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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领导讲话合集精选34篇(第5/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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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要进一步深化务实合作,建设互利共赢的中非发展共同体。不久前,中国共产党举行了十九届五中全会,通过了关于制定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的建议,提出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建设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这将为非洲发展提供更多机遇。近年来,非洲国家积极联合自强,启动建设非洲自贸区,全力推进非盟《2063年议程》第一个十年规划,发展潜力不断释放。中方愿同非洲朋友深入对接发展规划,不断催生新的合作动能。我们要积极实施一批促进就业、惠及民生的合作项目,在自贸区合作、数字经济、减贫、产业链供应链联通、应对气候变化等领域深挖合作潜力。

第三,要进一步推进团结抗疫,朝着中非卫生健康共同体的目标坚定前行。我们要共同落实好中非团结抗疫特别峰会成果,继续加强中非抗击疫情、复工复产合作,建设好非洲疾控中心总部,为国际抗疫合作注入正能量。中方愿继续向非洲国家提供抗疫物资援助,同非方分享抗疫经验以及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有效做法,支持非洲强化公共卫生体系、恢复经济发展的努力。中方愿在疫苗研发完成并投入使用后,积极考虑向有需要的非洲国家提供,以实际行动助力非洲国家早日战胜疫情。

女士们,先生们,朋友们,

明年将在塞内加尔举办新一届论坛会议,这是中非关系的又一件大事。中方愿同塞内加尔和论坛其他非方成员一道,统筹疫情防控和中非关系发展的需要,积极做好会议筹备工作,也希望各位使节积极研提意见建议。争取早日确定会议形式,精心设计酝酿会议成果,发扬论坛"共商共建共享"和开拓创新的精神,打造更多亮点项目,壮大中非团结合作的声势,携手维护有利于中非共同发展的国际环境,更好造福中非人民。

最后,预祝本届高官会取得圆满成功!

谢谢大家!

在第75届联大审议阿富汗问题会议上的发言

戴兵

2020年12月10日

主席先生:

当前阿富汗局势正处关键阶段。今年9月,首次阿富汗人内部谈判启动,为结束延宕多年的冲突战乱打开机会之窗。中方欢迎谈判双方日前就谈判准则达成一致。希望双方巩固良好势头,继续显示积极建设性姿态,相向而行,争取早日找到政治解决阿富汗问题的有效方案。

国际社会应充分尊重阿富汗人民意愿,为和谈顺利进行创造有利环境,确保谈判进程"阿人主导、阿人所有"。任何外部力量都不应强加于人,更不应借机谋取私利,操弄谈判进程。外国部队从阿富汗撤军应本着有序、负责任的原则,避免留下安全真空,损及阿富汗及地区国家利益。外国驻军在阿富汗的各种犯罪行为应被彻底追查,有关人员应被绳之以法。

作为阿富汗友好近邻和真诚朋友,中方一贯支持阿富汗和平和解进程,通过"上海合作组织一阿富汗联络组"、"中阿巴三方外长对话"等机制,积极劝和促谈,为促进阿富汗人民实现包容性和平和解发挥建设性作用。中方将一如既往,继续做阿富汗和平和解进程的支持者、斡旋者和便利提供者。

当前阿富汗暴力袭击事件频发,安全局势依然堪忧。国际社会应为阿富汗国家安全部队能力建设提供培训、资金和技术支持,帮助阿方有效应对恐怖主义、跨国犯罪和毒品走私等威胁。中国一直通过双多边渠道帮助阿方加强反恐能力建设,支持阿富汗打击恐怖主义,维护国家安全。

主席先生,

发展是解决一切问题的总钥匙。阿富汗实现可持续和平离不开经济社会发展。在日前举行的阿富汗问题日内瓦国际会议上,加尼总统强调了区域合作和互联互通对阿富汗发展的重要意义。国际社会应支持阿富汗参与区域合作与互联互通,帮助阿释放地缘优势,早日摆脱贫困束缚,实现稳定与繁荣。中方将本着共商共建共享原则,继续同阿方推进"一带一路"建设,为加强区域经济融合,促进各国共同发展做出贡献。

新冠肺炎疫情对阿富汗带来巨大挑战。国际社会应帮助阿方尽快控制疫情,推进经济社会复苏。中方已向阿方提供多批抗疫物资援助并派出医疗专家组,将继续为阿方抗击疫情、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

