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机关党支部标准化建设的调研报告
关于机关党支部标准化建设的调研报告
党支部在党的组织体系中是最基层的组织,是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机关党支部作为机关党组织的"神经末梢",肩负着教育、管理、监督党员和组织、宣传、凝聚、服务群众的重要职责,加强机关党支部标准化建设,是提升基层党组织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的内在要求,是做好机关党建工作、推动全面从严治党的坚实基础,也是提高"围绕中心、建设队伍、服务群众"工作质量和水平的基本保障。新形势下,必须立足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组织领导机关基层党组织全面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着力解决一些机关基层党组织弱化虚化边缘化问题,着力构建组织健全、制度规范、功能完备、党员队伍建设良好的标准化支部形态,不断探索机关党支部建设科学规律,切实提高机关党支部建设质量,推动机关基层党组织建设全面进步、全面过硬。
一、机关党支部标准化建设的基本情况
近年来,武汉市直机关工委以支部建设为主体,以发挥支部职能为关键,大力推进机关党支部标准化建设,为提升机关党建工作科学化水平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
(一)组织体系设置标准化
本着务实、管用、有效原则,不断健全完善市直机关组织体系,着力增强组织体系的严密性、完整性和科学性。一是坚持规范化设置。坚持"支部建在连上",广泛推行"支部建在处室"的做法,对有正式党员3人以上的处(科)室,一律单独设立党支部,定期排查调整,确保应建尽建,设置规范。二是实行动态化管理。建立党组织和党员信息数据库,精准掌握、动态监测党组织和党员变动调整情况,对组织设置和调整不规范、不及时的,适时采取提醒、督导、约谈、通报等措施予以整改。三是建立长效化机制。汇编《机关党建制度及工作问答》,从制度上对机关党的基层组织设置予以明晰,定期不定期开展市直机关基层组织设置的自查、普查和抽查,以常态化、长效化的工作措施和机制推动基层党组织设置更加科学、合理、优化。
(二)班子队伍建设标准化
以增强班子整体功能为着力点,选优配强支部班子,保障结构合理、职责明确。一是强化"一岗双责"。坚决贯彻落实处长兼任支部书记,压实主体责任,坚持抓好支部书记任前谈话、任前培训等关键环节,着力提升支部书记做好党务工作、履行书记职责的专业化水平。二是深化"公推直选"。严格执行基层党组织换届纪律,连续6年在市直机关实现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公推直选"全覆盖,充分保障班子队伍选拔任用的民主、公开、透明、开放,推动建设政治坚定、结构优化、充满活力、群众认可的班子队伍。三是实化"人事相宜"。对标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的新形势、新要求,组织引导市直机关设立、恢复或规范机关纪检组织。市直机关所有基层党支部一律配齐纪检委员,承担支部纪检工作职责,实现人岗相适,补齐支部班子建设的短板。
(三)党员教育管理标准化
对党员的教育管理关系到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的发挥和党内政治生活的成效,是党支部标准化建设的关键环节。市直机关工委着力从3个层面入手,推动党员教育管理抓在日常、严在经常。一是从宏观层面突出上级党组织的领导监督职能。在党员教育管理体制机制上,着力构建市直机关工委,各单位党组(党委)、机关党委、机关支部,党员"1+3+1"为主体的责任体系,层层传导压力,并着重突出上级党组织对教育管理工作的宏观领导、总体谋划、督促检查及考核评价。二是从组织层面突出支部的主职主责作用。加强对党员的日常教育管理,扎实开展支部主题党日活动,落实党员教育培训、"三会一课"、党内组织生活、民主评议党员等基本制度,严格发展党员,妥善处置不合格党员,认真做好对党员的激励、关怀、帮扶等各项党员服务工作,切实把支部教育党员、管理党员、监督党员和组织群众、宣传群众、凝聚群众、服务群众的职责落到实处。三是从个体层面突出党员的自我教育管理。强化党员干部的身份意识,引导党员干部亮明身份,自觉佩戴党徽,在工作实践和社会生活中自觉自愿加强自我教育管理,不断提升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的能力。近年来,市直机关全体党员广泛参与了"双万双联""我是武汉好声音"和在职党员进社区、"立足岗位争创一流"先进典型争创、清廉家风故事分享会等活动,推动党员干部深入基层、深入一线,在服务群众的鲜活实践中历练本领和作风,在自我教育管理中受益,取得了明显成效。
