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卫健委2024年第三季度工作总结
市卫健委2024年第三季度工作总结
一、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一)持续加强公共卫生体系建设。一是进一步优化医疗卫生资源。组织实施二级以上医疗机构绩效考核工作,持续提升医疗服务能力和管理水平,扎实推进优质医疗资源扩容和区域均衡布局。目前,我市共有国家级临床重点专科6个,省级临床重点专科19个。二是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成效显著。扎实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提升年和健康城市建设推进月活动,全面启动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工作。顺利完成2024年度上半年居民健康体检工作。全市65岁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率达到77.8%。三是基层卫生服务体系持续建设。制定印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标准(第三版)》,规范提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深化医联体建设和社区卫生服务改革,组建城市医疗集团5个、县域医共体4个,实现县办中医医疗机构全覆盖,稳步推进"乡村一体"改革。四是中医药服务能力不断提升。实施中医药特色人才培养工程,建立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4个。积极打造肺病、针灸等2个国家和市级区域中医专科诊疗中心项目建设单位,全市现有各级各类中医药机构114个,其中:中医医院2所,县级中医院1所,中医馆38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9个,门诊部12个,村卫生室96个。
(二)深入实施健康扶贫工程。保持现有健康扶贫政策总体稳定。落实好财政投入政策,确保贫困人口参保率持续稳定在99%以上。全面巩固提升脱贫成果。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完善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目前全市无返贫和新致贫人口。
(三)稳步推进健康城市建设。一是完善"一老一小"健康服务体系。深入推进国家级老年友好型社区创建工作,目前我市已有15个社区进入首批创评名单。新建城区公共场所无障碍设施改造任务清单及图集已全部完成。二是深化医联体建设。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构建整合型服务体系。全市公立医院全部参与医联体建设。三是继续提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水平。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标准,为65岁及以上老年人免费提供每年1次健康体检服务,并按要求做好服务质量考核工作。认真开展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工作,强化人员培训、组织管理、质量控制等工作落实。
(四)加快推进疾控体系改革。一是强化监测预警能力。加强疫情监测预警系统建设,完善传染病网络直报系统功能,提高疫情分析研判和应对处置能力。强化艾滋病、结核病等重点传染病防控,对艾滋病抗病毒治疗实施全覆盖管理,服药覆盖率保持在95%以上。二是扎实做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预警。制定出台食品安全事件事故流行病学调查处置技术指南以及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管理办法,明确责任分工,加大重点领域、重点环节的风险监测力度。截至目前,全市完成食品及相关产品抽样检测3040批次、样品总数7034份,不合格率为2.75%。三是扎实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全面启动以"文明健康、绿色环保"为主题的爱国卫生运动提升月活动,广泛动员群众参与整治人居环境,逐步完善小广告治理长效机制和社会宣传激励机制。
(五)突出抓好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一是加强职业病防治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督促用人单位开展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检测、劳动者上岗前培训、职业健康监护等工作。二是强力推进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工作落实。采取现场检查、双随机抽查等方式,针对医疗机构规范诊疗行为、药品耗材合理使用等方面进行监督检查1400余次,发现问题390余条,责令整改570余条次;依法查处各类案件17起。三是落实信用联合奖惩机制。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建立完善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责任追究及信用修复机制的通知》要求,建立完善医疗卫生行业红黑名单制度,形成全行业、多元化的长效综合监管机制。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医疗服务资源配置不均衡。全市医疗服务资源总量相对不足,布局不够合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础设施条件仍较薄弱;公立医院发展不充分,医疗人才储备不足、结构不合理。
(二)基层医疗队伍薄弱化。基层医务人员数量较少、素质参差不齐、结构失衡等问题仍然存在;基层医疗设备落后,资金匮乏、使用效率低;基层医疗机构用药种类少、品种少,部分适宜药物供应不足;基层医疗机构"重治疗、轻预防"观念仍未扭转。
(三)公立医院补偿机制不健全。由于我市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还不足三年,现行补偿机制还不健全,医疗服务价格调整滞后,医疗机构收入来源单一;公立医院运营压力较大、公益性作用发挥不足等。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进一步加强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完善公共卫生事件监测预警系统,增强疫情分析和应对能力。提升传染病防控和救治水平,特别是艾滋病和结核病。提高公共卫生服务质量,深化爱国卫生运动,推进健康城市建设,改善农村环境。加强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建设,优化防治策略,提升防控救治能力。强化疫苗接种管理,提高服务水平。制定健康城市建设规划,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建立医疗集团和医共体,改革运行机制。利用大数据支持公共卫生体系建设,推进"互联网+医疗健康"。
(二)进一步巩固提升健康扶贫成果。执行"四个不摘"政策,保持健康扶贫政策稳定。监控脱贫和边缘人口健康,完善帮扶措施。确保大病救治、排查问题清零、兜底保障等指标达标。保障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制度运行,满足贫困群众医疗需求。协调资源,完成健康扶贫与乡村振兴衔接任务。建立长效机制,防止因病致贫返贫。
(三)持续推进卫生健康事业发展。推进国家医学中心和区域医疗中心建设,启动市第一人民医院创建国家医学中心及省市共建区域医疗中心工作,重组医疗资源。谋划省级区域医疗中心建设项目,力争年底前开工。协助市第一人民医院创建国际眼科中心,提交可研报告审批。跟进市中医院创建中医心身互动治疗中心,年底前完成验收。支持市妇幼保健院创建省产前诊断中心示范中心,实施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开展孕妇心理健康筛查等项目。推进妇幼保健机构标准化建设,筹建市紧急救援中心,巩固儿童友好城市创建成果。扩大普惠托育服务项目实施范围至全市,落实孵化期税收优惠政策,开展婴幼儿照护服务示范城市创建工作,支持幼儿园提供2至3岁幼儿托育服务,开展保育员职业技能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