谢谢主席先生。

在第十六届亚洲防扩散高级别对话会上的主旨发言

傅聪

2020年12月10日

尊敬的本清耕造大使,

各位同事,

很高兴出席本届亚洲防扩散高级别对话会。我愿借此机会,同大家分享中国防扩散出口管制领域最新进展,以及中方对当前防扩散形势和有关问题的看法。

各位同事,

12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管制法》正式施行。这是中国贯彻全面依法治国理念的重要举措,从三个方面巩固了中国的防扩散与出口管制机制:

一是提升立法层级。上世纪90年代以来,中国先后制定了6部行政法规,形成了覆盖核、生物、化学、导弹以及军品等物项的防扩散和军品出口管制法律制度体系。《出口管制法》是中国在总结上述行政法规实施经验,借鉴国际通行做法的基础上,制定的第一部统领出口管制工作的专门法律。相比行政法规,《出口管制法》法律位阶更高,将为防扩散出口管制工作提供更有力的法治保障,也有助于提升企业和社会公众防扩散意识。

二是统一管制制度。《出口管制法》统一确立了中国在出口管制政策、管制清单、管制措施及监督管理等方面的基本制度框架和规则。对管制范围、制定和调整管制清单的程序、许可审批及全面控制原则的执行等做了明确规定,并建立了国家出口管制工作协调机制和专家咨询机制。这些都有助于强化部门间协调配合和信息共享,确保各项管制措施得到更有效遵守和执行。

三是强化监督管理。经过长期实践,中国的防扩散出口管制模式实现了从行政管理向法制化管理的转变。为确保各项制度得到严格遵守,《出口管制法》专设"监督管理"及"法律责任"章节,对相关政府部门的监督管理职权、企业和个人的义务、违法行为的处置等作了明确规定,包括加强最终用户和最终用途风险管理、加强企业内部合规制度建设等。这充分体现了中国加强防扩散出口管制的意志和决心。

中方有关部门正在积极推进《出口管制法》相关配套法规的立法工作,进一步完善管制清单并将适时发布。出口管制涉及诸多技术性问题,我们愿同各方就相关问题加强沟通,交流经验,开展合作。

各位同事,

大规模杀伤性武器及其运载工具的扩散对国际和平与安全构成现实威胁。当前,国际安全形势面临严峻挑战,国际防扩散机制受到单边主义和霸凌行径的严重冲击。为扭转这一局面,有效实现防扩散目标,维护国际和地区的和平与稳定,国际社会应在以下方面共同努力:

首先,坚决维护多边主义。防扩散是全球性问题,必须寻求多边解决方案。随着全球化快速发展,人员流动、国际贸易不断增加,任何国家都难以独自应对扩散挑战,加强协调合作是最佳的途径。在此背景下,我们要维护联合国宪章的宗旨和原则,尊重各国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坚持不干涉内政等重要原则。要强化以联合国为核心的集体安全体系,维护联合国安理会权威。要坚持政治外交手段,通过对话协商解决防扩散问题。炮制所谓的大规模杀伤性武器计划,并在未经联合国安理会授权的情况下对别国进行军事干预,这样的悲剧不应再重演。任何多边协议一旦达成,都必须严格履行。以退群毁约、损人利己的手段谋求绝对安全,只会走入死胡同,国际社会应坚决予以抵制。

第二,巩固和强化现有防扩散机制。二战后建立的以国际条约、安理会决议及相关国际组织为基础的国际防扩散架构虽不完美,但在防止大规模杀伤性武器扩散、维护国际和平与安全方面发挥了不可或缺的重要作用。在当前地缘政治形势下,维护现有防扩散机制的权威性和有效性显得愈发紧迫。

应进一步增强《不扩散核武器条约》《禁止生物武器公约》《禁止化学武器公约》等主要国际法律文书的普遍性,并确保其得到全面、平衡、有效执行。明年将举行《不扩散核武器条约》、《禁止生物武器公约》审议大会,安理会将全面审议第1540号(防扩散)决议执行情况,各方应以此为契机,采取实质性措施加强相关条约和机制。中方愿与各方一道,推动上述审议取得实质性成果。

同时,应确保相关国际组织严格依照授权开展工作,在涉及条约履约等核心问题上努力寻求协商一致。利用相关问题进行政治操弄,未经充分协商强行推动表决,只会加剧缔约国分裂,损害相关国际组织权威和有效性。

