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民族团结示范区创建工作会议上的讲话汇编-11篇(第4/5页)
要切实加强社会管理,积极化解社会矛盾,尤其是解决好影响民族团结进步的一系列问题,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
(五)抓住改善民生这个根本。保障和改善民生是凝聚民心、民智、民力的治本之策、长期之责,更是检验示范州建设成效的试金石。
要始终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围绕各族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结合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认真谋划、大力推进民生建设,着力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各族人民根本利益,最广泛、最充分地把各族群众团结在党和政府周围,不断夯实民族团结进步的群众基础。
要突出抓好就业、教育、人才三项重点任务。大力实施就业优先战略,转变观念引导就业、提升技能促进就业、发展产业带动就业、拓宽渠道增加就业,特别要大力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着力解决好就业难与招工难并存矛盾,做到"人人有事做、事事有人做";坚定不移推进教育强州,积极巩固和深化义务教育成果,突出抓好双语教育和职业教育,逐步推进高中阶段免费教育,努力使更多家庭的子女接受教育、提高科学文化素质和就业创业能力;加大人才建设力度,积极引进一批急需紧缺的高层次人才,大力培养当地人才,充分发挥现有人才的聪明才智和主体作用,特别是更加注重培养一批少数民族人才,带动各族群众愿学技能、善学技能,靠技能创业、靠技能致富。
要加快实施扶贫开发富民提升"双百工程",加快贫困农牧民脱贫致富步伐。要不断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努力提高城乡居民住房、医疗、养老等保障水平,使各族群众充分享受改革发展、团结稳定的成果。
(六)抓住"细胞工程"这个基础。
"细胞工程"是开展示范州创建活动的重要抓手,是促进民族团结、实现共同进步的重要基础性工作。所谓"细胞",是指家庭、社会各单位、各机关、企业、学校、街道、社区等最基本的社会单元和组织架构,是促进民族团结进步的基础单元。多年来,全州上下坚持从实际出发,广泛开展多层次创建活动,促进了民族和睦氛围日益浓厚、经济社会快速发展。
我们要在认真总结、充分借鉴以往成功经验和有效做法的基础上,大胆创新、实现突破。特别是在体现社会性、人民性、实践性上狠下工夫。所谓社会性,即实施"细胞工程"事关本地经济发展、社会稳定,这是基础性工作,要通盘考虑,整体谋划,把推进"细胞工程"、实现社会整体进步贯穿于推进跨越式发展、长治久安之中,融入社会各界的方方面面,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合力创建的良好格局。所谓人民性,即把创建工作作为维护各族群众根本利益、顺应各族群众期盼的"为民工程"来抓,使创建工作落实到村队、社区、企业、学校、医院、机关等基层单位、基层组织,覆盖到各行各业、千家万户,全方位、宽领域、多渠道地开展活动,切实转变以往创建活动重点轻面、重形式轻内容、重阶段性评比轻日常管理的做法,真正激发各族群众的主动性和参与度。
各驻xx单位、条管单位,驻地部队和兵团四师等,都要作为创建示范州的社会细胞和推进人民性建设的参与者,主动实践。所谓实践性,即突出实践特色,结合地域特点、行业特点、部门特点,因地制宜、因事制宜、因人制宜,重在开展生动活泼、人民群众喜闻乐见、乐于参与的各种创建活动,增强针对性和有效性。特别要把创建工作与加快优势产业聚集发展、推动各族群众增收致富、确保社会持续稳定、生态环境保护建设等紧密结合起来,切实把创建活动融入推进xx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的全过程,源源不断为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注入活力。
三、加强领导,确保民族团结进步
创建工作取得实效创建示范州,核心在领导,关键在落实。各县市、各部门、各单位必须把创建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做到认识到位、组织到位、措施到位、工作到位,确保创建工作取得实实在在成效。
一要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为确保创建工作扎实有效开展,州党委、政府成立了自治州创建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指导。各县市(口岸)、各部门(单位)和驻xx各有关方面要尽快成立相应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按照自治州统一部署,结合实际,制定方案,细化责任,全力推进各项工作。尤其要重视开展调查研究,摸清底数,制定针对性、可操作性强的落实方案,有效指导创建活动顺利开展。各县市和驻xx兵团、各部队要召开专门会议,进行层层动员,对创建工作作出安排部署。
