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2024年工作要点1(第2/2页)
二是"十四五"升本入规达标计划。抢抓"十四五"本科院校设置中期调整和独立学院转设机遇,补齐师资、建筑面积、直属附属医院等办学条件短板,全力拼搏,争取进入设置规划,实现升本目标。成立学校升本工作专班。对当前教学资源、师资力量、学生需求以及市场趋势进行深入调研,厘清升本转型后基础医学教育架构和内容的底层逻辑,明确学科体系建设的方向和目标,适应升本后的教学及管理工作需求。
三是高层次人才引育计划。年内引进人才80-100人,优化专任教师、辅导员队伍结构,鼓励专任教师拓展攻读博士研究生渠道。
四是现代职业教育体系重点项目、创新行动计划项目提质培优计划。推动32项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改革推荐重点任务、创新行动计划项目建设落地见效,提升建设水平,提炼、总结和推广建设经验。
五是"卫生+康养"高素质技能人才培养质量提升计划。提升执业资格考试过关率、"X证书"过关率和各项大赛获奖级别和获奖覆盖面,提高学校办学影响力和贡献度。
六是综合办学条件提档升级计划。启动8000万中央预算内资金支持的康养产教融合实训中心开工建设,启动综合学生公寓楼、综合教学楼、第二餐厅初步设计、立项并完成前期手续。
七是高职院校绩效评价提升计划。弥补学校职普融通、科技研发、社会服务、国际交流与合作等弱项"零分""低分"指标,增加显性成果和标志性成果,力争实现学校绩效评价提升进位达"A"。
附件:
1.2024年高水平建设项目一览表
2.河北省高职学校绩效评价指标
附件1:2024年高水平建设项目一览表
类别
序号
名称
级别
责任主体
省域高水平高职学校
1
省域高水平高职学校(临床医学专业群)
省级
质考办
临床医学学院
省域高水平专业群
2
护理专业群
省级
护理系
3
药学专业群
省级
药学系
职业教育专业教学资源库
★4
职业教育药学专业群教学资源库(统筹)
国家级
药学系
5
职业教育医学影像技术专业教学资源库
省级
医技系
★6
职业教育医学检验技术专业教学资源库(第三联合主持单位)
国家级
医技系
★7
医学影像技术专业教学资源库(第二联合主持单位)
省级
医技系
★8
智慧健康养老服务与管理专业教学资源库(第二联合主持单位)
省级
健管系
职业教育一流核心课程(在线)
9
病理学与病理生理学
省级
基础部
10
药理学
省级
基础部
11
医护心理学基础
省级
健管系
12
医护英语
省级
公共课部
13
检验仪器分析技术
省级
医技系
职业教育一流核心课程(线下)
★14
内科护理(培育项目)
国家级
护理系
★15
诊断学(培育项目)
国家级
医学系
★16
外科护理(培育项目)
国家级
护理系
职业教育优质教材
★17
生理学(第2版)(培育项目)
国家级
医技系
★18
预防医学(第6版)(培育项目)
国家级
健管系
★19
外科护理(第2版)(培育项目)
国家级
护理系
★20
药理学(培育项目)
国家级
药学系
★21
护理概论(第三版)(培育项目)
国家级
护理系
职业教育校企合作典型生产实践项目
★22
"产教共频、资源共享、多效多能"药学专业典型生产实践项目(培育项目)
国家级
药学系
★23
康养行业创新人才培养校企合作典型生产实践项目(培育项目)
国家级
健管系
高水平专业化产教融合实训基地(中心)
24
护理高水平专业化产教融合实训基地
省级
护理系
★25
医护康养一体化产教融合实践中心(培育项目)
国家级
教务处
/护理系、医学系、健管系
示范性虚拟仿真实训基地
★26
康养示范性虚拟仿真实训基地(统筹)
国家级
教务处/护理系、医学系、健管系、基础部
27
妇产科示范性虚拟仿真实训基地
省级
护理系
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省级示范性职业教育集团)
28
河北省卫生职业教育集团
省级
教务处
★29
全国康养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培育项目)
国家级
健管系
★30
全国美容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培育项目)
国家级
健管系
信息化标杆校
★31
信息化标杆校(培育项目)
国家级
教育技术中心
市域产教联合体
★32
第一批省级市域产教联合体--沧州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产教联合体(第二牵头单位,培育建设)
省级
教务处
说明:
1.本表所列项目为"河北省高等职业教育创新行动计划"建设项目、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改革重点任务项目(带"★"的)。
2.序号6、7、8、32四各建设项目,本校非第一主持或第一牵头单位。
附件2:河北省高职学校绩效评价指标
(第一类学校)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计分方法
责任主体
职普融通
(2分)
衔接培养
(2分)
本年度开展"3+2""3+4"五年一贯制且基本完成年度招生计划(中职当年招生率80%以上)的1项得1分。
就业中心
产教融合
(17分)
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及职教集团建设(5分)
牵头的省级职教集团学年内重视创新模式和机制,具有显著的特色,具有可借鉴、辐射和带动作用,在全国或省域内、行业内产生重要影响2分(提供年度总结报告和重要影响佐证);
牵头的职教集团转型为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得1分;
牵头教育部批准的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得3分,参与得1分;
牵头省教育厅批准的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得2分;
