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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局和生态环境局局长讲话汇编-23篇(第6/1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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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全市生态环境系统在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党组和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目标,正确处理生态环保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关系,各项工作取得积极进展。空气环境质量方面,2021年中心城区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92.1%,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21微克/立方米,顺利完成自治区下达的目标任务。二氧化氮、二氧化硫等六项污染物平均浓度均低于《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浓度限值。水环境质量方面,岱海水质水量保持相对稳定,水面面积和COD、氟化物等关键性指标达到修编后的《岱海水生态保护规划》治理目标;全市6个地表水国控断面水质优良比例83.3%,劣V类水质控制比例16.7%,均达到自治区考核目标;国家级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90%,列入考核的8个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地下水环境风险得到基本管控。土壤环境质量方面,36个建制村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年度任务全部完成,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危险废物安全处置率均达到考核要求,土壤环境总体良好。环境风险防控方面,全市未发生重特大环境污染责任事件,各类自然保护区、重点生态功能区等生态环境敏感区域未发生严重生态环境破坏事件。重点做了以下工作:

一是坚持思想引领、强化担当,严格落实上级重要决策部署。坚持把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坚定不移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深入开展。扎实推动岱海、察汗淖尔生态环保工作,持续推进国家、自治区生态环保重要部署在乌兰察布落地见效。2020年度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结果为优秀。积极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发布实施全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和"三线一单"分区管控实施方案,生态环境政策体系逐步完善。支持服务企业绿色发展,推动环评手续快速办理,全年全市共审批涉及风电、基础设施等领域环评项目259个。积极推进重点排放单位碳排放报告核查,纳入全国碳交易市场的全市12家电力行业(含自备电厂)重点排放单位顺利完成2019-2020年度配额核定和清缴履约工作,在全区盟市中第二个实现提前履约。扎实推进污染防治项目储备实施,全年共争取上级资金2.86余亿元,列入自治区项目储备库42个(第三批未反馈)。统筹推动中央、自治区生态环保系列督察整改。2016年、2018年中央环保督察及"回头看"反馈我市的46项任务整改已全部完成整改并通过自治区验收销号。自治区环保督察反馈的5个方面53项具体问题,截至12月底,已完成整改40项,完成率75.5%。圆满完成定点脱贫攻坚任务。发挥生态环保扶贫优势,定点扶贫的兴和县十号村顺利脱贫摘帽。

二是坚持多点突破、重点发力,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蓝天保卫战方面。强化空气质量保障,推动印发《乌兰察布市2021-2022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方案》,扎实推进空气质量保障各项工作任务。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推动发布《关于全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乌兰察布市烟花爆竹禁放管控工作实施方案》。深化工业炉窑综合整治,列入自治区计划的12家工业企业共24台工业炉窑全面完成整治。积极推进原煤散烧整治,中心城区取缔原煤销售网点31家,设立洁净煤销售网点4处。全年淘汰燃煤小锅炉68台,关停取缔"散乱污"企业8家,抽检柴油货车11478辆,累计完成非道路移动机械摸排5026台。生态环境部对我市共三轮次监督帮扶反馈问题涉及75家企业177个问题,截至12月底,已全部完成整改,系统内问题实现清零。碧水保卫战方面。扎实推进岱海保护治理,《"十四五"时期岱海流域保护治理实施方案》通过自治区政府批复,2021年启动实施的13个项目(新建10项,续建3项)均已完成年度任务。岱海水质水量保持相对稳定,水面面积44.5平方公里,库容量1.27亿方。统筹察汗淖尔修复治理,制定实施《察汗淖尔流域(内蒙古境内)涉水排污单位自行监测质量抽测及地下水、土壤监测方案》,建立《察汗淖尔流域涉水企业监管清单》,并将流域内涉水企业列入《清单》进行动态监管。完成黄河流域大黑河源头保护治理工程,实现旗下营生活污水集中处理出水达标,有力保障了大黑河两个国控断面水质稳定在好水标准以上。净土保卫战方面。土壤重点监管单位隐患排查制度基本建立,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土壤、地下水自行监测全面完成。初步完成全市16家建设用地优先管控地块土壤环境调查任务。制定印发《乌兰察布市2021年农村牧区环境整治实施方案》,36个建制村年度整治任务全部完成。全市10个工业园区固废渣场固废处置率达到82.9%。19家危废利用处置单位危废安全处置率达到100%。生态保护修复方面。持续开展"绿盾"自然保护地强化监督。生态环境部2017年-2021年下发我市2252个"绿盾"遥感问题点位,已完成整改2168个。编制完成《乌兰察布市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实施方案(2022-2025年)》。

