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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17篇)(第17/3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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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工作安排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开局之年,我院将始终坚持系统观念、强化法治思维、树立强基导向,紧扣全区中心工作,强化服务举措,坚持主动作为,努力在新时代新征程上不断提升京口检察贡献度。

一是更新新时代检察理念。将"监督不到位就是失职"的理念入脑入心,进一步做优刑事检察、做强民事检察、做实行政检察、做好公益诉讼,推进检察工作全面发展、创新发展。对标新时代新要求,更大力度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司法政策。注重监督方式方法,充分发挥检察建议刚性作用,加强与监督对象的沟通协调,增强监督效果,努力实现双赢多赢共赢。

二是苦练护大局检察内功。立足客观实际,重点围绕"办好案",扎实提升办案的质量、效率和效果。重点关注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重点环节、重点领域,依法严惩群众反映强烈的多发性侵财犯罪和电信网络犯罪,加大食品药品安全犯罪打击力度,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以知识产权案件集中管辖为契机,严厉打击侵犯企业财产、知识产权犯罪,优化法治营商环境。

三是深耕特色化检察业务。在长江、运河大保护上持续发力,全力推进"江河益+"品牌建设,探索以大数据建模赋能检察业务提质增效,加快检察文化宣传驿站"四进"进度。进一步丰富"护蕾联盟"工作机制,在办理未检案件时遵循个案办理-类案监督-社会治理-公益诉讼的路径,做到一案一解剖,一案一报告,一案一建议。加大典型案例培育力度,加强深度分析,全流程将案件办对、办好、办巧,提升办案的社会效果。

四是打造高素质检察队伍。始终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在真学真懂真信上下功夫,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领悟力、执行力。以党建为引领,推动党建、队建、业务深度融合、相互促进,持续推动检察工作内涵式发展。更加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加强与人大代表联系,加大检务公开力度,促进检察工作质效提升。

各位代表,蓝图已绘就,奋勇正当时。新的一年,区检察院将认真贯彻落实本次大会精神,紧扣区委和市检察院重大决策部署,永葆初心、牢记使命、扎实履职、锐意创新,为奋力书写好新时代高质量发展的京口答卷做出更大的贡献!

镜湖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区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区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宝贵意见。

2022年工作回顾

2022年是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之年,是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开局之年。一年来,镜湖区人民检察院在区委和市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区政府、区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学思践悟习近平法治思想,衷心拥护"两个确立",忠诚践行"两个维护",扎实推进最高检"质量建设年"部署,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各项工作在稳进中落实,在落实中提升。

一、胸怀"国之大者",在服务保障中彰显检察担当

着力推进平安镜湖建设。加大惩治犯罪力度,批准逮捕各类犯罪嫌疑人145人,提起公诉620人。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坚持在法治轨道上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批捕涉黑涉恶案件5件14人,起诉3件4人,深入推动行业领域监管和专项整治。保持对故意杀人、强奸等严重暴力犯罪的高压态势,批捕7人,起诉6人。依法惩治电信网络诈骗及其关联犯罪,办理电信诈骗及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等案件66件137人。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办案团队获评全省检察机关优秀办案团队。

持续优化法治营商环境。严厉打击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等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起诉24件47人。审慎办理涉企案件,依法不捕2人,不诉12人,提出适用缓刑建议5人。清理经济挂案4件。深化协作联动,与区工商联建立的沟通交流机制被评为全国典型事例。精准对接法治需求,走访民营企业14家,提供法律咨询17次,收集企业意见建议8条,主动为企纾困解难。有序推进涉案企业合规改革,启动合规程序案件2件。针对市场监管、企业经营等问题制发检察建议39份。

全力助推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在全市率先建立首个区县级"府检联动"机制,与政府相关职能部门会签7项工作机制。联动落实最高检"七号""八号"检察建议,办理的刘某某等人危险物品肇事案作为全省检察机关观摩庭,四级人大代表到场观摩,并入选全省重罪检察典型案例。建立"田(林)长+检察长"协作机制,推动构建镜湖生态环境综合治理新格局。以"四员一律"进村居工作为纽带,组织干警参与基层治理。针对校园安保、施工扬尘等问题,进行专项调研,注重靶向综合施策。围绕全区"物业大排查、大整治、大提升"活动,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制发检察建议31份。

以品牌培育促生态检察。以保护长江绿色生态、服务长江经济带发展为重点,培育"镜卫皖江"品牌。积极推进长江"十年禁渔"工作落实,会同区农业农村水务局多次开展长江保护宣传、联合巡查等活动。加强与公安机关、法院的协作配合,形成长江保护合力。批准逮捕非法采矿犯罪嫌疑人19人,提起公诉82人。起诉非法采矿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35件,追索赔偿生态环境修复费用560余万元。针对办案中发现长江保护背后的管理漏洞,向相关部门提出检察建议。李某等人跨省倾倒固体废物污染环境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获评全国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全面实施五周年"好案件"。马某某等50人非法采矿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入选最高检长江采砂治理典型案例。

二、坚持人民至上,在倾情服务中践行初心使命

用心用情办好身边"小案"。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司法理念,依法适用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不批捕95人,不起诉210人,诉前羁押率降至16.51%。持续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建议变更强制措施14人。全面贯彻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率86.91%,确定刑量刑建议采纳率98%。坚持"应听尽听"原则,聘任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学者等15人为首届听证员,举行公开听证87件,不公开听证9件,网络直播16件,全面覆盖"四大检察""十大业务"。

用心用情做好群众信访。切实做好政治大年的信访维稳工作,综合运用领导包案、带案下访、上门听证、司法救助等方式,打出信访化解"组合拳"。受理各类信访案件140件,对申诉的首次信访落实院领导包案11件。办理的宋某某申请立案监督案获评全省检察机关院领导包案化解疑难复杂控告申诉案件典型案例。持续落实"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要求,规范办理来信来访122件,群众来信全部实现七日内程序性回复、三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性回复。

用心用情呵护祖国未来。深入推进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倾力打造"'镜'心守护、'未'爱成长"未检品牌。坚持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重其所重",批捕8人,起诉17人。对涉罪未成年人"轻其所轻",不批捕2人,不起诉11人,制发督促监护令38份,同时引入社会专业力量开展跟踪帮教、心理疏导。积极推动落实强制报告、入职查询等制度,会同公安机关对辖区所有中小学校、幼儿园等945名在职教职员工开展违法犯罪记录排查。全面加强"法治副校长"工作,全院10名法治副校长开展法治宣讲、模拟法庭等一般预防活动218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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