设立奖学金制度并在学年内开展奖励活动得1分。
教务处
产教联合体建设(7分)
本学年牵头上报国家级市域产教联合体得7分,参与得2分;
牵头省级市域产教联合体得3分,参与得1分。
教务处
本年度开展"2+2+2"且基本完成年度招生计划(中职当年招生率80%以上)的1项得1分。
就业中心
校企合作
(5分)
本学年校企每共建一个国家级产业学院得2分,省级产业学院得1分;省级混合所有制二级学院实质开展招生得1分;
每立项建设一个省级高水平产教融合实训基地得1分;
每作为一个省级以上产教融合型企业主体合作院校得1分。
牵头一项国家级现场工程师培养计划得5分,省级得3分。
非产业主导类学校与行业合作可参照给分。
教务处
高水平教师队伍建设
(10分)
高层次人才培育(4分)
本学年培养培育国家级教学名师、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领衔人、全国技术能手,以及其他同层次国家级人才得4分。
人事处
教师队伍建设标志性成果(6分)
本学年获黄大年式教学团队得6分;
本学年国家教师教学创新团队验收优秀得3分,通过得1分;
入选国家级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培训基地得2分;
每获一项教师教学能力大赛国赛一等奖得3分,二等奖得2分,三等奖得1分;
其他国家有关部门发文公布的国家级标志性成果由专家视情况赋分。
人事处
人才培养
质量
(10分)
立德树人
(4分)
本学年入选教育部高校思想政治工作质量提升综合改革与精品建设项目等国家级项目一项得4分;(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精品项目、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中青年骨干、高校原创文化精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研究文库入选)
组宣部
马院
每获一项全国高校辅导员素质能力大赛国家级奖项得2分;
每一人入选国家级最美高校辅导员、辅导员年度人物得2分。
学工部
学生竞赛
(3分)
本学年学生在世界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奖得3分;
在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国赛获一等奖2分,二等奖1分;
承办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国赛得1分。
其他赛项参照执行。
教务处
在"互联网+"创新创业大赛国赛获金奖得2分,银奖1分。
其他赛项参照执行。
就业中心
学生获奖
(3分)
本学年每取得一项国家级荣誉得1分。
学工部
教学改革
成效
(13分)
课程与教学资源建设(4分)
本学年每入选一个国家职业教育示范性虚拟仿真实训基地得1分;
每主持一个国家职业教育专业教学资源库或本学年验收通过得2分;
每入选一门国家精品在线课程得1分。
教务处
教材建设
(4分)
本学年每入选一部教育部"十四五"职业教育规划教材得1分。
教务处
教学成果奖(5分)
每获国家级职业教育教学成果奖一等奖得5分,二等奖得2分。
科研处
科技研发
(20分)
省级以上科研平台、项目和
奖励情况
(10分)
本学年立项国家级科研平台得10分,每立项一个省级科研平台得7分;
现有省级科研平台本学年有较好的技术研发与成果转化成效,每个平台得1分;
每新增一项国家级科研项目(课题)得6分;
以第一完成单位获国家级科研奖励得10分,省级科研奖励每项得7分。
平台和项目,均指的是立项。
科研处
纵向科研经费到账情况
(5分)
排名第一的学校得5分;排名第二、三名学校得4分;排名第四、五名学校得3分;其余高于中位数的得2分;低于中位数,但纵向科研经费到账高于上一年度得1分。
科研处
科技研发其他成果(5分)
检索收录排名前三的学校得3分,其余高于中位数的得2分,低于中位数但数量高于上一学年得1分。
科研处
社会服务
(12分)
横向技术服务到款额(4分)
本年度学校横向技术服务到款额排名第一、第二的学校得4分,排名第三、第四、第五的学校得3分,其余高于中位数的得2分,低于中位数但横向技术服务到款额高于上一年度的得1分。
科研处
培训到款额(4分)
本年度培训到款额排名第一的学校得4分,排名第二、三的学校得3分,其余高于中位数的得2分,低于中位数但培训到款额高于上一年度的得1分。
继教学院
实效性科研成果(4分)
本学年每产出一项服务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帮助群众增产增收的科研成果得2分。
科研处
国际交流与合作
(5分)
合作办学项目(1分)
本学年获批教育部批准的合作办学机构或合作办学项目得1分。
国际
教育部
输出优质教育资源和标准(4分)
本学年向国(境)外输出一套教学标准得1分;
在国(境)外建立海外学院得2分;
开展"中文+职业技能"培训得1分。
国际
教育部
重点项目
建设情况
(8分)
国家"双高计划"(3分)
定性评价
质考办
教育部提质培优行动计划(2分)
定性评价
质考办
省双高计划及省创新发展行动计划
(3分)
定性评价
质考办
影响力
(3分)
国家影响力(3分)
学年内被推举为全国某行业协会(职教集团联盟)理事长单位;
主持国家教学(专业)标准开发等情况。每一项1分。
教务处
在国家召开的重要会议上作典型发言、典型经验做法在全国进行推广、典型经验做法被国家级媒体(央视、光明日报等)宣传报道(正式印发的报纸或央视上播出的报道)。每一项1分。
党政办
组宣部
附加项
(5分)
附加成果
(5分)
本学年每获得一项国家级成果、承担一项国家、省或教育厅重要任务活动的得1分。
质考办
党政办
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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