(四)工作基础保障标准化
市直机关工委坚持"党的一切工作到支部"的鲜明导向,资源向支部倾斜,力量向支部聚集,为推动党支部标准化建设提供坚强有力的保障。一是充实基层队伍。结合市直机关党支部工作实际,专门下发《关于加强和规范市直机关党支部建设的通知》,把支部班子队伍建设作为党支部标准化建设的重中之重,对设置标准、选配条件、选举程序予以明确规范,形成制度,切实保证基层党支部有人干事、能干成事。二是夯实基层阵地。对有条件的部门和单位,按照"有专用场地、有专用标牌、有固定专栏、有活动设施、有学习资料、有活动记录、有荣誉展品、有活动制度"等标准建设规范化党员活动室。三是落实基本需求。在党费使用上优先保障支部,统筹安排支部党费的划拨标准、使用范畴、管理制度,切实保证党费用于党建工作、支部建设和服务党员;建立健全多元化投入机制,出台《武汉市市直机关基层党组织党建活动经费管理办法》,把支部党建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设立"红色基金",对符合使用条件的支部和党员及时给予激励、关怀和帮扶,体现组织关爱和人文关怀,切实为支部和党员解难事、做实事、办好事;分期分批建立了18个党员干部教育基地,完善规范管理制度,充分满足党员干部接受理想信念教育、革命传统教育的愿望和需求。
二、机关党支部标准化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
尽管市直机关在推进机关党支部标准化建设上作了一些有益的探索和实践,但是对照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的标准要求,机关党支部的标准化建设依然存在一些亟待研究和解决的问题。
(一)少数党员对加强党支部标准化建设的重要性认识有待进一步提高
一是有的基层党组织没有准确把握党支部在党的组织和工作中的定位及作用,开展党的工作深不下去、实不起来、落不到底;二是有的支部书记及班子成员对于标准化建设"抓什么""怎么抓""如何抓见效"缺乏思考、探索和实践;三是有的党员认为党支部标准化建设是上级党组织和支部班子的事,对于自己"做什么""怎么做""如何做到位"存在认识上的误差和盲区。
(二)少数党支部标准化建设特色不够鲜明
一是同质化。有的党支部在建设的内容、措施、形式、载体等方面完全雷同、千篇一律,结合自身实际不紧密,特色不突出,创新性不强,缺乏标准化建设的核心竞争力和品牌效应。二是机械化。有的党支部开展标准化建设就是简单机械地把党章、《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等关于支部建设的规章制度照抄照搬下来,统一格式汇编成册或挂在墙上,存在一定的形式主义。三是粗放化。有的党组织在推动党支部标准化建设上制定执行标准较为笼统、模糊、粗放,分类指导和精准施策不够,缺乏系统性、科学性、严密性和有效性。
(三)党支部标准化建设的整体水平不够平衡
一是在覆盖广度上,有的基层党组织仅局限于抓"点"、抓"盆景",缺乏面上的统筹和整体推进,未能实现支部标准化建设的全覆盖。二是在工作力度上,单位与单位之间、支部和支部之间参差不齐。三是在推进深度上,有的支部存在严重"偏科"现象,只着力于对支部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忽视和弱化了组织、宣传、凝聚、服务群众的职能职责,支部的组织力、领导力和功能性、实效性有待进一步提升。
三、对策与建议
推进党支部标准化建设,应着重立足党支部的职能职责,突出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的发挥,不断把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推进。
(一)坚持问题导向,加强顶层设计
