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明月:在全县乡镇人大工作推进会上的讲话
在全县乡镇人大工作推进会上的讲话
李明月
同志们:
下面,我就加强全县乡镇人大工作和建设,讲三点意见。
一、增强做好新时代乡镇人大工作的政治自觉
首先,做好乡镇人大工作是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基本要求。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战略和全局的高度,就加强和改进新时期人大工作、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提出了一系列新论断新举措新要求,极大地丰富和拓展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内涵。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明确指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根本政治制度安排,必须长期坚持、不断完善。在我国五级人大中,乡镇人大具有特殊的重要地位,是最基层的国家权力机关,是践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最后一公里"。夯实人大工作基础,发挥人大制度功效,一项重要任务,就是做好乡镇人大工作。广大人民群众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信心,往往来源于对乡镇人大和各级人大代表履职的认识认同和切身感受。只有加强乡镇人大工作和建设,才能充分发挥基层国家权力机关作用,使人大工作接地气、得民心,从而进一步巩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根基。
其次,做好乡镇人大工作是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和基层政权的重要保障。我们党作为执政党,是通过国家政权机关实施对国家和社会事务的领导。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很重要的一条,就是将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重大主张,通过国家权力机关的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意志和全体人民的共同行动。乡镇人大作为最基层的国家权力机关,担负着推动中央和各级党委决策部署在基层落地生根的重要职责。只有不断加强乡镇人大工作和建设,才能更好地把党的主张与人民意志统一起来,把党的决策与决策执行统一起来,使党的执政体制更加健全,执政方式更加科学,执政基础更加巩固。
第三,做好乡镇人大工作是建设"三美东至"的迫切需要。打造美誉东至、建设美丽城乡、实现美好生活,是未来几年乃至今后一段时期东至发展的目标和任务,要靠我们全县上下凝心聚力、砥砺奋进才能实现。目前,我县各级人大代表1286名,其中,乡镇人大代表959名,占代表总数的74%,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力量。乡镇人大代表由人民群众直接选举产生,是实现人大密切联系群众的基础和主要力量,通过乡镇人大代表更加广泛地联系群众、宣传群众、动员群众,将为"三美东至"建设注入强大活力。乡镇人大代表作用发挥好了,基层基础工作得到加强,将为乡镇及全县各项工作提供保障。我们一定要从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乡镇人大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做好乡镇人大工作的政治自觉,大力推动乡镇人大工作深入开展。
二、准确把握新时期乡镇人大的履职特点
乡镇人大作为最基层的国家权力机关,担负着保障宪法法律实施、推进基层民主法治、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任。近年来,各乡镇人大在县乡两级党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常委会的指导支持下,紧紧围绕全县改革发展稳定大局,认真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扎实工作,各项工作都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一是围绕中心,突出发展主题,坚持抓大事、议大事,监督和支持了政府抓好工作落实;二是围绕人民,通过开展调研、视察、走访等活动,积极化解社会矛盾,督促解决了一些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较好地维护了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促进了社会稳定;三是围绕自身,强化自身建设,履行职责的能力和水平得到提高,在全县经济社会生活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但是,也还存在少数乡镇对人大工作重视支持不够、人大干部参与政府分工、乡镇人代会和人大主席团会议未按法定要求召开等问题,务必要予以重视,在今后的工作中切实加以解决。
一要旗帜鲜明讲政治,牢牢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党的领导是人大行使职权、开展工作的基本前提和根本保证。乡镇人大工作的同志一定要充分认识讲政治的极端重要性,把讲政治这根弦绷得更紧一些,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能力,牢牢把握正确政治方向。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坚持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维护党中央"定于一尊、一锤定音"的权威,坚决拥护党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在各项工作中,都要及时了解和领会党委的意图,自觉围绕党委的中心任务开展工作,及时通过法定程序把党委的重大决策和重要部署变成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决定、决议,并加以监督,保证和推进党委重大决策和部署的顺利实施。要严格执行请求报告制度,人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和重要事项,必须及时向同级党委请示报告。人大无论是开展监督、决定、任免、选举等方面工作,还是加强自身建设,都必须毫不动摇地坚持党的领导,坚决贯彻党委的决策、意图和主张。当前,我县正处在打好"三大攻坚战"的关键时期,特别是在脱贫攻坚和生态环保领域压力巨大,乡镇人大要主动作为,为党委出谋划策,分担压力,将党的政策宣传下去,将群众的心声反映上来。
