葛继勇同志在全市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葛继勇同志在全市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同志们:
这次会议是根据市政府领导指示精神决定召开的,会议的主要任务是通报4月12日烟花爆竹突击检查情况,剖析问题,分析形势,动员大家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采取断然措施,严厉打击烟花爆竹非法违法行为,确保烟花爆竹领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刚才兰山区、兰陵县做了表态发言,希望与会的安监部门同志结合自身实际,积极查摆工作中的问题和不足,把工作落到实处。朱茂臣支队长对做好下一步烟花爆竹"打非"、道路运输及燃放等相关工作作了部署要求,大家要抓好贯彻落实。下面,我就如何进一步做好全市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谈几点意见。
一、认清形势,居安思危,进一步增强做好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刚才,会议通报了4月12日,公安、安监部门联合开展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储存仓库突击检查的情况,有两家企业涉嫌利用半成品进行非法组装烟花,目前公安部门正在进行立案侦查。这两起非法行为,暴露了我市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诸多问题和薄弱环节。主要表现为,一是个别企业法律意识、底线意识淡薄。烟花组装是烟花制作的最后一道工序,危险级别为1.3级,对于人员数量、工房结构、安全距离都有严格的要求,在烟花爆竹储存仓库内进行烟花组装,人员超量、安全防护不足,实际是将烟花生产搬到批发仓库,一旦发生事故,将会造成群死群伤,后果不堪设想。这种违法行为充分说明了企业见利忘义、唯利是图的本质,也充分暴露了企业对社会、对生命极不负责任的态度和对安全生产的漠视,是极其严重的违法行为,必须予以严厉打击。二是企业安全管理不到位。国家法律法规标准对于做好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有着明确的规定,但从历次检查情况看,部分企业仍存在规章制度不落实,安全教育培训不到位,安全操作规程不执行,隐患排查治理不彻底,设备管理维护不经常等突出问题。这些问题的存在,说明了企业的安全管理不严不实、工作缺位,对安全工作存有侥幸心理和麻木心态,已经严重影响安全管理水平提升和安全生产形势稳定。三是安全教育培训不到位。企业普遍存在从业人员安全防护意识差、文化水平低、工作不规范等问题,说明了企业在普及安全知识上不重视,对职工重用轻管,是导致各类违法违规现象发生的重要根源。四是部门监管工作不够到位。从了解情况看,部分县区执法人员在对企业的安全检查存有"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现象,到了企业就是走马观花,看不出问题,有的即使检查出问题,也是表面的不疼不痒的点一点,导致隐患不能及时解决,也进一步助长了企业违法违规经营思想产生。这说明我们执法人员对工作的认真程度不够、责任心不强,长此以往,最终的结果是导致事故发生,企业受损失,职工受伤害,个人受处理。对于以上问题,在做的各位务必高度重视,在今后的工作中,采取得力措施予以改正提升。我市现有烟花爆竹批发企业27家,仓库总面积80692平方米,企业数量在全省位居第一,我市又是物流大市,烟花爆竹行业安全生产形势十分严峻。全市各级安监部门、各烟花爆竹经营企业一定要保持清醒的头脑,切实增强做好安全工作的"红线"意识、危机意识和责任意识,以持之以恒精神,壮士断腕的决心,严厉打击烟花爆竹重点非法违法行为,确保这个行业能够持续健康发展。
一要强化"红线"意识。近年来,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关于安全生产工作做出了一系列重要批示指示精神,要求始终坚持"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这条"红线","红线"意识体现了以人为本的理念,是保证人的生命财产安全最基本的要求。从历年发生的事故中,我们更应该清醒的认识到,人命关天,生产经营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这必须作为一条不可触碰的高压线,保安全就是保职工的生命和家庭的幸福,就是保社会的稳定和企业的存亡。
二要强化危机意识。企业要做好安全工作必须要有危机感,要有如临深渊、如履薄冰的感觉,要有高度的工作责任心,否则一旦发生事故,极有可能会对这一个行业产生毁灭性的打击,平邑县2015年发生的"12.25"矿难事故就是个例子,当时全市所有矿山企业全部停产整顿,时至今日仍有70%企业没有复工生产,对全市矿产业造成极大影响。同样,如果我市有1家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就会影响到其他26家企业经营,就极有可能将整个烟花爆竹行业毁于一旦。现在,仍然有部分企业还存在着侥幸心理,认为自己运气好,企业安全不会出问题。殊不知好运总是眷顾有努力、有准备的人,没有安全就没有一切,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就可能倾家荡产,所以大家一定要牢固树立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危机意识,坚决将安全生产工作做真做实、落实到位,以百倍的努力换来企业的长治久安。
二、落实责任,规范管理,推动烟花爆竹行业长治久安
