基础平台。推进村(居)党务、村务、财务及时、真实公开。完善"一村一警"包村联系工作机制,实行驻村民警进驻重点村负责管理周边其他村,包村民警联系普通村协助开展工作的模式,逐步向"一村一警一辅警"完善。实施平安建设创建活动,积极防控各类风险,及时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2022年建成国家,民主法治示范村2个、省级10个、市级39个,区级150个;
责任单位:区委政法委、区司法局、区公安分局、区检察院、区法院、区民政局、各镇街道
3、强化社区德治引领。积极开展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和文明村镇建设,深入实施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工程。开展志愿服务、爱国卫生运动、文明健康教育、移风易俗和弘扬传统文化活动,开展文明家庭等创建评选活动,提高居民思想道德意识,形成社会公益等良好风尚。
责任单位:区文明办、区农业农村局、区民政局、各镇街道
14.依托各镇(街道)"社工站"建设平台,推动有条件的镇(街道)和社区建立"两代表一委员"及个人品牌调解工作室,健全完善代表委员参与人民调解工作机制,鼓励行业协会、商会及其他社会组织建立调解组织,充分调动社会组织参与矛盾纠纷化解作用。大力发展志愿服务事业,建立完善志愿者招募、注册、培训制度,规范志愿服务活动,提升志愿服务整体水平。到2025年,全区每个社区至少有一个法治文化阵地。搭建百姓说事、议事、调事平台,推进"百姓评理说事点"建设。
责任单位:区司法局、区民政局
15.推动机关警力重点向派出所下沉,派出所警力向社区前置,确保2022年底前社区民警占派出所警力比达到40%。推进社区民警专职化,确保专职社区民警80%以上的工作时间沉在社区。实有人口8000人以上的社区实现"一警两辅警",实有人口3000人以上的行政村实行"一村一辅警"达标率为80%。
责任单位:区公安局
五、繁荣社区文化
17.持续推进社区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鼓励各地结合老旧小区、老旧厂区、城中村等改造,创新打造一批新型公共文化空间。
责任单位:区文化和旅游局、区委宣传部
18.加强社区文艺创作辅导,引导各地挖掘群众身边好人、先进典型、社区故事等,创作推出一批优秀群众文艺作品。举办艺培公益工程,培育群众文化辅导员队伍,发挥主城区社区群众文化辅导员作用,开展群众文化辅导,组织本地文艺界人士深入基层挖掘本土历史文化底蕴,创建一批反映本土特色,接地气的优秀戏剧作品。
责任单位:区文化和旅游局、区委宣传部
六、强化社区智慧治理能力
19.推进社区智慧化建设。稳步推进秋浦街道智慧社区试点建设,打造"设施智能、服务便捷、管理精细、环境宜居"的智慧社区。优化智慧社区平台,将"智慧安防小区"建设纳入智慧社区建设内容。充分发挥智慧社区在社区服务中的作用,开展线上线下便民服务,优化办事流程,提高办事效率。
责任单位:区数据资源局、区委政法委、区委网信办、区发展改革委、区公安局、区民政局
20.推进社区信息化建设。依托智慧XX数字平台、区综治中心,进一步优化社区网格管理,建立网格"人、地、事、物、情"数据库,实现管理服务向楼栋和家庭延伸,增强网格化治理的精细度和精准度,发挥社区信息化平台在社区治理中的支撑作用,提升社区管理服务规范化、制度化、专业化水平。深化智慧社区建设,推进XX区秋浦街道智慧社区试点建设,探索智慧社区场景应用。鼓励积极开展智慧社区试点,打造具有XX特色的"数智化"社区应用模式。
责任单位:区民政局、区数据资源局、各镇街道
序号
重点任务
主要措施
完成时限
牵头单位
责任单位
备注
一
完善党建引领体制机制
1.全面推进小区(网格)党支部组建工作,健全"社区党组织+小区(网格)党支部+楼栋党小组"的组织体系,2022年年底前实现应建尽建,2023年年度前力争实现全覆盖。制定小区(网格)党支部ABC分类及考核标准,根据标准组织开展等级认定,并实行挂牌公示和差异化管理。