二要完善机制,凝聚合力。要健全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民宗部门综合协调、其他部门各司其职、社会广泛参与的工作格局;xx单位要结合各自实际,积极投身到创建活动中来;驻xx人民解放军和武警部队要发扬优良传统,深入开展双拥共建活动,更大范围、更大力度地参与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各行业、各系统、各群团组织要充分发挥特殊优势,引导和激发全州各族群众积极投身示范州创建工作,真正形成人人有责、人人共建、人人共享的良好局面。要不断改善工作条件,解决好创建工作中的人员、机构、经费等实际问题。州党委、政府决定在创建期内,州财政每年安排不少于100万元专项经费支持创建工作;各县市要按照本县市总人口人均2元标准安排创建经费,列入当年财政预算。各县市、相关部门要认真落实,为创建活动有效开展提供有力保障。
三要解放思想,改革创新。示范州创建活动必须因地制宜、创新突破,不能照抄照搬一般模式,更不能搞一刀切。各级各部门要在坚持和发扬长期实践中形成的优良传统和成功经验的基础上,紧密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按照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的要求,积极探索,创造性地开展符合本地实际、体现xx特色的创建活动,切实增强创建活动的感召力、亲和力、影响力,努力使创建过程成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过程,成为推动县市、部门、行业工作的过程,成为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解难事的过程,成为不断增进各民族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和谐发展的有效过程。
四要抓好宣传,营造氛围。各级宣传部门要超前谋划、精心安排好创建活动的宣传工作,通过开辟专题、专栏,宣传先进典型、推广先进经验等多视角、多领域、全方位的宣传报道,使创建活动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形成全党动员、全民动手、人人参与的浓厚氛围。要充分发挥日报、电视台、广播电台、政府网、党建网和远程教育网等主要媒体的作用,扩大宣传面,增强引导力,扩散正能量,发挥正效益。同时还要发挥互联网、微博、微信等新媒体作用,更好地发挥舆论宣传鼓舞人、激励人的作用。
五要强化督查,力求实效。州创建办、绩效办和州党委、政府的督查部门要按照创建目标、进度要求,加大督查力度,掌握进展情况,及时解决问题。创建办要随时掌握动态,及时汇集总结有关情况,有效推进工作落实,确保创建工作不走过场、不流于形式。要把创建工作纳入绩效考核目标,实行严格的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要切实发挥各级人大、政协的监督作用,强化社会舆论监督,形成监督合力,增强监督实效。
同志们,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意义深远、责任重大、使命光荣。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起来,以饱满的热情、昂扬的斗志、务实的作风,秉承"黄牛精神"加"天马步伐",努力推进创建活动见实效、出成果、上水平,为奋力书写中国梦xx精彩章节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在民族团结示范区创建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同志们:
刚才,自治区政协副主席、市委书记xx同志就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作了动员,从战略高度和全市大局出发,明确了创建工作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使命责任,对创建工作作出了指示和要求。自治区民宗委十分关心支持xx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工作,李振林副主任莅临大会指导,从全区高度和专业视角出发,对我市创建工作提出了宝贵的指导意见。为落实好副主席的指示精神和副主任的指导意见,切实做好我市创建工作,下面,我再讲几点意见:
一、准确把握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的目标任务