三是坚持依法行政、强化监管,切实有效防范化解各类生态环境风险。落实差异化监管措施,对纳入正面清单的33家企业开展无人机巡检、在线监控检查、视频及用电用能监控等非现场柔性监管方式。深入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统筹开展燃煤集中供热企业"冬病夏治"、黄河流域入河排污口专项整治、黄河流域自查自纠、"散乱污"工业企业综合整治、破坏林地草原违规违法行为等专项整治行动。配合安委会开展环境风险隐患排查,对全市重点危废经营和生产企业进行规范化考核,分析研判排查环境风险隐患问题,有效应对和化解各类生态环境风险隐患。全年办理环境违法案件205件、环境信访举报228件,并全部办结。在生态环境执法"大练兵"活动中,执法支队获自治区"优秀集体奖",1名同志同时获得国家和自治区"优秀个人奖"。

四是坚持夯实基础、补齐短板,持续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深化生态环境领域改革,《市委和市政府及有关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分工方案》正式印发。生态环境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和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基本完成。全面推动排污许可"一证式"管理,全年核发排污许可证319张。积极配合人大立法工作,参与制定《乌兰察布市城市园林绿化条例》,法治建设更加完善。强化执法监督,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完善行政执法认证程序,推进执法案卷质量全面提升。连续监测PM2.5、臭氧等主要污染物浓度,积极整合污染源在线监测、机动车尾气排放监测等数据,全年新增自动监控设备排污企业45家。持续推动环保设施向公众开放,引导环保社会组织积极参与生态环保工作。认真做好新闻宣传工作,深入推进例行新闻发布工作,生态环境政务新媒体影响力不断提升,矩阵作用不断发挥。市生态文明建设与评估中心获得"2021年度中国环境报宣传工作先进单位"称号。

五是坚持严字当头、强化作风,着力构建生态环保铁军队伍。全面加强政治建设,组织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和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严肃规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落实政治生态建设状况评估制度、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意识形态责任制。全面加强组织建设,落实"三会一课"、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等党内政治制度。全面加强纪律建设,"慵懒散、推拖绕、怠乱飘"专项整治有效开展,扎实推动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全面加强作风建设,严防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现象。全面加强队伍建设,着力优化激励担当倡导实干的选人用人机制,选派11人到上级业务部门调训,选派1人到旗县市区基层挂职锻炼。坚持严管厚爱,全年选拔任用科级干部21人,职级晋升8人,处分干部6人,队伍建设得到有力加强。坚持完善业务培训、实战练兵、激励保障措施,"铁军"风范进一步彰显。特别是春节期间,广大干部职工舍小家顾大家,坚守一线,辛勤工作,充分诠释了环保人的责任和担当,受到了生态环境部的转发关注,得到了自治区的认可。

同志们,回首过去一年,我们行大道、迎大考、过大关、创大业,干得很辛苦也很充实,走得很艰难也很坚定。我们深切感受到:越是形势复杂越要信念如山,坚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定向领航,立足"两个大局",心系"国之大者",时时事事把中央、自治区和市委决策部署落实到位,任何时候都不能动摇。越是时代变迁越要目光如炬,树立历史眼光和战略思维登高望远,主动识变应变求变,抢占先机、增创优势,任何时候都不能迟疑。越是任务叠加越要行动如风,坚持案无积卷、事不过夜,说了算、定了干、按期完,以钉钉子精神抓一事成一事,任何时候都不能懈怠。越是困难交织越要担当如铁,大力发扬斗争精神,挺直"硬脊梁"、练就"铁肩膀",在节骨眼发力,在要害处使劲,任何时候都不能退缩。

同志们,回首过去一年,我们思发展、谋发展、为发展、促发展,奔跑的时间很快,奋斗的果实很甜。我们深切感受到:生态环保工作取得的一切成就,都彰显着上级党委政府的亲切关怀,体现着生态环境厅党组和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铭刻着生态环境局历届班子的薪火相传,凝结着每一个环保人的无私奉献。这里,我谨代表市局党组向全系统广大干部职工致以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同志们,对标时代要求、对照群众期盼,我们也清醒认识到:前进中还存在不少困难和挑战,全市生态环境脆弱的状况尚未根本转变,资源环境约束趋紧、生态环境短板问题依然突出,特别是在如何更好地适应环保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上还有一定差距。绿色发展理念需进一步牢固树牢,环境管理制度建设需进一步加强,环境保护主体责任需进一步压实,补短板、还欠账的任务依然艰巨。对此,我们要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强化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认真加以解决。

