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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局2023年度工作总结汇编(4篇)(第2/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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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2023年工作完成情况

(一)聚焦依法治市主线,深入推进法治XX建设

1、压实法治建设责任。召开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会议,制发《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2023年工作要点》《XX市贯彻落实中央依法治国办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加强镇(街道)法治建设的意见》。制发《XX市统筹推进法治建设重点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通知》《XX市法治建设重点工作任务分解索引表》,对法治XX建设105项重点工作、法治政府建设76项重点任务进行分解,确定责任单位,明确工作措施、完成时限和责任人员。

2、全面提升法治督察力量。一是健全机构组织。设立法治督察科,选聘37名法治督察员,组建专业的法治督察队伍,为常态化开展法治督察提供了有效保障。二是开展重点专项督察活动。重点对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整治,共制发专项整治工作简报15期,会议纪要3份,工作提示清单8份;共收集有效问题线索101条,制发转办单6份,对49个问题进行点对点转办,目前已全部整改处理到位。

3、持续深化法治宣传。一是明确工作重点。制发《2023年全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明确全年普法宣传的内容、重点和要求。制发《关于在全市开展"一月一主题"法治宣传活动的实施方案》,结合行政执法部门工作职能,确定每月宣传主题内容。二是强化考核评价。组织召开守法普法协调小组会议暨2022年度"谁执法谁普法"年度履职报告评议会。9家普法责任单位进行现场履职汇报,30家单位进行书面履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法学专家、基层群众代表、媒体代表进行现场评议,并将结果进行全市通报。三是营造浓厚氛围。全年全市范围内组织活动1300余场次,开展各类法治专题讲座800余场次,法律咨询300余场次,发放各类法治宣传资料15万余份,受众达30万余人。2023年市司法局参与"湖北省第五届法治动漫微视频作品展示活动",被省委宣传部、省网信办、省司法厅、省普法办授予优秀组织奖。

(二)围绕法治政府目标,不断深化依法行政实践

1、加强行政执法监督能力建设。一是全力争取市政府支持。启用"XX市人民政府行政执法监督专用章",将"行政执法监督平台"纳入智慧城市建设重点项目。市委巡察办将重点执法部门行政执法工作纳入巡察范围,抽调行政执法监督业务骨干参与专项巡察。二是重点配齐硬件设施,在全省率先配备了行政执法监督专用车辆,配齐行政执法监督制服、案件研判室、执法记录仪、笔记本电脑、档案柜等硬件设施。三是创新制度护航。出台了《XX市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流程》《XX市行政执法争议协调工作流程》《XX市行政执法案例指导办法》和《XX市行政执法规范用语指引》等文件,从制度上保障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规范运行。四是强化个案监督。联合市委督查办、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工商联、市信访局,畅通行政执法监督案件信息渠道,全方位收集问题线索。

2、不断提升复议应诉工作能力。一是加强机构队伍建设。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在市司法局挂牌成立,依托19个司法所和6个涉企公共法律服务站建立25个行政复议咨询点,成立行政复议咨询委员会,并组织开展市政府行政复议咨询委员会第一次论证会,进一步提高我市行政复议应诉规范化水平。二是规范工作流程。制定《XX市行政复议案件审理工作制度》和流程,以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名义印发《XX市纠错类行政复议案件抄送实施方案》。全面应用全国行政复议应诉工作平台。三是学习贯彻落实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提请市政府常务会议学习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关于加强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的建议函》,下发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门认真学习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并清理、修改执法文书。

3、严格履行法制审核职责。一是严格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对各地各部门通过征求意见回复和开展合法性审核文件125件,从源头防止行政规范性文件"带病"出台。加强对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对市政府制定的8件行政规范性文件及时向省司法厅和市人大备案。二是组织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以市加强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名义印发了《关于组织开展全市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实施方案》及《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提示》,对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共清理出200件行政规范性文件,并形成工作报告上报省司法厅。

(三)深化共建共治共享,持续巩固社会安全稳定

1、着力推进社区矫正专业化建设。积极推进乡镇(街道)社区矫正委员会的设立工作,实现了全市19个乡镇(街道)社区矫正委员会全覆盖。结合工作实际,调整了社区矫正刑事执行委员会结构,优化社区矫正重大事项集体审议流程,确保刑事执行科学合法,进一步健全了我市社区矫正刑事执行审核机制。发挥统筹职能,组织召开了XX市社区矫正委员会全体会议,进一步压实各成员单位职责,对认真贯彻落实社区矫正工作提出安排部署。

