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报文稿-23篇(第13/13页)
也要看到,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千头万绪,不可能毕其功于一役。"核保过场化,理赔核保化"等情况仍时有发生,这既给消费者带来困扰,影响金融消费信心,也会给行业自身发展带来隐患。毫无疑问,保障金融消费者权益,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也是金融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根基。优化金融消费环境,有利于激发居民消费潜力,助力经济回暖。
营造良好金融消费环境,离不开健全的制度和有力的监管。近年来,《中国人民银行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实施办法》《银行保险机构消费者权益保护管理办法》等文件相继发布,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协调工作机制逐步构建,金融营销宣传行为持续规范,监督检查效能不断强化,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制度框架基本建立。未来,期待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立法工作加快推进,为高质量开展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提供更多法律指引。
金融机构需强化主体责任。从产品宣传到合同签署,从售后咨询到投诉处理,金融机构及从业人员在各个环节与消费者"面对面""零距离",其行为直接决定消费体验和用户评价。只有积极履行保护消费者权益的主体责任,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健全规章制度、优化业务流程、强化人员管理,方能不断排除危害消费者权益的隐患,给客户提供优质服务。
提升消费者金融素养也是重要一环。一方面,金融管理部门、金融机构可开展多种形式的金融知识宣介活动,增强百姓防范非法集资、金融诈骗等的意识和能力。另一方面,金融消费者要做好保护自身权益的第一责任人,注意通过正规渠道了解产品,购买时需认真阅读合同条款,谨防上当受骗。随着全社会的共同努力,金融消费者一定能够享受到更加便捷、舒心的消费环境。
最大限度激发人才创新活力(创新谈)
谷业凯
2023年01月30日
科技部相关负责人日前向媒体介绍,中办、国办近期印发《关于完善科技激励机制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的出台将进一步完善科技激励机制,优化创新环境,激发创新活力,为实现科技自立自强、建成科技强国的奋斗目标汇聚起科技界强大力量。
人是科技创新最关键的因素,激励机制对科技人才的成长与发展至关重要。评价科技激励机制的好坏,关键要看它能否形成有效激励与正向激励,能否使科技人才有效发挥潜能。一般来说,好的激励机制能够充分调动人才的积极性、主动性,给人才提供足够的发展空间,进而全方位、系统性地挖掘科技创新的潜力,构建起良好的创新生态。反之,如果激励机制出了问题,往往会影响学术风气、破坏人才发展环境,甚至影响整个创新体系的效能。
随着我国的科技人力资源总量持续增长,人才队伍规模不断壮大,如何激发人才的创新创造活力,成为科技体制改革着力解决的重点问题。党的十八大以来的新一轮科技体制改革就是围绕人来进行,科技激励机制建设受到了高度重视,得到了显著加强,也取得了明显成效。
近年来,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科学技术进步法等法律法规修订完成并正式施行,为开展科技激励提供了法治保障;《关于实行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分配政策的若干意见》《关于深化科技奖励制度改革的方案》等,为开展科技激励提供了政策支撑;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的分配政策顺利实行,分类推进人才评价机制改革稳步开展,高校院所科研相关自主权稳步扩大,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等相关政策全面落实......促进自主创新的全方位科技激励机制基本建立起来。当前,我国科技激励机制与建设世界科技强国的目标要求和加快推进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的现实需求相比,还存在差距。比如,仍然存在基础性和公益性研究缺乏长期稳定支持、青年科技人才激励存在短板、鼓励创新宽容失败的环境有待优化等突出问题。新形势下,必须通过进一步完善科技激励机制加以解决。
据科技部相关负责人介绍,《意见》针对科技激励存在的突出问题,立足增强科技激励的系统性、针对性、有效性,提出5个方面改革举措,包括"强化激励勇担国家重大科技任务的制度安排""加强对作出重大贡献人员和团队的奖励""健全长期稳定支持科技人员潜心研究的保障机制""创造有利于青年科技人才脱颖而出的成长环境""营造尊重科学规律鼓励探索创新的生态";《意见》以科技人才为激励重点,强化使命激励、贡献激励,树立勇担使命、潜心研究、创造价值的激励导向,构建有利于加快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的激励机制。
风物长宜放眼量。科技激励是个系统工程,完善科技激励机制也不能一蹴而就。期待各地各部门贯彻落实各项推动创新发展的科技政策,坚持以改革促创新,探索符合自身特点的科技人才激励机制,多措并举激发创新创造活力,让广大科技人员乐于科研、勇于创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