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市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和工贸企业标准化推进视频会议上的讲话
在全市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和工贸企业标准化推进视频会议上的讲话
同志们:
今天我们召开这次会议的主要目的是总结本次烟花爆竹专项检查活动,通报全市工贸企业标准化创建情况,分析当前存在的问题,并对今后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和标准化创建工作进行部署和安排。
一、讲一讲这次烟花爆竹专项检查活动开展情况
4月22日8时50分,文登市东方礼花有限公司发生爆炸事故,造成7人死亡、1人重伤。经调查分析,这次事故的直接原因是:搬运工在搬运半成品时脱手摔落,药物与水泥地面碰撞后引爆区域内成品和半成品;间接原因是:企业"三超一改"现象十分严重,擅自改变生产工艺流程和工房用途,将原组合烟花生产线的非裸药效果件生产区改成生产升空类(双响)产品,违规在工房外设置封口、晾晒及包装作业场所,多人集聚作业,酿成事故发生。事故发生后,省安监局下发紧急通知,要求各市对所属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组织开展专项检查整治。为深刻吸取"4.22"爆炸事故教训,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行业安全管理工作,市里制定下发了专项检查实施方案。5月4日至7日,市局分两个小组带2位专家对全市8家烟花爆竹生产企业进行了检查,各县区组织对所属烟花批发零售企业进行了检查。
(一)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存在的主要问题
通过检查,共查出各类问题、隐患54个,下达整改指令书7份。其中,莒南大圣堂烟花爆竹厂9个,临沂喜洋洋烟花爆竹制造有限公司6个,莒南县岭泉烟花爆竹厂2个,莒南县岭泉淇岔河烟花爆竹厂4个,沂水安泰花炮厂2个,费县烟花爆竹厂6个,沂南天彩礼花有限责任公司9个,郯城县大地红烟花爆竹厂16个。通过梳理,突出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不在规定区域作业。不少企业不按规定要求,擅自在工库房外露天场所进行砸底、蘸药、晾晒有药成品或半成品、组盆穿引、装内筒、压片、组装、包装等作业,药量大、人员集中。
二是违规在同一工房内进行两个或多个工序作业。部分企业在混药工房称料、混药,氧化剂和还原剂称料工具混用;在无危险等级的工房内进行组合烟花组装包装等作业。
三是擅自改变工房用途。部分企业不按标识牌标明的生产类别、工序进行生产,有的工房危险等级、定量与要求不符。
四是危险工序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检查中发现个别企业装药、搬运等危险工序人员未经安全技术培训取得资格证书就上岗工作(郯城县大地红烟花爆竹厂10名搬运工),现场询问安全知识及操作规程都一无所知,违规操作现象普遍存在;有的企业人员虽然经过培训,但在规定的期限内通知领证却迟迟不来,长时间不持证上岗,比如3月份培训的人员,到目前新培训还有4家企业10人(莒南岭泉镇淇岔河烟花爆竹厂2人,沂南天彩礼花有限责任公司1人,沂水安泰花炮厂1人,莒南县岭泉烟花爆竹厂6人)没有来领证,可见依规办事、安全意识淡薄到何种程度。
五是工库房超药量。集中表现在装黑火药工房及称药、混药工序超药量;组装和包装工房的半成品、成品不能及时运走而超药量;原料库超药量存放。
六是视频监控系统无法正常运行。8家企业视频监控系统基本上处于瘫痪状态,无固定操作人员,无维护保养人,系统运行不稳、有药工序监控不全、信号丢失、监控摄像头定位不准、视频录像无法存储等进问题十分突出。
此外,莒南大圣堂烟花爆竹厂西厂区距养殖场安全距离不足,已由县里下达了停产整改指令书,必须按规定限期完成;莒南岭泉淇岔河烟花爆竹厂外墙紧邻坟地,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必须采取果断有效措施加以解决,比如通过增加外墙高度、设置挡板和流动巡逻岗哨的方法来加强防范;到底用什么方法来保证涉药部位及晾晒场所不出问题,在座的大家都要思考,否则,能等事故发生了再去找对策、想办法,那已经晚了。
(二)烟花爆竹批发零售企业存在的主要问题
县区上报检查情况后,经梳理:一是部分批发企业库内开箱、货物码放不齐,极易因倒垛发生事故。二是烟花类和爆竹类产品混放,未能分类专库存放。三是未按要求使用产品流向登记管理信息系统,仅有部分产品有流向管理条码。四是未落实外来人员、车辆出入登记制度、温湿度记录和出入库登记制度。五是过期产品未及时销毁。六是消防水源和消防设施器材不全,对事故应急处置演练不熟等。
零售户主要存在警示标志缺乏、灭火器过期或无灭火器、烟花爆竹与其他货物混放、疏散通道不畅通等问题。
另外,从这次检查情况汇总上报情况来看,也暴露出有的县区对此次活动开展认识不够到位,检查中不深不细。有的总结空话、套话多,仅罗列隐患、整改指令书数量,未能将发现的隐患、问题详细情况汇总。比如沂南县检查情况中没有一条问题,打电话核实说是没有;有的落实通知要求不坚决,只有郯城、罗庄、经济技术开发区、蒙阴4个县区及时将检查情况总结上报,其他都是经电话再三督促才报上来。我们安监系统的同志都好好想一想,这样的工作态度、工作效率能不能很好地担起安全监管之责?这样下去能不能服务指导企业抓好安全生产?
