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区耕地保护和执法督察工作推进会议上的讲话(第2/2页)
(四)违法占用耕地执法督察方面。要以"零容忍"的明确态度坚决遏制新增违法占用耕地问题,防止耕地再流出。"咬住不放"、下大力气整改存量违法占用耕地问题,把流出耕地补回来。结合各类违法用地专项整治,千方百计将流出的耕地找回来,增加我们的耕地保有量。一是坚决扭转各类项目"先上车后补票"的思维定势。各市不要抱有侥幸心理,认为只要守住15%的违法比例就可以过关,也可以推进一些项目开工。当前,无论什么项目,没有办好用地手续就不得开工建设,要开工必须办手续。要强化要素保障,全面梳理本市辖区内拟开工、已开工的建设项目情况,拿出项目保障清单,及时开展用地报批,防止项目"程序性"违法占用耕地。二是扎实开展2023年土地卫片执法工作。各市要精准掌握新政策新要求,坚守真实性、狠抓准确性、提高时效性,坚持立行立改整改问题,对各类新增违法占用耕地问题"露头就打",推动卫片执法各项工作落实。各市务必确保不超过年度问责标准,即违法比例不要超过15%、违法占用耕地面积市级不超500亩、县级不超100亩。三是扎实开展新增耕地"非粮化"问题处置。对发现的新增耕地"非粮化"问题,要会同农业农村部门,督促协调属地人民政府依法处置,对未经批准改变永久基本农田耕地地类的,应稳妥处置并整改恢复为耕地;对于未经批准改变一般耕地地类的,原则上整改恢复为耕地,确实难以恢复的,由县级人民政府统筹落实耕地"进出平衡。对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的违法行为,要依法依规严肃查处整改。四是严防严查重大违法问题。各市要坚持真管实管、不怕麻烦、较真碰硬,进一步深化巩固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清查整治专项行动成果以及"大棚房"问题清查整治"回头看"工作成果,建立健全常态长效监管机制,对零星反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露头就打",严防"死灰复燃"。要从严查处违法违规占用耕地挖田造湖、挖湖造景、绿化造林和超标准建设绿化带、绿色通道等行为,避免出现被自然资源部立案查处或挂牌督办约谈,或被党中央、国务院挂牌重点督办的情况。五是着力抓好卫片执法已发现问题整改。深入开展2018-2022年存量违法占用耕地问题专项整治,集中整治攻坚,今年年底前要完成整改任务的60%以上,明年年底前全部整改到位。对2023年卫片执法发现问题整改,务必坚持立行立改,推动卫片执法各项工作落实,牢牢守住不被问责的底线。六是加快推进督察发现问题整改。对2022年自然资源督察意见指出问题,各地要抓紧制定本地区整改方案和违法违规突出地区专项整改方案,按照立行立改(2023年5月底前完成)、限期整改(2024年2月底前完成)、持续整改(2026年2月底前完成)进行分类,各市要立即行动起来抓整改;对2021年耕地保护督察发现未完成整改问题,要加力加劲、抓紧整改,确保2023年5月底前完成所有问题整改;对历年"挂账"未完成整改问题,要进行全面梳理,重新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时限,报本级政府审定后报厅执法局,确保于2023年6月底完成所有问题整改销号。总之,督察发现问题整改,决不能"一拖再拖、一挂再挂,旧账未销、新账又来",因客观原因不能如期完成整改,要提出后续整改方案,经逐级批准同意后,报国家自然资源督察XX局备案。七是"零容忍"遏制新增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目前,部分市县新增问题反弹压力很大,各市要举一反三,全面排查问题,采取有效措施,充分发挥专项机制作用。以耕地保护田长制为抓手,充分发挥末端田长和网格员作用,强化农村建房日常巡查监管,把新增问题发现在苗头、制止在萌芽。要如实反映并及时逐级上报新增问题,全力推进整改。对经督促,仍应报未报、瞒报漏报新增问题的,将纳入自然资源执法督察"四项机制"严肃通报问责。要严格落实"零容忍"遏制新增问题的要求,完善"早发现、早制止、严查处"的工作机制,做好问题跟踪督办,确保及时查处整改到位,今年年底前所有新增问题要全部完成整治。需要特别提醒的是,我们在做好土地执法工作的同时,要切实强化矿政管理,严肃查处整改非法开采矿产资源问题,坚决防止采矿行为破坏生态环境。各相关市要对照问题清单,将有关情况和要求及时报告本级党委、政府,逐个制定问题整改方案,明确整改主体、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建立整改台账。各地要在5月20日前将整改方案报送厅执法局,同时每两周汇报一次整改进展情况,分别于6月20日、12月31日书面报告整改情况和下一步措施,确保按期整改到位。同时要强化日常监管,加快对厅挂牌督办案件调查处理进度,严肃查处各类违法开采矿产资源行为。
四、坚持全系统共同发力,打好耕地保护和执法督察持久战攻坚战
落实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要求是当前全系统上下的重点任务,但耕地是粮食生产的命根子,是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根基。想要把这个根基打牢,需要我们长远谋划、统筹兼顾、综合施策、整体推进,一步一个脚印,常治长效、久久为功,扛稳扛牢耕地保护共同责任。
