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勇:高度重视 精心组织全力做好全州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
高度重视精心组织
全力做好全州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
--在文山州第四次经济普查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委常委、常务副州长贺勇
(2018年7月17日)
同志们:
今天,我们召开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会议。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国家、省经济普查工作有关文件及会议精神,安排部署我州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刚才,锦祥同志通报了我州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前期工作情况,提出了下步工作建议;州委宣传部、州财政局、州工信委,文山市、麻栗坡县分别作了发言;我代表州人民政府与8县(市)人民政府签订了目标责任状。从锦祥同志通报的情况看,我州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认真落实国家和省的有关要求,正在扎实有序推进,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效。各单位发言中提出的工作措施也很有针对性,我都同意,希望大家认真抓好落实。
下面,我讲三个方面的意见。
一、提高认识,深刻把握开展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重要目的
(一)充分认识开展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重大意义。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我国经济已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同时,随着我国经济迅猛发展,经济总量已跃居世界第二位,"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深入推进,使各类经济体如雨后春笋迅速涌现。"用数据说话、用数据决策、用数据管理、用数据创新"已成为普遍共识。这次经济普查,将全面调查我国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发展规模、布局和效益,摸清全部法人单位资产负债状况和新兴产业发展情况,进一步查实各类单位的基本情况、主要产品和服务活动,全面准确反映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新动能培育壮大、经济结构优化升级等方面的新进展,是我国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中的一项重大国情国力调查。普查所获取的翔实资料,将为科学判断我国发展大势,准确把握新时代经济发展特征,提供科学、准确的决策部署依据。各级各部门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十九大精神上来,统一到党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要从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深刻把握开展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重要目的,以强烈的使命感和担当意识,全力以赴抓好这次普查。
(二)认真领会省政府领导对经济普查工作作出的批示和要求。党的十九大要求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经济工作会议讲话中指出:必须加快形成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指标体系、政策体系、标准体系、统计体系、绩效评价、政绩考核。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作为盘点经济家底的重要工作手段,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并寄以厚望。阮成发省长、宗国英常务副省长,就我省如何做好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分别作出了批示和要求。成发省长批示:全国经济普查是件大事,省统计局要发挥牵头单位作用,各相关部门要认真履职负责,高质量完成好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任务。国英常务副省长批示:请统计局并相关部门做好准备,抓好落实,确定普查好的结果。我州自2013年开展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以来,经济保持了较快增长,GDP年均增长11.3%,经济总量不断增长,2017年达809.1亿元,居全省第8位。此次普查,就是要摸清经济总量这个"家底",把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以来经济发展取得的成果全面反映出来,与非经济普查年度数据实现良性衔接,客观反映我州在全省发展大局中的经济地位。要确保我州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高质量完成,政府主导是关键,在整个普查工作中,必须始终体现政府行为。为此,各县(市)政府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分管领导要亲自抓落实,要强化责任意识,层层落实目标责任,逐级抓好落实,决不能敷衍塞责,马虎了事,决不能有走过场的思想。
二、认清形势,切实增强做好普查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开展的一项重大国情国力调查,而且恰逢改革开放40周年,中央和省高度重视,社会各界也十分关注。如何按照国务院经济普查通知要求和《全国经济普查条例》规定,高质量、高效率完成好本次经济普查工作任务,我们面临的形势艰巨而繁重。
(一)普查工作量加大。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对象是我国境内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随着营商环境改善,近年来各类经济主体呈井喷式增长,工作量较以往增加较多。目前,全州在库法人单位数和产业活动单位数3.3万家,比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增加1.2万家,个体工商户12万余户,比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增加近4万户,单位总数比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增加了5万余个。
(二)组织协调难度加大。随着经济主体多元化,经济活动日趋复杂,加之新产业、新业态、新商业模式不断涌现,给经济普查带来了重大挑战。为稳步推进普查各项工作,州普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在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的基础上新增加了10余个部门,多达32家,这是目前为止参与部门最多的一次经济普查,组织协调难度较以往有所加大。