2、守牢安置帮教对象管控的底线。一是健全组织机构,建立健全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联席会议工作机制,并召开了联席会议。全市各镇(街道、场、区)均相应成立了安置帮教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并在各社区、村确立帮教联络人,形成了横向贯通、纵向联合的三级安置帮教工作网络,落实了专兼职工作人员。二是压实主体责任,落实《XX市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任务分工和责任落实条目》,结合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明确工作任务,压实责任。全面落实党委政府安置帮教主体责任,指导司法所每半年向党委政府书面汇报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推动各镇(街道、场、区)安置帮教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会商,促进安置帮教各项内容、措施落实,确保有人抓、有人管、管得好。三是强化部门联动,推动各部门树立一盘棋思想,立足职能职责,加强要素匹配,强化信息沟通,形成工作合力,提升工作质效。推动党委政府强化调度统筹,系统梳理刑满释放人员服务管理工作的规律特点,切实摸清服务管理底数。要求对标对表抓重点,全面开展隐患排查,建立问题台账,定期召开分析研判会、工作推进会,分析短板和不足,及时研究工作措施,推动工作落实落地。四是严格执行"四项机制"(刑满释放人员信息核查和无缝衔接机制、排查走访工作机制、分类帮扶工作机制、督办考核工作机制),全力化解社会安全隐患。

3、把好人民调解维护稳定的关口。一是持续推进四级联调网络建设,以调解组织规范化为抓手,指导完善了市、镇、村、组(网格)四级联调网络建设。截止目前,全市共成立各类人民调解组织755个,其中市级调委会1个、镇级调委会19个、村级调委会727个、专业调委会8个,指导开展人民调解员分级分类培训41场次2909人。二是持续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行动,依托人民调解员、法律明白人、村居法律顾问、网格员、村两委干部,以综治、维稳网格为基础,对矛盾纠纷实行网格化管理,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直接到户、覆盖全员"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网格化格局;开展涉企矛盾纠纷预防化解专项行动。依托公共法律服务站,建立律企定点联系服务机制,组织律师进企,将企业矛盾纠纷纳入企业法治体检内容。今年以来,全市共调解各类矛盾纠纷2925件,其中,涉企矛盾纠纷52件,涉及金额1200多万元,均得到及时有效化解。

(四)坚持惠企利民导向,全面提升法律服务质效

1、加快打造涉企公共法律服务融合发展先行区创建。一是聚焦便捷高效,统筹设立各具特色的园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重点在中加科技中小企业产业园、城南中小企业产业园、XX高新区、毛嘴服装产业园、杜湖工业园等6个企业集聚区建立公共法律服务站,形成"15分钟法律服务圈"。二是着眼常态长效,扎实开展精准个性化的"公共法律服务进园区进企业"专项行动。2023年,为企业开展法治体检1600余次,发放问卷2752份,提供法律咨询2608人次,开展法治讲座616次,为企业提供法律服务指引600余件。三是着力智慧赋能,稳步推进"互联网+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以"XX司法"微信公众号运营公共法律服务微平台,以涉企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为载体,投入使用智慧普法与公共法律服务自动柜员终端机,真正实现法律服务零距离。自5月份先行区创建以来,涉企矛盾纠纷月平均数为29件,比1-4月涉企矛盾纠纷月平均数61件下降52%,纠纷处理时限由平均时长3天下降至1天,市场主体满意度达到100%。10月底涉企公共法律服务融合发展先行区创建已通过省厅验收。

2、切实优化法律援助、公证便民举措。一是推动法律援助在园区全覆盖。畅通农民工案件"绿色通道",实行"优先办、重点办、协作办",对农民工外来务工人员法律援助事项做到应援尽援、应援优援;加强法律援助与公证、司法鉴定工作衔接,引导公证和司法鉴定机构依法为受援人减免公证费、鉴定费。2023年,共接听各类群众权益问题来电3200余人次,代理法律援助案件1201件,其中涉企案件56件,提供咨询、代书等其他法律援助事项5731次,群众回访满意率达到100%。二是开通涉企公证服务绿色通道。实行容缺受理、上门服务,涉企公证事项纳入"最多跑一次"服务清单,严格落实一次性告知制度。围绕企业知识产权创造设立、运用流转、权利救济、纠纷解决、域外保护等领域,不断探索拓展公证服务知识产权保护新业务。涉企公证服务做到四个百分之百,分别是受理率达到百分之百,预约率达到百分之百,上门率达到百分之百,费用减免率达到百分之百。今年以来,共办理各项公证4300件,其中共办理涉企公证180余件,为企业减免费用近XX万元。

(五)紧扣强基固垒建设,加强队伍能力素质提升

牢牢把握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这一主题主线和根本任务,坚持理论学习、调查研究、推动发展、检视整改、建章立制等重点措施有机融合、一体推进,全面落实"以学铸魂、以学增智、以学正风、以学促干"的重要要求。将"共同缔造"与"下基层、察民情、解民忧、暖民心"实践活动深入融合开展,按照"三张清单"要求,做好任务销号。积极开展"两敢两创"活动。以"固定夜学日"、"三会一课"为具体抓手,坚持把党史学习教育、大兴调查研究之风与巡察整改、政法队伍政治教育、纪律作风整训、党风廉政建设等活动扭在一起抓,推动干部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

