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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17篇)(第19/3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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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增强法治自觉,更加主动践行司法为民理念

自觉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始终将群众利益放在心中,在抓好民生保障、守护美好生活上持续发力。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做好"群众来信件件回复"、司法救助、公开听证等工作。细化为民服务举措,提高群众工作能力,把司法为民的政治责任、社会责任、法律责任落到实处。

三、增强检察自觉,更加主动提升法律监督效能

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一体推动"四大检察"融合发展。持续优化刑事诉讼监督,不断深化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提高民事检察监督刚性,维护司法权威和司法公正。做实行政检察,积极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促进政通人和。充分发挥公益诉讼职能,当好公共利益"守护人"。

四、增强行动自觉,更加主动锻造过硬检察队伍

以扎实做好市委提级交叉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为抓手,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以抓常抓细的态度从严管理队伍。强化思想理论武装,用党的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加强对检察权运行的监督制约,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切实筑牢防腐拒变防线,努力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检察铁军。

各位代表!新起点承载新期待,新征程谱写新篇章。镜湖区人民检察院将全面贯彻落实本次大会决议,增强做好检察工作的使命感和责任感,践行能动司法理念,走好新的检察赶考路,为谱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镜湖篇章贡献更大力量。

鸠江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区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区政协各位委员提出意见。

2022年工作回顾

2022年,在区委和市检察院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下,在区政府、区政协和社会各界大力支持下,区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始终围绕全区中心工作,全面落实区八届人大一次会议决议,依法能动履行检察职能,着力提升法律监督能力,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

一、聚焦现代化鸠江建设,在护航高质量发展中强化检察担当

努力找准服务大局的切入点和着力点,做到中心工作推进到哪里,检察工作就聚焦在哪里。

助力推进更高水平"平安鸠江"建设。依法严厉打击抢劫、强奸等影响社会安定和人民安宁的严重暴力犯罪29件36人、"黄赌毒"犯罪58件106人。坚持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深入宣传《反有组织犯罪法》,制发检察建议12件,进一步巩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果。深化网络犯罪全链条打击,办理网络诈骗、帮助信息网络犯罪等案件24件60人,筑牢网络安全防线。贯彻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对轻微犯罪、初犯偶犯等依法从宽处理,不批捕102人,不起诉169人,不捕率、不诉率同比分别增长1.35%、8.38%,诉前羁押率降至17.68%,最大限度释放司法善意,减少社会对立面。统筹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率达86.74%,量刑建议采纳率99%,有力促进社会内生稳定。

助力打造更优法治营商环境。以法治维护竞争有序的市场环境,起诉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86人。持续加大反洗钱工作力度,在引导侦查陈某某等12人贩卖毒品、容留他人吸毒案中,成功监督办理"洗钱"案件2件7人,入选全省重罪检察典型案例。审慎办理民营企业及有关责任人涉罪案件,依法相对不起诉3人,提出宽缓量刑建议3人。开通涉民企诉求直通车,办理涉民企控告申诉案件44件,答复率100%。深入推进涉案企业合规改革,督促7家涉案企业作出合规承诺、落实合规整改,以法治方式稳企业、保就业。办理的全市首例涉"税"企业合规案件,经第三方评估、公开听证,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防止"办了案子,垮了企业"。

助力提升更强社会治理能力。推动建立"府检联动"工作机制,清单化落实6个方面21项重点工作,助推法治鸠江建设。依托该机制,联合市港航中心等多部门,督促辖区内长江岸线码头完成治污达标整改。强化检察工作"预为先",循理研析个案、类案背后的问题所在,精准提出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36件,做深做实做细诉源治理。贯彻落实最高检"八号检察建议",聚焦安全生产领域突出问题,与区应急管理局开展联合检查。协同相关部门督促整改"问题"养老院6家。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与市传媒集团创办普法平台"鸠检直播厅",打造"指尖上的检察院"。

二、聚焦司法为民,在纾解群众急难愁盼中彰显检察初心

深入落实"一改两为",努力做实人民群众可感受、能体验、得实惠的检察为民。

将心比心办好群众信访。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办理群众信访144件,7日内程序性回复、3个月内办理进展或结果答复100%。坚持"实质性化解理念",落实领导干部带头办理信访案件,接访、带案下访39件次,主持信访听证42件。办理陶某某刑事申诉案,开展上门公开听证,一揽子解决经济赔偿、社会关系修复等问题,入选最高检和省检察院典型案例。坚持以"程序正义"促"实体正义",组建检察听证员库,开展各类案件听证154次。会同区司法局探索建立轻伤害赔偿保证金制度,拓宽刑事和解路径,以法治方式、多方智慧消弭化解矛盾。

突出保障特殊群体权益。与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建立联合救助机制,多元化办理军属张某某国家司法救助案,被省检察院作为涉军维权典型经验予以推广。关爱残疾人出行,开展无障碍环境设施建设专项监督,推动铺设盲道30公里、增设无障碍设施57个。聚焦老年人权益保护,在四褐山街道设立检察官工作室,开设老年人维权"绿色通道",将检察产品送到老年人身边。以司法救助服务乡村振兴,及时救助因案致贫返贫的农村家庭、特殊群体22人,发放司法救助金25.6万元。创新施行"三位一体"工作法,在区人社局设立"为民安'薪'"工作联络点,帮助28名农民工追回欠薪26万余元。

倾情关怀未成年人成长。持续擦亮"沐新"未检工作品牌,建立全市首个家庭教育指导实践基地,制发"督促监护令"129份,促进"甩手家长"依法带娃。坚决斩断伸向未成年人的"黑手",起诉性侵、虐待等侵害未成年人犯罪7人。最大限度教育感化挽救涉罪未成年人,依法不起诉37人。聚焦网吧、酒吧、宾馆违规接纳未成年人等痛难点问题,制发检察建议6件。严格落实强制报告制度,协同相关部门开展入职查询89人次。与湖州南浔、苏州昆山等地检察机关探索推进未成年人罪错行为分级处遇工作,联合开展考察帮教,帮助28名涉案未成年人重返校园。

三、聚焦"质量建设年",在维护公平正义中深化检察监督

以融入式监督提升履职质效,一体推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助力更高水平法治鸠江建设。

持续优化刑事检察提质增效。深化"捕诉一体"机制,办理各类捕诉刑事犯罪案件450件703人,批捕57件68人,起诉270件430人。坚持和拓展"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成立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实现监督关口前移。通过监督立案、追捕追诉等,促进侦查办案质量提升。加强刑事审判监督,提出抗诉、纠正违法6件。强化刑事执行监督,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专项活动,建议变更强制措施5件5人,采纳率100%,做实社区矫正监督检察,提出监督意见20条,推进监管执法规范化。加强与纪检监察机关的衔接配合,起诉职务犯罪案件5人,助力清廉鸠江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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