3月份启动12月底前完成
区委组织部
区委组织部
区民政局
2.建立重点联系点制度,确定区领导班子成员直接联系的社区,镇街道领导班子成员直接联系的小区(网格),明确定期指导、帮助解决问题的职责。全面推行资源、需求、项目"三个清单",每年3月底前每个机关企事业单位党组织至少认领1个共建社区党组织的治理项目。
6月底前
区委组织部
区委组织部
3.以社区"两委"换届为契机,推行社区党组织书记通过法定程序担任社区居民委员会主任、"两委"班子成员交叉任职,力争"一肩挑"比例达到100%、交叉任职比例逐步提高。结合村(社区)"两委"换届,积极推行村(居)民委员会成员履职承诺和述职制度。
阶段性开展
区委组织部
区委组织部
区民政局
4.推动社区党组织制定事项分层分类清单,建立健全问题发现、任务分办、协同处置、结果反馈机制。
6月底前
区委组织部
区委组织部
区民政局
5.健全物业管理联席会议制度,加大"红色联盟"组建力度,建立社区党组织领导下的小区党支部、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协调运行机制。
6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果
12月底前完成
区住建局
区委组织部
区民政局
各镇街道
二、
提升社区服务质量
6.实施"红色阵地"提升工程,规范建设社区党群服务中心,推进"5分钟便利店+10分钟农贸市场、超市"便民生活圈和15分钟健身圈、阅读圈建设。依托小区配套用房、物业服务中心、公共用房、闲置空间等,在每个小区设立1个"红色微课厅"。拓展"红色微课厅"服务功能,在有条件的小区试点推进以儿童游乐室、图书阅览室、文体活动室、长者食堂为主要内容的"三室一堂"建设。首批选定5个小区进行试点。
12月底前
区民政局
区民政局、区委组织部、区教体局、区文化和旅游局、区住建局
7.依托各镇(街道)"社工站"试点,培育社区社会组织专项行动,管理运行规范及作用的发挥较强的社区社会组织。到2023年,每个城市社区平均拥有不少于10个社区社会组织,每个农村社区平均拥有不少于5个社区社会组织。
12月底前
区民政局
区民政局
各镇街道
8.摸排测算社区工作者数量,严格社区工作者选聘标准和程序,加快社区工作者补充招录工作。制发相关制度文件,建立健全全社区工作者职业体系,完善岗位薪酬制度及动态调整机制。加强社区工作者培养锻炼,选派社区党务工作者赴长三角地区跟班学习、实践锻炼。
12月底前
区民政局
区民政局、区委组织部、区教体局、区财政局、区人社局
三、
推进社区全面发展
9.根据村(社区)依法履职事项指导清单等四个清单,明晰村(社区)工作职责,加强社区工作责职清单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取消对社区工作"一票否决"事项。同时,不得将社区作为行政执法、拆迁拆违、环境整治、城市管理、招商引资等事项责任主体,确需社区协助的工作事项,需经各镇街审核把关,并提供必要的工作经费和条件。
常态化开展
区民政局
区民政局、区委组织部、各镇街道
10.推进社区服务业发展政策,采取项目示范等方式,实施政府购买社区服务,鼓励社区服务机构与市场主体、社会力量合作。开展"新时代新社区新生活"服务质量提升活动,推进社区服务标准化。
常态化开展
区民政局
区民政局、区委组织部、区财政局、区市场监管局
11.培育公益性、慈善性、社会性社区组织,大力发展志愿服务队伍,激发广大居民参与社区治理的积极性和能动性。
12月底前
区民政局
区民政局、团区委
12.常态化开展志愿服务,完善基层志愿服务制度,大力开展邻里互助服务和互动交流活动。高标准建设社区新时代文明实践站,广泛开展新时代文明实践志愿服务活动。进一步完善文明实践志愿者注册登记、培训管理、褒奖激励等规章制度,壮大社区新时代文明实践队伍,确保志愿者注册比例大于15%。打造精准对接群众需求的文明实践志愿服务项目,持续推进学雷锋志愿服务制度化,常态化开展青年志愿服务,更好满足群众需求。