一要严格落实耕地保护党政同责。5月8日,自治区印发了《贯彻落实〈省级党委和政府落实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办法〉的通知》,各市要对照考核自评表进行2022年度自评。下一步,自治区还将印发《市级党委和政府落实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办法》、《2023年各市耕地保护重点任务清单》,大家要贯彻落实。6月份开始,自治区还将推动建立自治区、市、县三级围绕考核指标为重点的耕地保护形势分析研判机制,建立田长制工作"红黑榜"通报机制以及巡田信息上报处置机制,第一时间掌握列入耕地保护范围的耕地利用状况,并对永久基本农田实行特殊保护。同时,落实调度、督导、考评、激励惩戒等系列措施,严格组织开展田长制考核。各市要就耕地保护相关问题,加强向本级党委政府汇报请示,协助党政主要领导切实履行好田长职责,推动解决耕地保护重点任务中最突出、最急迫的问题。结合正在开展的主题教育,大兴调查研究,将耕地保护"一票否决"事项责任落实和违法违规占用耕地问题整改作为调研督导的重要内容,强力推进各项工作落实。此外,各市要推深做实耕地保护田长制工作,压紧各级田长耕地保护主体责任,压实末端田长+网格员常态化巡田管田工作要求,用好"田长巡"管理系统助力耕地精准保护,强化构建"天空地人网"自然资源综合监测监管全覆盖,着力提升发现问题"快、准、全"的能力。
二要不断细化耕地保护工作举措。为解决耕地保护目标缺口问题,自治区建立了耕地流入与国土变更调查有效衔接机制,先后印发耕地用途管制实施意见、耕地"进出平衡"实施细则、耕地"非农化"整治专项行动方案、耕地保护激励暂行办法等多项政策文件。下达全区1.4万公顷补充耕地任务,调整补充耕地指标交易指导价和调剂价,大力推进补充耕地项目实施并进行全流程监管,进一步健全了补充耕地项目日常变更机制,下一步还将出台耕地"进出平衡"指标调剂政策。各市要不断完善工作落实责任制,明确责任领导、责任部门、责任人员,明确目标要求,时限要求、进度要求,形成责任链条闭环,确保责任落实,不掉链子。责任分工要科学合理,理顺工作提质机制,避免职责不清、相互观望、推诿扯皮。对于耕地保护重点任务,各市局主要负责同志要统筹安排,一竿子插到底,不能只管面上部署而不研究问题、不检查落实。同时,各市要主动建立耕地保护形势分析研判机制,认真讨论研究,定期上报自治区汇总,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自治区将严格落实"两平衡一冻结"的制度,对卫片执法发现违法违规占用耕地从事非农建设的,冻结耕地储备库中同等数量、质量的补充耕地指标。各市要严格执行。
三要深入开展耕地保护执法监管。在加大重点案件查办力度方面,自治区将加强与公安、纪检监察机关、检察院、法院等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探索建立案件办理协同联动工作机制,直接立案查处一批违法用地用矿大案、重案、难案,各市县也要加大立案查办的力度。在加大典型案例通报力度方面,对督察发现重大违法违规问题、新增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非法开采矿产资源问题等方面典型案例,要在社会上予以公开通报,发挥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作用。在加强对执法工作的调度和督导方面,加强对执法形势的定期分析研判,及时对违法形势突出的市县作出预警和提醒,对严重问题和典型问题要专题研究,实地督导,加快整改。在加大约谈问责力度方面,对卫片执法工作推进不力,违法用地超问责比例,督察发现问题久督不改、屡督屡犯,遏制新增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不力、新增问题突发多发且整治不力的市县,将报请自治区人民政府约谈或向纪检监察移送问题线索;对涉嫌犯罪的,坚决依法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在加强对乡镇执法的监督方面,探索出台加强乡镇自然资源执法监督的制度,配合部里开展自然资源执法队伍建设的研究。各市执法监督要严起来。从严开展执法督察工作,对新增违法占用耕地问题切实"严起来",态度坚决、措施果断、敢于亮剑。要"零容忍"制止、"零容忍"整改、"零容忍"追责,该立案就立案、该拆的就拆、该罚款的罚款、该追究责任移送追究责任,执法落实不了或开展困难的要按规定报告。执法绝不能含含糊糊、出歪主意,要真正让执法"长牙齿"、"带电",让违法者敬畏、让执法说话算话。
同志们,手中有粮、心中不慌,脚下有田、粮有保障。我们要重实效、强实干、抓落实,多措并举管数量、提质量、控用途,多管齐下守护好壮美广西良田沃土。相信我们一定能够以更高站位、更大力度、更实举措,守住守牢耕地保护红线,筑牢粮食安全根基,顺利通过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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