此次检查发现的问题,多数属于每查必有,纠而不改,反复性、顽固性特点比较突出,究其原因,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红线意识"很欠缺。企业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在思想认识上还存在偏差,自身对国家有关烟花爆竹的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学习不深入、不掌握,执行中变形走样,管理中心存侥幸;在教育宣传、普及安全知识上不重视,舍不得投入,对务工人员重用轻管,看重的是利益最大化,忽视的是他人生命安全,结果是"三超一改"、"三违"现象依然存在。
二是制度落实不严格。制度落地生根,隐患无处藏身。而当前的现状却是制度形同虚设,隐患触目惊心。我们有的企业按规章制度抓安全管理的意识不强,有的制度在末端得不到落实,有的措施制定缺乏操作性,属于摆在桌上看的。有的日常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流于形式、走过场。有的安全管理台账不清,检查询问时不是讲理由,就是打哈哈,东扯西凑,总想蒙混过关,结果是对问题整改表态积极,事后却涛声依旧,我行我素,隐患苗头长期得不到整改。
三是部门监管不够到位。发现问题是水平,解决问题是能力,但我们现实情况却是有的在平时检查图形势,走过场,到一厂查一地发现不了问题;有的即使检查指出问题,也是表面的宏观的不疼不痒的点一点,导致隐患不能及时解决。我们每次到企业去检查,哪有发现不了问题的说法,我看主要还是认真程度不够,查的广度和深度不够,没有把深层次根源性的问题找出来,也没有把问题背后的成因搞清楚。我们面对一些企业出现的违法违规现象,有时太心慈手软,不能做到以铁的纪律、铁石心肠、铁面无私、铁的手腕来对待,以及时有效的措施来解决,其实这样即达不到监管的目的,更遏制不了事故的发生,最终的结果是企业受损失,群众受伤害,个人受处理。
针对以上问题及原因,我们都应该认真反思,举一反三,即要吸取文登市"4.22"事故教训,提高认识,增强做好烟花爆竹行业安全管理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又要端正态度,明确责任,老老实实把查出的问题纠改好,确保不出事故。为实现全市烟花爆竹行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提几点意见:
第一,烟花爆竹生产企业:
一是严禁超员超量和在露天场所作业。要严格按照《烟花爆竹作业安全技术规程》(GB11652-2012)的要求,作到每栋工房定员、定量,严禁超员、超药量作业;必须在工房内进行作业,严禁在露天场所进行蘸药、组盆穿引、装内筒、压片、组装、包装等作业;严禁在涉药区域进行砸底作业。
二是严禁超许可类别生产或在许可的产品类别中增加危险等级。如许可爆竹类C级产品,实际生产爆竹类B级产品等行为。
三是严禁大库小标,超面积使用。要严格控制生产区内药物滞留量,生产区内烟火药(含高氯酸盐药物的爆炸音剂)暂存不能超过10kg,1.1级成品、半成品最大限量500kg(面积50㎡),1.3级成品、半成品最大限量1000kg(面积100㎡)。
四是持续强化人员培训。今后凡从事药物混合、造粒、筛选、装药、搬运等危险工序特种作业人员及仓库保管员、守护员等,必须持操作证上岗,严禁无证人员进行特种作业;新培训的人员在规定时限内(制证期间)可不持证上岗,超出时限(以领证通知为准)的视无证违规上岗。
五是务必完善监控系统。各企业必须根据《烟花爆竹企业安全监控系统通用技术条件》(AQ4101)的规定在重点部位(原料库和成品总仓库、半成品中转库、混药和装药工房、晾晒场等)安装视频监控和异常情况报警装置,于5月底之前完成视频监控系统的维修,必须实现企业视频能够被远程用户终端调用,生产监控信息保存时间不得少于30天,要培养1至2名操作人员专门负责设备的管理和维护,否则,将依规从严处罚。
六是扎实抓好日常防范。企业要为涉药员工配发符合国标标准的防护面具,为所有员工统一配发防静电工作服,并备用10套工作服为执法检查人员及其他进入生产场区的人员使用,防止衣物静电积累发生事故。
七是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台账。企业要完善安全设施设备、隐患排查治理、人员出入厂登记等台账,在仓库设温湿度记录和出入库登记台账。企业要明确专人负责台帐登记保管,严格按照台帐规定的内容如实、规范填写,对台帐与库存量定期核对,将与台帐相应的购销合同、运输许可等相关材料存档,并留存两年备查。
八是认真推进机械化改造工作。各生产企业要按照省局的要求扎实推进机械化改造工作,凡在换证之前涉药工序没有实现机械化的一律不再换发新证。要认真落实建设项目"三同时"制度的相关规定,做好改造项目设计、审查,设备选型、安装调试和验收,严禁采用未经安全认证的机械设备,严禁边施工、边生产,严禁未经批准私建乱建,真正通过机械化改造提升安全管理水平。
九是从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关键抓好作业现场管理,要把"于5月底前完成配送车辆的安全标识工作,对搬运工培训持证上岗情况进行一次排查上报,摸清底数,视情组织培训。要加强烟花爆竹销售点的监管检查,重点看布点是否合理,存放数量是否超过规定,是否存在前店后储现象,消防器材是否完备,是否销售非法产品和应由专业人员燃放的产品等,以上问题一经发现,都要及时采取措施加以规范解决。