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是xx发展历程的一件大事,也是一件系统性、全局性的工作。按照自治区的创建工作安排,自治区民宗委将xx市列为2018-2022年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工作目标。原本xx市没有列入创建工作计划,但是考虑到xx经过这么多年的改革发展,经济社会发展日新月异,民族安定团结,社会和谐稳定,民族团结进步工作成果丰硕,取得了较好的成效。xx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工作取得了扎实成效,为我们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xx市少数民族人口多、占比高,民族团结工作基础好,理应为全区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作出更大的贡献。为此,我们主动请缨,向自治区民宗委申请,用两年多时间(2020-2022年)创建了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得到了自治区民宗委的高度肯定和大力支持。
我们的总体完成了全面推进的各项指标工作,年底各项基础工作取得扎实成果;2021年上半年完成各项指标要求的工作任务,各项指标整体达到创建标准;2021年下半年进行中期评估,并进行全面巩固提升;2022年3月,全市所有指标高质量达到创建要求,通过了国家民委考核验收。全市各级各部门要按照市级方案和测评指标责任清单,逐项研究、逐条细化、逐件落实,结合各自实际细化本地区、本部门实施方案、测评指标责任清单,高效推进各项工作。
二、着力抓好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重点工作
根据国家测评指标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我们要重点抓好以下五个方面工作。
(一)加强民族团结进步宣传工作,夯实民族团结进步的思想基础。
一是加强民族共同体教育。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高举民族团结进步旗帜,教育引导各族群众特别是青少年树立正确的国家观、民族观、宗教观、历史观、文化观,不断增强"五个认同"(对伟大祖国的认同、对中华民族的认同、对中华文化的认同、对中国共产党的认同、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认同)。各级、各部门要把民族团结进步教育纳入国民教育、干部教育、社会教育的全过程,开展形式多样的民族团结进步主题教育和社会实践活动,精心组织农历三月"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充分利用"三月三""布洛陀民俗文化旅游节""跳坡节"等少数民族传统节庆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让民族团结进步理念、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入脑入心。
二是加强学校民族团结教育。全市各类学校要把民族团结教育内容纳入教育教学计划,推动民族理论、政策、法律法规进课堂、进教材、进头脑。加强对教师队伍的民族团结教育培训,发挥教师在学校民族团结教育中的主导作用。采取有效方式加强对各族青少年的教育,使爱我中华的信念牢牢扎根在青少年心中。三是建设一批民族团结教育基地。按照标准化、多样化、特色化的要求,在全市现有的5个国家级和2个自治区级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的基础上,建设、培育和新命名一批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充分利用xx起义纪念馆红色教育基地的示范引领作用,组织各族干部群众参观学习,强化爱国主义和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充实和提升各教育基地的内涵,切实发挥教育基地在弘扬爱国主义精神、促进民族团结方面的积极作用。
(二)积极构筑各民族共有精神家园,夯实民族团结进步的文化和人才基础。
一是加快发展民族地区文化事业。要保障基层公共文化设施运转,大力发展公益性文化事业,加大少数民族聚居区公共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站)等文化设施建设,完善村文化室、农家书屋、科普栏、体育设施,实现自然村通互联网、通广播电视。全面落实国家义务教育"两免一补"政策,重点做好少数民族学生控辍保学工作,着力解决进城务工人员、少数民族流动人口随迁子女的教育问题。加大推广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工作与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工作力度,促进各民族语言互通、心灵相通。利用xx丰富的民族节庆传统,组织群众喜闻乐见的文体活动。
二是传承发展优秀民族传统文化。加大民族文化作品创作,扶持各民族群众喜闻乐见的民族民间艺术作品创作,打造一批展现各民族精神、具有xx特色的文艺作品。加强文物古迹、非物质文化遗产、少数民族特色村寨民居、地方特色民俗的保护和利用,实施少数民族传统文化抢救保护工程和少数民族文化精品工程,促进少数民族文化保护和发展。