常态化开展
区文明办
区文明办、区民政局、区委宣传部、团区委
附件:2
XX区社区治理任务责任清单分解表
四、
推进自治法治德治深度融合
13.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治理体系,组织开展以自治增活力,以法治强保障,以德治扬正气的"三治融合"试点示范创建活动。
1、提升社区自治水平。推进社区规范化建设,完善村务公开、村务监督、村务管理等自治制度,激发社区自治活力。由社区党组织领导、村(居)民委员会牵头,建立村(居)民理事会、道德评议会、红白理事会、禁毒禁赌会等自治组织,保障各自治组织在社区治理中发挥积极作用。
12月底前
区民政局
区民政局、区委组织部、区农业农村局、各镇街道
2、加强社区法治建设。实施乡村"法律明白人"、"法治带头人"双培养工程,完善村规民约、自治章程修订,推进村规民约、居民公约落地生效。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引导干群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去解决问题,化解矛盾。完善以社区调解委员会为主,通过组建具有地方特色个性化调解室,搭建包保矛盾纠纷化解基础平台。推进村(居)党务、村务、财务及时、真实公开。
12月底前
区委政法委
区委政法委、区司法局、区公安分局、区检察院、区法院、区民政局、各镇街道
3、强化社区德治引领。积极开展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和文明村镇建设,深入实施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工程。开展志愿服务、爱国卫生运动、文明健康教育、移风易俗和弘扬传统文化活动,开展文明家庭等创建评选活动,提高居民思想道德意识,形成社会公益等良好风尚。
12月底前
区文明办
区文明办、区农业农村局、区民政局、各镇街道
14.鼓励社区党组织择优选择善于做群众工作、纠纷调解工作的专业人士、热心人士组建工作室,创新议事方式,帮助居民化解矛盾纠纷。推进"百姓评理说事点""老党员工作室"建设,搭建"小区议事厅""居民说事点"等群众说事、议事、调解的平台。
12月底前
区司法局
区司法局、区民政局
15.推动机关警力重点向派出所下沉,派出所警力向社区前置,确保2022年底前社区民警占派出所警力比达到40%。推进社区民警专职化,确保专职社区民警80%以上的工作时间沉在社区。实有人口8000人以上的社区实现"一警两辅警",实有人口3000人以上的行政村实行"一村一辅警"达标率为80%。
阶段性开展
区公安局
区公安局
五、
繁荣社区文化
17.持续推进社区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结合老旧小区、老旧厂区、城中村等改造,创新打造一批新型公共文化空间。
常态化开展
区文化和旅游局
区文化和旅游局、区委宣传部
18.加强社区文艺创作辅导,引导各地挖掘群众身边好人、先进典型、社区故事等,创作推出一批优秀群众文艺作品。举办艺培公益工程,培育群众文化辅导员队伍,发挥主城区社区群众文化辅导员作用,开展群众文化辅导,组织本地文艺界人士深入基层挖掘本土历史文化底蕴,创建一批反映本土特色,接地气的优秀戏剧作品。
常态化开展
区文化和旅游局
区文化和旅游局、区委宣传部
六、
强化社区智慧治理能力
19.搭建完善网格管理服务平台,对人、地、事、物、事件、问题等信息进行全面采集、动态管理、及时发布,实现平台上社区小区"下单"共建单位"接单"、居民群众"评价"的闭环管理体系。依托"城市大脑",推动职能部门业务数据在街道社区互联共享,实现基层治理"一网通管",打造有特色的"数智化"社区应用模式。
12月底前
区数据资源局
区数据资源局、区委政法委、区委网信办、区发展改革委、区公安局、区民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