企业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企业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在座的企业负责人要切实履行好自身的安全生产职责,通过严格规范的管理,来实现企业的平安发展。
(一)提升法制观念,依法履职职责。《安全生产法》对企业主要负责人明确规定了7项职责:"一是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二是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三是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四是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五是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六是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七是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在座的企业负责人可以对照自己工作回顾一下,这七条自己做到了几条?做不到就是失职,发生事故就要追责,希望各位负责人要充分认识到自身的责任,自觉地肩负起安全管理的主体责任。
(二)实施规范管理,夯实工作基础。一是规范储存作业。各企业要明确划定堆垛区域,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堆垛高度、堆垛间距、距墙距离、通道宽度、堆垛长度进行码垛,严禁改变危险等级或超过核定数量储存,及时发现并清理软烂包装,防范倒垛隐患出现。二是规范巡查管理。仓库保管员要按要求定期对库房温湿度、堆垛、建筑结构、通风、防雷防静电防小动物设施进行安全检查,在夏季高温雷雨季节要及时做好库房通风、防潮、降温处理。三是规范装卸作业。运输车辆要按规范距离停放,要严格按照限员进行入库作业。严禁在库房内开箱作业,不得有碰撞、拖拉、抛摔、翻滚、摩擦、挤压等操作行为。严禁外来无证人员搬运、无证车辆运输烟花爆竹。四是规范视频监控系统。严格落实《烟花爆竹企业安全监控系统通用技术条件》规定,视频监控画面做到清晰、无抖动、取景合理、无遮挡,视频监控探头要对厂区围墙周界、监控室、值班室、安全培训室、仓库门、运输通道进行全覆盖,探头要能监控车辆拍照和烟花爆竹装卸行为,监控信息要能够通过传输网络,被远程用户终端调用,要配备专职监控管理人员负责视频监控系统使用和维护工作。五是规范车辆出入。严格落实烟花爆竹运输车辆出入库登记制度,烟花爆竹运输车辆入库前需逐车逐人做好登记,为车辆排气管安装阻火器,严禁普通载人车辆运输烟花爆竹。六是规范档案管理。对培训教育记录、日常巡查记录、视频监控记录、产品出入库记录等内容要及时登记、规范记录。七是规范产品流向登记。按照《烟花爆竹流向登记通用规范》要求,建立完善烟花爆竹购买、销售登记制度。买卖烟花爆竹产品需要签订规范的书面买卖合同。烟花爆竹入库和销售要据实详细登记,流向登记记录应保存2年备查。八是规范安全警示标志。按照《烟花爆竹安全生产标志》的要求在规定区域张贴禁止、警告、指令、指示标志和仓库标示牌。安全标志和标示牌的尺寸、颜色、材质要符合规范要求,对变形、损坏、变色、图形符号脱落等现象要及时修理或更换。
(三)规范安全管理,提高运行质量。一是认真抓好隐患排查。安全隐患是事故发生的"导火索",做好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是确保安全生产的前提。各企业要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围绕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通过多种方式方法深入细致的开展隐患排查;在整改上狠下功夫,突出隐患整改的闭环管理,及时遏制事故发生的苗头。二是抓好教育培训。对职工要经常开展安全意识、安全知识和安全技能的教育与培训活动,采取宣传栏、标语、学习文件、每日上岗前集中教育、下班前讲评等多种形式,潜移默化地进行全员日常安全教育。按规定完成安全培训学时,确保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三是抓好规章制度落实。建章立制很关键,落到实处更是根本,各企业都要认真按照《烟花爆竹作业安全技术规程》和《烟花爆竹工程设计安全规范》等安全标准规范要求,修订完善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切实用制度管人管事,用制度来保证安全。四是开展好"两个体系"建设和标准化运行工作。目前烟花爆竹行业两个体系实施指南还没出台,各企业要不等不靠,参照其他行业实施指南,全面排查风险点,确定风险等级,明确管控措施,进行风险公告警示,建立管控责任清单和管控措施清单,建立企业安全风险管控档案。针对各个风险点,全面排查各类不安全因素和事故隐患,发现问题立即整改,企业自身技术力量不足的,要聘请有关服务机构和专家帮助自查自改。未达到二级标准化的企业要积极创建二级标准化,达到二级标准化的企业要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标准化运行管理,提高企业达标运行质量,提升安全生产保障水平。
(四)规范经营行为,实现长久发展。从当前形势看,烟花爆竹产业已进入夕阳产业,一方面大气污染防治对烟花爆竹燃放提出更加苛刻的要求,下一步将会逐步实施禁放限放,烟花爆竹燃放的空间和时间在不断减少,另一方面人民群众对自身安全和环保意识提高,购买力逐年下降,市场不断萎缩;还有一方面是安全生产对企业的要求越来越高,企业一旦触碰"高压线",极易被清除出市场。在这里奉劝企业负责同志,要适时的调整经营思路,有合适的转型机会就要实施企业转型,可以实施企业兼并重组,实现集团规模发展。要进一步强化市场经营管理,烟花爆竹是特许经营行业,这个行业并不适用于常规的竞争性经营模式,目前兰山区、郯城县、兰陵县、沂水县、平邑县、费县、莒南县都是两家企业无序竞争经营模式,给安全经营带来挑战,相关县区要学习沂南县的做法,实施划区域经营,这样既减少因无序竞争带来的不安全因素,同时又降低企业经营成本,提高企业营业收入。