(六)同步重点任务,全力助推中心工作取得实效。

按照"六联六包"工作要求,积极与小南社区对接,组织包联干部完成了文明城市入户宣教、人居环境卫生整治、法治文化宣传等系列工作。按照"定点+专人+轮岗"的工作方式,每单月组织干部职工到黄金大道汉江路路口开展文明劝导,宣传创城知识。扎实开展"流金岁月-昌华物流园"段街长制包保工作,切实履行副街长职责,完成了相关整改工作。为了巩固精准扶贫成果,按照乡村振兴的具体要求,每月定时走访结对帮扶村,开展"一下三民"实践活动,全面了解防返贫监测情况和进行实际帮扶。以每季度不少于一次要求,扎实开展好了河长制、林长制工作,并及时将巡查的结果和信息报送到了牵头单位。

二、2024年度工作安排

2024年,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以高水平法治护航高质量发展、推进社会治理法治化、司法行政工作现代化"的总体目标,不断创新司法行政理念,坚持政治统领、坚持惠企利民、坚持专业制胜、坚持能动履职、坚持融合发展,奋力推动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市和司法行政工作高质量发展。

(一)坚持政治统领,凝心铸魂

1、做好政治理论学习。认真组织好主题教育,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持续开展政治忠诚教育、政治理论教育。坚持思想引领、学习在先,引导党员干部筑牢政治忠诚,坚定政治信仰,锤炼政治能力,切实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2、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认真履行党建工作制度,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执行"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等党内组织生活制度。深化"双指数"管理,加强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持续推进"红旗党支部"创建活动。

3、强化年轻干部培养。深入推进"两敢两创"活动开展,提振党员干部精气神,落实新时代好干部标准,牢记和践行"三个务必"。健全完善干部培养途径,加大优秀青年干部锻炼,加强干部梯队建设。不折不扣落实"积分制"管理办法,完善干部考核评价体系。

(二)坚持惠企利民,做优服务

1、聚力打造社会大调解基层治理体系。深化调解制度改革,整合资源,构建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衔接联动,推动调解、信访、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等多种方式有机衔接的大调解工作体系,充分发挥镇村调解组织和8个行业专业调解组织作用,着力维护社会平安稳定。

2、聚力打造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按照阵地升级、服务升级、成效升级、能力升级的要求,把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细化平台建设标准,统筹司法行政资源,实现公共法律服务实体网络热线平台深度融合发展,让公共法律服务触手可及,线上线下一体为群众提供全时空公共法律服务,不断完善涉企公共法律服务融合发展先行区创建工作。

3、聚力打造依法行政制度建设与执行体系。规范权责清单,推进履职制度化;规范权责运行制度,推进流程标准化;规范依法行政保障制度,推进权力运行规范化,形成法治政府建设体系的"三规范"。

(三)坚持专业制胜,做深业务

1、加强机构职能。规范设立行政执法监督和法治督察机构,健全法治督察常态化机制;深化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发挥镇办行政复议咨询服务点职能作用;充分发挥市社区矫正委员会统筹协调和镇(办)社区矫正委员会基层治理作用。

2、加强制度落实。在已建立"三清单一制度"、行政复议案件审理制度、行政执法规范用语指引(试行)、公职律师统筹使用管理办法等一系列行之有效的制度基础上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和措施;认真贯彻落实省司法厅出台的《湖北省社区矫正工作细则》和《刑释人员安置帮教工作指引》,全面落实社区矫正"三化"要求和刑满释放人员信息核查、排查走访、分类帮扶、督办考核工作机制;切实加强律师执业监管,引导广大律师依法依规执业,指导修订和完善律师行业廉政风险点及防控措施,建立每季度分析研判制度,加强隐患分析和负面舆情监测与应对。

3、加强统计分析。紧扣市委市政府工作重心,全流程建立量化统计数据库,服务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法治督察、行政执法监督、行政复议重点做好监督、化解行政争议方面的统计分析工作;社区矫正、刑释人员安置帮教工作重点围绕平安建设、社会治理方面做好统计分析工作;律师工作重点围绕进村入企做好矛盾纠纷化解数据的统计工作。

(四)坚持能动履职,做强监督

1、切实发挥好法治督察的党内监督作用。围绕迎接省法治建设中期督察,聚焦"一规划两方案"和年度工作要点落实情况,以及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法治建设领域突出问题,组织开展实地法治督察;围绕贯彻落实省市关于法治建设相关会议精神,紧盯法治化营商环境领域的突出问题,聚焦行政机关违法决策和不作为、乱作为以及不履行法院生效裁判、街道综合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等方面的问题,组织开展法治化营商环境专项督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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