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一步加强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第2/2页)
(二)加强工作保障。各县区和乡镇要采取招录、调剂、聘用等方式,加强农村集体资产管理队伍建设,做到每个乡镇保证有3-5名管理人员。建立健全农村集体资产管理人员登记备案、培训考核和持证上岗制度,加强对业务人员的日常管理。强化乡镇农村经营管理部门基础保障,设置固定的服务场所,配置必要的办公设备,确保"事有人管、活有人干、责有人负"。
(三)强化规范管理。依托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系统、村
委会财务管理系统,进一步加强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做到权属清晰、登记完整、账实相符。加强信息公开,利用电视、网络、手机、电子触摸屏等媒体和工具,向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公开农村集体资产管理信息。
村委会财务管理参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