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统战部2024年民族团结工作总结
市统战部2024年民族团结工作总结
一、主要做法和成效
(一)围绕一条主线,着力深化宣传教育。一是积极开展民族教育活动。全面落实中央、自治区、自治州党委和市委部署要求,精心制定实施方案,通过"请进来、走出去"、专题讲座、现场教学等多种形式,开展民族团结教育67场次。二是全面宣传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事迹。以中央、自治区、自治州表彰的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个人为原型制作电影《祖国的花朵》,在电视台播出,并在有关网站、微信、微博、公众号等新媒体平台展播,发挥好典型示范引领作用。三是广泛开展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普及。把学习使用国家统编教材作为推行使用国家统编教材工作的重中之重,成立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领导小组,制定了《伊犁州加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普及工作实施方案》和《伊犁州普通话提升行动方案》,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二)依托一个平台,发挥统战优势。成立市民族宗教工作领导小组,将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纳入全市民宗工作总体布局,推动形成了党委统一领导、政府依法管理、统战部门牵头协调、民族宗教界主动参与的工作格局。切实做好少数民族流动人员服务管理工作。建立和完善少数民族流动人员服务管理联席会议制度、少数民族流动人口跨市县走访联系机制和少数民族流动人口信息库。积极协调有关部门为外地务工经商人员办理户籍迁移手续3718人,办理护照16人。在全市9个街道成立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社区服务中心,有专职工作人员28人,兼职76人,构建了社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网格化"管理模式。
(三)构建两个环境,促进民族团结。一是坚持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以"民族团结一家亲""三进两联一交友""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月""新疆是个好地方"等活动为载体,推动各民族广泛交往、全面交流、深度交融。二是推动建立各民族相互嵌入式的社会结构、社区环境。大力实施边境地区基础设施改善工程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计划。争取并落实国家项目资金5.6亿元,新建改建农村公路1209公里、桥梁101座,改造农村危旧房287户,建设安居富民房324套、抗震减灾房234套、棚户区改造安置房2603套,城镇供水管网覆盖人口17.9万人,新增供气面积9.62万亩,城市、乡村光纤覆盖率分别达到99%和98%,各族群众过上了幸福美好的生活。三是深入开展"民族团结一家亲"和民族团结联谊活动。扎实开展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创建工作,全市共有19个单位被命名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扎实推进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建设,先后命名省级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12个;坚持将民族团结融入城市各个角落、城乡各个方面,打造市级主题公园4个、街头广场10个、文化长廊5条;持续举办"结对子·种文化"活动和"石榴花开节庆中华"系列活动,全市1:1复制建成结亲连心场所30个;积极组织开展第32个民族团结进步月活动,在全市开展形式多样的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活动1000余场次;大力实施"百千万"培训工程,累计培训2.4万余人次;积极推动建立青少年常态化联合管护机制,共创建各族青少年联合管护站(点)208个。四是加强民族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宣传培训。利用广播电视、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平台和宣传栏、电子显示屏等公共场所宣传党的民族政策和法律法规。对全市各级党政领导干部、行政执法人员、青少年学生等开展分众化、精准化的宣传教育和多层次、全方位的培训轮训。
(四)完善四项机制,保障民族地区稳定繁荣。一是全面落实维稳责任。严格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及自治区实施细则、《伊犁州党委维护社会稳定领导小组工作规则》《伊犁州维护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规定》,按照上级维稳工作会议要求,及时分析研判我市涉及民族因素的风险隐患和社会稳定形势,逐一落实维稳责任清单,切实维护意识形态领域安全。二是全面推进依法治理。认真落实"门前五包""包村(社区)领导、包案领导、包案民警、包案检察官、包案律师"责任制,充分发挥法治在社会治理中的重要作用。扎实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深入推进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和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跨省通办",方便各族群众生产生活。三是健全帮扶工作机制。制定出台了《伊犁州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实施意见》《伊犁州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工作方案》,健全完善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持续加大对南疆籍务工经商人员转移就业支持力度。开发就业岗位1.9万个,其中助农增收就业岗位5175个。四是强化源头防范治理。建立矛盾纠纷排查预警、利益表达诉求、矛盾调处化解三个机制。建立了信访信息员队伍和乡(镇)信访工作室,实行信访问题分类处理。
二、存在的问题
一年来,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中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一是民族工作压力传导还不够到位。有的乡镇和部门对中央、自治区、自治州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认识还不到位、理解不深不透,缺乏深入系统的学习研究;二是宣传贯彻实效性还不够到位。有的宣传活动内容陈旧、方式方法单一甚至照搬照抄其他地区的活动方案;有些宣传活动与当地群众的需求贴得不够紧合,缺少吸引力和感染力;个别宣传活动在形式上花拳绣腿很热闹,但内在质量和实际效果却差强人殊等等。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持续深化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传教育。一是深入持久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引导各族干部群众树立共同体理念。二是牢固树立共同体理念,继续开展"四史""五观"等宣传教育活动,创新载体形式深化六进工作,丰富基层内容形式,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利用媒体平台宣传党的民族政策和法律法规。三是努力创造"伊犁经验",通过积极探索和实践,形成具有地方特色的成功模式。注重结合自身实际,充分发挥地域优势,不断改革创新,力求在经济、社会、文化等多方面取得突破。
(二)不断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一是坚持走中国特色民族问题解决道路,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提高基层治理能力,依法治疆,以人民为中心,稳中求进,统筹发展和安全。二是全面贯彻党的民族理论和政策,大兴调查研究之风,围绕完善政策、铸牢共同体意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党的建设等重大问题,发挥马克思主义研究和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引领作用,构建强大意识形态作为重要课题深入研究。
(三)持续巩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创建成果。一是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高质量发展,紧扣主线,提升经济实力、科技实力、综合国力,谱写现代化建设新篇章。二是率先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按八项标准推进创建工作,夯实基层基础,提升创建水平。三是定期进行考评,制定详细的考评标准和时间表,对示范单位进行定期的检查和评估,同时对考评结果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的监督,进一步提高创建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四是加大先进典型的宣传报道力度。通过各种媒体渠道,广泛宣传报道在创建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和优秀事迹,邀请先进典型进行经验分享和交流,帮助其他单位和个人更好地学习和借鉴他们的成功经验,从而推动整个创建工作的深入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