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力发展乡村旅游的工作方案
关于大力发展乡村旅游的工作方案
为大力发展乡村旅游,以乡村旅游发展繁荣促进两项改革后我县乡村全面振兴,根据《中共XX县委、XX县人民政府关于做好乡镇行政区划和村级建制调整改革"后半篇"文章的实施意见》精神,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关于做好乡镇行政区划和村级建制调整改革"后半篇"文章总要求,以推动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增美为目标,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快培育"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乡村旅游产业体系,着力构建"三生融合、三产联动"乡村旅游发展格局,将乡村文化和旅游资源优势转化为乡村旅游发展优势,将乡村旅游打造成为落实"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重要载体,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美好生活需要,充分发挥我县乡村旅游在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建设美丽乡村、带动农民就业增收、传承农耕文明等方面的重要推动作用。
(二)工作目标。到2025年底,建立覆盖县、乡、村三级的乡村旅游发展体制机制,全面摸清全县乡村旅游资源状况和发展现状,将乡村旅游纳入全县"十四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和文化旅游、农业农村等专项规划,制定落实乡村旅游发展工作方案和工作计划,初步形成全县乡村旅游发展新局面。到2027年底,全县乡村旅游发展体制机制进一步完善,乡村旅游发展环境明显改善、发展质量明显提升、发展规模明显扩大,成为县域经济发展的重要抓手。以2023年为基数的全县乡村旅游收入、就业人数等经济指标年均增速保持在15%以上。到2029年底,全县乡村旅游体制机制更加完善,乡村旅游产业结构显著优化、产品类型更加丰富、发展质效全面提升,"一核一环一带四片区"的县域总体旅游格局初步形成。成功打造一批有品质、上档次的农家乐、民宿和乡村酒店,创建A级景区2-3个,省级及以上文旅特色小镇1-2个,乡村旅游品质明显提升,接待能力增强。乡村旅游在县域经济发展格局中的地位和作用显著提升,两项改革后对我县乡村振兴和旅游扶贫的促进作用显著增强。
二、主要内容
(一)编制乡村旅游发展规划。与国土空间、生态保护、环境治理、传统村落保护、道路交通建设等规划衔接配套,建立健全乡村旅游规划体系。高水平编制两江流域乡村旅游总体规划,支持指导北坝镇、乐安镇等重点乡镇编制实施乡村旅游发展落地规划,规范和引领乡村风貌和文化的保护利用,切实提高乡村旅游发展的带动性、前瞻性和可操作性。挖掘涪江特色文化旅游资源,对接融入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着力建设绵阳南向东出文旅门户区。
(二)完善乡村旅游基础设施。推动文化旅游、农业农村、林业、水利、交通等多方资源实现面向乡村旅游的整合利用,实施乡村绿化、美化、亮化工程,大力提升乡村景观,改善乡村旅游环境。完善旅游配套设施建设,加快S209等重点工程建设,因地制宜建设游步道、自行车道等。对重点乡村旅游点的道路、停车场、旅游厕所、排污设施等进行整治提升;规划和安装完善一批标识标牌、导视牌等,提升服务能力。
(三)健全乡村旅游服务体系。支持在重点乡村旅游景区景点设立游客咨询服务中心,强化信息咨询、旅游解说、医疗服务、安全救援等服务内容建设。发展乡村智慧旅游,促进"旅游+农业+互联网"融合发展,通过线上引流、线下体验,推动乡村旅游便利化。鼓励村文化室、农家书屋等公共文化服务依托乡村旅游经营主体实现多元化发展,提高公共文化资源使用效率。
(四)优化乡村旅游产品供给。按照标准化、特色化、品质化发展要求,全面推动乡村旅游要素升级。支持农家乐、乡村酒店等转型升级,鼓励乡村民宿合理发展。组织一批文化艺术团队深挖传统文化民俗,推动体验式餐饮演艺和民俗展演等。以诗书画歌营造文化旅游氛围,深入挖掘文化内涵,提升特色文旅节会活动影响力,培育塑造一批品牌节会。开展文创及旅游商品设计大赛,推出一批梓州伴手礼。
(五)突出乡村旅游文化传承。积极研发非遗+文化旅游创意产品开发,推出一批具有XX特色的非遗旅游精品。积极参加各类非遗展示宣传推介活动,拓宽非遗作品宣传推广销售渠道。把涪江号子、高跷狮灯等非遗项目在重点景区常态化展演。加强非遗研究,加强对川剧、木刻、剪纸等传统项目的传承、保护与扶持。整合利用闲置村(社区)办公用房、文保建筑、老宅老院,结合本地文化因地制宜建设一批镇、村史馆和乡村博物馆。
(六)创新乡村旅游营销模式。推广乡村度假生活理念,加强目标市场分析和定位,鼓励因地制宜开展乡村旅游宣传营销,不断拓宽乡村旅游客源市场。放大特色乡村节庆活动引流效果,以节促建、以节促销、以节促联,通过农事节庆、民俗节日、花果采摘等各类活动,将乡村节庆活动打造成为展示农耕文明和民俗文化的有效载体。发挥乡村旅游"后备箱""伴手礼"效应,鼓励在主要景区景点、交通干道等设立农特产品销售专区,灵活运用电商平台,拓宽乡村旅游商品销售渠道,以乡村旅游发展助力乡村振兴。
(七)规范乡村旅游市场管理。建立健全行业协会组织,深入推进乡村旅游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加强对新业态新主体新群体引导、服务和管理。全面落实安全责任制,确保意识形态、自然生态、文物保护、食品卫生等关键领域的生产安全,构建起完备的交通安全、食品安全、消防安全、游览安全、社会治安等公共安全体系,切实保障游客合法权益。
(八)壮大乡村旅游人才队伍。将乡村旅游纳入乡村振兴培训计划,每年开展乡村旅游专题培训不少于2次,加强对乡镇党政领导、村级组织负责人的乡村旅游专题培训,加大对乡村旅游经营、管理、服务人员的技能培训,全面提升乡村旅游项目开发、产品包装、市场营销、经营管理水平等。探索创建乡村旅游创客示范基地、引导大学毕业生、返乡农民工、转业军人等创客投身乡村旅游发展,促进人才向乡村流动,改善乡村旅游人才结构。
三、保障措施
(一)健全组织领导。将两项改革后乡村旅游发展工作作为重要内容纳入全县文化旅游、农业农村发展工作重要议事日程。制定落实乡村旅游发展工作年度计划,切实加强督促检查,确保全县乡村旅游发展工作扎实推进、取得实效。
(二)构建协调机制。建立完善乡村旅游统筹协调推进机制,探索构建乡村旅游部门联动机制,形成文化旅游、农业农村、发改、自然资源、交通运输、住建、水利、生态环境、财政、扶贫、市场监管等部门共同推进乡村旅游发展的良好局面。县文广旅局、县农业农村局要建立定期会商机制,充分发挥牵头抓总的作用,确保统筹到位、协调有效。
(三)夯实发展基础。着力推动乡村社会治理创新,积极探索基层组织引导、支持乡村旅游发展新模式,鼓励农民专业合作社、乡村旅游协会等组织健康发展,创新社会资本与当地村民利益联结机制,形成广泛的社区参与,为乡村旅游发展壮大提供坚实的支撑和保障。
(四)加大扶持力度。相关部门(单位)要在土地、财政、税务、资金、行政审批等环节加大对乡村旅游发展的扶持力度,特别是要将乡村旅游项目建设用地纳入国土空间规划和年度土地利用计划统筹安排,盘活农村闲置房屋、"四荒地"、集体建设用地等资源,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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