等行为作为监管工作重点,严格按照《烟花爆竹企业保障生产安全十条规定》的要求,严防死盯,对违法违规生产和转包、分包、转让的企业,一经发现,将依法从严从重予以处罚。
第二,烟花爆竹批发、零售企业:
一是要盯住重点抓整改。对这次检查中需要整改的企业,各县区要坚持跟踪问效,及时组织"回头看",凡没有整改的,要依法予以处罚。各企业要始终关注拉运、配送过程中的装卸情况,严禁无证人员进行装卸;要从严落实分类分级存放、流向登记、防雷防静电设施、消防设施等相关规定,再也不能出现混放、乱放、登记不实、安全消防器材损坏等问题。
二是要盯住难点抓规范。各县区要督促本辖区内的企业于5月底前完成配送车辆的安全标识工作,对搬运工培训持证上岗情况进行一次排查上报,摸清底数,视情组织培训。要加强烟花爆竹销售点的监管检查,重点看布点是否合理,存放数量是否超过规定,是否存在前店后储现象,消防器材是否完备,是否销售非法产品和应由专业人员燃放的产品等,以上问题一经发现,都要及时采取措施加以规范解决。
二、讲一讲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情况
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对生产全过程各个环节的风险进行辨识、预防和控制,可以规范好从业人员的安全行为,保障作业场所安全条件。是预防事故、夯实安全生产基础的根本需要,可以有效地解决企业安全生产"抓什么、怎么抓"和政府部门"管什么、怎么管"的问题,是落实企业和政府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必要途径。
截至目前,今年全市仅有120家左右规模以上工贸企业通过三级以上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至4月4日,各县区标准化达标情况如下:罗庄区34家,莒南县18家,沂水县10家,临沭县10家,河东区8家,平邑县8家,经济开发区5家,蒙阴县5家,沂南县4家,兰山区3家,费县2家,郯城县2家,兰陵0家,高新区0家,临港开发区0家。从4月4日目前,审评通过的有:兰陵县4家;县区已审上报待评的有:罗庄区5家,莒南县15家,蒙阴县5家,其他县还没有上报。通过对比,大家不难看出,标准化创建工作整体进度缓慢,发展极不平衡,完成10家以上的仅有4个县区,占县区总数还不到三分之一,甚至有3个县区为零,以这样的推进速度,下达各县的任务指标和700家年度总目标能完成吗?造成这种状况的主要原因:一是有的县区对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的重要意义认识不清。宣传、筹划、指导、协调不够得力,主动与企业沟通不够,未形成共识合力抓好此项工作。二是有的企业把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当作一种负担,缺乏工作主动性和积极性。今年还有七个月工作时间,任务将更加繁重,各县区务必提高认识,集中精力,进一步创新工作方式方法,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扎实推进标准化创建工作。
一是统一思想,广泛进行宣传动员。搞好安全标准化必须坚持思想先行,用思想达标带动工作达标。要广泛深入地进行宣传动员,有针对性地做好说服教育工作,把大家的思想统一起来,只要思想认识到位,创建推进落实也就有了基础。比如罗庄区安监局通过走访动员企业,形成共识,上下合力抓创建,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当前部分企业在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方面等待观望,不够主动,主要是怕花钱,怕影响经济效益;还有一些企业对新规程、新标准存在模糊认识,需要帮助他们理清思路,明确创建标准化的要求、步骤等,通过推行标准化改善企业安全状况。
二是分类指导,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各地企业情况不同,基础不一样,各县区要立足实际,对问题集中、整体推进难度大的企业,要组织专业技术人员进行"会诊",提出具体办法和措施,集中力量,重点解决。并通过选择积极性高、安全基础好的企业作为企业典型,通过以点带面,发挥带动作用和帮扶作用。
三是摸清底数,有序开展评审工作。要进一步摸清辖区内工贸企业底数,全面梳理今年拟达标企业情况,立足目标任务实际,制定下步创建推进计划,采取一对一措施,明确每家企业达标时间,分阶段有步骤督促拟上报评审企业进行网上和纸质材料的申报工作。同时加强与标准化评审机构的沟通交流,合理安排评审进程,确保达标创建工作有序开展,确保任务目标如期完成。
实现安全标准化是一个系统工程,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也是一个动态的、渐近的过程,这需要我们上下齐心、步调一致、齐抓共管、交流经验、互促共进,深入持久地将安全标准化工作开展下去。希望大家真正理解推行安全标准化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长期性和艰巨性,提高责任感和使命感。这次会议后,希望各县区真抓实干,狠抓落实,做好安全管理工作,为保证和促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的进一步稳定好转做出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