2022年,是党的二十大召开之年,是冬奥会、冬残奥会举办之年,也是第二轮中央环保督察的迎检之年。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定不移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自治区第十一次党代会、自治区"两会"、市第五次党代会精神,以及全国、全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会议精神,聚焦"2035年生态环境根本好转,美丽乌兰察布建设目标基本实现",坚持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以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为抓手,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突出依法、精准、科学治污,统筹抓好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污染防治攻坚、环保督察整改和生态环境风险防范、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全面从严治党"五大任务",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生态环境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具体指标是:中心城区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达到91.6%,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达到达到23微克/立方米,重污染天数比率0%;地表水国控断面水质达到或优于三类以上水体比例66.7%、劣五类水体比例16.7%,地级(中心城区)、县级(丰镇市)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Ⅲ类比例达到100%;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化学需氧量、氨氮排放总量持续减少,达到自治区下达减排目标;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继续达到考核要求。具体要抓好以下重点工作:

一是积极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多措并举助力经济平稳运行,主动服务"六稳""六保"。严把"两高"项目环境准入关,继续落实技改升级、延链补强、淘汰退出"三个一批"要求,推动实施五化改造,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在严守生态环境保护底线的基础上,继续做好重大项目环评审批服务。深化"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落地应用。推动减污降碳协同治理,推动环保产业和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绿色发展。继续推动环评"放管服"改革政策落地,深入实施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制度和生态环境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事项清单,持续助力优化营商环境。配合碳交易主管部门开展13家重点排放单位碳排放配额核定及清缴履约工作。科学制定我市碳达峰路径及达峰方案,研究制定重点地区、重点行业峰值目标、路线图、行动方案和配套措施。积极申报低碳试点示范城镇、社区、园区和低碳发展项目。

二是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围绕"提气、降碳、强生态,增水、固土、防风险",研究制定我市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方案和考核评价办法。大气污染防治方面。要做好2022年北京冬奥会和冬残奥会空气质量保障工作。以中心城区为重点,持续推进原煤散烧污染整治。继续推进各地燃煤锅炉治理。深化重点行业工业企业污染治理,继续实施工业炉窑综合治理,推进重点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整治;以火电、铁合金、电石、建材、热力生产及供应等行业为重点,继续强化工业企业无组织排放治理,加快推进电厂煤棚建设。持续开展柴油货车专项整治,强化新车源头管控,开展柴油货车路检路查,推进重型柴油货车远程在线监控系统安装。加强非道路移动机械管控,开展机动车环保检验机构管理。严格落实重污染应急预案,提高重污染天气应对能力。水污染防治方面。要持续加强岱海综合治理,推动《"十四五"时期岱海流域保护治理实施方案》规划项目落地实施。强化察汗淖尔流域内废水排放企业监管监测,及时通报预警水质超标问题,确保水质达标排放。制定印发《察汗淖尔流域生态环境监测、执法协作机制》,与河北省张家口市生态环境局联合开展环境执法,实现环境监测数据共享。深入推进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配合自治区建设黄河流域水环境监测与预警体系。持续推进黄旗海周边涉水企业和察右前旗污水处理厂生态环境监管,统筹推动察右前旗项目工程建设,全面落实黄旗海周边"遥感"问题点位整改任务。对国控断面、饮用水水源地、污染物总量减排开展超标预警、跟踪监测、问题研判、应急处置,确保各项约束性指标稳定达到国家和自治区考核要求。开展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水质达标监管,联合住建部门开展污水处理厂分类帮扶指导。协调开展饮用水水源地本底判定,补齐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规范化建设短板。按照"拆除一批、合并一批、规范一批"的要求,有序推进现有入河排污口分类整治,依法形成乌兰察布市入河排污口清单,列入常态化监管。土壤污染防治方面。要全面推进涉重金属排查专项整治,系统排查本地区在产及关闭的涉镉等重金属排放企业。督导旗县属地政府全面完成2022年46家优先管控和疑似污染地块详查和风险管控任务。坚持"动态管理、逐步排查"原则,逐步完善重点监管企业名录,形成常态化管理模式。指导完善《县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建立健全农村生污水治理管理制度。对农村黑臭水体、地膜二次污染等农村面源污染工作进行全面排查。分类施策、梯次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完成全市45个行政村生活污水治理任务。完成乌兰察布市地下水"双源"环境调查评估和乌兰察布市国控点(察汗淖尔)周边地下水基础环境调查评估工作。配合开展全市化工园区及重点工业园区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估,建立重点污染源清单。对全市8个地下水监测点周边开展污染隐患排查和治理。固体废物治理方面。持续开展危险废物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统筹推动危险废物产生、经营企业视频化监管。加强一般工业固废环境管理,推进产废单位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和台账。开展废铅蓄电池联合行动,实现废铅蓄电池规范化收集率达到50%。强化新污染物治理。开展塑料污染防治联合专项行动。动态更新完善全口径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清单,严格重点区域涉重金属建设项目环境准入。生态保护和修复方面。要持续开展"绿盾"自然保护地强化监督,特别是加大对重点河湖流域周边"绿盾"问题点位督促整改力度。积极开展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创建工作。

