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工业(产业)园区标准化建设工作汇报
全省工业(产业)园区标准化建设工作汇报
一、主要成效
试点园区通过标准化建设,取得明显的成效:一是经济规模持续扩大。26个试点园区2021年规上工业企业营收超1.9万亿元,占全省规上工业的30.5%;营收超千亿元的园区达6个,较2019年增加4个。二是龙头带动作用增强。试点园区持续扶引大龙头,发展大产业,产业链逐步完善,产业集聚水平逐渐提高。已形成XX平板显示、XX金铜精深加工等较为完整的产业链,以及XX石化等全国重要的产业基地。三是新兴产业加快发展。试点园区积极推进新兴产业倍增计划,推动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融合发展,形成一批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XX集群入选国家先进制造业集群。四是配套设施持续完善。试点园区加大对基础设施、生产生活配套方面的投资建设。所有试点园区均已建成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并运行,教育、医疗、商贸、文体、人才职工住房、职业技能提升载体等配套已基本满足园区企业生产生活需要。
二、主要经验做法
三年来,省联席办牵头会同省直相关部门、各地试点园区持续推动园区标准化建设。一是健全工作机制,建立省工业(产业)园区发展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研究确定两批次26个试点园区,由省直部门分别挂钩、指导推进。二是完善政策体系,制定标准化建设指南,推动实施十大专项行动,集聚要素资源,全面推进园区标准化建设。三是狠抓项目工作,3年共组织实施试点园区产业类项目746项,完成投资超1400亿元;配套类项目717项,完成投资超600亿元。四是开展成效评价,出台评价办法,开展评价(评估),通过编印评价报告、反馈一园一单、召开现场会等形式,发挥示范引领。
省直牵头部门全力推动十大专项行动。如省工信厅组织实施龙头品牌专项行动,支持龙头企业开展上下游产能对接、产品互采、协作配套,动态发布五批次861家工业龙头(培育)企业,培育百亿工业企业67家。省发改委牵头实施园区规划提升专项行动,指导试点园区编修高标准的园区发展规划,推动XX等项目前期工作取得重大突破。省科技厅实施科技创新专项行动,在试点园区产业发展的关键节点上打造科技公共服务平台,推动产业发展和创新主体培育。省自然资源厅开展集约发展专项行动,持续推进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处置,以及低效工业用地再开发在内的各项工作,推动工业用地"标准地"改革。省商务厅实施机制创新专项行动,编制印发福建省开发区高质量发展典型经验汇编,推动各地各开发区加快体制机制创新。
三、存在的问题
一是在产业布局科学方面,部分园区产业定位不清晰,主导产业不突出,龙头带动引领作用不强,产业集聚水平不高。二是在土地利用集约方面,部分园区存在用地批而未供、供而未建的现象,低效土地和闲置厂房仍有一定规模,存量用地清理处置缺乏有力手段,产出效益偏低。三是在管理服务高效方面,部分园区管委会与属地政府之间职能分工、运作机制、功能定位不够清晰,"管委会+公司"效用发挥不够明显,职责边界不够清晰。四是在配套设施建设方面,部分园区产业公用配套建设滞后,新型基建应用水平有待提升,公共服务平台支撑能力比较薄弱。
四、下一步工作建议
着力从以下几个方面持续推进园区高质量发展。一是完善管理体制。进一步理顺园区管理体制,加强统筹规划和归口管理,明确依法依规设立的各级各类产业园区专职管理机构。推动省级及以上产业园区整合托管区位相邻、产业趋同或互补、体量小的园区,提升园区建设规模和集聚效应。进一步优化"政府+企业"建设运营模式,保障管理职能与市场化运作有机结合,构建灵活高效的园区建设运营模式。二是推动产业集聚。持续优化空间布局,科学规划布局重点产业和重点区域,严格控制和保护工业用地控制线。深入实施培优扶强龙头企业行动,发挥龙头企业带动作用,构建优质企业梯次升级格局,推动产业链上下游、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聚焦主导产业深化产业链招商,绘制产业链图谱、招商地图,实施双链式招商,构建高效供应链体系。三是加强要素集约。探索建立低效工业用地认定标准和退出机制,实行差别化政策,推动低效工业用地有效盘活利用。支持立体式发展放大土地效应,稳步推进"工业上楼",合理提高建筑密度和容积率。鼓励开展工业用地"标准地"改革工作,推动各地结合实际制定固投强度、亩均税收、产值、容积率等"硬约束"控制性指标,实行"双合同"监管机制,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四是提升承载能力。加强产业配套设施集约共享,健全生产性服务功能,完善综合配套设施,营造产城融合发展新空间。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多环节联动,优化审批流程,提升政务服务能力。充分发挥技改、融资、用地等政策,降低企业入园成本,打造一流的营商环境。五是加强组织保障。推动各地重点聚焦推动产业集聚、加强要素集约、提升承载能力,创新工作方式,全面铺开园区高质量发展工作。省联席会议成员单位主动研究出台支持政策,持续完善考核指标体系,开展评价树立典型,持续推动园区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