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委全会上的讲话(报告)合集13篇[2022版](第17/45页)
深化以案促改。推行案件主办人员到发案单位作剖析报告制度,强化对重大典型案件以案促改工作的督促指导和监督检查,有效贯通执纪执法、警示教育、问题整改、建章立制各环节。提高纪检监察建议水平,加强对落实情况跟进监督。做实同级同类警示教育,精心制作国企、家风主题警示教育片,推行被查处省管干部写好忏悔书、省纪委监委编印忏悔录、组织省管干部阅看忏悔录工作。加强廉洁文化建设,进一步发挥天府家风馆、省法纪教育基地、国企"清风堂"等阵地作用,高标准打造高校廉洁文化基地,注重运用融媒体深化宣传教育。扎实开展受处理处分干部跟踪回访、思想转化等工作,帮助其真正认识错误、真心改正错误。从严从实加强对年轻干部教育管理监督,提高拒腐防变免疫力。
(三)锲而不舍正风肃纪,不断加固中央八项规定堤坝
持续匡正风气。密切关注"四风"苗头性、倾向性、隐蔽性问题,对顶风违纪的严肃惩治、绝不姑息,持续释放越往后越严的强烈信号。深化正风肃纪督查,坚决纠治影响党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漠视侵害群众利益、加重基层负担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深入整治损害党的形象、群众反映强烈的享乐主义、奢靡之风。坚决查处不尊重规律、不尊重客观实际和群众需求的乱作为问题,以及推诿扯皮、玩忽职守、不思进取的不作为问题。大力推进节约型机关建设,严肃整治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公务接待中"吃公函"、以培训为名公款旅游等问题。深刻把握由"风"变"腐"、"风""腐"一体内在关联性,既对作风问题抓早抓小,又密切关注可能存在的腐败问题。
切实严明党纪。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精准运用"四种形态",严纪律、明规矩、抓执行,促进全省党员干部不断增强纪律意识、规矩意识。聚焦党的20th大代表产生和省委换届重点环节,加强换届风气监督,严把党风廉政意见政治关、廉洁关,把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确保风清气正、平稳有序。
(四)大抓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以更大力度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
着力解决突出问题。加强对乡村振兴重点项目推进情况监督检查,从严查处违规决策导致国有资产流失、暗箱操作、权钱交易等问题。持续巩固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推进"打伞破网"常态化。持续推进重点行业领域突出问题系统治理,立足职能职责推动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深化"一卡通"专项治理成果运用,发挥小微权力"监督一点通"平台作用,深入推进村(社区)集体"三资"提级监督和村级公开专项监督。综合施策推动治理高价彩礼等陈规陋习,促进移风易俗。
夯实基层工作基础。认真落实XX省乡镇纪检监察工作规程。推动落实乡镇(街道)纪委(纪工委)人员"两专三兼",严禁专职干部兼任其他职务,严禁长期和频繁借用乡镇(街道)纪检干部,保持专职专干、动态稳定。采取流动宣讲、以案代训、上门送教等方式,加大基层纪检监察干部培训力度,不断提高履职意愿和能力。探索县级纪委监委纪检监察室、派驻机构与乡镇(街道)纪委(纪工委)工作统筹、力量统筹,攥指成拳、凝聚合力。按照地域相近、有利工作的原则,通过派出纪工委、建立协作机制等方式,着力破解熟人社会监督难和乡镇(街道)"零立案"问题。多种方式全面推进"乡案县审",提升基层案件办理质量。推进乡镇(街道)纪检监察组织规范化建设、谈话室标准化建设,网格化织密村(社区)监督体系,为强化基层监督提供保障。
(五)深入贯彻巡视工作方针,不断推进巡视巡察高质量发展
全面落实政治巡视要求。聚焦"两个维护"根本任务,紧扣履行党的领导职能责任,重点监督检查贯彻落实A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省委重大决策部署情况,督促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担当作为、履职尽责。坚持有形覆盖和有效覆盖相统一,全面总结十一届省委巡视工作,科学制定十二届省委巡视工作五年规划,实现新一届省委巡视良好开局。制定加强巡视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的具体措施,进一步细化整改责任、规范整改工作流程,强化日常监督和专项检查,扎实做好巡视"后半篇文章"。
提高巡视巡察上下联动质效。压实市县党委巡察工作主体责任和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对市(州)党委巡察工作全覆盖开展指导督导,提升对村(社区)巡察质效。加强对省委部委、省直部门党组(党委)开展巡察工作的指导。健全完善巡视巡察监督与其他监督贯通融合工作机制,发挥巡视巡察系统优势和综合监督作用。持续推动巡视巡察工作规范化,建设巡视监督信息管理系统。有序推进同级纪委班子成员担任巡视巡察办主任,加强巡视巡察队伍建设。
(六)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切实提升监督治理效能
分层分类推进改革。优化调整省级党和国家机关派驻机构监督范围,持续推进省管企业、省属高校派驻机构配套制度建设,促进市(州)纪委监委派驻机构职能作用发挥,指导市(州)国有企事业单位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加强纪检监察工委对机关纪委的领导、派驻机构对所监督部门机关纪委的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推进机关纪委规范化建设。按照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部署要求,推进垂直管理单位和部分以上级管理为主单位纪检监察体制改革,落实深化中管高校纪检监察体制改革要求。指导市县两级监委向本级人大常委会报告专项工作。认真执行监察官法,稳妥有序组织开展监察官等级确定工作。
持续优化工作机制。围绕监督检查、审查调查等关键环节,进一步加强上级纪委监委对下级纪委监委、派出机关对派驻机构的领导。研究制定派驻机构工作规定。规范案件交办和指定管辖,健全"室组"联动监督、"室组地"联合办案机制。在党内监督主导下做实专责监督、贯通各类监督,提升监督体系整体效能。积极探索大数据监督,善于运用科技手段提升专业水平,通过信息综合、数据共享、技术升级精准发现问题,为纪检监察工作赋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