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23年全市民政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第3/4页)
(三)坚持质效并举,全力推动基层共建共享共治出活力。社会治理的重心在基层。要树立"共同体"意识,加快推动"行政有效"和"治理有效"双向循环、相得益彰的治理局面。一是基层治理根基要筑牢。要健全党组织领导的政治、自治、法治、德治、智治相融合的城乡社区治理体系,高标准推进XX新型农村社区治理服务和城市社区分类治理示范建设,打造一批"社区组织优、治理服务强、参与水平高、居民生活美"的城乡社区。要提档升级服务设施,年度完成改扩建XX个城乡社区综合服务中心。要发挥好市、县两级社会工作指导中心和镇(街)社会工作站作用,推动村(社区)社工室建设,增强基层民政精准服务有效覆盖力量。二是社区服务组织要建强。要加强村(居)两委班子能力和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落实"3岗18级"薪酬待遇。要深化"全科社工"服务模式,推进一站式、综合型服务,大力实施"微自治"项目,为群众化解微难题、满足微心愿。要大力发展公益型、服务型、社区型社会组织,清理整治"僵尸型"社会组织,坚决惩处非法社会组织。要积极发展急难互助、医疗补助等社区基金模式,做强社区服务"源头活水"。三是社会事务服务要提效。要加快实施数字民政建设行动,积极运用互联网思维方式,加快平台再造、流程再造、管理再造和服务再造,推动民政业务"一体智管"、管理决策"一脑聪算"、惠民政策"一点即达"。
(四)注重防治结合,全力打造文明清新殡葬服务新生态。要深刻认识殡葬殡仪服务的公益属性,扩大殡葬服务供给,完善惠民殡葬政策,保障"逝有所安"。一要建立健全殡葬服务体系。在惠民殡葬政策扩面、增项、提标上下功夫,逐步建立起以基本殡葬服务费减免为基础、其他多种形式殡葬救助为补充、基本殡葬服务均等化为目标的殡葬救助保障制度。要加快殡葬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加大殡葬事业投入力度,改造提升落后的殡葬设施设备,加快老林地改造和节地生态公益性公墓建设。要不断规范殡葬服务管理,加强殡葬服务机构规范化、法治化建设,狠刹歪风邪气,做到风清气正为群众提供方便、快捷、透明的殡葬服务。二要加大重点事项监管。围绕群众反映强烈、媒体集中曝光的突出问题,建立多部门联合执法机制,加强监督管理和集中整治,严肃查处殡葬行业违法违纪行为,确保殡葬服务公开透明、依法依规。注重发挥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的作用,坚决将殡葬领域不良的企业、单位及市场主体列入黑名单,向社会公示,维护诚信经营的市场秩序。三要狠抓专项整治行动。要依法依规开展整治,突破畏难情绪,消除厌战心理,坚持严格依法办事,坚决打击殡葬领域各类违法违规、严重影响群众"逝有所安""葬有去处"的行为,始终保持严打高压的震慑态势。对一些涉及面广或历史积累形成处置难度较大的问题,要提前制定处置预案,温和做好工作,坚决避免因方法简单粗暴激化矛盾。同时,要加大举报和查处力度,对违反殡葬管理政策的单位和党员干部,及时提请纪检监察机关严肃处理,绝不姑息,做到抓党风带政风促民风。四要持续深化殡葬改革。要倡导文明殡葬,把殡葬文化与社区文化、村镇文化建设有机结合起来,引导群众文明治丧、低碳治丧,革除陈规陋俗,推广典型经验。要注重节地生态,推行树葬、花坛葬等多种节地生态葬法,引导群众不散埋乱葬、主动进入公益性公墓安葬,推动安葬设施向绿色生态可持续转型。
四、矢志为民、挺膺担当,全面提升民政服务新水平
民政工作是贯穿全生命周期的重要工作,需要时时放心不下、事事上心在意,坚持不懈、久久为功干好工作。各地各部门要担当作为、压实责任,勠力同心、密切配合,确保全市民政工作目标不打折扣如期完成。
第一,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要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各级各部门要永葆"赶考"的清醒和坚定,坚决扛起管党治党主体责任,不断强化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管好用好民政资金,坚决整治、查处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全力纠治殡葬、养老、救助、儿童福利、残疾人"两项补贴"等领域发现的突出问题,坚决斩断伸向群众"救命钱"的黑手。要持之以恒改进作风。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分管民政工作的负责同志,要把群众的"呼声"当做耳边的"雷声",带头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常态化深入一线发现问题,扑下身子解决问题。要狠抓民政工作推动落实。各地要切实把民政工作摆上重要位置,完善并落实研究民政工作的常态机制,及时协调解决重点突出问题。要尽快调整健全由党委政府牵头、相关部门协同的议事决策机构,明确职责分工,确保机制正常运行。要进一步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将更多民政重点工作纳入绩效评价内容。
第二,推动民政工作专业化发展。要加快民政队伍能力建设。坚持严管厚爱、动真碰硬,狠抓基层工作力量建设,建立与时俱进的教育培训制度,提升各级民政力量的工作和服务水平。要大力培优技能人才,充实专业化养老、儿童照护服务人员,通过出台激励政策、搭建赛事舞台、扶持课题项目,打造一支满足规模的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的民政人才队伍。要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进一步健全完善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机制,运用多种手段、动员各方力量,特别是运用市场机制和社会力量解决工作推进中遇到的矛盾问题,促进民政事业均衡、协调、有序发展。要提升资金投入使用效益。各地要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民政事业经费投入增长机制,特别是在政策、资金、项目、土地、规划、资源共享等方面,积极支持重点领域的改革创新,加强资金管理和审计监督,避免风险、提高效益。要在发挥财政投入主渠道作用的同时,引导和鼓励社会资本投入民政服务领域,创新政府、企业、社会组织多元跨界合作模式,扩大资金来源和投入,创造更大社会效益。
第三,强化高质量发展标准要求。要勇争先。坚持敢为善为、务实落实,心中想第一、目标定第一、干事拼第一、成绩争第一,全力跑出实干加速度,冲刺全年开门红。要创经验。加大改革创新力度,探索更多在全省、全国有推广价值的成果,把难点变亮点、把盆景变风景,以一域之光为全局争光添彩。要善借力。民政部门要积极主动争取地方党委政府重视支持,多请示、多汇报、多沟通,充分发挥各类领导小组、议事协调机构、联席会议制度作用,各相关部门要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全力推进。要保底线。强化安全意识、危机意识,牢固树立"万无一失、一失万无"工作观念,坚决做好特殊困难群体风险防范、服务机构安全生产、突出信访稳定等方面工作,确保不发生冲击底线的极端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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