第三,营造防扩散合作文化。近年来,个别国家打着防扩散的幌子,未经联合国安理会授权、甚至公然违反联合国安理会决议,频频使用单边制裁和长臂管辖。对此,国际社会必须坚决抵制。需要强调的是,即便有联合国安理会授权,制裁也只是手段而非目的。要充分考虑相关国家的合理安全关切,提供必要激励,确保相关进程沿着正确轨道发展。

第四,平衡处理安全与发展的关系。科学技术的快速发展为人类带来福祉,也增加了相关技术被转用于大规模杀伤性武器及其运载工具的风险。保持防扩散与和平利用之间的平衡至关重要。享受科技发展红利是各国的合法权利,在努力实现防扩散目标的同时,不应阻碍就相关材料、技术及设备开展和平性质的国际交流与合作。《不扩散核武器条约》《禁止生物武器公约》《禁止化学武器公约》以及一系列联大、安理会决议均明确确认这一原则,这也是广大发展中国家长期以来的呼声。

同时,实现防扩散目标不应以损害科技进步为代价。面对人工智能、3D打印、基因编辑、生物合成学等新兴技术快速发展及无形转让所带来的扩散风险,既要加强政府监管,也要为相关技术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现有多边防扩散出口管制机制应当朝着更加公正、包容、非歧视性的方向发展。某些国家以意识形态划线,极力推动科技脱钩,企图将现有防扩散出口管制机制改造成新"巴统",这只会损害加强防扩散体系的国际努力。

第五,加强国家执行与国际合作。只有得到各国切实执行,相关防扩散原则、政策及共识才有意义。要充分考虑各国特别是发展中国家的特殊国情和现实需求,开展更加有针对性的国际合作与援助,支持发展中国家加强能力建设,补齐防扩散机制、立法、专业等领域短板。联合国安理会1540委员会及其他相关国际组织可发挥更大作用,为各国提供援助供需匹配等多样化服务。中国愿积极参与防扩散立法、执法、外联等领域的国际交流与合作。

各位同事,

不久前,中国共产党第十九届五中全会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先后召开,通过了一系列重要文件,擘画了未来发展蓝图,提出了提升国家治理效能、加强国家安全体系和能力建设、加强法制建设等重要目标。中国将继续以此为指引,秉持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深入参与国际防扩散进程。中方愿本着相互尊重、平等互利的原则,与包括美国新政府在内的各国开展防扩散交流与合作。我们也愿本着权利和义务相平衡的原则,与现有防扩散出口管制多边机制开展对话、发展关系。

谢谢大家!

在《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第30次缔约国会议上发言

耿爽

2020年12年09日

海洋孕育生命,联通世界,促进发展,把各国人民连结成休戚与共的命运共同体。海洋的和平安宁、健康可持续发展对人类生存具有重要意义。我们要同心协力,抓紧行动,完善全球海洋治理,共建美丽海洋。为此,中方主张:

--我们要坚持多边主义,凝聚全球海洋法治共识。《公约》等国际条约和习惯国际法是多边合作的重要成果,为全球海洋治理提供重要法律规范。中方支持各方以包括《公约》在内的国际法为基础,以合作共臝为目标开展海洋合作,支持联合国在海洋环保和海洋开发中发挥关键作用。中方全面参与《公约》及联合国框架下的海洋治理机制,深入参与"国家管辖范围以外区域海洋生物多样性国际协定"谈判和"国际海底资源开发规章"制订等重大国际立法进程,坚定支持国际海洋法法庭、国际海底管理局和大陆架界限委员会依据《公约》履职尽责。

--我们要重视海洋生态文明,携手应对海洋环境挑战。保护海洋生态环境需要国际社会同舟共济,各方应与海为善,以海为伴,系统拓展对海洋的认知,积极研究并有效应对过度捕捞、环境污染、气候变化、海平面上升、海洋垃圾等传统和新兴海洋问题。中方一直秉持推动绿色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理念,高度重视海洋生态文明建设,持续加强海洋环境污染防治,保护海洋生物多样性,促进海洋生态系统的养护和修复。中方愿与各方加强海洋生态环境领域的合作,为子孙后代留下一片碧海蓝天。