进入新时代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站在战略全局的高度,不断加强全面从严治党的顶层设计,作出了一系列管党治党的重大决策,实施了一系列重大举措。十九大党章增写党支部的职责,《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印发实施,都是党中央从顶层设计上加强党支部建设的生动实践,这对于各级基层党组织推进党支部标准化建设具有重要指导意义。推进党支部标准化建设,必须坚持问题导向,针对现实问题加强顶层设计。一是针对党支部的职能职责,进一步强化支部的组织属性,按照支部职责的两大主体对象"党员"和"群众"为主线,以教育、管理、监督党员和组织、宣传、凝聚、服务群众七大职责为支线,从顶层设计上规范建设的理念、内容、载体、措施、标准等各个要素。二是针对党支部班子队伍的职能职责,进一步强化支部班子的责任意识,以制度条文的方式明确支部班子队伍的职能职责,并纳入党建考核考评范畴。三是针对党员的职能职责,进一步强化党员的身份意识,具体量化党员参与党支部标准化建设的标准要求和指标参数,纳入党员民主评议和星级评定范畴。
(二)坚持开放创新,科学构建标准
党支部标准化建设在保证正确政治方向的前提下,应充分体现支部党员自主建设、管理支部的智慧和力量,党支部标准化建设的衡量标准要坚持与时俱进,上接天线、下接地气,鼓励开放试点和探索创新,坚决防止一成不变、死板僵化。在标准的构建上应着重把握3个方面。一是标准的固化。对党章、《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等文件中关于支部标准化建设的政治性、原则性标准要逐一整理、归类、规范,主要体现常态化、长效化。二是标准的具化。要因地制宜,紧密结合上级党组织安排部署的重点工作,结合全市、本单位的中心工作,结合党支部阶段性目标任务,对模糊化、概念化的建设标准进行具体化、明细化,设计实用性、可操作性强的工作内容和形式,着重体现时效性、灵活性。三是标准的量化。要坚持"去虚求实"的原则,科学合理运用数理统计方法,对建设标准的实施、考评设定具体指标参数,以定量的形式为定性考核提供量化的依据,对有些"一次量化"难以准确定性的标准内容,可进行"二次量化"进一步细化指标体系,使定性更为准确,最大限度排除和纠正主观评价的偏颇。
(三)坚持流程管理,规范实施路径
党支部标准化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必须遵循其自身的规律和特点。在党支部标准化实施路径上,要着重突出支部的主体地位,严格按照标准化建设的环节和步骤推进,形成工作闭环,确保标准化建设持续、健康、有效。一是设置标准。以党支部为单位,把支部自身党的工作和所在支部处室的中心工作融合起来,自主设置本支部标准化建设标准,明确建设的目标愿景、载体措施、进度时限、工作保障等各方面要素,在空间上涵盖支部全部工作,从时间上贯穿支部工作的始终。二是实施标准。支部班子带领支部党员对照标准要求、把握时间节点、注重实施过程,及时做好实施流程和台账管理,保障既定的标准落到实处、取得实效。三是检查标准。适时对标准化建设工作进行跟踪督导检查,对执行落实不严格、不到位的及时处置调整,对存在严重不担当、不作为现象的,要依纪依规报上级党组织从严问责追责。四是评价标准。按照建设周期时间节点,对支部的标准化建设进行全流程评价,总结经验做法,查找存在问题,为下一周期建设打好基础。对具有示范效应、典型性强的标准和做法,上级党组织及时予以宣介推广。
(四)坚持突出实效,优化结果评定
党支部标准化建设是体现支部政治力、组织力、凝聚力和战斗力的重要依据,也是发挥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的重要途径,实效性是检验标准化建设的评判标准。在对党支部标准化建设的考核评价上,要着重把握以下3个方面。一是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评价主体可设定为上级党组织和纪检组织,评判标准主要看支部班子队伍和所属党员是否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的核心地位、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对存在问题和有违反情况的,要坚决实行一票否决。二是把职能发挥作为基础前提。评价主体可设定为上级党组织和群众(服务对象),评判标准主要看是否全面履行党章规定的党支部7项职责,是否存在职责履行不到位导致支部软弱涣散以及党员不在组织、不像党员、不发挥作用等问题,标准权重占比应大于50%。三是把党员认同贯穿始终。评价主体设定为支部所属党员,评判标准主要看党员主体作用的发挥、党员权利的保障、党员思想情感的认同等方面,评价方式可采取支部党员满意度问卷测评、随机抽取支部所属党员调研谈话等,信息技术条件具备的可利用互联网平台实施日常及最终评价工作,切实保障党员对支部的评价更加客观、真实、科学、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