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生态环境保护民主监督工作座谈会发言稿
长江生态环境保护民主监督工作座谈会
发言稿
此次座谈会的主要任务是学习传达各民主党派中央、无党派人士长江生态环境保护民主监督工作座谈会精神和汪洋主席讲话精神,研究贯彻落实措施,让更多民建组织和民建会员参与到长江生态环境保护民主监督工作中来,推动长江生态环境保护民主监督工作深入开展。要适应新工作新要求,尽快建立相应的体制机制。
统一战线作为中国共产党的"三大法宝"之一,在中国波澜壮阔的发展历程中发挥了极其重要、不可或缺的作用,而民主监督正是做好新时代统一战线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是中共对各民主党派的郑重托付和充分信任。由此,民主党派的监督工作绝不能是"旁站式",不能走马观花、浮光掠影,一定要深入调研、融入其中,感悟之、体会之、建言之,高质量完成监督工作。
以上海为例,从2016年开始,中共上海市委每年委托各民主党派市委对某一事关城市发展全局的中心工作开展专项民主监督(2016年首次对"五违四必"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开展监督;2017年针对《上海市食品安全条例》贯彻落实情况和深化"五违四必"整治开展监督;2018年就贯彻落实上海科创中心建设有关人才政策相关情况进行监督;2019年就上海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有关情况开展监督,并受市委统战部委托,汇总各民主党派市委、无党派代表人士监督成果,形成总报告;2020年就"抓好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城市运行'一网统管',提升超大城市治理的现代化水平"开展监督;2021年就"老、小、旧、远问题"推进落实情况开展监督)。结合这六年的专项民主监督经历,围绕此次"长江生态环境保护"主题,有几点建议,供民建中央在开展民主监督工作时参考:
一是民主监督要做到"深入"。民主监督一定要深入基层、深入实际、深入了解问题,要用好工作方法,如实地调研、问卷调查、分门别类访谈、线上线下相结合等,调研要层层推进,要走下去、走深、走细。上海民建近年来在监督方式上也进行了有益的探索,2017年在对《上海市食品安全条例》贯彻落实情况和深化"五违四必"整治开展专项民主监督时,首次尝试暗访形式,取得较好成效,这些经验可供会中央参考。此外,还要重视监督成果的转化,如转化成党派的集体提案或政协大会发言,掷地有声,落到实处。
二是民主监督要追求"专业"。开展民主监督,必须精心谋划,制定详尽的工作方案,认真挑选监督小组成员,做到谋事有长远规划、推动有实际举措。此次的"长江生态环境保护",涉及面广、综合性强、专业层次高,建议要安排专家进行辅导培训,开展专题学习,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和长江生态修复的重要讲话精神,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我国第一部流域专门法律)等法律法规,普及相关知识和要点,同时,除了专家学者,还可邀请会内相关领域一线执法工作人员参与监督工作,适当扩大参与面。
三是民主监督要体现"特色"。民建充分发挥密切联系经济界的特色,真正做到与党政部门面对面,与相关企业(如环保企业、沿江重点企业)面对面,与地方基层面对面的三个"面对面",从发挥市场机制在生态环境保护中的作用等角度,发出民建独有的声音。例如,生态保护补偿制度是我国生态文明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强长江生态环境保护,离不开市场主体的积极参与,市场化生态补偿机制理应发挥更大作用,建议可针对完善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制度、开展市场化环境权交易等内容深入研究。值得一提的是,在国家大力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背景下,水作为可再生能源,探索将其纳入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等举措,有利于提高相关方开展长江生态环境保护的内在动力,激发市场主体参与生态保护的积极性,将绿水青山转化为金山银山。
四是民主监督要突出"实效"。长江生态环境保护事关人民切身利益,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是高质量发展的应有之义,更是必然选择。我们要有"人民至上"的满腔热情,坚持问题导向,发现问题、提出问题、剖析问题的原委,完成监督报告之余,还应根据监督工作的推进情况,以社情民意、专报等多种形式,及时建言献策,并且定期"回头看",做好记录总结,向地方各级党委、政府反馈意见建议,对于各地实践中产生的好经验、好做法,也要概括提炼并融入报告,形成系列成果。
五是民主监督要强调"精准"。民主监督决不能无关痛痒、无关宏旨,要在履职中要时刻体现民建人的操守、担当和素质。由此,关键在于"高站位、小切口、具体化",建言要准,做出专业的建议;建言要深,做出深入的分析;建言要实,体现厚实的学术功底。一方面,民主监督工作开展得更精准、更高效、更有质量。另一方面,努力通过民主监督不断加强党派自身建设,提升会员的整体素质,进一步凝聚共识、汇聚力量。
围绕长江生态环境保护开展民主监督,是从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出发作出的重要决策,意义重大。我们当尽心尽责,不负重托,完成任务,充分展现民建的精气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