--我们要深化海洋务实合作,为疫后经济复苏注入"蓝色活力"。新冠肺炎疫情对全球经济社会发展造成全面冲击,海上互联互通和各领域海洋合作可成为后疫情时代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增长点。我们要积极落实海洋可持续发展目标,巩固和发展开放包容、具体务实、互利共赢的蓝色伙伴关系。中囯提出共建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倡议,与有关国家的双边海洋合作取得良好经济、社会效果。中方愿继续通过促进海上互联互通和各领域务实合作,推动蓝色经济发展行稳致远。

--我们要促进对话协商谈判,共同维护全球海洋秩序。善意、准确、完整地解释和适用《公约》是有效执行《公约》的应有之义。对于《公约》未予规定的事项,应继续遵循一般国际法的规则和原则。各国应本着平等互谅的精神,通过谈判协商妥善解决涉海分歧。国际司法机构应切实遵守国家同意原则,在当事国授权范围内行使管辖权,正确解释和适用《公约》,支持当事国通过谈判协商解决争端的意愿和努力,促成长期有效的争端解决方案。

中国将始终做全球海洋治理的建设者、海洋可持续发展的推动者、国际海洋秩序的维护者。我们愿继续同各国一道,本着相互尊重、公平正义、合作共赢的精神,深入参与全球海洋事务,共同践行海洋命运共同体理念,为实现海洋可持续发展作出贡献。

在中国--联合国和平与发展基金设立五周年专题研讨会上的发言

张军

2020年12月08日

尊敬的维奥蒂女士,

尊敬的刘振民副秘书长,

各位嘉宾、各位同事、各位朋友:

大家好!很高兴能以视频形式举办中国-联合国和平与发展基金设立五周年"成就与展望"研讨会。此次会议由中国常驻联合国代表团和联合国秘书处共同举办,旨在回顾基金成立五年来的工作成绩和经验,并探讨未来工作方向和重点。欢迎来自联合国会员国、联合国机构的代表出席此次活动。

中国-联合国和平与发展基金系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阁下2015年出席联合国成立70周年峰会系列活动时宣布设立,是中国首次通过设立基金支持联合国工作,搭建了中国与联合国务实合作的新平台。五年来,在中方与秘书处共同努力下,基金从草创到开花结果,为推动中国与联合国合作,为国际和平与安全和发展事业作出了重要贡献。

第一,基金有力促进了多边主义。联合国是当今世界最具普遍性、代表性和权威性的政府间国际组织,是支持和践行多边主义最重要的平台。中国政府过去五年累计向基金注资一亿美元,展现了坚定不移的政治决心和实实在在的持续投入。在中国与联合国方面密切合作下,基金择优支持了和平与安全和发展领域的95个项目,惠及亚洲、非洲、拉丁美洲和大洋洲100多个国家和地区,以实际行动和扎实成果捍卫了联合国的中心地位和领导作用。

第二,基金有力支持了联合国重大议程。基金项目紧紧围绕维持和平、预防性外交、反恐、减贫、难移民、落实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等开展,丰富了联合国机构支持会员国的工具箱,推动了联合国多项重大议程的实施。例如,"维和人员安全项目"发布了关于加强维和人员安全的建议报告,开启了联合国加强维和人员安全的一系列后续行动。"维和能力建设项目"培训了3000多人次维和军警,"联马稳定团项目"培训了1800多名马里基层社区领袖、妇女和青年,"阿富汗青少年难民谋生能力项目"使2000多名难民受益,同时推动了重要领域的国际合作。

第三,基金有力推动了非洲和平与安全和发展事业。中非传统友好,中国对非外交的重要优先方向是促进非洲和平与发展。中国-联合国和平与发展基金将非洲和平与安全和发展作为资助重点领域。"快速反应体系项目"在执行期间支持了联合国21项斡旋行动,其中53%在非洲。基金还资助了10个同非洲和平与安全直接相关的项目,覆盖非洲所有次区域,促进了联合国与非盟合作。基金还帮助非洲最不发达国家经济转型、提升发展水平,获取更多可再生能源,加快绿色工业化和经济社会发展。

第四,基金有力促进了可持续发展目标的落实。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是当前联合国在经济发展领域的重要工作,中方对此高度重视,正在为落实议程作出不懈努力,包括深化"一带一路"框架下合作,推动落实可持续发展目标,让更多参与国家从中受益。通过基金支持,中国的菌草技术植遍100多个国家,帮助当地妇女、残疾人等弱势群体增加就业、改善生活,同时涵养土壤、防沙固土、治理环境。基金还通过一系列项目支持开展可持续发展议程国别对话与培训,加强发展中国家能力建设。