三是迎接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和做好生态环境领域风险防范。以全市生态环境问题"大排查、大整治、大提升"行动为抓手,主动靠前、积极作为,着力发现一批、整治一批、解决一批突出生态环境问题,以担当作为的姿态迎接好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例行督察,扎实做好现场配合和后续整改。继续深化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加快生态环境部空气质量改善监督帮扶指出问题整改进度。持续实施环评与排污许可监管。继续开展全市铁合金行业专项整治、入河排污口整治、水源地、污水处理厂强化监管及打击危险废物和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环境违法犯罪等专项行动。精准有效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相关环保工作。紧盯高风险领域,加大环境风险隐患排查力度。强化应急值守和应急演练,完善应急组织指挥体系和应急预案编制,提升应急保障能力。及时妥善化解处置生态环境信访舆情,高效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

四是加快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深化生态环境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积极推进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系统建设和企业信用评价体系建设。继续推动生态环境重点领域立法工作,强化法律法规学习解读,严格规范执法程序,扎实做好行政复议及应诉各项工作。持续加大环境执法监管力度,加大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严厉打击环境污染犯罪行为,持续推进执法信息公示、执法全过程留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全覆盖。加快完善生态环境监测体系,加快推进旗县监测能力建设,建立健全智慧环保建设和监测监控可视化平台,积极构建政府主导、多元参与的大监测格局。落实生态环境新闻发布制度,围绕中心工作,加大宣传教育,扎实做好政策宣传解读、正面宣传引导和反面曝光警示教育。完善新闻宣传、社会宣传、网络宣传、公众参与相关工作机制,推动构建大环保格局,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对优美生态环境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五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我们要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论述,牢牢把握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和中央纪委六次全会的精神实质、实践要求,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全面提高党的建设质量,建设让党中央放心、让群众满意的模范机关。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牢固树立政治机关意识,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把捍卫"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作为最高政治原则和根本政治规矩,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强化政治监督,牢记"国之大者",自觉把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置于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来审视和推进,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执行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严格遵守请示报告、民主生活会、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等制度,切实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牢牢把握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的历史方位,坚持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树立正确的国家观、历史观、民族观、文化观、宗教观,继续做好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进国家统编教材使用相关政策落实工作。加强党的思想建设。把思想建设摆在突出位置,把坚定理想信念作为党的思想建设首要任务,组织开展经常性理想信念和党性教育,持续巩固拓展党史学习教育成果,建立常态化、长效化工作机制,推动"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深入开展,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大力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大力弘扬马克思主义学风,持续跟进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切实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从严从细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增强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善于从政治上观察和分析问题,当好主流意识形态的"守护者"、批驳错误言论的"战斗员",守好守牢意识形态主阵地。加强党的组织建设。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最大的政绩"理念,严格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和"一岗双责"。严格执行《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把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落实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各方面各环节。全面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开展好"亮晒比"创先争优活动,推进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注重抓好党员队伍建设,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及"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强化党员的政治理论、政策法规、专业技术等常态化学习培训。加强党的作风建设。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深入开展党内政治生活庸俗化交易化问题集中治理和"庸懒散、推拖绕、怠乱飘"深化治理等专项治理工作,严肃整治隐形变异"四风"问题。坚决整治不思进取、不敢担当、不抓落实等作风顽疾,激励党员干部勇于担当作为、忠实履职尽责,营造干事创业良好氛围,提振干事创业的精气神。加强党的纪律建设。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制度,坚决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和纪律防线。组织开展经常性廉洁从政教育,加强廉政文化建设,注重发挥正反典型和示范警示作用,让党员干部受警醒、知敬畏、存戒惧。深化以案促改,强化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积极构建亲清政商关系,光明磊落同企业家打交道。自觉接受驻局纪检监察组的监督,积极配合驻局纪检监察组开展工作。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统筹政治理论学习和业务实践学习,扎实开展"理论实践学习提升年"实践活动。坚持党管干部原则,注重严管与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全面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强化日常管理和考核,推动广大干部职工形成超前意识、风险意识、团结意识、闭环意识和示范意识,干最好、争第一、当标杆。深入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和好干部标准,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优化干部队伍结构,强化年轻干部培养锻炼和各年龄段干部合理使用,帮助干部职工成为可堪大用、能担重任的栋梁之才,全面打造一支坚持原则、敢于斗争,严守规矩、不逾底线的生态环保铁军。