三是实施好民族干部培育工程。深入实施"人才强市"战略,大力培养选拔和使用少数民族干部,造就一支政治坚定、素质过硬、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的少数民族干部队伍。实施"少数民族干部培训工程",扩大少数民族干部培训规模,提高少数民族干部培训质量。在招录国家机关公务员、选调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中,落实少数民族考生适当加分政策,落实少数民族聚居区招录基层公务员特殊考录政策。
(三)加快经济发展和民生建设,夯实民族团结进步的物质基础。
一是全力保持高于全国全区发展的良好态势。紧抓国家批复设立广西xx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的重大机遇,加快左右江革命老区核心城市建设,扎实推进高质量发展。要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加快传统优势产业转型升级,发展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促进第三产业提质增效,不断增强综合经济实力。确保全市人均GDP增速不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增长率不低于全区平均水平。
二是加大对少数民族聚居区的扶持力度。把支持少数民族聚居区发展、提高少数民族自我发展能力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在基础设施建设、资源开发、产业发展、民族教育、文化、卫生、保障和改善民生等方面给予更多的倾斜和支持。用好用足民族贸易及民族特需商品生产优惠贷款贴息政策,鼓励各族群众发展乡村旅游、传统手工、种植养殖等特色产业,带动扶持民族产业做大做强,促进各族群众持续增收。加强与少数民族聚居区旅游文化体育、教育科技医疗、干部人才等方面交流,帮助民族地区加快发展。
三是着力保障和改善民族地区民生水平。持续改善农村基础设施条件,实现自然村通电、通路、通网络、通广播电视、有安全饮用水全覆盖。继续提高少数民族聚居区公共服务水平,健全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和社会保障体系,完善公共就业服务网络,加强政策性兜底保障。坚持"一手抓减贫一手抓巩固",严格落实"四不摘"要求,全面巩固提升已脱贫摘帽县(市、区)、已脱贫出列贫困村、已脱贫人口的脱贫成果,确保已脱贫摘帽县全部通过全国脱贫攻坚普查。要强化"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加大生态环境保护和综合整治力度,全面加强左右江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继续实施石漠化综合治理、森林质量提升、生态公益林保护等生态工程,保障各民族赖以生存发展的良好生态环境。
(四)深化创建活动载体创新,夯实民族团结进步的实践基础。
一是深入开展团结进步"十进"活动。推进创建活动进机关单位、进企业园区、进乡镇街道、进农村社区、进学校、进连队、进景区、进家庭、进宗教活动场所、进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等,确保市机关、乡镇街道、村、社区、学校等重点单位场所创建覆盖率不低于90%。其中,创建活动进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是我们xx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的特色工作,目的是以创建工作为契机,为搬迁群众营造共居、共学、共事、共乐的良好社会氛围,进一步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各县(市、区)和各有关部门要切实抓好这项工作。
二是通过打造精品深化创建活动。有计划、有重点地争创全国或全区示范区、示范单位xx个。在巩固提升现有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的基础上,积极争创全国、全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模范个人和示范单位,形成推进创建活动的持久动力。
三是开展民族团结进步争先创优活动。每年打造一批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市、区)、示范乡镇(街道)、示范社区(村)、示范单位、示范企业、示范学校、示范连队、示范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坚持以基层为重点,县级创建工作覆盖率要达到100%,其中获全国、全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市、区)比例不低于40%。
四是打造具有xx特色的创建工作亮点。争取有一批经验做法得到全国、全区认可和推广。要利用xx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重大平台,加强各民族交往交融,建立边关民族团结示范带;进一步强化xx干部学院、中国-东盟乒乓球赛、马拉松赛等纽带,推进民族文化对外交往。要挖掘和利用好xx脱贫攻坚的时代精神,展现改革开放以来,尤其是十九大以来全市少数民族聚居区摆脱贫困、实现小康的光辉历程,总结经验,形成品牌。要充分利用xx地处桂滇黔三省区交界、各民族团结融合的独特优势,争取自治区支持,联合临近兄弟市州共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助力左右江革命老区振兴。要探索xx红色文化和民族文化的深度融合,借助当前全域旅游、大健康产业等新业态,形成具有xx特色的民族团结进步文化产业。