各位同事,朋友们,

今年是联合国成立75周年、基金宣布设立五周年。今年9月,习近平主席在第75届联大一般性辩论中宣布,中国-联合国和平与发展基金在2025年到期后将延期五年。各方对此高度评价,对中国-联合国和平与发展基金给予充分肯定和赞许。

五年来基金开展了大量工作,但捐助方、管理方、参与方、受益方齐聚一堂还是首次,意义重大。大家畅所欲言,对基金给予积极评价,并提出殷切期待,充分展示了对基金的关心和爱护,对此我代表中国常驻团表示衷心感谢!也非常感谢秘书处各部门的大力支持。这次研讨会意义重大,成果丰富,提出了很多有益的建议。从各位的积极反响、富有启发性的思路和面向未来的期许,可以看到大家对基金的热情和关怀,我们今后的合作空间非常广阔。

习近平主席在出席第75届联大一般性辩论时指出,中国将继续做世界和平的建设者、全球发展的贡献者、国际秩序的维护者。我们将继续坚定支持基金工作,不断加强联合国在维护国际和平与安全、促进发展方面的核心作用,捍卫多边主义。

中国有句古话:"人心齐,泰山移。"我们各方只要同心协力,携手前行,就没有战胜不了的困难,就没有成就不了的事业。中方愿与基金管理团队密切合作,不断提高项目质量和有效性,加强全面预算绩效管理,规范运作。中方愿与各参与伙伴密切合作应对挑战,特别是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应对疫情对经济的负面影响,支持参与伙伴经济复苏,落实可持续发展议程。

我们将认真研究会议提出的意见建议,提出更多更好的项目满足参与各方的需求。我们将进一步在基金框架下加强南南合作,促进信息和经验共享。中方欢迎启动基金成立五周年成就报告项目。我们愿与各方共同努力,以此纪念活动为契机,一道继续推动基金行稳致远,推动基金取得更大成就。我们仍在起步阶段,但对基金未来充满信心。让我们为了共同的未来一同携手努力!

谢谢大家。

法治合作护航"一带一路"

--在最高人民法院国际商事专家委员会第二届研讨会暨国际商事专家委员新聘仪式上的致辞

罗照辉

2020年12月08日

尊敬的周强院长,

各位专家委员,

女士们、先生们:

下午好!

很荣幸应邀出席今天的活动。首先,我谨代表中国外交部对各位新聘专家委员、对国际商事专家委员会第二届研讨会成功召开表示热烈祝贺!

国际商事专家委员会因"一带一路"而生,与"一带一路"结缘。"一带一路"倡议兼备陆海、横跨东西、联通古今、泽被千秋,七年来得到国际社会广泛认可,被写入联合国大会决议,已有138个国家和31个国际组织与我国签署相关合作文件。

今年以来,面对新冠肺炎疫情,"一带一路"沿线山川异域,携手抗疫,"云外交"有声有色,经济重建风生水起,经贸合作逆势上扬。今年前三季度,中国-东盟贸易总额达4818亿美元,同比增长5%。中国-欧盟贸易额5140亿美元,同比增长3%。这些充分彰显了共建"一带一路"强大的生命力!

国际商事法庭和专家委员会为此作出了重要贡献。委员会汇聚世界法律界精英,开展头脑风暴、思想碰撞,为"一带一路"建设提供智力支撑,为全球治理贡献中国智慧。我们对此表示高度赞赏。

朋友们,

中国正在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习近平法治思想的一个重要内涵,就是"坚持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与之相反,某些西方国家任意退群毁约,严重冲击国际法治。在"东治西乱"背景下,最高人民法院设立国际商事法庭、组建国际商事专家委员会并连续聘请两批专家,因应时势,意义非凡。我们期待并相信,在今后的岁月里委员会必将发挥愈加重要的作用。

第一,委员会可聚焦引导"一带一路"规则发展。国际商事法庭、专家委员会和各位专家通过法律适用、司法判例、纠纷调解、咨询意见等,进一步提升司法统一性和可预期性,逐步推动"一带一路"商事规则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协助构建绿色"一带一路"、廉洁丝绸之路、健康丝绸之路的法律规则体系。