同志们,新一年的征程已经开启。让我们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指引下,在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党组和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凝心聚力,锐意进取,攻坚克难,推动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继续提质进位,为全面建设美丽乌兰察布努力奋斗!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生态环境部党组书记孙金龙在2022年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同志们:

这次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会议是经国务院批准召开的。会前,李克强总理、韩正副总理作出重要批示。会后,全国生态环境系统要按照会议明确的传达要求,进一步深入学习领会,切实体现到今年的各项工作部署和安排中,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刚才,润秋部长代表部领导班子作了工作报告,系统回顾总结了20XX年工作成绩,分析了当前形势,明确了2022年工作思路和重点任务。我都赞同,请大家认真抓好各项任务落实。

按照安排,会议一开始,北京、上海、江苏、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海南、四川、云南生态环境厅(局)等10家单位分别作了交流发言,河北、山西、浙江、湖南、重庆、陕西、青海、深圳生态环境厅(局)等8家单位会前提交了书面材料,各单位的典型经验和成功做法让人很受启发。希望各地区加强交流、相互借鉴,推动生态环保工作再上新台阶。

过去的一年,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科学指引下,全国生态环境系统广大干部职工迎难而上、奋力拼搏、勇毅前行,污染防治攻坚战深入开展,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改善,人民群众生态环境获得感进一步增强,生态环境保护实现"十四五"良好开局。这里,我代表生态环境部党组和部领导班子向全系统广大干部职工致以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20XX年是党和国家历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一年。我们党迎来百年华诞,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的决议》,回顾党走过的百年奋斗历程,着重阐释党的十八大以来党和国家事业取得的历史性成就、发生的历史性变革,明确"十个坚持"的宝贵经验,对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提出了明确要求。《决议》将生态文明建设作为新时代十三个方面重大成就之一进行总结概括,并强调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协同推进人民富裕、国家强盛、中国美丽,为持续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朝着美丽中国建设目标迈进,指明了前进方向,注入了强大动力,提供了根本遵循。生态环境系统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全会精神上来,从党的百年奋斗历程中汲取智慧和力量,奋力抒写生态文明建设新篇章,为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夯实绿色根基。

下面,我在润秋部长所作工作报告的基础上,再强调四点。

一、做到"两个维护",扛起美丽中国建设的历史使命,自觉做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坚定信仰者、忠实践行者和不懈奋斗者

《决议》鲜明提出,"两个确立"对新时代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对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历史进程具有决定性意义。这是深刻总结党百年奋斗特别是新时代伟大实践得出的重大历史结论,是体现全党意志、反映人民心声的重大政治判断。生态环境系统要衷心拥护"两个确立"、忠诚践行"两个维护",做到对党忠诚,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不断增强维护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要把做到"两个维护"体现到实际行动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尤其是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决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为党分忧、为国尽责、为民奉献。

去年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出席有关会议、活动和到各地考察时,一以贯之就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发表一系列重要讲话、作出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3月15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财经委员会第九次会议,研究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的基本思路和主要举措时强调,把碳达峰、碳中和纳入生态文明建设整体布局,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低碳的高质量发展道路。4月30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就新形势下加强我国生态文明建设主持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九次集体学习时强调,站在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高度来谋划经济社会发展,统筹污染治理、生态保护、应对气候变化,促进生态环境持续改善,努力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8月30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时强调,巩固污染防治攻坚成果,坚持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以更高标准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以高水平保护推动高质量发展、创造高品质生活,努力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中国。10月12日,习近平主席以视频方式出席《生物多样性公约》第十五次缔约方大会领导人峰会并发表主旨讲话,强调秉持生态文明理念,共建地球生命共同体,开启人类高质量发展新征程,郑重宣布中国持续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保护生物多样性、应对气候变化的务实举措。11月1日,习近平主席向《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第二十六次缔约方大会世界领导人峰会发表书面致辞,提出合作应对气候变化、推动世界经济复苏三点建议,宣布中国实现碳达峰碳中和、应对气候变化的重大举措。这五次重要讲话与习近平总书记在其他多个场合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进一步丰富和拓展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生态环境系统要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精神,全面对标总书记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指示批示要求,在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上下功夫,推动党中央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的各项决策部署落地见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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