三、认真履职,严惩违法,扎实有效地抓好安全监管工作
对烟花爆竹批发和零售企业实施安全监管,是法律法规赋予各级安监部门应有的职责,不履职不行,履职不到位也不行,对企业宽松一些看似是帮了企业,实则是害了企业,长此以往发生事故更是害了自己,安监部门的同志们一定要算清这本账,通过尽职履责来维护法律尊严,通过在严惩违法行为来推动烟花爆竹行业平安发展。
(一)认真履行烟花爆竹安全监管职责。各县区安监部门要切实强化对烟花爆竹经营企业的安全监管工作,强化源头治理,严把烟花爆竹许可准入关口,坚决淘汰不符合要求的零售网点。加强对企业"两个体系"建设和安全标准化工作的监督指导,推动工作做细做实。继续深化烟花爆竹经营专项治理,坚决落实批发企业"六严禁"和零售点"两关闭"、"三严禁"工作要求。指导企业加快信息化安全监管体系建设,建立"两个体系"电子档案,和现有的视频监控体统相融合,实时监控风险点和隐患整改情况。健全完善"打非"工作机制,加强与公安等部门的沟通协调,不定期开展突击检查活动,严查各类非法违法行为。
(二)不断强化执法检查和行政处罚力度。严格的执法处罚能够有效的警示企业,起到震慑作用,以此激发企业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的内生动力,是推动工作落实的有效手段。刚结束的省异地互查就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效果,在烟花爆竹领域也要这样做下去。县区安监局要加强与治安大队的沟通,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联合突击行动,对批发仓库及其周边设施进行地毯式排查,坚决查处非法制作烟花爆竹行为。要持续加大行政处罚力度,推行"执法+"模式,将执法处罚贯穿安全检查、督导全过程,做到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严格落实"五个当场"工作制度,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必须当场向企业负责人反馈,能够立即整改的责令当场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责令限期整改;具备并处罚款项的,一律当场启动调查程序,对关键性、时效性证据进行固定,实施行政处罚。要特别强调,执法要坚持原则,不能当老好人、卖人情,要一把尺子量到底,执法程序和结果能够经得起时间检验。
(三)严惩"五类"重点违法行为。一是储存、销售摩擦类、烟雾类烟花爆竹产品,这属于超许可范围经营,对发现的此类行为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并没收非法经营的物品及违法所得。二是在租借居民楼储藏室、普通货物仓库等设施非法储存烟花爆竹或者在批发场所摆放有药样品,对发现的此类行为处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三是在仓库内违反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储存烟花爆竹,主要表现为:超定员入库作业,堆垛高度、长度、检查通道宽度、通风巷宽度、不符合规定,储存销售专业燃放产品,烟花爆竹库内开箱、倒置,烟花和鞭炮混放,未按规定使用流向管理信息系统等内容,对发现的此类行为处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四是出租、出借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的,对发现的此类行为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并依法撤销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五是向烟花爆竹零售经营者供应非法生产、经营的烟花爆竹,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并没收非法经营的物品及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以上五大类违法违规行为,在日常的检查中都发现过,有些是屡禁不止,下一步市及各县区安监部门要将其执法检查的重点内容,发现一起,处罚一起,绝不姑息。
(四)开展烟花爆竹安全宣传教育。各县区要以主流媒体滚动播出、流动宣传车和村组大喇叭广播、在乡村集市等主要公共场所张贴警示提醒等多种形式,全面发动群众积极举报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运输、储存烟花爆竹线索。要积极宣传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运输、储存、燃放烟花爆竹引发事故的惨痛教训以及典型案件调查处理问责结果和刑事追责案例,充分发挥典型事故和案件的警示与震慑作用,切实提高震慑力,引导群众自觉抵制、主动举报相关非法违法行为,坚决杜绝烟花爆竹非法违法生产行为。
同志们,安全无小事,责任重于泰山。面对当前严峻的安全形势,大家一定保持清醒的头脑,时刻绷紧安全这根弦,把该遵守的遵守好,该落实的落实到位,该把关的把住关,切实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确保我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