第二,委员会可注重化解"一带一路"争端。高水平共建"一带一路"需要高水平争端解决机制。公平公正的争端解决体系有助于为共建"一带一路"提供法律确定性,提振合作信心。国际商事法庭和专家委员会自2018年建立以来,已发挥积极作用,通过高效透明的司法行为,及时化解纠纷,为共建"一带一路"发挥了"解压阀"和"稳定器"作用。

第三,委员会可着力推进全球治理变革。当前世界正经历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全球治理体系亟待改革和完善。国际商事法庭和专家委员会的工作既是在推进中国法治建设和"一带一路"规则发展,更是在为全球治理改革积累"中国经验"。要适时总结经验,提出"中国方案",在更高水平参与全球治理建章立制工作。

第四,委员会可助力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公平正义是全人类共同的价值,也是法律的终极追求。各位专家来自不同的国度、不同的法域,代表着多彩的法律文明。大家齐聚一堂,为解决普遍性法律问题而汇集众智,这本身就是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在司法领域的生动体现。

女士们、先生们,

当前,百年变局、世纪疫情和中美博弈叠加,单边主义和保护主义盛行,非传统安全问题此起彼伏,国际形势不稳定不确定因素增多。变局与乱局交织背景下,中国重视和维护国际法治的初心不改。我们将始终做多边主义践行者,积极参与全球治理体系改革和建设,坚定维护以联合国为核心的国际体系,坚定维护以国际法为基础的国际秩序,坚持做国际法治的维护者、建设者和贡献者。

中国外交部高度重视"一带一路"法治保障工作,通过召开"一带一路"法治合作国际论坛、开展双边法治磋商交流、举办法治合作研修项目、密织法治合作条约网络等方式深入推进相关工作,并取得长足进展。外交部愿与国际商事法庭、专家委员会和各位专家进一步加强联系,继续为国际商事法庭、专家委员会和各位专家履职提供支持和协助,共同助推共建"一带一路"行稳致远。

最后,预祝研讨会暨新聘仪式圆满成功。谢谢大家!

在第75届联大全会"海洋和海洋法"议题下发言

耿爽

2020年12月08日

当前,新冠肺炎疫情在全球肆虐,人类面临前所未有挑战。习近平主席在第75届联大一般性辩论中指出:此次疫情启示我们,我们生活在一个互联互通、休戚与共的地球村里;启示我们,人类需要一场自我革命,加快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建设生态文明和美丽地球。

我们共同生活的地球是一个蓝色星球,建设美丽地球要求我们共同把这个蓝色星球治理好、保护好、开发好、建设好。

--我们要携手建设高质量的海洋治理体系。海纳百川成其大,完善全球海洋治理同样需要汇集各方智慧。我们要秉持共商共建共享的全球治理观,不断完善全球海洋治理规则,努力消除全球海洋治理赤字。善意、准确、完整地解释和适用《联合国海洋法公约》是海洋合作与治理的基础,对于《公约》未予规定的事项,应继续坚持以一般国际法的规则和原则为准据。

--我们要携手维护高质量的海洋生态环境。建设清洁美丽的世界离不开清洁美丽的海洋。我们要探索人与海洋和谐共生之路。坚持陆海统筹、河海共治,不断加强海洋环境污染防治,保护海洋生物多样性,促进海洋生态系统的养护与恢复。

--我们要携手发展高质量的海洋经济。海洋经济攸关全球经济增长,攸关各国民生福祉。我们要促进海洋经济发展与生态保护协调统一,推动海洋经济发展提质增效,实现海洋资源有序开发利用,帮助培育疫后世界经济复苏新活力、新动能。

--我们要携手打造高质量的"蓝色伙伴关系"。合作是实现海洋可持续发展的金钥匙。我们要打造开放包容、具体务实、互利共赢的蓝色伙伴关系,寻找各方利益共同点和汇合点,推动实现海洋产业优势互补、海洋环境共同呵护、海上安全共同维护、海上争端对话解决。

受疫情影响,今年"国家管辖范围以外区域海洋生物多样性国际协定"和"国际海底资源开发规章"的制订节奏放缓。中国政府以负责任、建设性态度积极参与有关会间讨论。中方认为,海洋生物多样性国际协定的谈判在关注出台时间的同时,更应注重协定内容,确保平衡处理资源养护和可持续利用的关系,兼顾各方关切,维护国际社会整体利益。国际海底资源开发规章应全面、完整、严格体现《公约》及其1994年《执行协定》有关规定,确保不同责任主体利益之间的合理平衡,确保深海开发利用与环境保护之间的合理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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