(五)提升民族宗教事务治理法治化水平,夯实民族团结进步的法治基础。
一是完善民族工作服务管理体系。健全民族事务服务体系建设,加强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建立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异地协作机制,帮助解决劳动就业、医疗保障、子女就学、法律援助等方面的实际困难。引导少数民族群众进城就业创业,参与社会公共生活,维护少数民族群众合法权益。建设相互嵌入的社会结构和社区环境,创造各民族共居、共学、共事、共乐的社会条件,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加强少数民族代表人士的教育、引导和培养工作,充分发挥他们的桥梁纽带作用。在城市社区中配备专职民族工作协管员,做好少数民族社区工作者的培养和使用工作,不断提升基层服务管理工作水平。
二是巩固和发展民族大团结局面。要运用法治思维、法治理念和法治方式治理民族事务,健全民族政策法规,贯彻落实督查制度,定期对民族政策和法律法规执行情况进行督查指导,形成基层民族事务治理常态化工作机制。要完善涉及民族因素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建立多部门联动的协调处理机制,依法处置涉及民族因素的矛盾纠纷。加大对涉及民族因素的信息和言论的监控力度,维护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
三是着力加强宗教事务管理。坚持"保护合法、制止非法、遏制极端、抵御渗透、打击犯罪"的原则,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加强对宗教政策法规的宣传教育,积极开展宗教活动场所"五进"活动,引导宗教人士学习宣传党和国家的政策法规。引领宗教界和信教群众爱国爱教、服务社会,鼓励参与扶贫济困、捐资助学等公益事业。积极稳妥化解宗教领域的矛盾纠纷,维护宗教领域的和谐稳定。
三、明确责任,确保创建工作各项指标顺利完成
市里的创建实施方案已印发,各级各部门要按照要求,明确自身责任,通力协作配合,确保创建工作各项指标按计划推进、高质量完成。
一是市创建办要充分发挥牵头抓总、统筹协调、督办落实的职能,凝聚全市各级各部门合力,形成思想统一、步调一致、行动坚决的工作机制,共同推动创建工作。要加强向自治区民宗委等部门的沟通汇报,争取自治区更大力度的支持。加强对各县(市、区)、市直各单位的指导,加强信息综合、调研调度、指导协调、督查督办,定期分析梳理创建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及时研究协调解决。
二是各指标承接部门尤其是牵头部门要切实扛起责任,根据市级实施方案,结合自身实际制定本部门承接指标的落实方案,细化分解任务,明确工作责任,狠抓工作落实。指标配合部门要根据创建办和牵头部门的要求,按时按要求完成所负责的工作。同时,要确保经费投入,市县两级要安排必要的专项经费,列入同级财政年度预算予以保障,为创建工作提供资金保障,确保创建工作顺利开展。
三是各县(市、区)要抓好本辖区民族团结进步工作。按照市里的部署要求,成立相应机构,切实增强对创建工作的领导。根据市级方案出台本县(市、区)具体方案,推动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创建工作在本地落实见效。要以争取国家、自治区命名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市、区)为目标,持续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各项工作。要根据本地实际,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十进"等活动,掀起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创建工作热潮,营造人人关心创建、支持创建、参与创建的良好氛围。
同志们,做好民族团结进步工作责任重大、使命光荣,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工作时间紧迫、任务繁重。我们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自治区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在自治区民宗委的大力支持和指导下,紧密团结全市各族群众,齐心协力、锐意进取,争取早日建成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不断开创我市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新局面!