(三)普查成果更受关注。按照国际惯例和国家方案,经济普查成果将作为评价经济发展成果、全国统一开展国民经济核算、修正历史统计数据和编制国民经济发展规划的重要依据。国务院已经明确提出:第四次经济普查结果除了作为修正各地的GDP总量依据外,还要按行业进行硬衔接。同时,普查结果还将作为2019年全国GDP统一核算、编制全国和地区资产负债表的基础数据。所以,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成果既与年度政府统计和部门统计密切相关,又与国民经济五年规划编制紧密相联;经济普查数据既要客观真实反映各级党委、政府的工作成果,又要经得起专家学者的评估和分析,更要接受社会的监督和历史的检验。
(四)普查基础仍然十分薄弱。一是部分普查对象配合度不高。部分普查对象存在思想顾虑,不愿意配合、不接受普查,或零指标报送,可能导致部分单位、企业漏查和少报,影响普查进度和普查质量。二是部分企业相关台账不健全。部分中小企业特别是私营企业没有健全的业务、会计、统计核算和统计台账等基础工作资料,可能导致普查数据缺乏依据,普查数据不能真实反映企业生产经营实际。三是普查"两员"选调困难。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注重现代信息技术的应用,需要把信息技术运用于普查的各个环节。普查设备的安装使用、普查人员操作的熟练程度等因素都会对普查信息技术的应用和普查成果产生很大影响,选调既要懂会计、经济、统计,又要熟悉计算机、网络、地图绘制等知识的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的难度较大,培训任务十分艰巨。四是县(市)普查工作进度不一。部分县(市)对经济普查的重视程度不够、支持力度不足,工作推进缓慢,经费、人员落实困难,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经济普查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齐心协力,扎实推进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
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范围广、内容多,涉及除农业外的国民经济所有行业,是一项庞大的系统工程,给全州普查工作带来了新的困难和挑战。希望各级各部门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原则,根据各自的职责分工,尽责履职,密切配合,全力做好经济普查相关工作。
(一)依法开展普查,确保普查数据质量。一是规范普查行为。全州各级、各部门要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全国经济普查条例》,严守普查工作纪律,严防普查中的弄虚作假、虚报、瞒报、迟报、漏报等问题,加大统计执法力度,严肃查处普查中发现的违法违纪行为,确保普查数据的真实、准确和可靠。二是确保普查数据质量。数据质量是经济普查的生命线。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对数据质量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多次对提高统计数据质量作出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以及中央、省、州出台的《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等重要文件,对提高统计数据质量作出了安排部署。我们必须牢固树立质量第一的意识,把质量控制贯穿于普查工作的全过程,加强对普查工作的调查研究,加大普查"两员"培训力度,确保普查数据实打实、硬碰硬、不含水分,做到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二)切实履行职能职责,合力推进普查工作。一是州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履行好职责。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第一,落实部门责任。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按照与州人民政府签订的《普查工作目标责任书》,切实履行职能职责,为普查工作提供好部门服务,在业务配合、人力支持上全力以赴。第二,形成普查合力。在州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建立左右联合、上下联动、内外统筹、高效运转的工作机制,形成合力推动普查工作进程。二是县(市)普查领导小组要履行好职责。经济普查是政府行为,是一项涉及多部门、多方面的工作,决不是统计部门一家的事情。各县(市)政府要高度重视,把经济普查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县(市)政府分管领导作为本县(市)经济普查领导小组组长,要切实担负起领导本地区经济普查工作的责任,按照全州的统一工作部署、统一的时间安排、统一的操作规范,切实加强领导,认真做好组织实施工作,协调解决好人员抽调、经费落实、部门协作、物资筹备和宣传动员工作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为普查工作的顺利开展创造良好条件。三是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履行好职责。各级经济普查办作为普查工作的具体实施部门,要树立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按照普查方案扎实工作;对于前期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要结合实际进行整改,总结经验,并谋划好下一阶段的工作,确保经济普查顺利推进。
(三)抓住工作重点,认真做好普查各项工作。一是做好普查宣传发动。经济普查是一项重大的社会动员工作,离不开社会各界的积极参与和大力支持,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取得调查对象的支持和配合,是保证普查圆满成功的前提条件。各级宣传部门和新闻媒体要把普查宣传工作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来完成,着力加大普查工作宣传力度,为普查工作的顺利开展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各级普查机构要加强与宣传部门的协作,制定切实可行的宣传工作方案,以"普查宣传月"为重点,分阶段掀起普查宣传高潮。各成员单位要积极配合做好宣传工作,努力营造一个各级重视、社会关注、群众参与的良好氛围。二是落实普查经费,保障普查人员力量。对于还未落实普查经费的砚山县、马关县、富宁县,要抓紧对普查经费保障进行研究,尽快落实经费。各县(市)要做好"两员"抽调,保证有充足的人力开展普查工作。州经济普查办要组织好全州经济普查综合试点暨业务培训,为县(市)开展培训提供经验积累和技术指导。县(市)经济普查办要采取灵活多样的培训方式,开展针对性强的全方位培训,力求使每一个普查员都能熟练掌握经济普查业务知识和操作技术,确保普查源头数据质量。三是要制订全过程质量控制措施。认真做好全面核查、清查工作,并针对普查工作的各阶段、各环节制定质量控制措施,严格落实岗位责任制,采取多种手段进行检查审核把关,确保普查数据全面准确、客观真实、可靠可信,经得起实践和历史的检验。
同志们,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准备工作已进入关键时期。希望各县(市)、各有关部门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精心组织、密切配合,通力协作,扎扎实实抓好经济普查各项工作,确保我州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高质量如期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