二要严格依法行使职权,全力服务发展大局。中央、省、市、县委文件和新修订的《安徽省乡镇人大工作条例》对开好乡镇人代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和开展监督等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各乡镇人大要紧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努力使人大工作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相协调、相促进。法律赋予乡镇人大十四项职权,主要包括三个方面,即对重大事项的审议决定权、对政府工作和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监督权、对乡镇政权机关领导成员的选举权。乡镇人大要认真行使好这些职权,做到既积极稳妥,又确保实效。要围绕本行政区域内的重大事项行使好决定权,并抓好对所作决议决定的贯彻落实,体现其权威性。要因地制宜确定监督议题,围绕党委重视、政府关注、群众关心、人大可为的事项,通过视察、调研、工作评议等多种形式开展监督,提出有份量、有见地的意见建议,为党委提供有益的决策参考。同时,在监督过程中,针对乡镇政府及有关单位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和问题,要敢于和善于提出意见,以法定形式督促政府及有关单位研究处理,并加强跟踪监督,确保监督实效。要把实施依法治国方略作为乡镇人大的根本任务,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加大对法律、法规贯彻实施情况的检查力度,增强干部群众的法治意识,提高法律素质,发挥乡镇人大在推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中的主导作用。
三要突出代表主体地位,充分发挥代表作用。人大工作主体是代表,活力在代表,水平看代表。客观地讲,我县各级人大代表总体素质是合格的、过硬的,但也有少数代表素质不高,有的代表只挂名不履职,有的代表只关注自己门前"一亩三分地",牢骚满腹、妄言妄议,虽然数量极少但是影响很不好。我们要把加强代表思想政治作风建设、提升代表素质能力摆在突出位置,切实提高代表履职能力。把发挥代表作用作为人大工作的重要抓手,在密切联系群众上下功夫,在畅通社情民意反映渠道上做文章,真正使人大代表成为人民群众的贴心人、知心人,使人大成为同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的代表机关。要督促代表履职尽责,模范遵守宪法法律,自觉接受人民监督。要建立健全代表履职档案,组织好代表开展述职评议,既激发代表履职积极性,又加强对代表的监督,让代表在履职中既有动力,也有压力。
三、加强和改进党对人大工作的领导
党政军民学,东西南北中,党是领导一切的。推进新时代乡镇人大工作,必须自觉把党的领导贯穿人大工作全过程和各个方面。
一要健全完善党领导人大工作机制。人大工作是党的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各乡镇党委书记要主角的样子、主责的状态、主业的担当。各乡镇党委要充分发挥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作用,善于从政治上思想上组织上全面加强和改善对人大工作的领导。要把乡镇人大工作纳入党委工作全局统一部署推进,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和中心任务,向人大出题目、交任务、提要求,使人大工作始终围绕党委中心工作部署和开展。乡镇党委要定期研究人大工作,听取乡镇人大主席团工作汇报,及时对人大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和重要问题作出指示答复,推进党委领导人大工作的制度不断完善。
二要支持和保证乡镇人大依法履职。要重视乡镇人大与政府工作的联系,督促政府将自己置于人大的监督之下,主动向人大及其主席团报告工作,认真落实,积极负责地组织实施人大及其主席团作出的决议、决定,同时认真听取人大代表的批评、建议和意见,改进自己的工作。要注重发挥乡镇人大主席团职能作用,支持乡镇人大主席团在大会闭会期间,通过听取和审议政府专项工作报告,组织人大代表开展执法检查、调研、视察、工作评议,加强代表议案、建议督办等方式,依法行使人大监督权。要将乡镇人大工作经费和乡镇人大活动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为人大工作和代表活动开展提供保障。要重视乡镇人大队伍建设,统筹考虑乡镇人大干部的培养、交流、选拔和使用。当务之急要解决部分乡镇人大主席参与政府分工问题,让乡镇人大主席扛起主责、干好主业。
三要着力加强乡镇人大自身建设。进入新时代,人大工作面临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乡镇人大更要把加强自身建设、提高履职能力作为一项基础性工作抓紧抓实。要强化理论武装,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十九大精神,努力做到学懂、弄通、做实。要加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相关法律法规和人大业务知识学习,熟悉掌握人大工作的特点和规律、程序和方法,提高做好人大工作的本领。要制定和完善乡镇人大议事规则和工作制度,确保人大工作有章可循、有章可依。要不断改进乡镇人大工作方法,把乡镇人大工作与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目标相结合,多谋兴业之策,多思惠民之举,多做助推文章,有针对性地开展监督、推动工作。要重视乡镇人大工作宣传,突出工作亮点,展示代表风采,扩大乡镇人大的影响力,让广大人民群众了解人大工作、关心人大工作、支持人大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