在民族团结示范区创建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尊敬的xx书记,尊敬的自治区党委xx常委,各位领导,同志们:
今天,我们在这里隆重召开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州动员大会,这是全州各族人民群众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是我们在新的历史时期,凝聚各族人民的意志和力量,围绕推进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两大历史任务,努力实现"三个率先"(在全疆率先实现新型工业化、农牧业现代化、新型城镇化,率先实现农牧民年人均收入超万元,率先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不断开创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新局面的一次誓师大会。同时,这次会议也是按照自治区的统一要求,对自治州第xx个民族团结教育月活动进行安排部署。
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州得到了国家民委的高度重视、大力支持。国家民委xx书记对我们提出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州的想法表示充分肯定,明确指出"把xx州建设成为全疆乃至全国的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为全国民族地区发展探索新路"。同时表示,要从领导精力、舆论宣传、少数民族发展项目、活动经费、下派干部等方面给予xx州倾斜和支持。根据国家民委和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的要求,州党委、州人民政府牢牢把握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这一主题,把创建活动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专门成立了由自治州党政一把手担任组长和副组长的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在全州上下进行了广泛宣传,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民族工作的意见》、《关于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州的意见》。这些都为开好这次会议、谋划好创建活动作了充分准备,奠定了坚实基础。
我们坚信,在国家民委的大力指导下,在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的坚强领导下,通过全州xx万各族干部群众的共同努力和不懈奋斗,一定能实现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州这一光荣目标,不辜负上级组织的期望。
下面,我讲几点意见:
一、深化认识、坚定信心,不断增强创建活动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
民族团结是xx各族人民的生命线,是我们做好一切工作的根本前提和保证。州党委、州人民政府历来高度重视民族和民族团结进步工作,始终坚持把做好民族工作放在关系国家统一民族团结、边防巩固的高度来抓,始终坚持把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作为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全局的大事来抓,围绕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这一主题,把中央关于民族工作的大政方针与自治州实际紧密结合起来,坚定不移地推动经济社会加快发展,坚持不懈地开展民族团结教育月、双拥共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创建活动和"三个离不开"、"四个认同"、"五观"等主题教育,广泛深入开展"结对子"帮扶活动,着力加快少数民族乡、少数民族聚居区发展,切实加强少数民族干部人才队伍建设,充分发挥xx援疆工作在促进民族团结进步中的作用,大力培育和宣传民族团结先进典型,各族人民相互信任、相互尊重、相互学习、相互支持、相互谅解,民族团结进步工作取得显著成就,在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和维护稳定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作出了积极贡献。
目前,全州85%以上的单位创建为各级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xx县市全部创建为民族团结模范集体。实践证明,只有始终坚持加强民族团结、不断深入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我们才能巩固和发展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打牢社会稳定基础,创优发展环境,集中精力搞建设、一心一意谋发展,推进各民族共同繁荣发展。
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州,是我们在新的历史时期,牢牢把握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主题,着眼于巩固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的重大举措。开展这项活动,是州党委、州人民政府顺应各族人民群众过上更加美好幸福生活的新期待,自我加压、敢于担当、践行宗旨、勇于作为的创新实践。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我们应当而且必须肩负起这一历史重任,我们有信心、有条件、有能力去实现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州这一光荣目标。
从形势机遇来看,中央xx工作座谈会的召开,为我们进一步做好民族工作,推进我州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向更高水平发展创造了千载难逢的历史性机遇。随着国家对xx差别化特殊政策的深入实施,将使我州资源、区位优势发挥最大化,有力推进自治州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全国对口支援xx工作会议作出的新一轮对口援疆工作部署,为我州加快发展、科学跨越特别是改善民生提供了资金、技术、产业和智力支持。自治区党委xx届xx次全委(扩大)会议确定了新时期xx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的具体战略选择,为我们科学跨越、后发赶超、创造新的人间奇迹指明了方向,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国家民委的高度重视、大力支持,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的坚强领导,特别是自治区出台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民族工作的意见》,对我们做好新时期民族和民族团结进步工作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必将有力地推动我们开展好创建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